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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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 种情况围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招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斥竞争敌手的行为。

不单违反了公然、公正、公正的原则,损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伤害了招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政府采买法》、《政府采买法实行条例》、《招标招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类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怎样处分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仍是有许多从业人员会知法犯法。

自然,有的从业人员是在没有正确认知的状况所为的,自己显然是在围标、串标或陪标,却浑然不知。

为了让此等违纪违规行为获取减少或根绝。

政府采买信息报 /网记者特联合法律法例和采买实践中检查认识到的围标、串标、陪标行为进行汇总整理,供给 100 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供业界人士参照。

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联 1.供给商直接或许间接从采买人或许采买代理机构处获取其余供给商的有关状况并改正其招标文件或许响应文件。

2. 供给商依照采买人或许采买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改正招标文件或许响应文件。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通告、资格审察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某个特定招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显然偏向性条款。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招标人串联招标的或许指派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供给帮助。

5. 招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招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赞同招标人增补、撤换或改正招标文件、改正报价(包含改正电子招标文件有关数据)。

7. 招标人向招标利害关系人泄漏标底、资格审察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泄漏资格审察或评标状况等应该保密的事项。

8. 招标人在开标前与招标人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交流,或与招标人商定压低或许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或许招标人额外赔偿。

9.招标人组织或辅助招标人违规招标。

10. 招标人与招标人拜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供给咨询或代理服务。

11. 多家招标人的招标报价与采买估算均相差无几。

常见60种串标现象

常见60种串标现象

常有的 60 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业内人士就常有的串联招标〔社会上也叫陪标或围标〕进行了整理概括,情况大体有以下60 种,供大家分享,以便在平时招招标业务中甄别。

自然有些能够合并,也请业内人士增补。

(1〕招标人之间互相商定,一致抬高或许压低招标报价;(2〕招标人之间互相商定,在招标工程中轮番中标;(3〕招标人之间互相商定,在招标工程中分别以高、中、廉价位报价的;(4〕招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而后再参加招标;(5〕招标人之间互相商定赐予未中标的招标人花费赔偿的;(6〕不一样招标人拜托同一人办理招标事务;(7〕不一样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拜托代理人、工程负责人、工程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工程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9〕招标人一年内频频经过资格预审〔或参加报名〕,但不参加招标或不按规定缴纳招标保证金,也不实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10〕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招标人撤回招标文件的;(11〕在资格审察或开标时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资料〔包含电子资料〕互相混装的;(12〕参加招标活动的人员不可以供给其属于招标公司正式任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会保险等资料〕;(13〕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同样的;(14〕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总报价邻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剖析表内容杂乱不可以互相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澄清时没有合理的解说或许不可以供给计算依照和报价依照的;(15〕不一样招标人总报价邻近,数项子目单价完整同样,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构成的;(16〕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各项报价存在异样一致或许呈规律性变化的;(17〕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许同一个人编制的;(18〕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隶属设施打印,或招标报价用同一个估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9〕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保证金由同一公司或同一账户资本缴纳的;(20〕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缴纳的;(21〕不一样招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许公司出具反担保的招标保函;(22〕不一样招标人拜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公司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公司为其招标供给招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自己要求采纳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效力的;(23〕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资料有明确废标条件或加分条款,但招标时无正当原因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的;(24〕除不行抗力要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按规定接受中标的;(25〕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原因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进行交验的;(26〕除不行抗力要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人拒绝依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署书面合同的;(27〕合同实行过程中,由未中标人实质进行施工的;(28〕几个招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许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所有参加了招标;(29〕属于同一协会、商会、公司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招标人,依照该组织要求在招标中采纳共同行动的;(30〕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同样数额的款项赐予有关的几个招标人;(31〕招标人之间为牟取中标或许排挤特定招标人而结合采纳行动的;(32〕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互相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3〕一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招标人公章的;(34〕一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招标人名称的文件资料,或许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许受权代理人署名的;(35〕招标人向招标利害关系人泄漏招标人名称、数目或联系方式;(36〕招标人向招标人泄漏标底;(37〕招标人向招标利害关系人泄漏资格审察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察或评标状况等应该保密的事项的;(38〕招标人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招标文件,并将招标信息传达给该工程的其余招标人的;(39〕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辅助招标人撤换招标文件、改正报价〔包含改正电子招标文件有关数据〕的;(40〕不一样招标人使用同一门或网址就招标工程进行咨询的;(41〕招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招标时压低或许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或许招标人额外赔偿;〔 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通告、招标文件、资格审察文件特意为某个特定招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显然偏向性条款的;(44〕招标人组织或辅助招标人违规招标的;(45〕招标人发现不一样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拜托代理人、工程负责人、工程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而不遏止,反而赞同其持续参加招标的;(46〕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招标人的公司资料参加资格审察、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招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招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况而不遏止,反而赞同其持续参加招标的;(47〕招标人在招招标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办理招标事项〔报名、购买资格审察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的有关人员不可以供给其是招标公司正式任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如:社会保险等资料〕而不遏止的;(48〕招标人在资格审察或开标时发现不一样招标人的招标资料〔包含电子资料〕互相混装等情况而不遏止,反而赞同其经过资格审察或持续参加评标的;(49〕招标人为参加该建设工程招标的招标人供给影响公正竞争的咨询效力或为其制作招标资料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拜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同一执业人员供给咨询或代理效力的;(51〕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招标招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供给招标代理效力又为参加该工程招标的招标人供给咨询的;(52〕在招标文件之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另行商定赐予未中标的其余招标人花费赔偿的;(53〕招标人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偏向性指引或扰乱正常评标次序的;(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审察委员会或许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许招标人进行差别对待的;(55〕招标人指派、示意或逼迫要求评标委员会介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56〕招标人无正当原因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署合同的;(57〕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与招标人有益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的;(58〕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招标人违犯了法律、法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不指出,反而对其招标文件持续进行评标的;(59〕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显然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而不指出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原因的状况下,存心给某一招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余招标人分值或不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的。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情形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情形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情形一、“串标”认定1、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3、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招标人协助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进行撤换、修改;•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资格审查情况,泄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评标等情况;•招标人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与中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恶劣情形

