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材料201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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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10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10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3〕104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13〕11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枫桥街道、横塘街道、浒墅关经济开发区、通安镇、东渚镇、镇湖街道等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即在上述7个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62.646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124.870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60.423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3.783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127.093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560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前后,苏州市中心城区及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等建设用地管制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高新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调整,确保高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确保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你市要指导高新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的布局和规模。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为促进苏州高新区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保障高新区山水生态格局,指导苏州高新区范围内镇、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特委托江苏省城市设计研究院编制特编制《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苏州高新区行政区陆域范围,总面积约223 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将苏州高新区建设成为先进产业的聚集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先导区、生态环保的示范区、现代化的新城区。

3、功能定位真山真水新苏州:以城乡一体化为先导,以山水人文为特色,以科技、人文、生态、高效为主题,集创新科技生产、高端现代服务、人文生态居住、旅游休闲度假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区。

4、规划结构总体空间结构:“一核、两轴、三心、六片”。

一核:以阳山森林公园为核心,将山体屏障转化为生态绿核,并成为各个独立组团间生态廊道的汇聚点。

两轴:太湖大道发展主轴:是新区“二次创业”的活力之轴,展现科技、人文、生态的融合。

京杭运河发展主轴:展现运河文化的精华,是城市滨河风貌的集中体现,是公共功能与滨水风光的活力融合。

三心:以浒通片区中心、科技城片区中心、狮山路城市中心构筑三角状的极化空间,为各自所在的城镇建设组团提供公共配套服务。

六片:包括狮山片区、浒通片区、横塘片区、科技城片区、湖滨片区(苏州西部生态城)、阳山片区。

空间布局特征:“紧凑组团、山水环绕”规划采用紧凑组团布局模式推进城镇建设空间的集约化发展与生态化建设,各组团根据资源状况、产业基础及发展前景相对独立地生长,通过山水生态空间围合形成“功能相对完整,产居相对平衡,空间相对集中”的组团式紧凑城镇发展空间。

各城市组团之间强调规模、功能和区位等方面的多样性及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协作,特别是新老建设组团之间在功能、空间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5、功能分区规划形成狮山片区、浒通片区、横塘片区、科技城片区、湖滨片区(苏州西部生态城)、阳山片区等六大功能片区。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1•【字号】苏发改中心[2018]121号•【施行日期】201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地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中心[2018]121号高新区经发局:你局苏高新发改项〔2018〕153号文及有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7-WG-85号”地块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高新区科技城科广路南、天佑路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35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317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83794.2平方米,容积率为2.2,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为500000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1.市规划局虎丘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苏高新规设(2017)083号);2.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5012018CR0051)。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指标核定规则”(2015年版)1 总则1.1为规范规划管理审批⾏为,统⼀执⾏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1.2本细则是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相配套的规范性⽂件,适⽤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程,不适⽤于私有住房建设⼯程。

苏州市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

2 建筑⾯积2.1核定建筑⼯程建筑⾯积应按江苏省地⽅标准DGJ32/TJ131-2011《房屋⾯积测算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执⾏。

2.2建筑⾯积指标应分列计容积率建筑⾯积(以下简称计容⾯积)和不计容积率建筑⾯积。

2.3核定建筑⼯程计容⾯积时,与《规程》不⼀致的内容,按本细则的规定执⾏。

3 规划容积率3.1容积率指标应精确到⼩数点后⼆位数。

3.2在核定计容⾯积指标时,按以下规则计算:3.2.1同时满⾜以下条件的架空层(包括骑楼、过街楼和⾬篷等)可不计⼊:1、位于建筑底层,或与城市公共天桥、连廊、道路连通的楼层;2、⾄少有两个边长与城市或社区公共空间紧密连通、⽅便到达;3、⽤于公共活动、绿化、停车,且对公众⽆条件开放。

