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精编版

合集下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全面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全面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全面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指为了保障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全面解读,详细介绍其中的要点和相关措施。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背景和意义建筑火灾是一种严重的灾害,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原则1. 火灾防控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考虑火灾防控的各个环节,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

2. 防火分区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地控制火势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防火材料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选用符合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以提高建筑物的耐火性能,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

4. 疏散通道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建筑物。

5. 消防设施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系统等,以提高火灾扑灭的效率。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具体要求1. 建筑结构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物的结构要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

2. 防火隔离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将建筑物内部分隔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3. 防火门窗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建筑物的防火分区之间设置防火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

4. 疏散通道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物内部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通道宽度和数量要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

5. 消防设施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建筑物内部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系统等,以提高火灾扑灭的效率。

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和监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和监督是确保规范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

(完整)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最全解读

(完整)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最全解读

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术语解读--变化条文对比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

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术语解读——建筑高度的计算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夹层的处理回答: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应计算到最高夹层的楼面.问题2: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局部凌空,其他外墙面覆土的空间算首层还是地下室?建筑高度如何计算?回答: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防火设计时对防火设计高度的确定。

防火设计高度确定之后,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本规范还对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楼层做了明确的规定。

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挑檐)、疏散独立且直通室外、消防扑救。

术语解读——裙房的最新界定术语解读--综合楼的最新界定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商业网点中的300平方,指的是一层? 还是一、二层之和?如有净高5米多的底层店铺,面积300平方,装修后隔成二层使用,是否可以定义为商业网点?回答:包含一、二层:不能再视为商业网点术语解读—-安全出口的最新界定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敞开楼梯、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闫如何区别?回答:1、三面无建筑构配件围护的楼梯为敞开楼梯;2、有一面无建筑构配件围护的楼梯为敞开楼梯间;3、周围都有建筑构配件或有门的楼梯就形成楼梯间;4、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71821精编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71821精编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版)精编版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版)精编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主要修订内容为: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编修订稿)解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编修订稿)解读

要点二
主要内容
包括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 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层数、安 全疏散和消防电梯、灭火救援设施、 消防设施的设置、供暖、通风和空气 调节、电气、特殊建筑和场所的防火 设计等多个方面。
要点三
特点
本次修订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化了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 用,同时提高了部分建筑的防火设计 标准。
道。
财产保护
合理设计建筑防火措施,减少火 灾对财产的损失,同时降低火灾
对周边环境和设施的影响。
符合法律法规
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 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确保建筑防
火设计合规合法。
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
建筑设计应注重预防火灾的发生, 通过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设置 防火墙等措施,降低火灾发生的 概率。
灭火为辅
消防电梯设置及技术要求
设置范围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一类高 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 高层公共建筑、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 地下或半地下室等应设置消防电梯。
VS
技术要求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消防电梯应 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消 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 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在消防电 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 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 10L/s。
选用高效、节能的水泵,设置备用泵, 确保火灾时水源供应不间断。
03
室内消火栓
按规范要求设置在走廊、楼梯间等易 于取用的位置,配备消防水带、水枪 等器材。
04
室外消火栓
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布置,间距不大于 120米,方便消防车取水。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_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精编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_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精编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1 总则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

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

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1.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2.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2.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 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 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 B1 级装修材料使用。

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 B1 级。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图文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即将在2023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展了哪些变化和调整?进展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标准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进步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程度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好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程度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1.以下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间隔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标准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规范逐条解读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规范逐条解读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规范逐条解读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的安全,防止火灾发生和蔓延而制定的。

以下是对新规范的逐条解读。

1.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建筑防火设计是建筑物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保证建筑物的整体安全性。

2. 建筑物结构应符合耐火性能要求。

建筑物的结构必须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能够在火灾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减少火势的蔓延。

3. 建筑物的外墙应设置防火带或使用防火构造。

为了防止火灾从外部进入建筑物内部,外墙应设置防火带或使用防火构造,提高建筑物的整体防火能力。

4. 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

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灾在相邻建筑物间的传播,减少火灾扩大的可能性。

5. 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

建筑物内部应划分为合理的防火分区,将火灾蔓延的范围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内,便于疏散和灭火。

6. 建筑物的防火门应符合要求。

建筑物内部的防火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一定的防火隔离性能,保证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7. 建筑物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能够在火灾中保持正常运转,不引起额外的火灾危险。

8. 建筑物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

建筑物应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以增强火灾扑救的能力,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

9. 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应合理设置。

建筑物应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顺利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10. 建筑物的外部消防通道应符合规定。

建筑物外部应设置适当的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辆和救援人员进入建筑物进行救援。

综上所述,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规范的逐条解读,涵盖了建筑物的结构、外墙、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火门、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建筑物的防火能力,保障人员的安全。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效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降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筑领域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这些规定,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深度解读》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深度解读》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深度解读引言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防火性能和安全的关键指南。

