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知识)高度重视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浙江重拳出击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
浙江重拳出击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浙江省经济犯罪也呈现出日益复杂化、多发化的趋势。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浙江省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重拳措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浙江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经济犯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专门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保证侦查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
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打击机制。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提升了打击经济犯罪的效果。
浙江省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措施防范经济犯罪的发生。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对于存在风险的企业和职业,严格进行审查核实。
发布警示通告,提醒市民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严密监控资金流向,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采取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经济犯罪的发生。
浙江省公安机关注重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
针对一些利用互联网、电信等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行为,建立起了专门的打击机制。
加强对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于此类犯罪的防范意识。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净化了网络环境,保护了市民的财产安全。
浙江省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经济犯罪的司法追诉力度。
构建起了完善的经济犯罪打击机制,严惩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提供关键证据,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打击经济犯罪的震慑力和威慑力。
浙江省公安机关以重拳出击的态度打击经济犯罪,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和防范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经济犯罪的发生。
面对经济犯罪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我们仍需要持续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调研报告
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调研报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期刊名称】《山东审判》
【年(卷),期】2011(000)006
【摘要】涉众型经济犯罪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直接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而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破坏.为构筑和谐视野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威海中院对全市2007年至2011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审理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归纳总结了其现状和特点,分析了其多发的原因,并提出了应对建议,以求准确把握涉众型经济犯罪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切实维护好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页数】5页(P12-16)
【作者】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涉众型经济犯罪实证分析与防控路径选择——以武汉市典型涉众型经济犯罪为样本
3.西北地区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研究--以青海省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办理网络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为例
4.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被害人权益保护的路径选择——以集资诈骗罪为视角
5.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与防控对策探析——以经济犯罪侦查机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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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
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经济犯罪的⼀种,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多样,不断翻新。
那么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呢?⼀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
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数众多的⾦融证券类、传销类、欺诈类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并⾮规范罪名,⽽只是对某⼀类⾼发型经济犯罪进⾏总括的法律术语。
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四⼤特点
涉众型经济犯罪尤其突出并呈现“⾦额巨⼤,涉及⾯⼴;⼿法多样、不断翻新;虚假许诺、⾼利回报;合法掩护、编织光环”等四⼤特点。
⽬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涉及范围在不断扩⼤。
从⾏业看,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化、旅游等领域;从⼈员看,涉及下岗职⼯、退休⽼⼈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的城市“⽩领”;从地域看,从东北、华东、华北地区扩展到中西部地区。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法越来越狡诈、越来越具有欺骗性,有些犯罪甚⾄还呈现出公开、半公开发展的态势。
除了有关部门亟须加强监管和查处⼒度以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在群众投资渠道相对不⾜的情况下,不法分⼦采⽤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使经营者和投资者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位置,群众缺乏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资信进⾏印证和深⼊了解的渠道,很难作出判断,加之贪利和盲⽬从众的⼼理⽀配,投资⾏为往往缺乏理性。
以上就是⼩编对相关问题进⾏的解答,⼤家如果需要进⼀步了解法律⽅⾯的知识,欢迎进⼊店铺进⾏法律咨询。
(财务知识)高度重视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高度重视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我国现实国情,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涉众性经济犯罪机制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涉众性经济犯罪的主要特征第一,涉及面广,传染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之“众”是指该类经济犯罪涉及受害人人数众多,且往往为不特定的人。
侵害对象的多众性和不特定性决定了该类经济犯罪存在范围的广泛性。
从涉及的领域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几乎触及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行业,涉及农业、文化、旅游等诸多领域。
从活动地域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已呈现出由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逐步渗透到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以及由城市蔓延到农村的态势。
在传销犯罪活动中,犯罪组织者不断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
通过接受“教育”,许多参与人员从开始反感、抵制到逐步认同、接受,并积极参与,拉亲友、同学等下水,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恶性循环。
从涉案主体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不仅涉及为数众多的被害人,往往还牵涉到相关的审批单位、新闻媒体、公证机关、会计审计事务所以及金融机构等。
