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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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一、一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

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9
11
12
8
市政
工程
500以下
3
3
4
4
500~1000
4
4
4
4
1000~5000
5
5
5
4
5000~10000
5
7
8
4
10000~50000
8
5
50000~100000
9
5
100000以上
9
6
项目监理机构最少常驻人数
监理费a(万元)
a≤15
15<a≤30
30<a≤50
50<a≤70
70<a≤90
监理费90万以上,每增30万元增加1人。
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人数由工程部与业主协商。
12、基础及收尾阶段,7人以上的监理机构人员进退场时间由工程部与业主协商。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政府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最少人数
建筑
工程
投资额(万元)
施工阶段(人)
基础阶段
主体阶段
高峰阶段
收尾阶段
500以下
3
3
4
4
500~1000
3
4
4
4
1000~5000
4
5
5
5
5000~10000
5
6
7
5
10000~50000
7
9
10
7
50000~100000
8
10
11
7
100000以上
其他说明情况
1、本表要求的监理人员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配置了总监(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下,其他人员由工程部考虑选派监理员上岗。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宁波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②其它类型工程参照上表公共建筑工程标准。

③有桥梁的市政工程适当增加人数。

湖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照上表公共建筑工程标准。

③有桥梁的市政工程适当增加人数。

南阳市监理企业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注:1、对群体房屋建筑工程,在满足上表需要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如下要求:每栋楼至少设一名监理员,但单栋楼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的,也可以两栋楼设一名监理员;专职安全监理员在单栋楼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可以2栋楼设一名,否则应每栋楼设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

2、其他专业监理工程人员参照本表并结合专业实际合理配备。

外进监理企业驻余杭人员标准注:人员需持相应技术职称及岗位资格,上述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

绍兴县建筑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标准附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一、住宅工程二、工业厂房工程说明: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

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2)最大跨度36米以上的项目;(3)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出具“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开工准备阶段(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前)、工程收尾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的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4、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专业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与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表

施工与监理人员配备标准表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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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表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表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
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
工程规模
(M
序 号
工程类别
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 方米;L代表跨度,单位:
米。)
总监
现场监理机构人数
土建监 理工程

水暖监 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 工程师
监理 员
安全监理 工程师
合计 (人 次)
最低 配备 人员
M<10000
1
1
(1) (1)
1(安全 监理员)
7
5
60000≤M<120000 1
2
1
2 住宅工程
M≥120000
1
3
1
1
3
1
9
9
1
5
2
13 13
以120000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0000平方米,增加监理人员1人,增加的监理人员应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L<24或M<10000
1
1
(1) (1)
1
1(安全 监理员)
6
4
24≤L<36或10000 非轻钢结 ≤M<3
房 L≥36或M≥30000
1
3
1
1
2
1
8
8
1
3
2
11 11
以3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平方米,增加监理人员1人,增加的监理人员应考虑专业监理 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现场监理机构人数
序 号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N
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
元。)
N<1000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附属专业(水、电、暖)监理
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立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
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
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参考)一、住宅为主的高层、小高层建筑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一等:28层以上及单体3万平方米以上人员标准总监监理员二等三等 8万平方米以上总监1人 6人 5-8万平方米总监1人 5人 3-5万平方米总监1人4人 14-28层,1-3万14层以下,1万平平方米单体方米以下单体总监1人 3人总监1人 1人二、住宅小区工程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人员标准总监监理员一等:12万平方米以上总监1人 8人以上二等:6--12万平方米总监1人 6人以上三等:6万平方米以下总监1人 4人以上三、工业厂房建筑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非轻钢结构人员标准总监监理员 36米跨或3万平方米以上总监1人 4人以上 24-36米跨、1-3万平方米总监1人 3人以上一等轻钢 24米跨内,112万平方米万平方米以下以上总监1人 2人以上总监1人 6人以上二等轻钢 6-12万平方米总监1人 5人以上三等轻钢 6万平方米以下总监1人 4人以上说明: 1、表中所列监理员人数为工民建或相关专业且为常驻工地人员。

2、表中的缩写“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人员;“监理员”:取得省监理员从业能力证书人员。

3、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在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在多于三项委托监理工程上兼职,下列项目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1)政府重点工程;(2)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单位工程;(3)24米跨度以上,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4)单位工程数量超过三个,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5)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和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安全的基础设施工程。