在现代城市中,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进行深度解读,探讨其中的重要要求、原则以及实施方法,以提高人们对建筑防火设计的认识。

基本概念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设计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功能等特点,确定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设计措施。

其目的是防止火灾的发生、控制火灾的扩散,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防火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2.防火分区和防火隔离设计3.防火排烟设计4.防火疏散通道设计5.防火门窗设计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结构设计的防火要求等。

常见的防火设计原则包括:1.选择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如钢结构、石膏板等。

2.确保建筑结构的防火等级符合要求,承重构件的防火等级不低于2小时。

3.设置防火隔离带,防止火灾蔓延。

防火分区和防火隔离设计防火分区和防火隔离是保障建筑物内部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划分建筑物,将建筑物分成若干独立的防火分区,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火灾的蔓延。

防火分区和防火隔离设计的要点包括:1.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火灾风险等因素确定。

2.防火隔离墙应具有一定的防火等级,阻燃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火隔离墙应密封性好,防止烟气和火焰穿透。

防火排烟设计防火排烟设计是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减少火灾现场的烟雾排放,提高疏散通道的清晰度和安全性。

防火排烟设计的要点包括:1.设置合理的排烟口,确保建筑物内的烟雾及时排泄。

2.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系统,提高排烟效率。

3.排烟管道应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排烟畅通。

防火疏散通道设计防火疏散通道是建筑物内部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其设计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保证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火灾现场。

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要求解读

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要求解读

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要求解读建筑是人类的重要生活空间,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在建筑设计中,防火规范是确保建筑安全的重要标准之一。

本文将解读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要求,包括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划定、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设置等内容,旨在提高建筑设计人员和使用者对防火规范的认识和理解。

一、防火分区划定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物需要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

划定防火分区的原则包括:分区明确、相邻分区间的火灾扩散受控、相同分区内的火灾扩散得到控制等。

在进行防火分区划定时,需要考虑建筑结构、使用功能以及人员疏散等因素。

常见的防火分区包括独立分区、半独立分区和公共分区。

独立分区一般用于重要场所,具备防火墙和防火门等设施,能有效隔离火灾。

半独立分区一般用于次重要场所,如建筑内的不同楼层,防火门和防火窗可以有效控制火灾扩散。

公共分区则用于居住区和非重要场所,通常需要满足疏散通道宽度、防火材料等要求。

二、消防设施防火规范要求建筑设计中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以提供灭火和疏散的条件。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消防设施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首先,建筑物内部应配备灭火器,根据建筑物的面积和使用功能,灭火器的数量和种类也有要求。

灭火器应放置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如厨房、电气设备房等。

其次,建筑物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这种系统可通过探测火灾烟雾或温度的变化,自动启动喷水装置进行扑灭。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广泛应用于商业建筑和办公楼等场所。

另外,疏散楼梯和疏散楼梯间也是防火规范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物内的疏散楼梯应符合规定的宽度和坡度,同时需要设置防火门和防火门窗,以确保火灾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三、疏散通道设置在建筑设计中,合理设置疏散通道是确保建筑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疏散通道的宽度是一个重要指标。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容量,疏散通道的宽度有所不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解读(超详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解读(超详细)
8、部分建筑或场所的防火分区 1)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 2)展览厅和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 3)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2 的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 4)物流建筑的防火分区 1)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
2)展览厅和商店营业厅的防火分区 3)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m2 的地下商店的防火分隔 ■下沉广场等开敞空间 ■防火隔间 ■避难走道 ■防烟楼梯间 4)物流建筑的防火分区 V 以分拣、加工等作业为主的作业型物流建筑 V 以仓储为主的仓储型物流建筑 V 难以区分主要功能的综合型物流建筑
4)完善了中庭的防火分隔要求
①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②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③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④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5)建筑的竖向防火分隔 § 建筑间的变形缝防火处理 § 管道等穿越楼板的防火 § 电梯层门 § 建筑外墙设置的广告牌等 6)建筑的水平防火分隔 § 管道等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的防火 § 建筑屋顶上的开口防火 §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或连廊 11、较系统地规定了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 ①住宅建筑、坡地建筑、沿河道临空建筑的消防车道 ②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的设置与要求 ③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设置与要求 ④消防电梯 ⑤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的防护 ⑥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的标志 ⑦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⑧明确了建筑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等的要求 12、适当调整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
4)住宅建筑的避难层和避难间设置 避难层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 100m ☞设置要求:与公共建筑有关避难层的要求相同 避难间 ☞设置条件:建筑高度大于 54m ☞设置要求: V 每户设置 1 间 V 靠外墙,并具有可开启的外窗 V 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V 门和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 1.0h,门应具有防烟性能 5)住宅建筑中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近日,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本)),新规范与上述两规范的的相比,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1.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另相关专家--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给出如下详细解读: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