但门厅、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应计⼊。

3.2.2通向符合不计容条件的地下、半地下车库的,且⾄少有⼀个边长对外开敞不封闭的汽车坡道、⾃⾏车坡道、出⼊⼝等附属建筑,可不计⼊。

3.2.3通向屋顶停车场的且⾄少有两个边长对外开敞不封闭的汽车坡道可不计⼊。

3.2.4同时满⾜以下条件的敞开式停车楼及其附属汽车坡道可不计⼊:1、满⾜规划对城市景观、交通、建筑密度、绿地率的要求;2、附属建设但与主体功能区完全隔离(可局部设门);3、对公众开放;4、该区域⾄少有两个边长的外墙对外开敞不封闭;5、层⾼不⼤于3.0⽶。

苏州新区规划

苏州新区规划

苏州新区规划
苏州新区是中国江苏省苏州市的一个新城,也是国家级新区,目前规划面积约为312平方公里。

苏州新区的规划以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型城市为目标,旨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苏州新区的规划包括了经济、产业、城市建设、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

在经济发展方面,苏州新区将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这些产业将以创新为核心,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合作,提升整个城市的竞争力。

在城市建设方面,苏州新区将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构建智能化、绿色生态的城市环境。

新区将建设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包括地铁、公交等,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

同时,新区还将加快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包括商业中心、医疗设施、教育设施等,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苏州新区的规划还注重人居环境的建设。

新区将打造宜居的社区,通过合理规划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同时,新区还将注重文化传承和创新,建设文化设施,增加文化活动,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

在产业规划方面,苏州新区将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区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同时,新区还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形成产业联动发展,提高整个区域的经济效益。

总之,苏州新区规划的核心目标是打造一个高质量发展、创新型的城市。

通过全面规划经济、产业、城市建设、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苏州新区将成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同时,新区将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高新区西北区域控制性规划

高新区西北区域控制性规划

为积极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的发展,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江苏省城市设计研究院编制《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008年12月苏州市规划局对规划组织过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起京杭运河、金枫路,南到马运路、华山路,局部延伸至高新区行政边界,西至建林路、湘江路,北临嵩山路,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8.23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苏州市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现代高效产业区。

3、规划规模:规划居住人口:4.55万人。

4、规划结构:规划西北片形成“两轴、双廊、三区”的总体布局结构。

两轴:依托金枫路、鹿山路两条交通性干路构成本片“十字形”城市发展轴,两条轴线是城市发展的交通动脉和体现城市工业区景观形象的重要通道。

双廊:结合京杭运河、马运河良好的水体、绿化打造本区“T”型生态廊道。

三区:包括东部的苏州高新区国际汽车城、中部的产业集聚区和西部的居住社区。

5、土地利用规划:规划5个基本社区,按居住社区中心——基本社区两级配套,设置小学1所、幼儿园2所。

在工业区内,结合工业组团布置4处综合服务中心,解决工业区内的配套问题。

6、道路交通规划:规划道路交通用地216.36公顷,主干路网由“五横三纵”构成,“五横”主干路由北向南依次为:嵩山路、马运路、何山路、金山路、华山路;“三纵”由西向东依次为:建林路、湘江路、长江路。

7、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形成“一楔、两廊、六带、点轴结合”的网络状绿地结构模式。

