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装修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便利店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承包单位(乙方):项目地址:公司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项目经理: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2)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发包人提供装
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小写:元整(详见附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1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无论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检测报告。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2001年11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一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2001年12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2001年11月2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为12个月。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l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在柒日内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3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以及材料费用。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
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价包含外部道路路基铺设。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签定之《便利店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约定如下:
一、工程变更
1.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预算表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若发生工程项目变更的,以变更单标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
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1.2乙方的设计代表为设计师,施工代表为乙方工程管理中心派出的项目管家及现场负责人,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设计及施工代表联系,确定相应图纸方案和报价并签定工程变更单及延期单后方可施行。
1.3工程项目若发生增减变动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二、材料人行为,乙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1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明细,以施工时乙方材料明细为准,实际进料如与该
材料明细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市场上该材料确实断货或乙方用材调整,乙方工程部书面通知甲方更换同等质量价格的材料,经甲方确认签字认可后可使用。
2.2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
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安装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于该材料或设备引发的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费用、材
料运费、退货费用、换货费用以及因此延误的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施工
3.1在不影响正常施工前提下,甲方如有物品在施工现场需要乙方施工人员保管的,经
甲乙双方确认并签署“物品保管清单”,标明品种、数量及物品状况,该物品如因乙方原因损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2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以及房屋主体结构承重
墙,甲方若需要改动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以及房屋主体结构、承重墙的,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定《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工程验收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3.4原施工项目已进料或开始施工,甲方需另改方案而造成退货、运输、拆除重建的费
用由否定原方案的责任者承担相关费用。
四、验收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便利店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各自承担其法律责任。基础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应立即与乙方确认工程结算款,并于七日内结清该款项。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开具工程保修卡(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