第二,手法多样,花样翻新。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织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其手法多样,不断翻新。
其中包括: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以互联网为炒汇平台,大肆实施的非法外汇买卖活动;打着合作建房的幌子搞非法集资等等。
第三,隐蔽性强,具有较强组织性。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行为。
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办理公证、投保等方法,骗取群众的信任。
第四,涉案金额的巨大性。
与一般经济犯罪相比,涉众型经济犯罪由于针对的是为数众多的受害人,这就决定了该类犯罪涉案数额往往特别巨大。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探析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探析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以欺骗、偷窃、抢夺等手段,通过违法活动,让社会上的某些人在无意或有意的情况下参与其中,协助犯罪分子实现非法收益的一种犯罪行为。
涉众型经济犯罪已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给社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力,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现状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国际化、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等特征。
涉众型经济犯罪犯罪手段多样,行为跨界情况严重,不断融入各行各业。
并且,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欺诈、网络赌博、网络侵权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也日益增多。
在实际操作中,涉众型经济犯罪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自己社会关系、口头讲解、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网络等各种渠道,向“涉众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结识受害人,并循序渐进进行诈骗、敲诈勒索、拐卖人口、贩卖毒品等违法活动。
此外,还有社会黑客,他们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攻击,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危害涉众型经济犯罪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极大。
1、经济危害。
涉众型经济犯罪犯罪分子盗窃、敲诈、诈骗其他人财物,不仅使受害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
2、社会危害。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生,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公正、公平、公正的法制基础,而且也会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的加剧和社会信任度的降低。
3、心理危害。
涉众型经济犯罪会让受害人产生严重的心理创伤,对个人自尊心、自信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而长期受到欺骗、抢劫、恐吓等行为的人,则会对社会失去信心,产生不信任社会的负面心理。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不断蔓延,社会各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对策。
1、加强法律监管。
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立法和监管,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犯罪档案,完善判决机制。
2、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公众远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有害信息。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 涉众型经济犯罪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0年第07期据了解,按照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部署,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并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作出具体部署。
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犯罪,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查处了“善林金融”“云联惠”“联壁金融”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形势严峻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总量高位运行破坏力倍增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上情况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目前,该类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案件总量高发,规模庞大。
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案情极为复杂、处置难度极大。
二是蔓延速度快,涉及面广。
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
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发案,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已迅速发展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特别是非法集资活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呈现行业性发案的特点,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几乎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三是犯罪手法翻新,欺骗性强。
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
有的租用高档写字楼、花重金宣传造势,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企业;有的借用“金融创新”等概念,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有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或以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为增信手段,大肆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有的在社区、超市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
浙江重拳出击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
浙江重拳出击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犯罪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重拳出击打防涉众型经济犯罪。
一、严厉打击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是当前经济领域中最为突出和严重的问题之一。
浙江省高度重视金融犯罪打击工作,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打击效能等多方面措施,有效打击金融犯罪行为。
浙江省公安机关成立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打击部门,加强与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和处置金融风险。
二、加强网络犯罪打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出多样化、跨界化的特点。
浙江省积极应对网络犯罪的威胁,建立了一整套网络犯罪监测和打击机制,加强与网络企业、技术公司的合作,提升网络防控能力,严厉打击网络盗窃、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各类网络犯罪行为。
三、打击传销活动传销活动是一种以建立资金链条为手段进行的非法经营行为,已经成为经济犯罪中的一大问题。
浙江省对传销活动进行了全面整治,建立了一套严密的打击传销的机制。
浙江省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氛围。
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浙江省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监管、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手段,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五、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活动是一种非法融资手段,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权益,也对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浙江省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严禁非法集资行为,查处非法集资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打击效能为了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浙江省公安机关加强了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了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