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

《建规》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规》"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

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都应配套相应的技术措施。

《建规》和《高规》合并后,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本规范条文规定应一致而不一致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为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新《建规》)。

新《建规》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解释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新《建规》条文示例1)关于前言修订内容1)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一: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厂房;2仓库;3民用建筑;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

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条文示例二: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高层建筑"术语的定义,非常明确地规定住宅不按层数而按建筑高度来区分多层建筑或是高层建筑,原因:按建筑高度较为准确,而按层数则会有较大出入。

同时也说明了对住宅建筑的要求宽于对公共建筑的要求(住宅建筑为27m,其他建筑为24m),定义中的其他建筑既包括工业建筑、也包括民用建筑。

为了说明按建筑高度要比按层数准确,示例如下:某工程,无架空层,9层,每层层高2.8m,总建筑高度为:2.8m×9=25.2m;而另一工程,有架空层,高度2.1m;9层,每层层高3.0m,顶层为跃层,总建筑高度为:2.1m+3.0m×9+3.0m=32.1m。

两工程层数相同都为9层,而建筑高度两者相差32.1m-25.2m=6.9m。

条文示例三: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0m的限制,又设定了建筑高度250m的上限,当时考虑的理由是:1、火灾次数。

高层建筑的火灾次数一般为一次,当建筑物的建筑高度再高,其面积和人数达到《建规》两次火灾标准时,火灾次数不应再按一次计算。

2、消防电梯速度。

消防电梯速度要求在1min内从底层到顶层,当年消防电梯速度为2.5m/s,250m的高层建筑需时100s,即1.67min,已略低于标准要求,但未超过2min。

3、电源保证。

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分别对供电有明确规定,当建筑高度再高时,电源保证的要求更高,当时在我国难以做到。

4、工程案例。

当时国内已建、拟建的建筑,建筑高度一般均在250m 以下。

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限建筑(指超过上限值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超建筑的(指超过超高层建筑的高层建筑),国内尚未统一,本人较为倾向于称为超限建筑。

一般认为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也有有称为超高层建筑的。

达到152m的称为摩天大楼。

建筑高度为250m~1000m的高层建筑怎么命名,也是一个问题。

条文示例四: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300m2,是总面积还是分隔单元面积作了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关于前言修订内容2)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五:7.3.3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条文示例六:4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条文示例七:新《建规》新增了第8章,第8章共有5节,章节名称如下:8消防设施的设置8.1一般规定(该节相当于现《建规》8.2节"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8.2室内消火栓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8.3节"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8.3自动灭火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8.5节"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5防烟和排烟设施条文示例八: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用途有:--通过消防车加压直接用于建筑物下层的火灾扑救(不限于建筑高度24m)--向邻近建筑物淋水降温,防止火灾蔓延--向水泵接合器送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建筑物的上层供水条文涉及的消火栓系统不单指消火栓单体,而是指室外消火栓、管道、阀门、供水设施……等。

条文示例九:5m。

考虑建筑物上部有坠落物下坠时,不致伤及消防队员。

而现在考虑建筑物的墙体外倾等因素,"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难以规定具体数字,改为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雨蓬等措施。

规定相对安全位置的目的是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包括玻璃、广告牌、霓虹灯、幕墙、墙体装饰材料…等)。

条文示例十:1单台容量在40MVo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o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o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2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3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一: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3)关于前言修订内容4)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十二:撤销第9章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第9章及第9章有关节的名称如下:9消防给水系统设计9.1一般规定9.2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9.3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9.4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条文示例十二的第9章如一经撤销,有关内容,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相应国家标准即《消规》、《喷规》……等有关专用标准。

4)关于前言修订内容6)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十三:5.3.6当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7步行街内沿两侧的商铺外每隔5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要关注新《建规》其他章节的内容条文示例十四:3.3.3条文示例十五:1……;2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六:9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七:5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八: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4、关于《喷规》与《喷施规》的三同步《喷规》与《喷施规》也要合并,在没有合并前采取的措施是三同步。

三同步指:这两本规范同步修订、同步审查、同步报批,以解决这两本规范在正式合并前的个别条文不相一致的问题。

如: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表设置位置。

《喷规》的图示将压力表设置在最后一个球阀的下方;而《喷施规》的图示将压力表设置在最后一个球阀的上方。

工地检查装了两个压力表,装在下方的以符合《喷规》的要求,装在上方的以符合《喷施规》的要求。

实际上是多设了一个压力表。

再如: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充水时间,《喷规》规定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一分钟,预作用系统两分钟。

而《喷施规》的规定则与此不同。

从灭火系统的角度,我们在1990年至1993年修订《高规》时曾提出过一个观念: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水灭火系统以消火栓系统为主向以喷淋系统为主的过渡时期。

首先在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全方位设置喷淋系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