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

合集下载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

第一条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指隶属于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残障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康复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康复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康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是编制、评估、审批、规划、管理康复机构的重本规范合用于残联系统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其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建设可参照本规范。

第四条康复机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五条康复机构建设要优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以方便残疾人、有利于康复服务为出发点,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赋予重点扶持。

第六条康复机构建设要形成以国家级康复机构为龙头,省级康复机构为骨干,地市级康复机构为支撑,县级康复机构为基础,与社区康复密切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

第七条康复机构具有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专业康复服务的职能,分为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及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等。

第八条省级残联要分别独立设臵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臵或者整合资源综合设臵。

第九条各地残联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省康复机构发展规划,包括业务类别、规模、数量及布局。

第十条康复机构建设要根据康复业务需要,按照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合理设臵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康复机构建设规模要以所在省、地(市)、县人口数,或者残疾人人口数及康复需求和康复资源分布状况为依据确定。

第十二条康复机构建设按照规模、功能和任务分为三级,由低到高挨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康复机构建造总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二级康复机构建造总面积不低于 8000 平方米,三级康复机构建筑总面积不低于 20000 平方米。

其中,康复中心面积占 50%,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面积占 30%,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面积占 20%。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一、前言为了规范我国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康复医疗中心。

二、总体要求1. 康复医疗中心应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需求。

2.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先进的医疗设施、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3. 康复医疗中心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促进康复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三、基本条件1.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独立的医疗机构法人资格。

2. 康复医疗中心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床位规模和专业技术人员。

3.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设施和设备。

4.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四、设施设备1. 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完善的康复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康复评定设备、康复治疗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

2.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良好的环境设施,满足康复医疗需求,如无障碍通道、康复花园等。

3.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五、专业技术人员1. 康复医疗中心应拥有一支专业的康复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等。

2. 康复医疗中心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康复医疗水平。

3. 康复医疗中心应制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激励制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六、医疗服务1.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全面、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

2. 康复医疗中心应根据患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实施精准康复。

3. 康复医疗中心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服务。

七、质量管理1.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康复医疗服务质量。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一、概述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是为了规范我国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康复医疗中心。

二、基本要求2.1 选址与规划康复医疗中心应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有利于康复治疗的地方。

同时,应充分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医疗、交通、生活等,以确保患者及家属的生活便利。

2.2 建设用地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并满足业务发展和拓展需要。

用地面积应根据床位数、业务范围和发展规划确定。

2.3 建筑设计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设计应遵循无障碍设计原则,方便患者及残疾人士使用。

同时,应考虑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4 功能布局康复医疗中心的功能布局应合理,分为康复治疗区、医疗辅助区、行政管理区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便于联系,又要保证一定的独立性。

2.5 医疗设备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医疗设备,包括康复评定设备、康复治疗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

设备应选用先进、安全、可靠的产品。

2.6 信息化建设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包括医疗信息系统、医院管理系统、康复评定系统等。

同时,应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与其他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

2.7 医疗安全康复医疗中心应制定并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主要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品安全管理、医疗器械管理、消毒灭菌管理等方面。

三、床位设置康复医疗中心的床位设置应根据其功能、规模和服务需求确定。

康复床位与医疗床位之比不应小于1:1。

四、人员配置康复医疗中心应配置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药剂人员等。

同时,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管理制度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等。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

)(试行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总则第一章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指隶属于各级残疾人联第一条合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的公益)及其他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残障者为加强和规范康复机构建设,。

以下简称康复机构)事业单位(提高专业化康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制定本规范。

b5E2RGbCAP本规范是编制、评估、审批、规划、管理康复第二条机构的重要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残联系统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其第三条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建设可参照本规范。

康复机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第四条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原则和要求第二章康复机构建设要优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第五条发展和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以方便残疾人、有利于康复服1 / 33务为出发点,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给予重点扶持。

p1EanqFDPw 康复机构建设要形成以国家级康复机构为龙第六条头,省级康复机构为骨干,地市级康复机构为支撑,县级康与社区康复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

复机构为基础,DXDiTa9E3d 康复机构具有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第七条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专业康复服务的职能,分为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及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等。

RTCrpUDGiT省级残联要分别独立设置康复中心、听力语言第八条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置或整合资源综合设置。