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
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是一种涉及多个人员或群体的犯罪行为,通过欺骗、欺诈等手段实施,致使被害人或社会公众遭受损失。
涉众型经济犯罪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给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探讨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定义、特点、常见类型以及应对措施。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定义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犯罪分子通过操纵市场、虚构交易、编造信息等手段,诱骗他人投资或购买虚假产品或服务,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依赖于人们的信任,并通过误导和瞒骗手段欺骗他们,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1. 高度专业化: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需要犯罪分子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掩盖犯罪行为和欺骗被害人。
2. 信息不对称: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犯罪分子通常了解更多信息,并借此获得优势地位,从而更好地控制局势并诱骗被害人。
3. 涉众范围广泛: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会危及到大量的投资者、消费者和其他相关人员,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1. 金融诈骗:包括虚假投资计划、传销、股票和债券操纵、保险欺诈等。
2. 网络诈骗:通过互联网手段进行的诈骗,如网络购物诈骗、钓鱼网站、网络支付欺诈等。
3. 财务造假:企业通过伪造财务报表、虚增业绩等手段欺骗投资者或债权人获取非法利益。
4. 偷税漏税:通过虚假报税、偷逃税款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5. 假冒伪劣商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市场秩序。
四、应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措施1.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和企业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风险认知,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受害者。
2. 加强监管机构的职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审查,发现并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3. 加强执法合作:加强国内外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信息分享,共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4.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此类犯罪的辨识能力。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情况说明
商南县公安局
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说明
今年以来,商南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及县打非办的领导下,按照“领导重视奠基、证据收集先行、抓捕追赃并重、宣传引导维稳”工作思路,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最大限度地保障集资群众权益,全力遏制我县涉众型经济蔓延势头,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超前预警防范,建立高效机制。
坚持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主动打击难。
追赃挽损难。
案件定性难。
调查取证难。
维稳处置难。
针对上述困难,一是坚持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协调领导机制;二是坚持事前预防、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三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建立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处置工作机制;四是坚持宣传引导、惩教结合,建立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防范工作机制;五是坚持分工负责、专业处置,建立健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稳应急机制。
通过积极防范、源头治理、快速处置、依法打击,实现打击和处置涉众型经济工作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四个层面的和谐统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商南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1
日。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措施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措施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通过欺诈、非法集资、传销、网络诈骗等手段,利用群众参与,大规模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案件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通过各种手段招揽大量参与者,并以高额回报吸引群众参与,对群众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主要包括:隐蔽性强、群众参与性高、社会危害度大。
针对这些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特点1. 隐蔽性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常常隐藏在看似正常的经济活动之中,犯罪分子往往通过虚构的经济项目、高额收益承诺等手段欺骗群众,使得犯罪行为难以被察觉。
这类犯罪多发生在一些看似正规的投资理财、金融服务等领域,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 群众参与性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通常需要大量的群众参与,犯罪分子通过不断扩大范围、扩散渠道吸引更多的参与者,以达到迅速积累资金的目的。
这些参与者大多是一些怀有投机心理、缺乏风险意识的群众,他们被高额的回报吸引,进而愿意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其中。
3. 社会危害度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的社会危害度非常大。
首先是对参与者个人利益的严重损害,他们的投资本金遭受损失,甚至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对其家庭、工作等生活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扰乱,这些非法集资、传销等行为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性环境。
二、防控措施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从法律、监管、教育等方面全面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1. 健全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惩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种非法集资、传销等行为的界定,明确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
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提高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2. 强化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金融、财经、网络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非法集资、传销等行为。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对策
基金项目:2018年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文秘速录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2018sjjd01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戴学东(1978~),男,江苏盐城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及法学。
收稿日期:2019-11-22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对策戴学东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合肥230051摘要: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所涉及到的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给社会和民众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国家亟需采取有力措施来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将犯罪分子绳之与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过深入分析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一般特点与主要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
