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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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计算方法

1、支付意愿法(WTP)支付意愿法,又称条件价值法是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调查,了解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或者他们对产品或服务的数量选择愿望来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往往会低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最大支付意愿的补偿标准是利用实地调查获得的各类受水区最大支付意愿与该区人口相乘得到,估算公式为:

P=WTP u×POP

式中:P为补偿的数值,WTP为最大支付意愿, POP 为各类人口, u表示各类受水区。

意愿调查评估法直接评价调查对象的支付意愿或受偿意愿,理论上应该最接近边际外部成本的数值,但结果存在着产生各种偏倚的可能性,如不进行细致足量的问卷调查,则可能出现重大偏差。

2、机会成本法(OC)机会成本法是指水源保护区(投入主体)为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而放弃一部分产业的发展,从而失去了获得相应效益的机会,即财政税收损失。我们把放弃产业发展所可能失去的最大经济效益称为机会成本,作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公式为: P=(G O -G)*N。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G0为参照地区的人均GDP(元/人);G为保护区人均GDP(元/人);N 为保护区的总人口(万人)。

或者:P=(R O -R)*N t+(S O -S)*N f。

式中:p为补偿金额(万元/年);R0为参照地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R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t为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万人);S0为参照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S为保护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人);N f为保护区农业人口(万人)。

当流域水生态的社会经济效益不能直接估算时,可以利用反映水资源最佳用途价值的机会成本来计算环境质量变化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或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但机会成本法所计算出来的标准往往会高于补偿者的支付意愿,甚至超出他们的支付能力,且水源保护区损失的效益全部被受水区承担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水源保护区在保护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

3、收入损失法:该方法主要利用流域水生态变化对健康的影响及其相关货币损失来测算流域水生态服务的价值。从流域水源区居民角度来看,因保护水资源投入的成本以及限制高耗水、高排污企业的设立而使其发展权受到限制,会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

TC=DC+IC,

DC=TDC+FDC+XDC+SDC+JDC+WDC,

IC=TIC+GIC。

式中:TC为总成本, DC为直接成本, IC为间接成本, TDC为退耕还林直接成本, FDC为封山育林直接成本, XDC为新造林投入, SDC为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JDC为水质监测站的投入,WDC为水质改善的污水处理场建设投入,TIC为退耕地损失的机会成本,GIC为限制工业发展损失的机会成本。

从受益区的角度来考虑,考虑其支付水平、取水量以及排放污水量的情况,并得出补偿分配系数。补偿分配系数为:

式中:L-i为发展阶段系数,由皮尔生长曲线推导得出;Q-i为取系数,由统计数据算出;W-i为污水排放系数,由统计数据算出。

引入补偿分配系数后,收入损失法考虑了保护者和受益者两方面的利益。但是, 计算中涉及数据多,计算较麻烦,计算结果的完善准确还需要大量数据支撑。

4、总成本修正模型

总成本修正模型首先对流域上游地区生态建设的各项投入进行汇总,然后通过引入水量分摊系数、水质修正系数和效益修正系数,建立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补偿测算模型,对上游生态建设外部性的补偿量进行计算。其公式为

Cd=C+K1+K2+K3

Ct =DCt+ICt=DFCt+DSCt+DPCt+ISCIICt+IECt。

式中:Cdt为补偿额;Ct为总成本;DCt为直接成本; ICt为间接成本;DFCt为水源涵养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投入;DSC t为水土流失治理投入;DPCt为污染防治投;ISCt为水源涵养区发展节水投入;IICt为生态移民安置投入IECt为水源涵养区限制产业发展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入量;K-Vt为水量分摊系数,为下游地区利用上游水量占上游总水量的比例(0

总成本修正模型在计算总成本时与收入损失法基本一致,但引入了修正系数。由于计算时需要大量的资料数据,所以具体实施起来工作量较大,有一定的难度。

5、费用分析法

水源涵养区为维持和保护流域生态要承担一定的费用,此费用可以来判定受益区对水源供水区要进行的生态补偿额度。计算公式为

P=∑C,

C=C1+C2+C3+C4+.....

式中,P为补偿额;C为生态保护和建设单位面成本投入;C1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增加森林植被费用;C2为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C3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C4为河道清理等费用(注所有费用均含人工费用)。

该法费用核算过程简洁、容易理解、便于操作。但水源保护区所支出的费用具有不确定性计算费用时需全面考虑。该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比如非点源污染治理费用在实际中是很难确定的。另外,用的标准也是动态变化的给计算也增添一定的难度。

6、水资源价值法

当流域生态服务(如洁净水资源)价值可直接货币化时,可基于市场价格实施流域补偿。根据水质的好坏,来判定是受水区向水源区补偿,还是水源区向受水区补偿。计算公式为: P=Q*Cc*δ。

式中:P为补偿额;Q为调配水量;Cc为水资源价格:δ为判定系数。

其中, C-c可采用污水处理成本或水资源市场价格;δ的取值为,当上游供水水质好于Ⅲ类时,δ= 1,当水质劣于Ⅴ类时,δ=-1,否则,δ=0。

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C-c还可以进行改进,比如可以采用水资源价值来替换,判定系数δ还可以细化,可以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合理确定。计算中参数的取值对结果影响较大,因此要结合流域实际状况慎重选取。随着流域水资源交易市场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基于水资源价值的补偿是最易行和可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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