“一楔”:依托西南侧天平山、天池山等生态山体,结合高景山建设城市公园,使周边生态环境向城市延伸,形成本区的绿楔。

“两廊”:即沿京杭运河及马运河形成的滨水绿廊,京杭运河绿带建设应侧重于传统文脉与现代文化的结合,马运河绿带建设以景观塑造及生态调节功能为主。

“六带”:前桥港、枫津河、金山浜、丁向河-大士庵河、金枫运河(马运河以北)、金枫运河(马运河以南)滨水绿化带。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苏府[2015]94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的通知苏府[2015]9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10日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目录第一篇规划基础第一章重大意义第二章发展现状第一节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巨大成绩第二节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第二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三章指导思想第四章发展目标第一节发展目标第二节主要指标第三篇重点任务第五章优化城乡产业结构第一节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第二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节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第六章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第一节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第二节建设江南特色美丽镇村第三节推进产城融合第四节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第七章推进人的城镇化第一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二节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节提高城乡居民素质第八章加强城乡社会建设第一节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节创新城乡社会治理第三节推进城乡法治建设第九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节优化生态空间保护第二节强化节能减排治污第三节加大生态修护力度第四节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第十章提升金融服务功能第一节完善多元化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第二节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第三节构建农村多层次融资渠道第四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保障体系第四篇完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第十一章健全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第一节统一城乡要素市场建设第二节推进城乡“六个一体化”第十二章推进四规融合试点第十三章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第一节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体系第二节建立健全常住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第三节保持适度人口规模第十四章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第一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第三节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第四节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第十五章建立新型城乡管理模式第一节形成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二节推进管理权限下移强镇扩权第三节健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第四节探索推进新型设市模式试点第五节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均衡发展第十六章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第五篇规划实施第十七章加强组织协调第十八章注重政策引导第十九章实施监测评估第一篇规划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州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等编制本规划。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5)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7)第三章规划目标 (9)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9)第二节控制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 (11)第五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13)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3)第三节合理利用与保护其他农用地 (14)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5)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5)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5)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18)第五节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 (18)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21)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21)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 (23)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3)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3)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 (25)第十章土地综合整治 (27)第一节推进土地整理 (27)第二节开展土地复垦 (27)第三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 (28)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29)第一节强化镇(街道)规划目标调控 (29)第二节各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 (2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33)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政策 (33)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33)第十三章附则 (35)附表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办[2015]141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27
【实施日期】2015.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苏府办[2015]1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编制成《2015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和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和完成其他决策过
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实施纳入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实施中的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04•【字号】苏府通[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5]40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5年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5〕669号)文件批准,同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44.9012公顷,其中耕地13.6977公顷。

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5年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3~6组,五桥村7组,下许村2、3组,协新村3组;枫桥街道建林村10组;浒墅关开发区石林村山林1、8组,新民村3、7组;浒墅关镇莲香村4组,牌楼村道安15组,永安村华侨6、8、9组;通安镇平王村8组,树山村6组,西泾湾村2、3、10组,严山村7组,颜家村5、7组,俞巷里村5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3组0.6846公顷,其中耕地0.6846公顷;(二)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4组1.2631公顷;(三)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5组1.4692公顷,其中耕地0.3279公顷;(四)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宝山村6组0.4200公顷;(五)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五桥村7组2.6998公顷;(六)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下许村2组4.2848公顷,其中耕地2.6043公顷;(七)苏州高新区东渚镇下许村3组1.6919公顷;(八)苏州高新区东渚镇协新村3组0.8100公顷;(九)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建林村10组3.9498公顷;(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石林村山林1组0.9163公顷;(十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石林村山林8组0.4593公顷;(十二)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3组3.3447公顷;(十三)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新民村7组0.4991公顷;(十四)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4组8.9721公顷;(十五)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牌楼村道安15组1.2417公顷,其中耕地1.1684公顷;(十六)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华侨6组1.5953公顷,其中耕地1.5762公顷;(十七)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华侨8组1.0262公顷,其中耕地1.0143公顷;(十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村华侨9组1.5380公顷,其中耕地0.9159公顷;(十九)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平王村8组1.6184公顷,其中耕地1.1404公顷;(二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树山村6组0.4294公顷;(二十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2组1.0309公顷;(二十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3组1.0109公顷,其中耕地0.9872公顷;(二十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10组0.8280公顷,其中耕地0.7149公顷;(二十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严山村7组0.2947公顷,其中耕地0.2516公顷;(二十五)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颜家村5组1.7127公顷,其中耕地1.3476公顷;(二十六)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颜家村7组0.2774公顷,其中耕地0.1418公顷;(二十七)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俞巷里村5组0.8329公顷,其中耕地0.8226公顷。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文本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文本

苏州高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随着高新区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交通需求不断增长带来的挑战日益增加,因此,优先发展公交、特别是发展大容量快速公交已成为解决城市交通的必然选择。