关键词: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特点;防控对策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734(2020)02-0031-03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大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高发态势,而且这些案件的犯罪形态与犯罪方式等也在发生不断的变化。
通过深入分析和明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所具有的主要特点,能够帮助民众更好的辨别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民众的财产防护意识,进而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所谓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该类犯罪案件中受害人数量庞大及不特定等特点。
合同诈骗、证券犯罪、假币销售等其他类型的经济犯罪同样具备涉众性,这也使公安部门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范畴进一步拓宽。
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来说,依据其参照罪状方式,可将其进一步细分,即叙明犯罪和简单犯罪。
其中,叙明犯罪能够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征及罪名进行详细描述,例如非法经营、传销、集资诈骗等,这些罪名全部都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范畴。
而对于简单罪状,则其罪名只是具备涉众性,即有着大量的受害者,并且主要是给受害者的财产造成了损失。
二、当前我国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一般特点(一)案件高发态势明显就目前来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正呈现出高发态势,而且这类案件的发生频率非常高。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防控
摘要:涉众型经济犯罪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迅速,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需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进行多方面分析,采取针对防控。
涉众型经济犯罪顾名思义就是经济犯罪涉及了许多不特定的受害群众,这种犯罪方式一般具有范围广和欺骗性强的特点,有着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特别是互联网在我国有着相当大的普及率,这也给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了生长的土壤,我们需要研究和探索出精细化、立体化的经济犯罪治理模式,实现犯罪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本文就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以及防控进行分析。
关键词:涉众型经济犯罪;成因;防控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之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各类经济犯罪现象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涉众型经济犯罪是其中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
通常情况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以及经济传销等犯罪活动。
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的被害者人数较多,并且危害性也很大,当前需要采取科学和适宜的方法策略来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我国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活动形式以及成因,具体的犯罪治理应当向精细治理转变,对犯罪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概述(一)涉众型经济犯罪含义这里所提及到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并非严格的法律用语,是公安部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提出的,是一个犯罪概念。
对涉众型经济犯罪而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给出的定义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比较广的受害者范围,而且犯罪活动类型比较多,受害者群体缺乏特定性,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都可以被定性为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的程度也主要从涉及人数来判定。
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出现在经济运行领域,诱惑社会群众非法牟取巨额财物,并将虚假高回报信息向受害者进行传输,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另外在证券犯罪和合同诈骗犯罪等其他的经济犯罪当中也可能掺杂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案事件处置的实践与思考
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案事件处置的实践与思考【我要纠错】【字体:大默认小】【打印】【关闭】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发布时间:2013-12-25 15:40:36潘建华伴随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囿于融资渠道单一,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同时,由于产业资本平均利润率的下降,大量民间资金游离于产业而成为流动性资本,投资冲动极为强烈。
基于此,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成为资本供需双方的次优选择。
受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和经济下行影响,许多民营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资金链断裂,引发了债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
可以说,涉众型经济案件已成为当前影响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如何破解群体性债务矛盾亦已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是民营经济先达地区,民营企业众多,外向依存度高,受金融危机影响也较为深重。
路桥区委、区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视角,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妥善处置了一系列涉众型经济案件,实现了维护法律权威和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经验,现撰文如下,以资参考。
一、路桥区涉众型经济案件简析(一)发案趋势。
2008年以来,路桥区共发生千万元以上涉众型经济案(事)件28起。
2008、2009年是案件集中爆发期,2008年发案9起,涉案5亿元;2009年发案7起,2010年减至2起,2011年又小幅上扬,2012年再度回落。
从案件涉及行业看, 2010年以前,涉众型经济案件主要集中在废旧金属拆解、货物联托运、民间融资等行业,2010年以后开始向其他产业扩散,如制造业、船舶修造业和汽配城等专业市场,体现了民间金融关系日益复杂的特点。
(二)主要特点。
路桥区近几年爆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相比全国情况来看,有共性也有特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涉及面广。
民间融资手续不完备,且每个债权大户后面往往串着众多小户,导致每起涉众型经济案(事)件涉及受害人少则数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涉及区域甚至遍及省内外多个县市区,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乃至上亿元。
和谐社会中经济犯罪的控制
就必须使新的知识同他们已有的知识相适应, 也就是同他们原 有的认知模式相适应。因此 , 教师在备课时, 一定要考虑学生原
有的认知模式, 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使新、 旧概念不断反复出 现, 这样就能有效地发挥学生的概念驱动作用, 在比较中尽快地
[] 2 希尔加德 , . 等 某些学 习“ 原则” 实际应用 中的潜在作 在 用[ . 育 心理 学参 考 资料 选 辑. 南: 东教 育 出版 社 , M] 教 济 山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解释, 社会主义和谐是指社会
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去组织自己的识别活动。试想, 如果没有
五、 强调英语教 学中的认知反 馈 目 的地去认识一张复杂的图形,V,  ̄ /就很难在复杂的背景上发 - 认知反馈是认知心理学的概念, 不同于刺激反应理论中的强 现有意义的东西。总之, 熟悉的东西是比较容易辨认出来的, 这 认知反馈是指将学习者正在进行的工作的成败信息告 是因为该物的概念是清楚的、 牢固的, 由概念的驱动就可以识别 化原则。 诉学习者。所以, 认知反馈式学习是一种“ 知道结果的学习” 。这 出来。
、
和谐社会 与经济 犯罪
1 和谐社会的涵义 .
