诊所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诊所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诊所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诊所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配送、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药品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不得采购未经批准、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的药品。
第三章药品验收第七条药品到货后,验收员应立即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第八条验收员应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气味、颜色变化等现象。
第九条验收员应核对药品的检验报告、生产批件等文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药品储存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有效期等因素进行分区、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等,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存放药品的种类、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第五章药品调配第十四条药师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药品调配,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
第十五条调配药品时,药师应检查药品的外观、有效期,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六条调配药品应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或专用调配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章药品使用第十七条药师应向患者详细讲解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第十八条药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药师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第七章药品回收第二十条药品回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药品回收合法、合规。
诊所药品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诊所药品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诊所药品工作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诊所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诊所应当建立药品管理工作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诊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诊所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药品。
第六条诊所应当建立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渠道和采购要求。
第七条诊所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验收应当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八条诊所应当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设置合适的药品储存设施和环境。
第九条诊所应当定期对药品储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的稳定和适宜。
第十条诊所应当对储存的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标识,防止药品混淆和误用。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一条诊所应当建立药品配送制度,明确配送流程、配送时间和配送要求。
第十二条诊所应当对配送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验收应当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章药品使用第十三条诊所医务人员应当根据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合理使用药品,并注意药品的配伍禁忌和不良反应。
第十四条诊所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患者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诊所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第六章药品管理第十六条诊所应当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
第十七条诊所应当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诊所应当对药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七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九条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对药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二十条诊所应当定期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药品管理工作的水平。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诊所药品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诊所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诊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管理职责,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提高药品服务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诊所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六条诊所采购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八条诊所应当对储存的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药品配送与使用第九条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保证药品及时、准确、安全地送达。
第十条诊所应当对药品进行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病情、药品特性等因素制定用药方案。
第十一条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职责,加强药品使用管理。
第四章药品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诊所应当设立药品管理组织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诊所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制度,对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诊所应当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诊所违反本制度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诊所药品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诊所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诊所。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提高药品服务水平。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5篇)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中医诊所药品区管理制度
中医诊所药品区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中医诊所药品区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用药,提高中医诊所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医诊所的药品区管理。
二、药品区管理组织架构1. 中医诊所药品区管理应建立专门的药品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配药和监管等工作。
2. 药品管理机构应设立药品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药品的使用、储存和销售等工作。
3. 药品管理员应定期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药品知识等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药品采购管理1. 中医诊所应选择正规药品供应商,保证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2. 药品购进应采取正规渠道,保证药品质量、来源和有效期。
3. 药品管理员应及时了解药品市场信息,合理选择药品供应商,掌握药品价格和质量核实。
四、药品入库管理1. 药品管理员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的规格、包装等信息是否符合采购要求。
2. 药品管理员应对入库的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确保每种药品的存储位置清晰明确。
3. 药品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药品库存信息,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五、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配药,确保处方药品的正确配药和数量准确。
2. 药品管理员应对销售的药品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药品销售记录的真实可查。
3. 药品管理员应提醒患者如何正确用药、存储药品和有效期监管,加强用药指导和宣传。
六、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管理员应每日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量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
2. 药品管理员应根据药品有效期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和调剂工作,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3. 药品管理员应对库存药品的环境条件和储存要求进行监管,保证药品的存储质量。
七、药品安全管理1. 中医诊所应建立药品安全监测制度,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药品管理员应建立药品风险评估机制,发现和排除药品使用风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诊所药品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诊所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及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诊所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3. 质量性: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诊所。
