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阳台施工合同---副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名称:酒店钢结构阳台施工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日期:2016年5月19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定义

1.1发包人:贵州神秘从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甲方)

1.2承包人:贵州德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1.3本工程: 高增民宿酒店钢结构阳台

1.4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序号图纸及资料名称设计单位盖章时间备注

1 钢结构阳台施工图

2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4

5

6

7

8

上述图纸应是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6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等。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2.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补充合同等书面协议

2.2、本合同文件及附件

2.3、合同附件

2.4、图纸

2.5、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2.6、经审核同意的施工图和施工方案

2.7、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三、工程地点和承包范围

工程地点:从江县高增乡民宿酒店钢结构阳台施工

承包范围:设计施工材料整体承包

3.1、对新增钢结构阳台施工

3.2、工程技术及材料要求详见设计、构造、材料、施工要求说明;

3.3、施工材料转运及建筑垃圾清理;

3.4、由于为交叉作业,乙方须做好钢结构的成品保护工作,相关的措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5、施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

现场施工条件:

3.6、施工材料的运输:

四、工程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要求

4.1.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最新颁布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4.2、乙方的质量管理

4.2.1、乙方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等,报送甲方审批。

4.2.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

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4.3、乙方的质量检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

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甲方审查。

4.4、甲方的质量检查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甲方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

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和因工程质

量问题应向甲方承担的赔偿和质量担保责任。

4.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4.5.1、通知甲方检查

经乙方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乙方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甲方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甲方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示的时间内自费修整返工后,报甲方重新检查。

4.5.2、甲方未到场检查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甲方,甲方应签字确认。甲方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约定重新检查。

4.5.3、甲方重新检查

乙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甲方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5.4、乙方私自覆盖

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

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6、清除不合格工程

4.6.1、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6.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乙方采取措施补救的,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相应顺延耽误的工期。

4.6.3、由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到达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合格,不合格工程材料乙方应现场拒收。反之,乙方则视甲供工程材料合格。如将来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包括且不限于工程材料不合格),甲方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0日历天,暂定2016年6月25日为工期起算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提交开工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暂定为2016年7月24日,竣工日期指本工程通过甲方验收的日期。

5.1、工期提前:不设奖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