5PCzVD7HxA各地残联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省康复第九条机构发展规划,包括业务类别、规模、数量及布局。

康复机构建设要根据康复业务需要,按照卫第十条生、教育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合理设置相关内容。

建设规模与分级第三章、县市)(第十一条康复机构建设规模要以所在省、地人口数,或残疾人人口数及康复需求和康复资源公布状况为依据确定。

jLBHrnAILg2 / 33康复机构建设按照规模、功能和任务分为三第十二条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标准,以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康复医疗中心,并试行执行。

2. 建设要求康复医疗中心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地理位置:选择离城市中心和交通便利的地点,以方便患者和家属的访问。

- 建筑面积: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面积满足患者接受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空间要求。

- 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康复医疗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康复治疗设备、运动器械、辅助设备等。

- 环境卫生:保持康复医疗中心的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以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 安全措施: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防控、医疗废物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 人员要求康复医疗中心在人员配置上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医疗团队:组建专业的康复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以提供全面的康复医疗服务。

- 培训要求:对康复医疗中心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 人员配备:根据康复医疗中心的规模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人员数量,确保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4. 服务质量康复医疗中心需要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个性化服务: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 专业知识:提供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以确保康复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治疗效果评估:定期对患者的康复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提供更好的康复效果。

5. 监督管理康复医疗中心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包括:- 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考核、质量控制、投诉处理等。

-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规范运营。

- 外部评估:定期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提高康复医疗中心的服务质量和知名度。

关于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的建议

关于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的建议

关于江海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的建议一、康复机构建设要求根据《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建议建设如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二)康复床位数:20—80张。

(三)人员配臵:至少配臵1名康复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人员),康复床位数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1:1.4,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75%。

(四)业务部门设臵:1、门诊部:综合康复门诊室、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门诊大厅等。

2、住院部:康复病床、模拟家庭生活病床、护理单元康复训练室、休闲娱乐室、配餐间、医护用房等。

3、康复部:康复评定室、运动疗法训练室(PT)、作业疗法训练室(OT)、语言疗法训练室(ST)、低视力康复室、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室、传统康复治疗科室等。

4、社区指导部:社区康复指导科室、培训教室等。

5、管理用房:医护管理用房、会议室、值班室、档案室等。

(五)设备和器械设臵:康复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械:1、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出诊箱、注射器、纱布罐、药品柜、紫外线灯、洗衣机、电冰箱、高压灭菌器具等2、物理治疗:训练用垫和床、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训练用棍和球、常用规格的沙袋和哑铃、墙拉力器、手指肌训练器、股回头肌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常用规格的拐杖和助行器、助力平行木、中频治疗仪、红外线治疗机、劲椎牵引设备等。

3、作业治疗:沙磨板、插板、插件、训练用球类、日常生活用具等。

4、言语治疗:录音机、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言语测评和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等)。

5、传统康复治疗:推拿用品、针灸用品,人体经络穴位示意图。

6、功能评定:有刻度皮尺、关节活动度测量器、肌力计等。

二、辅助器具中心建设要求(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二)人员配臵: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康复医学或康复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本文档旨在为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提供指导,确保其运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安全与设施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 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 康复医疗中心应设有明确的紧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医疗设备与药品管理- 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仪器,确保能够提供准确和高质量的康复治疗。

- 所有医疗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人员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合格的医疗人员,包括康复医师、护士等,确保能够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

- 所有医疗人员应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病人权益保护-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病人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康复医疗中心应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处理和保密。

-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卫生与环境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确保垃圾的安全处置。

-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制度,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以上为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版),旨在确保康复医疗中心的运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治疗服务。

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背景康复医疗中心是为了提供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的专业机构,其建设和运营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档旨在提供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以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为建设康复医疗中心提供一套简洁、明确的规范,以指导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过程。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中心的设施、人员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

规范内容1. 设施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规范,确保安全、舒适、便利的环境。

- 设施应满足康复治疗和护理的需要,包括专用治疗室、病房、康复设备等。

- 设施应具备无障碍通道、适当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设备。

2. 人员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有合格的医务人员和康复专家,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等。

- 所有人员应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和证书,并持续接受相关培训和教育。

- 中心应有足够的人员配备,以保证患者的治疗和护理需求得到满足。

3. 服务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和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

- 中心应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和个性化护理计划,确保每位患者得到个别化的治疗和关怀。