4、表中未给出的其它工程(含12万平米以上,单体8万平米以上的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最低标准,按工程投资规模M确定:M≥500万元,不少于1人; 500万元<M≤1000万元,不少于2人;2000万元<M≤5000万元,不少于4人; 1000万元<M≤2000万元,不少于3人;5000万元<M≤10000万元,不少于5人; M>10000万元,不少于6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00万元,增加监理员1人;每增加10000万元,需加派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
标准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电、暖)
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立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
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
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与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一、一般公共建筑
注:1.一级工程以单项工程3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或三级工程分别以报建面积3万和1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2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人员1人。

2.工业、高耸构筑工程及其它类型房建工程按照本表要求配置。

二、住宅工程
注:1.一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二级及三级工程以小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为基数,每增加3万平方米相应增加监理员1人;
2.混合类项目中,住宅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的,岗位人员按住宅工程要求配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
注:1.本表中N指造价,单位为万元。

2.工程造价超过10000万元的,以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2500万元,监理员增加1人。

四、小型建设项目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建筑装饰和机电安装等工程配备1名监理人员。

2.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市政公用项目的监理,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工程地址在同一个镇区范围内,可由正在承担1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机构兼管。

承接兼管业务的单位须在我局综合考评中被评为A或B等级,其中A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2个项目,B等级监理单位可同时监管1个项目,每个监管项目必须另行增加1名监理员。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参照表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参照表

附件二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参照表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低标准
三、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及其它工程
说明:
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

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2
(3
(4
3
4
1 5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暂行)。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建设⼯程项⽬监理⼈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宁波市项⽬监理机构⼈员配备最低标准②其它类型⼯程参照上表公共建筑⼯程标准。

③有桥梁的市政⼯程适当增加⼈数。

湖州市项⽬监理机构⼈员配备最低标准照上表公共建筑⼯程标准。

③有桥梁的市政⼯程适当增加⼈数。

南阳市监理企业⼯程项⽬监理⼈员最低配备要求注:1、对群体房屋建筑⼯程,在满⾜上表需要的前提下,还应满⾜如下要求:每栋楼⾄少设⼀名监理员,但单栋楼建筑⾯积<5千平⽅⽶的,也可以两栋楼设⼀名监理员;专职安全监理员在单栋楼建筑⾯积<1万平⽅⽶的,可以2栋楼设⼀名,否则应每栋楼设⼀名专职安全监理员。

2、其他专业监理⼯程⼈员参照本表并结合专业实际合理配备。

外进监理企业驻余杭⼈员标准注:⼈员需持相应技术职称及岗位资格,上述⼈员年龄不得⼤于60周岁。

绍兴县建筑⼯程现场监理⼈员配置标准附件:建设⼯程项⽬监理⼈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住宅⼯程⼆、⼯业⼚房⼯程三、公共建筑、市政⼯程及其它⼯程说明:1、本标准所列监理⼈员为常驻⼯地⼈员。

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除下列规模⼤、技术复杂的项⽬⼀名总监理⼯程师只可担任⼀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总监理⼯程师⼯作外,其它项⽬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总监理⼯程师⼯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总建筑⾯积9万平⽅⽶以上的项⽬;(2)最⼤跨度36⽶以上的项⽬;(3)建筑安装⼯程费或施⼯合同价款10000万元以上的项⽬;(4)⼆层以上地下室的项⽬。

建设单位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出具“各项⽬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开⼯准备阶段(总监理⼯程师签发⼯程开⼯令前)、⼯程收尾阶段(总监理⼯程师收到施⼯单位填报的⼯程竣⼯报验单后)的监理⼈员数量,视现场⼯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4、项⽬监理⼈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有专业配套的监理⼈员;房建⼯程最少配置1名⼟建专业监理⼯程师,其它专业⼯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程师。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省建立工程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备注: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暖、电〕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监理工程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立工程;假设非同期施工,监理工程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工程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立单位对监理工程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展调整,以双方约定为准,但必须到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省建立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建立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注:此表一式四份,登记部门、建立单位各1份,监理单位2份,其中1份交现场监理机构备查。

附件3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登记表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填报日期:年月日说明1、?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2、进冀负责人;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4、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5、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立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直辖市〕承接监理业务介绍信〔原件〕;6、工程监理企业营业执照;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8、进冀现场监理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总监岗位任命书,经劳动保障部门签章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缴纳证明。