4. 效益性:合理配置药品资源,提高药品使用效益。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本诊所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采购人员进行。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企业,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确保药品质量,索取并查验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药品采购价格应合理,符合市场行情,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八条本诊所应设立独立的药品库房,库房应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存放,不同类别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和使用情况,分别使用红色、黄色、绿色标签。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期限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药品生产企业的要求执行,不得超过有效期。
第四章药品调配第十三条药品调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药品调配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药品调配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药品调配后,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给患者。
第五章药品使用第十六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病史、用药史等因素,合理开具处方。
第十七条处方开具应规范,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用药名称、剂量、用法、用药时间等。
第十八条医师应向患者详细说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诊所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诊所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监测及报废等全过程。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经济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供应商。
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不得随意采购非计划药品。
第五条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药品验收第六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第七条验收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办理入库手续,建立药品台账。
第四章药品储存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区、分架存放,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防污染。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应定期监测并记录。
第五章药品调配第十二条药品调配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
第十三条药品调配过程中发现处方有误或药品质量可疑的,应及时报告医生或药师。
第十四条药品调配完毕后,应再次核对药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六章药品使用第十五条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第十六条药师应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患者用药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第十八条医师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七章药品监测与报废第十九条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第二十条药品有效期到期或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报废,并做好记录。
诊所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诊所药品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诊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品管理1、药品采购(1)诊所药品采购应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药品供应商提供,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采购,不得超出采购许可证经营范围,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2)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票”制度,即发票、合格证、采购单,确保药品合法合规。
2、药品存储(1)诊所应当设立符合要求的药品库房,对不同类别的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保质期、药品名称、批号等能清晰可见,并按规定温度、湿度存放。
(2)诊所药品库房应当定期进行温湿度检测,发现不合格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温湿度期间内的药品进行处理。
(3)对于易于掉落的药品、易腐烂的药品,应采取专门的存储措施,严禁放置在地上、阳光直射处。
3、药品配送(1)对于需特殊温度条件下存储的药品,在配送过程中应当使用专门的配送车辆,确保药品在整个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携带发票、合格证和配送单,确保药品配送的合法合规。
4、药品使用(1)医生开具处方药品时,应当严格按照诊断结果和患者病情进行合理用药,避免过度开药,或者开具无必要药品。
(2)护士在给患者配药时,应当仔细核对处方、药品名称、药品用量,严格遵守“三查”制度,先查配方,后查包装,最后查患者名称等核对工作。
5、药品处置(1)对于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不得私自销毁,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2)诊所应当建立药品处置台账,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进行登记,及时进行销毁或者退还等处理。
6、药品采购记录和管理信息(1)诊所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记录,包括采购单、验收记录、购货凭证等,确保采购记录真实有效。
(2)对购进的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包括排号存放、分类归档,确保能够随时查阅相关信息。
7、药品管理的内部审计(1)诊所应当定期对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中医诊所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诊所用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内所有药品的使用、储存、调配、发放、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本诊所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用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质量可靠的药品;(二)采购药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货商处购进;(三)采购药品应有合法的购销票据,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四)采购药品应经专人审核,确保采购药品符合本诊所临床需要。
第五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验收人员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等,确认与采购单相符;(二)验收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应符合国家规定;(三)验收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应符合国家标准;(四)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药品验收登记簿上。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六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药品应按类别、规格、批号分区、分类存放;(二)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四)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药品养护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二)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定期检查药品包装,确保药品包装完好;(四)对储存药品进行养护记录,记录养护情况。
第四章药品调配与发放第八条药品调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调配药品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确保药品准确无误;(二)调配药品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药品;(三)调配药品应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可追溯。
第九条药品发放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一)发放药品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二)发放药品应确保药品准确无误,防止误发;(三)发放药品应做好登记,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患者姓名等信息。
诊所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诊所内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质量,现制定如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药品购进管理1. 药品采购应由指定人员负责,购进前应核实执业药师的购进药物清单,并与医生开具的处方核对清单,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药品采购时应注意查验药品的有效期,严格按规定使用未过期的药品。
3. 药品采购的数量应符合患者的需求,避免因数量不足或过多导致药品浪费。
4. 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合法的药品经销商或药房,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二、药品存储管理1. 药品存储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中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存放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感染和药品混淆。
3. 药品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避免高温、潮湿和阳光直射,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4. 药品存储区域应定期清理,避免药品过期或变质。
5. 药品存储区域应设置安全保管措施,避免盗窃或误用。
三、药品配药管理1. 药品配药应由执业药师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配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药品配药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和规格,避免配错药品或剂量。
3. 药品配药时应注意消毒和洗手,避免交叉感染。
4. 药品配药前应查看患者的处方,确保患者的用药需要和禁忌症。
四、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应遵守医生开具的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用药。
2. 药品使用时应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
3. 药品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药品受损或变质。
4. 药品使用期间如有不适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应及时向医生和药师咨询。
五、药品管理记录1. 药品购进、存储、配药和使用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2. 药品管理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便于药品使用情况的追踪和监测。