- 中心应定期评估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治疗计划,以提供最佳的康复效果。

4. 管理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

- 中心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中心应建立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实施与监督本文档的规范应由康复医疗中心的管理层负责实施,确保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可对中心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中心的合规性和服务质量。

结论建设康复医疗中心需要遵守一系列规范和标准,包括设施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档提供了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以指导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康复效果。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康复医疗中心。

1.3 基本原则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卫生政策和发展规划;2. 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设计、确保质量、经济适用;3. 突出康复医疗特色,满足患者需求;4. 有利于医疗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与设计2.1 选址康复医疗中心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1. 交通便利,方便患者就医;2. 环境优美,有利于患者康复;3. 符合城市规划和卫生要求;4. 具有良好的地质和防洪条件。

2.2 规模与布局康复医疗中心规模应根据其功能、任务、服务范围和床位规模合理确定。

建筑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1. 功能分区明确,医疗区、康复区、生活区等相对独立;2. 流程合理,避免患者交叉感染;3. 考虑无障碍设计,方便患者出行;4. 满足医疗设备安装和维护需求。

2.3 建筑设计康复医疗中心建筑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康复医疗功能需求,满足医疗流程和患者安全;2. 考虑节能、环保、抗震、防火等要求;3. 突出人性化设计,营造舒适的治疗环境;4. 兼顾医疗设施的发展和改造。

三、医疗设施与设备3.1 医疗设施康复医疗中心应配置以下基本医疗设施:1. 康复治疗室:包括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等;2. 康复病房:设置必要的床铺和康复设备;3. 功能检查室:如康复评定室、电生理室等;4. 医疗办公室和护士站;5. 药房、检验室、放射科等辅助科室。

3.2 医疗设备康复医疗中心应配置以下基本医疗设备:1. 康复评定设备:如肌电图机、平衡功能评定仪等;2. 康复治疗设备:如电疗设备、磁疗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3. 急救设备:如心脏复苏设备、氧气供应设备等;4. 常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公布日期】2008.05.04
•【字号】合残联[2008]24号
•【施行日期】2008.05.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
正文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合肥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
(室)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合残联〔2008〕24号)
各县(区)残联、开发区残联:
根据《2008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今年三县及个开发区均应各建设1个、四区各建设3个社区残疾人康复示范站(室)。

为此,市残联制定了《合肥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标准(试行)》。

请各地按照标准,尽快确定建设单位并上报市残联。

为了帮助和支持各县区的创建工作,对2007年度已经完成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的县区,市残联将继续在2008年度按7500元/站的标准给予建站补贴。

此项经费要求各县(区)残联按1:1的标准提供配套,主要用于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中康复器材的集中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标准(试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6.15•【文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阵地和技术资源中心。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各级残联组织积极努力下,全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底,全国残联系统已建成康复机构2554家,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评估,推动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贯彻全面康复理念,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规范建设和服务水平”。

为指导各地做好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引导、带动全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加强业务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残联组织编制了《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2022年6月15日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为做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全面康复为导向,建立健全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体系和机制,引导、带动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树立科学康复理念,加强业务规范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发展方向。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pdf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pdf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指隶属于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残障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的公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康复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康复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康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制定本规范。

b5E2RGbCAP第二条本规范是编制、评估、审批、规划、管理康复机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残联系统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其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建设可参照本规范。

第四条康复机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第五条康复机构建设要优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以方便残疾人、有利于康复服务为出发点,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给予重点扶持。

p1EanqFDPw第六条康复机构建设要形成以国家级康复机构为龙头,省级康复机构为骨干,地市级康复机构为支撑,县级康复机构为基础,与社区康复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

DXDiTa9E3d 第七条康复机构具有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专业康复服务的职能,分为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及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等。

RTCrpUDGiT第八条省级残联要分别独立设置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置或整合资源综合设置。

5PCzVD7HxA 第九条各地残联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省康复机构发展规划,包括业务类别、规模、数量及布局。