为落实公交优先,加快公共交通建设,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编制《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范围一致,为苏州高新区行政陆域范围,总面积约223 平方公里。

2、交通现状根据高新区居民出行调查报告,高新区居民出行以通勤出行为主,在交通出行方式中以个性化交通出行为主,现状公交出行方式的承担比例不高,高峰小时交通需求较为集中,导致道路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居民对大容量快速公交方式普遍比较认可和期待。

3、现代有轨电车特点现代有轨电车符合高新区“科技、人文、生态、高效”的发展主题,现代有轨电车不同于传统有轨电车,代表了现代交通发展趋势,能够弥补高新区在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运能之间的空档,成为高新区骨干公交网络的组成部分。

□科技:●现代化:多种供电方式、智能化●经济性:造价为地铁的1/6~1/4□人文:●舒适新颖、造型美观、100%低地板●塑造城市形象、打造特色交通□生态:●噪音比机动车交通低5~10dB●能耗:小汽车1/9、公交车1/4□高效:●客运能力大:0.6~1.5万人次/h●速度快:营运车速25~30km/h●周期短:2年左右,满足发展需求4、功能定位现代有轨电车是高新区内部公交次骨干系统,是轨道交通的延伸、过渡和补充,以满足客流需求,适应并引导城市发展,展示高新区特色风貌的的生态公交系统。

5、线网规划规划确定6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布设有轨电车的道路总长度约80公里(其中,共线段长度约14公里),在规划年形成苏州乐园站、城际站、生态城站、湿地公园站四大综合枢纽。

高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6、功能分析与线位走向1、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T1):18.8公里功能分析:与轨道交通1号线换乘,作为轨道交通1号线在高新区往西的延伸,联系中心城区与湖滨片区,作为近中期太湖大道的骨干公交系统,交通联动促进湖滨片区快速发展。

苏州高新区狮山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高新区狮山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高新区狮山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合理引导苏州高新区狮山片区的城市更新建设与规划管理,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江苏省城市设计研究院编制苏州高新区狮山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2007年12月苏州市规划局规划组织了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处于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包括枫桥片区、狮山片区、西北片区,总面积52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域,其规划范围东起京杭运河,南至向阳路,西至金枫路,北到邓蔚路(规划)、支津河,规划总用地面积13.49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狮山片区总体功能定位为:苏州主城中心区,具有魅力的新区服务中心和宜人的居住片区。

3、规划规模:规划居住人口:20万。

4、规划结构:狮山片区形成“一核、一带、两点、三轴、五区、九片”的空间格局。

一核:狮子山绿核作为苏州高新区的景观地标和绿肺。

一带:结合京杭运河形成供市民游憩休闲的城市景观带。

两点:围绕竹园路与长江路、竹园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形成两个公共服务节点。

其中结合竹园路与滨河路节点形成以电子服务为特色的商业节点,竹园路与长江路节点以精品综合商贸功能为主,其间通过竹园路公共服务轴线串联。

三轴:狮山路、长江路城市中心轴,竹园路功能拓展轴。

其中沿狮山路、长江路形成城市“T”型公共中心,包括城市商业中心、文化中心、商务办公以及大型医疗设施等;沿竹园路形成苏州高新区的公共服务功能景观轴。

五区:名士康体休闲区(体育、娱乐、酒店功能为主)、都市文化休闲区(文化娱乐、休闲商业功能为主)、商业零售中心区、金融商办混合区、商办商住混合区。

九片:有序引导片区用地结构调整,构筑九个居住片区(八个居住社区)。

5、学校规划:规划3所高中,4所初中,10所小学,13所幼儿园,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保留三所民办学校。

6、道路交通规划:主干路“四横一纵”,“四横”由北向南依次为:金山路(塔园路西段)、狮山路、玉山路(长江路西段)、竹园路,“一纵”为南北向的长江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6号地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6号地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 -126号地块1#-14#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苏住建抗[2010]223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0.11.29
【实施日期】2010.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6号地块1-14楼”初
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23号)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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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苏府[2016]45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苏府[2016]45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正文:----------------------------------------------------------------------------------------------------------------------------------------------------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苏府[2016]4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苏府〔2015〕117号)和《2015年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年度质量强市工作进行了考核。