3. 药品管理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存应按照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管理,避免因过期药品导致浪费。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在个体诊所中,药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可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防止药品浪费和滥用,增强个体诊所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渠道个体诊所应当选择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避免购买劣质或过期药品。
2. 采购流程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需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较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物品规格、数量、价格等条款验收入库,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三、药品储存管理1. 储藏环境个体诊所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间,通风干燥,温度适宜,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气。
2. 分类储存按药品种类、用途等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养护记录定期检查药品包装、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四、药品配送管理1. 配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合理搭配严格按照医嘱配药,避免误配2. 配药流程根据医嘱核对药品种类、数量交付患者前再次核对,确保准确无误3. 记录管理记录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留存配药记录,方便追溯五、药品使用管理1. 用药指导患者服药前进行详细用药指导解释药品副作用、注意事项等2. 用药监测定期复查患者病情,监测疗效和药品不良反应 3. 用药记录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如服药时间、剂量等六、药品库存管理1. 盘点制度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及时调整和补充2. 库存警戒设立库存警戒线,避免出现药品断货或过多滞留 3. 库存管理根据需求调整库存量,合理控制库存成本七、药品外流管理1. 退药处理满足退药条件的药品应及时退还供应商或销毁2. 过期药品处理针对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避免误用或流入市场八、药品安全管理1. 药品安全教育定期开展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药品管理的重视程度2. 库房安全保障药品库房安全,防止盗窃、损坏等事件发生九、药品管理责任1. 分工明确明确药品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 检查考核定期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十、结语制定完善的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诊所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个体诊所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内所有涉及药品存储、采购、销售、使用、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安全可控、责任可追溯的原则。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设立药品管理专职负责人,负责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落实,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个体诊所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药品采购应来源于合法渠道的注册药品,并按照患者的需求和临床需要采购合适的药品。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制定明确的药品采购程序,包括药品需求评估、选择供应商、询价比价、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七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记录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供应商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保存,以备查核。
第八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回来的药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并与采购合同、发票等对照核对。
第三章药品存储管理第九条个体诊所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分类、标识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
第十条个体诊所应保证药品存储区域的温湿度、通风条件符合要求,并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储存台帐,记录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与调整。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保证库存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登记台账,记录药品销售的具体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对药品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药品销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售后追溯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件的药品及时进行回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建立合理使用药物的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诊所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诊所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
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
确保药品质量。
诊所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本诊所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定义本制度所称药品包括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耗材是指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
三、职责分工1. 诊所主任负责药品进销存管理的总体工作,监督实施本制度。
2. 药房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盘点等工作。
3. 药剂师负责药品的调配、使用指导、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4.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购进审核管理1. 药房负责人应根据临床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2. 采购药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
3. 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 药房负责人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
五、验收管理1. 药房负责人负责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包括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等。
2. 验收人员应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验收。
3.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存储管理1.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国家相关规定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常温(温度为0-30℃)- 阴凉(温度不高于20℃)- 冷藏(温度为2-10℃)- 相对湿度保存在45-75%之间3.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储存。
七、销售管理1. 药房负责人负责药品的销售工作,确保药品销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药房工作人员应向患者提供药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3. 药房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药品销售情况,确保药品销售合规。
八、盘点管理1. 药房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2. 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并实施动态监控。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工作,保护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内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个体诊所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药品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开展药品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药品的采购第五条个体诊所应依法依规进行药品的采购,不得从非法渠道、无资质的供应商或不合法的来源购买药品。
第六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采购的档案,记录采购人员、采购时间、药品名称、供应商、批次号等信息,并保存三年以上。
第七条个体诊所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八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药品质量等方面。
第九条个体诊所不得将未经验收的药品投入使用,应对药品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药品的保管第十条个体诊所应建立专门的药品保管区域,保证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保管区域应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防潮,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药品保管区域应设置药品专用柜或专门货架,按照分类、编号等方式存放药品,保证药品易于取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药品保管区域应配备温湿度计、消毒设备等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十四条药品保管区域应设置专门的人员进行药品的保管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专门的处理和记录。
第四章药品的使用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建立药品使用的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使用者等信息。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使用的药品正确无误。
第十八条个体诊所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遵循医疗行为规范和药品使用指南,保证用药合理、安全。