第十条康复机构建设要根据康复业务需要,按照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合理设置相关内容。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分级第十一条康复机构建设规模要以所在省、地(市)、县人口数,或残疾人人口数及康复需求和康复资源公布状况为依据确定。

jLBHrnAILg第十二条康复机构建设按照规模、功能和任务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进展的意见》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依据中残联《关于转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打算定点机构治理方法和准入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县(市)区级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机构)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济南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性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望以此标准为指导,积极解决儿童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人员配置、设备设施、运行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做好项目指导工作,保证康复质量,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健康进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原则各县(市)区可整合当地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及社会开办的残疾人康复机构、专门教育学校成立学前班、幼儿园、日间照料站、残疾儿童托养机构等资源,确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的目标(可设含两个类不以上的残疾儿童综合康复中心,也可设单项残疾类不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二、任务目标到2012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一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三、儿童康复机构治理和职能中心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完成辖区的残疾儿童康复任务和救助任务。

负责残疾识不、筛查,康复评定、康复训练和指导、知识普及和咨询转介、残疾预防、家长培训等工作。

四、儿童康复机构的批准和命名按照建设标准,达到条件的机构,向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南市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级)审批、备案表》,经县(市)区残联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形成文件予以批复。

综合儿童康复机构命名为:济南市XX县(市)区专门儿童康复中心。

单项儿童康复机构命名为:济南市XX县(市)区XXX儿童康复中心五、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今年市残联系统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
三、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部:
集体课教室 感统训练室 认知/语言训练室 音乐治疗室 游戏活动室 生活辅导室
业务部门设置
个训室、 测评室、 家长咨询室 户外活动场地
业务部门设置
四、孤独症儿童康复科
业务部门设置
五、低视力康复科
1、视力监测室 2、屈光矫正室 3、视功能训练室 4、助视器验配室 5、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室
颤仪,肌电图仪,语言评定训练仪,失语 构音评定工具(套),语言发育迟缓评定 工具,扫描仪,电检耳镜、额镜,认知图 片,肌力计等。
设施设备
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设备器具 1、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设备 缺:图形认知组件、多感官训练室等 2、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教育训练
设备器具 缺:智力测评工具、量表 感统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测评室等
设施设备
3、家长资源中心: 缺:多媒体等培训设备、残疾儿童康复辅
导书籍、杂志、视听教材、训练器具、教 玩具等。 4、儿童室外活动场地 缺:秋千、滑梯、沙坑、球池、蹦床等大 型玩具。
机构管理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
则,制定科学合理的: 人员培训、聘用、岗位管理 绩效考核、继续教育、奖惩和职务晋升等
总则
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 各级康复中心建设。
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 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 准。
规模与功能
建面不少于10000平方米 康复床位不低于100张 总人数130-150,专业人员占职
工总数不低于70%
规模与功能
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 在综合服务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
的专科服务 承担康复教学任务 开展康复技术研究 对下级康复机构进行指导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必要标准(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必要标准(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必要标准(试行)1. 总则康复医疗中心建设必要标准(试行)是为了规范我国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康复医疗需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康复医疗中心。

2. 建设规模与选址2.1 建设规模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康复医疗需求、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康复医疗中心床位数应按照当地康复医疗需求进行配置,原则上不少于 100 张。

2.2 选址要求康复医疗中心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要求,交通便利,便于患者就诊。

同时,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因素。

3. 设施设备配置康复医疗中心应配置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满足康复医疗需求。

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1 基本设施康复医疗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 病房楼、门诊楼、医技楼等基础设施;- 必要的康复治疗设备,如康复训练设备、物理治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等;-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 消防、安全保卫和监控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

3.2 特殊设施设备根据康复医疗中心的功能和业务需求,可配置以下特殊设施设备:- 高端康复治疗设备,如机器人辅助康复设备、虚拟现实康复设备等;- 康复护理设备,如床上康复训练设备、康复护理机器人等;- 康复评估和训练系统,如认知康复评估系统、步态分析系统等;- 无障碍设施,如坡道、电梯、无障碍厕所等。

4. 医疗服务与专业技术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全面的康复医疗服务,包括康复评估、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康复训练等。

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4.1 专业技术人员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理人员等。

同时,应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2 医疗服务内容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以下医疗服务内容:- 康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治疗方案;- 康复治疗:采用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等方式,针对患者的具体病情进行康复治疗;- 康复护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包括生活护理、专科护理等;- 康复训练: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康复心理咨询:为患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患者调整心态,增强康复信心。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规范(试行)目标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以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建设要求1. 地理位置选择:选择地理位置时,应考虑交通便利性、医疗资源分布、人口密度等因素,以确保康复医疗中心能够服务到更多需要康复的人群。