罪, 即包括传统的财产犯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公 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 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 务人员贿赂罪都是经济犯罪; 第二是广义的经济犯罪, 包括破坏 稳定有序的社会, 具体说, 就是一种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公务人员贿赂罪; 第三是狭义的经
此, 在和谐社会中, 经济犯罪的控制更加重要。本文结合经济犯 然归结于法治问题, 或者说与法治密不可分。法律在构建和谐 罪的原因, 从反腐败、 文化建设、 法制建设几个方面谈谈和谐社 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而必须用法律来推动和谐社会 会中经济犯罪的控制。 的构建, 依靠法律来引导和谐社会的发展, 依靠法律来保障和谐 关键词: 和谐社会; 经济犯罪; 控制 社会的实现。经济犯罪的控制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大任 中图分类号:1 6 文献标识码: F2 1 3 A 文章编号:N3 l 7F20) — 9 — 2 C 4 一 0 /( 71 1 0 2 o 0 9 作 者: 蚌埠学院; 安徽, 蚌埠, 33 2 00 3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涉众型经济犯罪日益猖獗,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了严重威胁。
涉众型经济犯罪通常涉及众多受害者,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因此,研究和制定有效的防控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危害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涉案人员众多。
此类犯罪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群众参与,涉及地域广泛。
二是涉案金额巨大。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累计的犯罪金额往往令人瞠目结舌。
三是犯罪手段多样且隐蔽。
犯罪分子常常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等手段,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进行非法活动,使普通民众难以辨别。
四是社会危害严重。
不仅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危害不容小觑。
对于受害者个人和家庭来说,可能导致倾家荡产、负债累累,甚至家庭破裂。
从社会层面看,会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削弱公众对市场经济的信心,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常见类型(一)非法集资类犯罪犯罪分子以虚构的项目或企业,许以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二)传销类犯罪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形成金字塔结构,以销售产品或服务为名,行诈骗之实。
(三)网络诈骗类犯罪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诈骗,如虚假投资理财、网络购物诈骗等。
(四)非法经营类犯罪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事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一)经济利益驱动犯罪分子为了追求高额非法利润,不惜铤而走险。
(二)民众防范意识薄弱部分群众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容易被虚假宣传所诱惑。
(三)监管存在漏洞相关部门在金融监管、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不足,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四)法律制度不完善对于一些新型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规定尚不明确,打击力度不够。
四、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社区宣传等,向广大群众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其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对策
稳 定 带 来 了严 峻 挑 战 。 为 此 , 中央 领 导 同 志 多 次
涉众型经 济犯罪是 我 国近 年来 出现的一类新
型 经 济 犯 罪 。 它 并 非 一 个 法 律 术 语 , 是 司 法 实 而
务部 门根据 其侵 害对 象特 征 , 该类 高 发型 经济 对
犯 罪进 行归 类概 括 的统称 。20 年 l月2 06 1 3日 , 在
就加 大防 范 和打击 涉众 型 经 济犯 罪 的工 作 力度
作 出重要 批示和指示 。2 0 年 1 7日. 建柱部 0 8 月l 孟 长在 《 关于2 0 年 经济犯 罪 侦查局 工 作情 况 的报 07 告》 上批 示指 出 : 不断研 究新情 况 、 问题 , 别 “ 新 特
关 键 词 :和 谐 社 会 : 涉众 型 经 济 犯 罪 ;形 成 机 制 ; 防控 对 策 中图 分 类 号 :D 1 98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l7 — 5 1 (0 9 6 0 2 — 5 6 1 0 4 2 0 )0 ~ 0 2 0
党 的 十 七 大 进 一 步 明 确 把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列
罪成 因机制及 防控对策 已迫在 眉睫 。
涉 众 型 经 济 犯 罪 的 界 定 和 表 现 形 式
为发展 中 国特 色社会 主义 的 总体 目标 。然 而 , 在 全社会各 阶层 积极 响应 党 中央号 召 , 大力构 建 和
一
、
谐 社会 的进程 中 , 涉众 型 经济犯 罪 活动 却 日益 猖 獗, 它在客 观上所 造成 的社 会影 响远 比普 通刑 事
20 0 9年第 6期 ( 总第 19期 ) 0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基本情况分析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基本情况分析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0年第09期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首次提出是在2006年11月23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上。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侵害不特定多数被害人的经济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一类犯罪的统称。
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
另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类似涉众因素存在。
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是法律的分类概念,而是对犯罪形式分析以后提出来的犯罪的概念。
基本特点欺骗性强。
与传统互联网犯罪或者金融犯罪相比,涉众型经济犯罪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犯罪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规避相关法律,虚构金融项目,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对人民群众的欺骗性也更强。
虚拟性强。
新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借助网络平台实施犯罪行为,通过公司网站掩饰犯罪行为,进行虛假宣传;通过网络招募公司员工,很多犯罪成员起初并不知悉犯罪事实,通过网络招聘广告进入公司后才逐步参与犯罪;通过网络渠道接触被害人。