中医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中医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中医诊所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三、人员职责1. 诊所负责人对本诊所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药剂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和发放等工作。
3. 医师和护理人员负责患者用药的处方开具、审核、调配和指导等工作。
四、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2. 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并留存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注册证》等复印件。
3. 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
4. 首次采购的药品应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5. 采购药品应有完整的购进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人员等内容。
五、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验收应由专人负责,按照验收程序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 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4. 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拒绝入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应按照其性质、用途、储存要求等进行分类存放。
2. 储存药品的环境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
3. 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
4. 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储存管理。
5. 药品堆码应留有一定距离,不得与墙壁、地面直接接触。
6.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七、药品使用管理1. 医师应按照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不得超范围、超剂量用药。
2. 药师应认真审核处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
3. 调配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调配,并向患者交付药品时进行用药交代。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制度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诊所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
1.诊所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过评审、比选后确定供应商。
2.采购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药品管理要求,严禁私自购买、领用药品。
3.采购药品应有有效合同,明确药品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4.收到药品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并填写验收记录。
5.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品库房内,按照药品要求分类存放,不得混存。
6.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点,清理过期、损坏的药品,做好药品的保管及分类整理工作。
三、药品配送管理
1.药品配送应由专人负责,按照患者需求及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发放。
2.在发放药品时应核对药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3.禁止擅自调换或替换患者处方中的药物,必须按处方处方原则发放。
4.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做好标示,防止混淆造成误服。
5.配送员应熟悉各类药品的使用方法及禁忌症,给予患者必要的用药指导。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作学术用途。
口腔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口腔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口腔诊所内药品管理行为,确保患者安全用药,提高口腔诊所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品购进管理1. 口腔诊所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品供应商采购合格的药品,购进的药品应当具备合法药品注册证书,并经过合格药品质量检验。
2. 药品采购应当由专人负责,必须经过审批程序,严禁私自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药品。
3. 口腔诊所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合同、发票、验收记录等。
三、药品存储管理1. 口腔诊所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存储室,保证存储环境符合药品要求。
2. 不同种类的药品应当分门别类存放,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混放。
3. 对于易变质的药品,应当按要求进行冷藏或冷藏保存。
4. 口腔诊所应制定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时盘点库存,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四、药品使用管理1. 口腔诊所应当设定专门的用药审批程序,确保药品使用符合临床需要和规范用药原则。
2. 严禁医务人员私自使用去向不明的药品,一切用药必须在患者合法知情同意下进行。
3. 对于处方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配方和使用流程,禁止医务人员擅自调整药品用量和频次。
五、药品废弃处理管理1. 口腔诊所应当建立废弃药品处理制度,对过期或者不能使用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
2. 废弃药品应当统一交由指定单位进行处理,禁止将废弃药品随意丢弃或者变相流入市场。
六、药品信息管理1. 口腔诊所应当建立药品信息档案,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注册证号等信息。
2. 对于特殊药品,应当建立专门的使用档案,包括使用情况、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
七、药品管理责任1. 口腔诊所负责人应当对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好药品管理职责。
八、药品管理监督检查1. 口腔诊所应当定期对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口腔诊所应当接受相关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的药品管理检查,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个体诊所是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为广大民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药品管理是个体诊所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药品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渠道个体诊所的药品采购应当选择正规的药品批发公司或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采购,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2. 采购流程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人员、审批人员、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采购程序规范、合规。
三、药品入库管理1. 入库登记每一批药品到货后,应当进行入库登记,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分类存储根据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储,避免不同品种药品混杂,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配发医生开具处方后,药师应当根据处方内容准确、及时地发药,避免发生错误。
2. 用药提示在发药过程中,应向患者进行用药提示,告知用药注意事项、剂量、频次等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五、药品库存管理1. 盘点制度个体诊所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核对库存量与实际记录是否一致,发现差异及时调查处理。
2. 库存调剂根据药品的库存情况和需求,合理调整药品的采购量和库存量,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
六、药品报废处理1. 严格报废程序对于已过期、破损、变质等不能使用的药品应当及时进行标记、销毁,并记录报废原因和处理过程。
七、药品安全管理1. 储存条件个体诊所应提供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环境条件,保证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
2. 库存检查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或已损坏的药品。
八、结语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个体诊所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提高用药安全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阳江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生:应根据病人诊断结果为病人选择合适的药物,严禁医生开大处方、乱开贵重药品,实行大处方登记跟踪制度。
对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给予医生业务警示,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药学技术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药学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认为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三、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处理。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应认真执行。
患者出院带药,一律由护理人员代领送到床前,并详细介绍药品名称及服用办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医师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权限,严格处方行为,落实分级管理要求。
同时要建立健全医院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和评价制度,将药物的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规范医师的用药行为。
五、特殊药品的使用:1、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才可开具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
2、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专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拒绝发放。
3、每张处方的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的药品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
4、麻醉的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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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
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
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