经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评定昆山市、张家港市、吴江区、工业园区、吴中区、高新区为2015年度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先进地区。

考核评价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总体来看,2015年,各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区)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发展、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质量强市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质量工作机制得到强化。

各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有力,各地相继完成工商、质监、食药监的“三合一”整合,质量监管工作体系覆盖到基层。

广泛开展“精致苏州品质为本”的苏州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和“质量在我心中”中小学质量教育系列主题活动,质量文化氛围不断浓厚。

组织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全年共立侵权假冒案件1521件,办结1173件,案值1.68亿元。

《苏州高新区浒通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苏州高新区浒通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苏州高新区浒通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为加快高新区北部片区建设、促进浒关老镇更新改造完成,积极发挥京杭大运河自然资源优势和浒关老镇的历史资源,编制《苏州高新区浒通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的编制将科学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地区活力,更好彰显人文特色,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细化道路交通组织和绿地景观体系,进一步优化市政设施配套,全面引导浒通中心区科学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6年4月份启动,,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cn 一、规划范围北起浒通路,南到大同路-文星路,西自312国道,东到城际铁路,北至秦馀路-通浒路,规划总用地面积5.76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高新区北部商业中心、特色历史文化展示区、苏州宜居宜业新家园。

三、建设规模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12.5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24.4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8.99公顷。

四、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岸、三心”的规划布局结构。

一带:京杭大运河景观带。

京杭大运河作为规划范围的核心景观资源,为发挥其优势,规划沿京杭大运河两侧控制不少于20米的绿化带,不仅承担景观功能,同时结合周边公共设施,融入文化功能,也作为南北联系的慢行主要通道。

两岸:京杭大运河为界,分为东西两岸两个组团。

东岸的行政主体为浒关镇政府,形成以老镇特色历史文化为核心的生产、生活组团;西岸的行政主体为浒关分区政府,形成兼顾老镇特色,同时以综合生产、生活服务为主的功能组团。

三心:东、西两岸公共服务核心、文化展示核心。

东岸公共服务核心是以老镇特色商业、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为主要功能形成的特色街区;西岸公共服务核心是以综合商务服务、综合商业服务为主形成的以现代城市形象为主的服务核心。

文化展示核心是沿运河两侧,通过保留、改造历史建筑形成的以文化展示、创意设计为主要功能的街区。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苏府〔2017〕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苏府〔2017〕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苏府〔2017〕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4日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满足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苏州的文化竞争力和城市形象,并配合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特编制《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指的公共文化设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放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第三条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用地控制指标和功能配置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规划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苏州市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苏州高新区2019年市政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苏州高新区2019年市政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苏州高新区2019年市政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环北线西延段、何山路西延段)网上公示附件一、苏州高新区中环北线西延段沿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专项)调整1.1调整原因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布局,实现高新区与苏州市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的快速联系;支撑高新区框架布局发展,串联生态城、科技城、通浒片区等城市组团;分流太湖大道交通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完善相关道路规划及配套设施。

项目位置图1.2调整内容1.2.1分段道路调整本调整方案中设计主线道路共分为西、中、东三段,主线为双向六车道。

其中西段主要采用地面道路和下穿的形式,中段主要采用隧道的形式,东段主要采用高架的形式。

西段:沿昆仑山路布线,西起230省道,东至大阳山隧道段入口。

本调整方案分别于金沙江路、嘉陵江路设1处下穿,分别于昆仑山路与230省道交汇处、昆仑山路与绕城高速交汇处设置1座互通立交。

西段设计主线为双向六车道,上跨浒光运河、潇湘路、绕城高速及西阳山路,共设置4处辅路出入口与1处上下匝道。

中环北线西延线位总图(西段)下穿节点道路断面图中段:西起西阳山路,东至东阳山路,全程为隧道段,设计主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km/h。