隐蔽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在发展变化中,借助投资理财等虚拟产品,对被害人进行洗脑,隐蔽性不断增强。
在具体业务和证据形式上也都有隐蔽性,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经济犯罪,产生大量线上证据和线下证据,同时电子数据成为最主要的证据形式。
利诱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许诺给予放贷人高息、高回报率,通常与放贷人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率的四倍;在得到投资后,一般会采用小额返利的方式“兑现”承诺,诱使放贷人继续加大投资,并鼓动周边人参与投资。
原因分析监管机制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强。
目前,各级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不够清晰明确,没有做好共同监督与治理。
有的政府部门忽视了对“投资者”资质、信用的考察,被不法分子利用;有的地方在发现问题后,处理不及时,或配合不力,可能进一步加大处置难度。
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被害人权益保护的路径选择——以集资诈骗罪为视角
第40卷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ol.40第6期JournalofHubeiNormal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No.6,2020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被害人权益保护的路径选择———以集资诈骗罪为视角王昌昌(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湖北黄石 435002)〔摘 要〕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各类新型经济犯罪的涌现,涉众型经济犯罪由于涉案范围广、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社会危害性大而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
为实现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并重,化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引发的系列矛盾、保护被害人权益亦成为司法办案部门的重点。
本文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及被害人的认定出发,以集资诈骗罪为视角,分析问题,提出完善路径,以期助益于被害人权益保护困境之解决。
〔关键词〕 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人权益保护〔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 3130(2020)06 0056 04doi:10.3969/j.issn.2096-3130.2020.06.011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概述(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概念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般是指发生在经济领域,以投资项目、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为诱饵,以众多不特定人群为侵害对象牟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且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行为。
较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电信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领域的犯罪。
该类犯罪往往具有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犯罪形式不断变化、影响面广、受害人数众多且不特定、犯罪方式多样且存在一定的欺骗性、犯罪主体专业性、职业性强等特点。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中被害人的认定目前,立法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身份未作出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将“受害者”作为证人身份参与刑事诉讼,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也较为普遍;另外一种是将“受害者”界定为刑事被害人参与诉讼。
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的几点思考
作者: 雷鑫洪[1,2]
作者机构: [1]江西警察学院江西省经济犯罪侦查与防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出版物刊名: 公安教育
页码: 45-48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9期
主题词: 涉众型经济犯罪;犯罪治理;暴力犯罪;非接触性;犯罪类型;财产犯罪;数据时代;互联网;
摘要:随着网络普及与数据时代的来临,犯罪类型、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日益向以电信、互联网等为媒介的非接触性犯罪转变,我国的犯罪治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发现和查处难度不断加大,成为滋生、诱发、加剧经济风险的主要因素,对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科学预警、及时立案。
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不稳因素
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 因和不稳定因素。 对涉众型经济犯
罪进 行 慨 念 剖 析 和 特 点 归 纳 ,厘 清 其 发 生 发 展 的 基 本 态 势 , 从 而提 出有 针 对 性 且 可 操 作 的 治 理 思 路 与 对 策 , 遏 制 涉 众 对 型 经 济 犯 罪 的高 发 态 势 , 量 缩 减 其 社 会 负 面 影 响 , 护 国 尽 维 家政 经 安 全 , 具 有 十 分 重要 的意 义 。 都
数要 求 。 照通 常 理 解 , 人 以上 ( 本 数 ) “ ” “ 众 ” 按 三 含 为 众 。涉 的 含 义 可 作 两 方 面 的理 解 : 方 面 参 与 犯 罪 的 人 数 众 多 , 少 一 至
罪 的特征之一。有的经济犯罪即使涉 案人数较 多, 也不具备 涉 众 型 经 济 犯 罪 危 害 国 家政 经安 全 的核 心 特 征 , 如 团伙 盗 例 窃 犯 罪 , 然 盗 窃 犯 罪 分 子 人 数 众 多 , 害 人数 可能 也 较 多 , 虽 被
但 我 们 依 然 很 难 将 其 纳 入 涉 众 型 经 济 犯 罪 的 范 畴 。笔 者 认 为, 涉众 型 经 济 犯 罪 应专 指 刑 法 第 三 章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中 的破 坏 金 融 管 理 秩 序 罪 、 融 诈 骗 罪 、 乱 市 场 金 扰
“ 犯罪 的资本家 ” 为题作 了演讲 , 在演讲 中首次使用 了“ 济 经
犯 罪 ” 词 。 全 国人 大 常委 会在 18 一 9 2年 3月 8日颁 布 了《 关
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中提出“ 济犯罪 ” 经 一词 后 , 国学 术 界 一 直 把 经 济 犯 罪 概 念 作 为 热 点 问 题 之 一加 以 我 探讨 , 但迄今 为止观点认识并不统一 。如“ 经济领域说 ” 为 认 所谓经济犯罪 ,就是经济方面的犯罪 或经 济领域里 的犯罪 。 “ 济关 系 说 ”则 认 为 侵 犯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关 系 的 犯 罪 就是 经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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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高度重视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度重视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我国现实国情,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涉众性经济犯罪机制已成为迫于眉睫的重大现实问题。