2. 建筑设计: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全、防火、无障碍通行等要求。

建筑结构应能满足各种康复设备和设施的布置需求。

3. 医疗设备和设施: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先进的康复设备和设施,如理疗器械、运动治疗器材、康复辅助工具等,以满足不同康复治疗的需求。

4. 人员配置:康复医疗中心应有合适的医疗团队,包括康复医师、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专业人员。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经验,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5. 环境卫生:康复医疗中心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操作流程1. 患者接待: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接待流程,包括患者登记、初诊评估、治疗方案制定等环节,以确保每位患者能够得到个性化的康复治疗。

2. 治疗管理: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科学的治疗管理制度,包括治疗计划制定、治疗过程记录、治疗效果评估等,以跟踪患者的治疗进展和调整治疗方案。

3. 医疗质量控制: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质量评估等,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患者教育:康复医疗中心应积极开展患者教育工作,提供康复知识和自我管理技巧,帮助患者更好地参与康复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总结本文档为建设康复医疗中心提供了基本规范和操作流程的指导,以确保康复医疗中心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康复医疗服务。

建设康复医疗中心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注重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教育工作,以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09•【字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为规范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促进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制定的《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反映。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九日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其他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促进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参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关于下发省级聋儿康复中心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旨在界定机构性质,明确工作职能,合理设置部门,规范业务管理,保障必备的工作条件,全面提升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省内各级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其他听力语言康复机构。

第四条本规范涉及条款均为最基本要求。

机构的业务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其他还必须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章性质与功能第五条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其他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是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主管)下,在上级相关康复机构的指导下,面向听力残疾儿童和其他伴有听力、语言障碍的人群提供康复服务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

第六条康复机构开展听觉康复、言语矫治、语言教育和听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及社区家庭康复指导,提供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要求,以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规范适用于康复医疗中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2. 建筑设计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

- 建筑平面布局要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清晰,便于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流动和操作。

- 建筑结构应具备良好的抗震能力,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3. 医疗设备配置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根据服务对象和康复治疗需求,合理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

- 医疗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保证其功能正常、性能稳定。

- 康复医疗中心应定期检测和维护医疗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4. 人员配备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根据服务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医生、护士、康复师等专业人员。

- 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资格要求,确保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

5. 患者安全管理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患者身份确认、医疗操作安全、药品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 康复医疗中心应加强感染控制和废物处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不满。

6. 环境设施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洁、消毒和通风。

-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舒适、安静的床位和就餐区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便利的交通和停车设施,方便患者和家属的来访。

7. 结论本文档所规定的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是为了提高康复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各康复医疗中心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康复需求。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建设规范(试行)1. 引言本规范旨在规范康复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要求,以提供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

本规范适用于康复医疗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 建筑设计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当地建筑安全标准。

- 建筑布局应合理,各功能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分隔,并提供便捷的通行路径。

- 康复医疗中心应设有适当数量和规格的病房、诊室、手术室、康复训练区等功能区域,并满足相关卫生设施要求。

- 建筑材料和装修应符合卫生要求,易清洁、防滑、防火等。

3. 设备设施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适当的医疗设备和康复训练设备,以满足不同患者的康复需求。

- 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必要的安全保护功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康复训练设备应具备多样性和可调节性,以适应不同疾病和康复阶段的需求。

- 康复医疗中心应设有应急设备和设施,以应对突发状况,并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 环境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确保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噪音和辐射等污染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康复医疗中心应提供舒适的等候区、休息区和餐饮区,为患者和家属提供良好的就诊体验。

- 康复医疗中心应设置便利的停车场和无障碍通道,方便患者和家属的出行。

5. 安全管理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 康复医疗中心应配备安全设备,如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 康复医疗中心应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文档管理要求- 康复医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文档的合规性和可查性。

- 康复医疗中心的各类文档应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7. 总则本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康复医疗中心的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康复效果和安全。

各康复医疗中心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加强对规范的宣传和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指隶属于各级残疾人联
合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残疾人
及其他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残障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的公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康复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康复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康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制定本规范。

b5E2RGbCAP
第二条本规范是编制、评估、审批、规划、管理康复
机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残联系统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其
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建设可参照本规范。