西端以上跨西阳山路的形式进出隧道,东端以下穿东阳山路的形式进出隧道。

中环北线西延线位总图(中段)隧道断面图东段:西起东阳山路,东至中环西线,于石阳路东设有1处辅路出入口,于内环西路与中心路之间、内环东路与中环西线之间各设置1处上下匝道,采用高架形式与现状中环顺接。

设计主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km/h。

中环北线西延线位总图(东段)高架段主线断面图1.2.2新增科技城北互通本调整为实现绕城高速与中环北线的快速连通,增设科技城北互通。

工程南起潇湘路跨浒光运河航道桥落地段,东连现状绕城高速,与中环北线工程设置转向匝道实现一体化衔接。

新增高速出入口位置图二、苏州高新区何山路西延段沿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专项)调整2.1调整原因为缓解太湖大道交通压力,增加高新区东西向联系通道数量,充分发挥马涧路交通分流作用,提高马涧路通行效率,规划建设何山路西延工程,连通何山路与马涧路,形成沟通高新区东西部、分流太湖大道的第二通道,完善区域组团道路网络、提高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便捷性,支撑区域间的经济发展。

01 横山 任务书--沈总改2018.05.18(终稿)

01 横山 任务书--沈总改2018.05.18(终稿)

《苏州高新区横山周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邀请招标书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苏州高新区横山周边区域城市设计任务书一、规划背景随着苏州高新区25年的发展,各片区城市建设已进入逐步更新升级阶段,城市品质提升、工业用地的转型升级和集约发展是高新区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目前,横山周边区域主要集中了工业厂房、商业中心、家居市场,居住片区,存在整体环境差、交通不畅等问题。

为合理引导苏州高新区横山周边区域的城市更新建设与规划管理,准备在定位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更新城市设计,完善用地布局,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塑造城市现代化特色空间界面。

二、规划范围横山周边区域城市设计范围位于横塘街道,总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北至环山河-向阳路、南至胥江,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塔园路-高新区边界。

现状多为工业用地、家居建材用地、新建居住用地、老镇原有城镇居民住宅。

三、设计依据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一体化暨分区规划(2009-2030)》;2、《苏州高新区横塘胥江北控制性详细规划》;3、《苏州高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苏州高新区大运河城市设计》。

四、规划设计要求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和现状详细调研,以产业策划为基础,打造国际建材家居市场和城市休闲地,对产业植入、用地布局、功能策划、公共配套、建筑形态、开发强度、滨水空间、交通组织、地下空间等进行设计研究。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开展现状调研,对现场形成初判,对原有工业用地进行评估判断和更新。

2、对横山周边区域未来发展进行总体产业策划和总体设计,提出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定位和发展策略。

3、结合地块功能的更新情况,以产城融合理念和产业策划基础为指导,从整体的角度,提出用地和业态功能布局,研究合理的各用地占比,包括产业、产业空间配套、公共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景观空间等。

4、以指导未来城市更新为目标,对区域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结合地块的区位、性质分析、产业方向,确定用地的开发强度。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07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征土地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07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征土地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07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征土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16•【字号】苏政地[2015]2007号•【施行日期】2015.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07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征土地的批复苏政地[2015]2007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呈报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活苏州高新区2007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批而未用土地的请示》(苏府呈〔2015〕44号)及(苏高新)地呈字〔2015〕第7号呈报的建设用地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关于批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07年度第8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国土资地函〔2007〕1151号)中东渚镇绞里村、龙山村的5.990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5.99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东渚镇绞里村的0.05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的内容予以撤销,涉及的土地须退回原土地权利人。

