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 第二节政治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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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二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内容,是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的延伸,是人民拥有民主真实性的重要体现,此外,也是同学们以后参与政治生活须知的基础性知识,因而显得非常重要
二、学情分析
我们的学生在全市属于中下水平,学生的学习习惯不太好,注意力不集中,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所以学习时需要从学生身边案例入手,举例要生动具体贴切,要多开展一些活动,引导学生分析事例,培养他们勤思考、深分析的好习惯。
三、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
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法律而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把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联合实际,结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其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联系实际,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说明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培养学生的权利观、义务观,能够运用理论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如“特权”、“拖权”等。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引导学生处理好公民的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促进学生进一步了解身边的政治生活,做到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难点:把握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五、教学工具:传统教学工具和多媒体课件。
六、教学方法:复习导入法、情景设置、设问法、讲授法等
七、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活动)提问:什么是国家?
讲授新课
(学生活动)思考:结合图片和文字说明,生活中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依法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师生活动)
情景一:
根据我们所学的,请你判断:他们是否具有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
①上高三18岁的儿子
②49岁的美籍华人父亲
③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哥哥
④78岁的奶奶
⑤因参与杀人被处以无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表哥
提问1:这其中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什么?
提问2:这其中谁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什么?
生答:上高三的儿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哥、父亲没有权利
一位具备选民资格的公民要真正行使权力,还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教师活动)2、政治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师生活动)
情景二:1、初中生张某平时在校内表面低调含蓄内敛,但在同学之间时长散播不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言论,这引起很不好的影响。
2、张某的父亲经常在家举行家庭集会、同事集会,动静大、声音扰民,引起周围邻居的不满。
提问1:张某属于言论自由吗?
提问2:张某的父亲行为是集会自由的表现吗?邻居可以干涉张某的集会吗?
生答:发表言论的内容,不应超出法律得范围。
当公民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不符合条件时可以不予批准,或不给办理。
3、监督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
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
诬告陷害。”
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卫生么? 怎么去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
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平等地适用法律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
为
【适用一法律制定前:立法不平等;法律制定后:守
法和司法的平等。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阶级。】
(师生活动)
情景三:我是女的,怎么了
小赵曾是某高校一名女硏究生,曾经去过一个招聘会现场,一百多家单位招聘,竟然一份简历也没有投岀去。因为很多
单位在招聘海报上明确说明仅限男生,其余单位即使不明确标示,对于女生也大都含蓄拒绝,“我们单位经常会出差,你一个女生禁不起出差的折腾还是另谋高就吧。“我们单位经常加班,而且以往招的人大都是男生,你如果进我们单位工
作会不适应的。虽然也有少数单位有招女生意向,但开出的条件很是苛刻,比如在三年内不许结婚,即使结婚也不能生育。
提问1:这是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平等对待,能够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生答:可以的,《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1、关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
者是不可分离,具有统一性,相辅相成。权利和义务都是
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3、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因此这一原则对我们的要求是:一方面是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是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师生活动)
情景四:26岁已经大学毕业的李某,因为多次未应聘到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