第四条康复机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康复机构建设要优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
发展和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以方便残疾人、有利于康复服
务为出发点,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给予重点扶持。

p1EanqFDPw
第六条康复机构建设要形成以国家级康复机构为龙
头,省级康复机构为骨干,地市级康复机构为支撑,县级康
复机构为基础,与社区康复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

DXDiTa9E3d 第七条康复机构具有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专业康复服务的职
能,分为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及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等。

RTCrpUDGiT
第八条省级残联要分别独立设置康复中心、听力语言
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可根
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置或整合资源综合设置。

5PCzVD7HxA 第九条各地残联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省康复
机构发展规划,包括业务类别、规模、数量及布局。

第十条康复机构建设要根据康复业务需要,按照卫
生、教育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合理设置相关内容。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分级
第十一条康复机构建设规模要以所在省、地(市)、县人口数,或残疾人人口数及康复需求和康复资源公布状况为
依据确定。

jLBHrnAILg
第十二条康复机构建设按照规模、功能和任务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康复机构建
筑总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二级康复机构建筑总面积不
低于8000平方米,三级康复机构建筑总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其中,康复中心面积占50%,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面积占30%,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面积占20%。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面积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xHAQX74J0X
第十三条省级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辅助器
具服务中心要按照三级标准建设,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可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及残疾人的数量与康
复需求,合理确定建设级别。

LDAYtRyKfE
第四章科室设置
第十四条康复机构要根据建设规模、功能和任务,按
要求设置相应的科室。

第十五条科室设置要以康复业务为主导,运用医疗、
教育、职业、社会、工程、心理等康复手段,使残障者的身
心功能得到补偿或替代,职业能力和社会生活能力得到改
善。

Zzz6ZB2Ltk
第五章人员配置
第十六条康复机构要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后勤保障等人员。

第十七条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六章设备设施
第十八条康复机构要根据建设规模、功能和任务,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

第七章运行保障
第十九条各级残联要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康复机构领导班子建设,配备具有管理和康复工作经验的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康复机构领导班子的考核考评制度。

dvzfvkwMI1
第二十条各级残联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保障康复机构的发展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保证康复机构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rqyn14ZNXI
第二十一条各级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EmxvxOtOco
第二十二条康复机构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科
带头人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稳定的人才培养、流动、考评
和职称晋升机制。

SixE2yXPq5
第二十三条康复机构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建立
特色学科优势,加大科研力度,增强康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6ewMyirQFL
第二十四条康复机构要加强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积极探索技术协作等多种运行模式。

第二十五条康复机构运行要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二十六条康复机构要严格管理,在人员、财务、设备设施、诊疗规范、服务标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kavU42VRUs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负
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转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附件:1、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2、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3、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康复中心建设基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康复中心是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

承担着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职能。

y6v3ALoS89
第二条为促进残疾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康复中心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残联所属各级康复中心建设。

本标准为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M2ub6vSTnP
第二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四条康复中心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根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一规
划、合理布局,促进覆盖城乡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0YujCfmUCw
第五条康复中心选址应根据康复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好的位置,并尽可
能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资源,充分考虑残疾人
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康复对环境的要求,兼顾未来发展。

eUts8ZQVRd
第三章规模与功能
第六条各级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与服务功能。

一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5张(含日间床位和寄宿床位)。

一级康复中心直接面向县、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配合同级残联培训社
区康复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
识。

sQsAEJkW5T
二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40张,门诊部应设置医疗观察床位。

二级康复中心
面向多个县、区提供综合性的康复服务,承担一定的康复技
术培训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辖区基层康复机构业务建
设。

GMsIasNXkA
三级康复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

三级康复中心提供全面的、连续的康复服务,并在综合性康复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服务,
承担康复教学任务,开展康复技术研究,对下级康复机构进
行指导。

TIrRGchYzg
第四章业务部门设置
第七条各级康复中心业务部门设置。

一级康复中心
1.康复门诊部:设有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
询室。

(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肢体残疾康复科(部):设有康复训练室(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引导式教育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有室外儿童游戏娱乐场所。

7EqZcWLZNX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部):设有集体课教室、感统训练室、语言/认识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
辅导室、个训室、测评室、家长咨询室等,有户外活动场地。

lzq7IGf02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