9、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证明〔原件〕;10、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立工程平安监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平安事故证明〔原件〕;11、工程监理企业所在省〔直辖市〕建立工程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市场违规行为证明〔原件〕;12、招标公告或邀标书〔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报名日期、工程开标日期、工程面积、工程造价〕。

外地进冀工程监理企业应将以上1-12项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电、暖)监理人员可同时担
任不超过3个建立项目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2
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注:1.可按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分阶段、分专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项目部监理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或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以上项目数的计算依据为项目监理合同。

- 1 -。

监理机构人员登记、配备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登记、配备标准

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备注:
1 、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电、暖)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立项目且 3 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 1
2 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 10000 万元。

2 、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项目:若非同期施工,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人数。

3 、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
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达
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建设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公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登记部门、建设单位各1份,监理单位2份,其中1份叫现场监理机构备份。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

甲方工程部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规定甲方工程部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规定甲方工程部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规定甲方工程部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监理大纲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是每一个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确保现场监理部对施工质量进行“事前预控,事中控制”防止发生“事后控制”的现象,特制定本规定:一、对监理公司配备监理人员的要求1、监理公司派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有在建项目同等规模的现场管理经验,为人正直、公平、公正,经过现场指挥长测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办公,如发现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公司进行1—5万元罚款。

2、现场监理部组建后需向甲方上报组织机构图,监理人员分工名单,经甲方同意后备案,在没有经过甲方文字通知,随意更换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对监理公司进行500元/人·次的罚款。

二、现场监理部必须配置的监测仪器及设备1、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须配置办公设备;监理机构须配置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有线电话一台、传真机一台、文件柜数套、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数码相机一部;2、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自配手机,并在第一次监理例会时将现场监理部的通讯方式发给各施工单位,并要求所有现场监理部人员24小时开机。

如发现有不开机的情况监理公司承担200元/次的罚款。

3、监理机构必须配置的测量仪器高精度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钢卷尺、检测尺;混凝土会弹仪、游标卡尺、螺旋测微仪。

三、现场监理主动控制施工质量的措施1、现场监理部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时。

,提出图纸中各专业中存在的问题或遗漏,对相应问题提出合理的优化意见,即使增补或明确工程做法。

如在施工时发现仍有明显漏洞,监理公司承担5000元/次的罚款。

2、基础放线及挖槽时现场监理部应按规划红线及甲方提供的坐标基准点、标高进行复核验线并做详细记录,发现偏差应及时纠正,如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放线偏差,对监理公司处以监理总费用10%的罚款。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新编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新编

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住宅工程
、工程
三、、及其它工程
说明:
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

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工作时,须经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2)最36米以上的项目;
(3)或价款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项目。

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岀具各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需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实用文档.
备注:
1、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附属专业〔水、电、暖〕
监理人员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立工程且3项合计房建工程不得超过12万平米、其他工程不得超过10000万元。

2、工程规模指同期施工的建设工程:假设非同期施工,监理工程人员配备数量标准按实际开工面积配备
人数。

3、以上标准为监理工程人数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
据工程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对方约定为准,但必须到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表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表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N
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
元。)
N<1000
总监 1
道桥 (或相 关专 业)监 理工程
燃气热力 (或相关 专业)监 理工程师
给排水 (或相关 专业)监 理工程师
1
1
1
监理 员
1
安全监理 工程师
1(安全 监理员)
合计 (人 次)
6
1000≤N<3000
1
1
1
1
2
1
7
最低 配备 人员
4
7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
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
工程规模
(M
序 号
工程类别
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 方米;L代表跨度,单位:
米。)
总监
现场监理机构人数
土建监 理工程

水暖监 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 工程师
监理 员
安全监理 工程师
合计 (人 次)
最低 配备 人员
M<10000
1
1
(1) (1)
1
1(安全 监理员)
6
4
1
一般公共 10000≤M<30000 建筑 M≥30000
1 1Leabharlann 2 31 11
2
1
8
8
1
3
2
11 11
以3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平方米,增加监理人员1人,增加的监理人员应考虑专业监理
工程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M<60000
1
1
(1) (1)
2
1(安全 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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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
程师。

3.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同项目兼职;4.总监理工程师在1个以上工程项目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当增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总监代表不能兼职;5.最低配备人员是指现场监理机构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或招标承诺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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