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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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产后访视:产妇分娩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开展健康指导,同时进行新生 儿访视。
16.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
17.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 住居民
18.体格检查。每年1次。 19.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每年1次。
20.健康指导: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每年1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 其他重点人群
21.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的0~6岁儿童开展预防接种,实行计算机管理
22.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有针 对性性进行预防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
辖区内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尤其是为儿童、孕 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由接诊医生及时更新保管健康档案。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 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视听传 播资料。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 内容。
36.健康体检: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 告并协助调查。
辖区内居民
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 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报告。
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 进行巡查,协助开展居民家庭末梢水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 开展业务培训。
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
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1年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1)
项目名称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三、儿童保健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 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四、孕产妇保健 五、老年人保健 六、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12.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பைடு நூலகம்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健康服 务管理。
13.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4.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40.学校卫生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开展 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校医业务培训。
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包括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 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等。
28.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开展高血压患者 健康管理。
29.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 的随访,开展针对性分类指导和干预。
9.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对其进行随访,开展体格 检查、健康评估与指导。
10.婴幼儿健康管理: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分别 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共8次。
11.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2)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培训
前言
+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
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
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
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居民重点 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9次。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 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8.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同 时进行产妇产后访视,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33.健康体检:每年为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3)
项目名称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辖区内诊断 明确、在家 居住的重性 精神疾病患 者
3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 记、全面评估与管理。
35.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 随访并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和干预。
2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3)
项目名称
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和处理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 口
辖区内35岁及 以上原发性高 血压患者
服务内容
2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上级指导下,协助开展传 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 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2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 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方式, 在报告时限内报告有关信息。
30.健康体检: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 以上2型糖尿 病患者
31.筛查:发现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指导,建议 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 3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 的随访,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
16.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
17.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 住居民
18.体格检查。每年1次。 19.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每年1次。
20.健康指导: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每年1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 其他重点人群
21.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的0~6岁儿童开展预防接种,实行计算机管理
22.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有针 对性性进行预防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
辖区内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尤其是为儿童、孕 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由接诊医生及时更新保管健康档案。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 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视听传 播资料。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 内容。
36.健康体检: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 告并协助调查。
辖区内居民
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 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报告。
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 进行巡查,协助开展居民家庭末梢水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 开展业务培训。
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
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1年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1)
项目名称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三、儿童保健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 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四、孕产妇保健 五、老年人保健 六、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12.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பைடு நூலகம்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健康服 务管理。
13.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4.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40.学校卫生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开展 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校医业务培训。
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包括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 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等。
28.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开展高血压患者 健康管理。
29.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 的随访,开展针对性分类指导和干预。
9.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对其进行随访,开展体格 检查、健康评估与指导。
10.婴幼儿健康管理: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分别 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共8次。
11.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2)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培训
前言
+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
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
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
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居民重点 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9次。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 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8.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同 时进行产妇产后访视,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33.健康体检:每年为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3)
项目名称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辖区内诊断 明确、在家 居住的重性 精神疾病患 者
3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 记、全面评估与管理。
35.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 随访并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和干预。
2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3)
项目名称
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和处理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 口
辖区内35岁及 以上原发性高 血压患者
服务内容
2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上级指导下,协助开展传 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 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2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 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方式, 在报告时限内报告有关信息。
30.健康体检: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 以上2型糖尿 病患者
31.筛查:发现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指导,建议 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 3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 的随访,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