壹、涉众性经济犯罪的主要特征第壹,涉及面广,传染性强。
涉众型经济犯罪之“众”是指该类经济犯罪涉及受害人人数众多,且往往为不特定的人。
侵害对象的多众性和不特定性决定了该类经济犯罪存于范围的广泛性。
从涉及的领域来见,涉众型经济犯罪几乎触及到了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行业,涉及农业、文化、旅游等诸多领域。
从活动地域来见,涉众型经济犯罪已呈现出由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逐步渗透到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以及由城市蔓延到农村的态势。
于传销犯罪活动中,犯罪组织者不断对参和人员进行“洗脑”。
通过接受“教育”,许多参和人员从开始反感、抵制到逐步认同、接受,且积极参和,拉亲友、同学等下水,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恶性循环。
从涉案主体来见,涉众型经济犯罪不仅涉及为数众多的被害人,往往仍牵涉到关联的审批单位、新闻媒体、公证机关、会计审计事务所以及金融机构等。
第二,手法多样,花样翻新。
近年来,壹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织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其手法多样,不断翻新。
其中包括: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运营权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以互联网为炒汇平台,大肆实施的非法外汇买卖活动;打着合作建房的幌子搞非法集资等等。
第三,隐蔽性强,具有较强组织性。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X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运营活动掩盖其非法行为。
壹些X公司采取于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办理公证、投保等方法,骗取群众的信任。
第四,涉案金额的巨大性。
和壹般经济犯罪相比,涉众型经济犯罪由于针对的是为数众多的受害人,这就决定了该类犯罪涉案数额往往特别巨大。
从现已侦破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来见,涉案金额少的也有数百万元,多的则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
第五,犯罪类型的相对确定性。
涉众型经济犯罪虽然涉案范围极广,可是其触犯的犯罪类型仍是相对确定的。
从目前出现过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存于类型来见,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犯罪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运营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X公司、企业债券罪,合同诈骗罪,出售假币罪等。
二、涉众性经济犯罪的生成原因第壹,经济原因。
涉众型经济犯罪源于壹定的社会矛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变革和发展过程中所存于的壹些重大的、带全局性的矛盾和问题是我国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生发展的经济根源,当前的国内外金融危机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壹是失业人数的增加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影响。
于面向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大量职工下岗失业现象,加上我国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及其他配套的措施不完善,导致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下降,产生了强烈的挫折感、失落感和心理失衡,诱发了大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二是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增加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影响。
据统计,我国农村闲置的劳动力估计于1.3亿人左右,于这壹庞大的人群没有得到有效安置的情况下,他们缺乏谋生的壹技之长,极易铤而走险从事经济犯罪,从而造成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飙升。
三是贫富差距的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影响。
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而人们普遍认为现有的暴富人群中相当数量是靠投机钻营、权钱交易及其他非法途径致富,其巨额财产里的合法劳动成份很低,很多人是靠非法手段壹夜暴富的。
此种现象对社会风气形成恶劣影响,且通过普遍性的社会攀比心理刺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增加。
四是经济高速增长,刺激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产生。
我国经济己经连续多年持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我国的储蓄仍然处于负利率时代,人民币升值的期望使得大量的热钱涌入金融市场。
我国巨大的贸易顺差导致了很高的外汇储备,流动性过剩,老百姓手里有大量闲散资金,而目前我国的投资渠道单壹,投资股票、基金、房地产成了这些资金的流通渠道。
近几年来,股市和房地产曾经几乎失去理智地疯涨,几乎出现了全民炒股的现象,壹夜暴富的神话刺激着中国老百姓的心,于缺少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许多人的投资失去了理性。
这也给犯罪活动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他们抓住老百姓的这种盲目的心理,钻规章制度尚不健全、管理漏洞多、金融监管不力的空子,用提供虚假的信息收取会员费、佣金或许诺给以高额利息、非法传销或者变相传销、非法集资等手段骗取老百姓的钱财,严重扰乱了我国金融市场秩序。
第二,制度原因。
壹是社会规制措施缺位及管理机制失调。
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各种经济关系出现剧烈的冲突,加上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进而必然会导致大量的经济行为失范。
二是X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内部监督制度的缺失。
于X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的今天,大量经济犯罪的产生和X公司、企业的有效防范经济犯罪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缺失密切关联,由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于如何规范企业法人的外部和内部行为方面仍缺乏足够经验,企业等经济组织守法的理念尚未形成,X 公司、企业内部大多也不重视防范经济犯罪。
于经济犯罪的预防环节上出现了较大的漏洞。
尤其是运营金融、证券、期货等行业的企业,企业内部监督制度的缺乏,极易导致重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发生。
第三,价值观原因。
壹是拜金主义对经济犯罪的影响。
市场经济的推行,生产力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深刻地影响着全民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追求。
其间,作为市场经济副产品的拜金主义价值观得到滋生蔓延。
