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长期借款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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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长期借款账务处理
1、长期借款的概念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固定资产而向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
以上的款项。
长期借款按其偿还方式,可分为定期偿还和分期偿还。定期偿还的长期借款,是指按
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还清全部本息。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是指在借款期内,按规定分期
偿还本息。
长期借款按计算利息的方法,可分为单息长期借款和复息长期借款。单息借款是指计
算利息时,上期的利息并不计入本金之内,仅按本金计算的利息;复息长期借款计算利息
方法是,上期利息计入本金,再行计息,俗称利滚利。
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计息的利率、偿还期等都要在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
2、长期借款的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算的利息和归还本息的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
各项借款。
(2)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本金),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
“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
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
定利息费用。
③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④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
【例】某企业2007年1月从农行借入长期借款1000000元,用于扩建厂房,年末完工交付使用。借款期为三年,年利率9%,每年年末归还借款利息,到期一次还清本金,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款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长期借款——固定资产设备借款 1000000
每年应计利息=本金*利率=1000000*9%=90000(元)
②2007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时计算计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 9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0000
③2007年末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
④2008年按月预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75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7500
年末偿还借款利息会计处理同③。
第三年末计算应付利息的同时归还本息:
借:财务费用 90000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0000
借:长期借款 1090000
贷:银行存款 1090000
【例】某企业1月1日向银行借入120万元,期限3年的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年利率为7%,每年计息一次,按复利计算,到期一次归还本息。该项固定资产于第二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200000
贷:长期借款1200000
2.假定将长期借款全部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120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0
(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开发项目,则借记“开发成本”科目)
3.第一年计息时:
第一年应计利息:1200000×7%=84000(元)
第一年每月应计计息:84000÷12= 7000(元)
第一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7000
贷:长期借款7000
(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开发项目,则利息费用借记“开发成本”科目)
4.第二年应计利息:(1200000+84000)×7%=89880(元)
第二年每月应计计息:89880÷12=7490(元)
第二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7490
贷:长期借款 7490
5.第三年应计利息:(1200000+84000+89880)×7%=96171.6(元)
第三年每月应计计息:96171.6÷12=8014.3(元)
第三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8014.3
贷:长期借款8014.3
(因第三年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所以第三年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计
入财务费用)
6.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本息额=1200000+84000+89880+96171.6=1470051.6(元)
借:长期借款 1470051.6
贷:银行存款 1470051.6
【例】假设甲企业2007年11月30日从银行借入3000000元,期限为3年,年利
率为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借款已存入银行。甲企业2007年12月
30日及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每月月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2010年11月30日,甲企业偿还了该笔银行借款本息。作出甲企业有关借款的会计处理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3000000
(2)甲企业于2007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应付利息 20000
利息=3000000*8%/12=20000
(3)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每月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同上
(4)2010年11月30日,甲企业偿还该笔银行长期借款的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3000000
应付利息700000
财务费用20000
贷:银行存款37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