二、同意你市将东渚镇茅山村、新庄村,通安镇前横泾村、庄前村等5.98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4.75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东渚镇茅山村、新庄村等0.056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041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985公顷;征收土地6.0416公顷。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建设用地调整盘活实施程序,调整后的建设用地要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同时要做好调整地块的地籍变更工作。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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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为加快高新区发展转型、深化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合理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的存量土地利用与开发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编制《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的编制将合理挖潜存量用地,科学引导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产业升级,更好彰显山水特色,完善公共设施配套,细化道路交通组织和绿地景观体系,进一步优化市政设施配套,全面引导高新区中心城区科学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4年5月份启动,并于2014年12月完成专家论证。

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27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
一、规划范围
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狮山街道行政边界、西至金枫路(中环快速路)、北至枫津河,总规划用地面积19.01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苏州主城中心区重要组成部分,特色鲜明、发展高效、乐活宜居的生态型城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25.0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755.75公顷;军事用地1.93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145.23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十字、一环、八片”的空间结构:
1、“一带”:
即运河景观带,沿京杭运河构建游憩休闲的城市景观带,将滨河绿化景观建设与大运河历史文化紧密结合,服务居民,对话主城,彰显特色。

2、“十字”:
由东西向狮山路城市发展轴和南北向长江路片区发展轴形成十字型发展主轴,依托轨道交通及城市中心建设,沿轴线集中布局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

3、“一环”:
即两山周边的环状发展公共设施,以两山城市中央公园为核心,环狮山和何山布局文化、体育、创意、商业商务等公共设施,打造围绕两山的中央活力区。

4、“八片”:
即八大功能片区,包括狮山路商务商业区、狮山-何山活力休闲区、南部先进制造业发展区、金山浜总部经济区、向阳路创意研发区以及南、北两大生活区。

五、各类建设用地
1、城市建设用地
在规划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30.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5.48%;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50.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55%;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97.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23%;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33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92%;规划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1.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9%;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09.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64%;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8.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2%;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3.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91%;预留白地2.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14%。

2、军事用地
在规划范围内,保留军事用地1.93公顷。

3、非建设用地
在规划范围内,非建设用地145.23公顷。

六、综合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
高速公路:沿中环快速路,向北接入沪宁高速公路;沿北侧太湖大道,向西可接入绕城高速公路。

一般公路:G312改线,原G312部分道路与金枫路成为中环快速路的组成部分;中心城区通过南侧快速路快速接入S230。

铁路:区域对外铁路交通联系主要依靠沪宁铁路新区站以及苏州火车站来解决。

航道:京杭运河规划为三级航道。

客运枢纽:汽车西站与公交首末站、有轨电车站点、城市轨道站点、停车场一体化建设,成为中心城区重要对外客运枢纽。

2、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以快速路、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与支路为补充。

(1)快速路
西侧金枫路、南侧苏福路规划为高架快速路(高架双向6车道),与主要道路采用展宽路口,设置上下匝道的形式组织交通。

(2)主干路
“四横两纵”,“四横”为:何山路、邓尉路、狮山路—玉山路、竹园路;“两纵”为:长江路、滨河路。

(3)次干路
“三横四纵”,包括金山东路、玉山路(长江路—运河路)、灵岩街、珠江路、塔园路、运河路。

(4)支路
支路主要服务于慢行交通,是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规划支路长度约为48.7公里,密度2.56公里/平方公里。

(5)道路断面
主干路红线宽度以40-50米建设,6车道为主;次干路红线宽度主要以28-40米,4车道为主;支路红线宽度一般小于28米,主要以双向2车道为主。

对于布设有轨电车道路,以8米电车专用道控制,路中布设。

3、集散中心与停车
一级集散中心:依托苏州乐园综合枢纽,实现中心城区内外交通的转换,集换乘中心、旅游信息发布、停车场、购物中心等功能为一体,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级集散中心:竹园路公交枢纽站,主要设施包括公交首末站、轨道中间站、停车场、自行车租赁点等,服务于中心城区的旅游、购物需要。

三级集散中心(若干):主要依托停车场、公交首末站、轨道中间站等设施进行建设。

停车配建按照《苏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进行设置。

4、公共交通
(1)轨道交通
苏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和5号线从规划范围内部穿越。