于社会生活中,金钱不光带来生活的舒适富足,也成为许多人衡量成就、社会地位、个人价值的标准。
拜金主义思潮的蔓延和泛滥,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以图利为动机的各种经济犯罪。
二是被害人自身原因。
涉众型经济犯罪之所以层出不穷,被害人自身的因素也是壹个重要的原因。
相当壹部分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和关联金融知识,对经济领域中的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运营等不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且被害人往往缺乏对业务运营和资信进行印证和深入了解的渠道,加之贪利和盲从心理,使得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
有些被害人于明知是投资陷阱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和,最终导致自己上当受骗,利益严重受损。
三、涉众性经济犯罪的治理对策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措施非常广泛而复杂,要从多方面、多渠道、多手段、多管齐下,才可望产生最佳的效果。
第壹,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结构。
社会学和犯罪学的许多研究均表明,刑法对于犯罪的防治不是唯壹的甚至不是最主要的手段。
犯罪是壹种社会弊病,对于社会弊病,我们要寻求社会的治疗方法。
社会政策的最终目的和基本功能是使社会处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状态,从而使特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系统之间以及各系统内部不同部分、不同层次之间相互促进,使社会失范行为被控制于最小限度和范围之内。
意欲有效防控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涉众型经济犯罪,也必须从社会本身寻找原因进而采取相应的社会政策。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
经济活动的发展于市场化过程中不断突破现有的法律法规,于尚无法律规范或规范不细的地带往往成为犯罪分子的温床。
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践发展的关注,加强法律和行政法规和有效衔接,积极行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通过法律预防和惩治经济违法和犯罪行为。
于所有治理对策中无疑占有核心的地位,它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法律的制定、司法机关法律的适用,干预社会经济活动,为人们的经济活动指明方向;运用国家强制力对经济违法和犯罪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和其他防治措施相比,它具有足够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对于防治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起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于参和市场活动的经济单位主体中,要强化其内部管理措施。
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壹切按制度办事,通过制度抓管理,抓落实。
要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通过坚持规章制度,堵塞各种漏洞,杜绝隐患发生。
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运用监督手段推动制度落实,竭力扼制犯罪活动。
第三,司法对策。
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和防范主要仍是通过有效的执法来实现。
壹是严格执法,确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于司法实践中,存于着壹些司法机关往往只关注经济犯罪的“经济效益”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罚过放人、处罚偏轻的现象,很不利于防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甚至会助长犯罪。
二是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地区间的司法合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科技、交通、通讯的发展,跨地区间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更为突出,从而加强地区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显得极为必要。
如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有的地方就把这见成是“财神爷”,认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增加了“就业机会”、“繁荣了当地经济”,甚至给破坏经济改革的犯罪分子戴上“创业者”、“能人”、“改革家”的桂冠。
这种“犯罪有理”的怪论,为违法犯罪者撑起了壹个巨大的地方保护伞,从而使这类犯罪愈演愈烈。
要想对这类犯罪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各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消除各地存于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切实通力合作,共同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
三是建立起发现、揭露、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网络。
各地司法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且和金融、税务、审计、工商、海关、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起壹套多种形式的社会联系制度和案件移交制度,形成发现、揭露、打击经济犯罪的社会合力。
四是做好经济犯罪的预测工作。
做好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测工作可使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的司法对策建立于科学的基础上,提高司法工作的成效,将涉众型经济犯罪发展趋势、特点、类型等进行宣传,可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
五是加强司法机关建设,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力量。
确实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且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从而为刑事司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刑事司法条件和环境。
改革司法机关的内部制度,改变集体讨论、集体定案、无人具体负责的办案制度,给办案人员以较大的权限。
提高打击各种新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水平,使侦查、检察、审判工作能适应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新情况,向专业化、知识化迈进。
第四,加强金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
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的关键于于:我国金融体制不够健全,引发企业融资困难,妨碍了我国经济正常有效的运行。
为解决融资问题,壹些中小型企业非法向社会筹集资金,但由于缺乏监管和雄厚的资本后盾,资本风险性大,壹旦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失误,极易造成资金链断裂,无法确保资本增值和本金返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