轨道1号线已建,沿邓尉路、长江路向南,沿途设置滨河路站、塔园路站、苏州乐园站、玉山公园站、汾湖路站和金枫路站6个站点;轨道3号线在建,由长江路、狮山路、滨河路布设,沿途设置何山路站、苏州乐园站、塔园路站、玉山路站、竹园路站5个站点;5号线规划走向沿长江路、竹园路向东,设内有长江路、塔园路和竹园路3个站点;苏州乐园站规划为综合枢纽。

有轨电车1号线已建成运行,设有外企生活服务区站、新区公园站和苏州乐园站3处站点。

(2)常规公交
普通公交划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常规干线公交,沿中心城区的主要道路布设,采用清洁能源为主要动力来源;第二层次为支线公交,主要为短距离线路,提供居民出行与公
交接驳服务,为轻轨、有轨电车、常规干线公交提供客流喂给,提升整体公交服务水平。

规划“三横两纵”的公交专用道,“三横”为何山路、狮山路、竹园路;“两纵”为长江路、滨河路。

5、慢行系统
干道步行和非机动车慢行空间充足,通勤功能基本能够满足,规划道路红线28米及以上道路至少为三块板断面,机非分隔,保障慢行交通安全。

慢行休闲网络主要分为慢行休闲道、滨水栈道、水上巴士游线。

通过街头艺术小品等元素,提升枫津大道、狮山路等慢行趣味性;沿滨水空间、绿地或公园,布局连续的慢行休闲网络系统。

七、空间景观
规划构建“山河相望,廊轴纵横,双心耀城,多脉融绿”的特色景观结构。

1、“山河相望”:
依托狮山与何山、横山、天平山、大阳山,天平山与大运河之间构建视线通廊,在山体制高点保证相互之间的可视性,确保中心城区“见山望水“。

2、“廊轴纵横”:
大运河文化景观廊道:梳理提升运河沿线用地功能、整合优化空间形态、改善景观环境品质,凸显大运河沿岸“文化长廊、生态绿廊、活力水廊”复合景观特色。

狮山路、邓蔚路以及金山浜构成“复合主轴”,通过重点功能空间、沿路沿河景观界面与环境的优化,将苏州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线空间意象往西延续至天平山;长江路、何山路、竹园路沿线通过沿路公共服务功能的集聚、建筑空间形态与界面的优化、人性化街道慢行环境的打造,强化中心城区公共服务景观轴的意象。

3、“双心耀城”:
东—运河之心,邓蔚路、滨河路、狮山路、大运河围合的区域,是未来苏州高新区与姑苏区“和合”的重点区域,对话运河东岸,完善、提升高新区中心城区的整体景观意象;西—双山绿心,强化两山“绿心”与周边区域的绿化联系通道,保障“绿心”慢行可达,与城市休闲游憩活动有机复合,打造生态型中央活力中心。

4、“多脉融绿”:
由枫津河、金山浜、徐家浜、裤子浜-吴前港、北河、徐思河、环山河、南北中心河、大轮浜、渠田河等河道形成的水绿网络,须重点加强沿岸绿地及绿化控制,采用多种途径保障慢行空间的连续性。

八、生态绿地系统
1、绿地布局
规划形成“两核多点、有机连通”的绿地系统。

以何山和狮山为核心,打造城市中央公园;在用地更新调整中增加块状及带状绿地及广场空间,丰富相对小型的点状绿地;通过沿河、沿路串联带状绿地建设串联原来相对孤立的斑块及块状绿地,实现绿地之间、绿地、山体、水系之间的贯通互联和可达,形成有机连通的绿地系统。

2、生态慢行
规划形成“井”型+网状的核心互联生态慢行结构。

“井”型:何山—狮山绿色山脉路径,京杭运河和金山浜形成生态水脉路径,狮山路文化休闲步行路径,京杭运河滨河文化慢行带;
网状:除了以上四条核心脉络骨架之外,结合水系、沿路绿带,串联公园绿地、文化娱乐设施,规划多条选择路径,形成网状互联的支脉结构。

苏州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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