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恶劣情形
2 . 特 殊 定制 法
代理人 、项 目负责人 、项 目总监等人员有在 同一个单 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 ,反而 同意其继续参加
投标 。 ( 3 )招标 人发现有 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 系的几 个利害关系人 ,携带两个 以上 ( 含两个 ) 投标人 的企
( 1 )为某个投 标人 ,“ 量 身定做 ”有 明显倾 向性
6 . 装 傻 法
招标入的套路
通过 与投标人 的串通来控制投标结果是招标入 主
要套路之一 。
1 . 泄 密 法
( 1 )招标 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 ,在开标记 录表
上签多个 投标人 的名字却不制止 。 ( 2 ) 招标 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
( 1 )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 的相关情况 。 ( 2) 泄露标底 、泄露评标情况 、泄露关键人物名 单 ,如 : 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 标委员会名单 。
缴纳 。
( 2 )投标文件的 暗标部分 ,投标人做 了特殊记号
的( 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 的 ) 。
( 3 )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 ,在没有合理理 由 的情况下 ,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
人分值 ,或不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打分 。 以上 5 0 种 围标 、串标 、陪标 的表 现形式 ,违 规
成员 的公 司 ; 或利益 同盟公 司等 。
( 9) 不 同投标人在 开标前乘坐 同一辆 车前往 ,有 说有笑 ,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以上行 为非 常隐蔽 ,但 是通过一些蛛丝 马迹 ,也
能显示 出端倪 1
2 , 陪标 特 征
评审专家的套路
1 . 无 为 法
( 1 ) 不 同投标人 的投标报 价总价异常一致 ,或者 差异化极 大 ,或 者呈规律性变化 。 ( 2) 不 同投标人 的投标 总报价相近 ,但是各分项 报价不合理 ,又无合理 的解释 。 ( 3 )故意废标 ,中标人无 正当理 由放弃 中标 ,或

认定围标的三种方式

认定围标的三种方式

认定围标的三种方式
围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勾结,通过暗中协商、协调价格或竞标方案,以达到共同牟取利益的目的。

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得招标过程失去了公平、公正和竞争性,从而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围标行为通常是被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围标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涉及围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

企业在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杜绝任何形式的围标行为。

认定为围标的情形有:
(1)投标人存在联合竞标、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等行为,并有证据表明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竞争性招标程序失去效力;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采取暗示或直接的方式要求其他投标人“回避”竞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阻挠其他投标人参与竞标活动;
(3)投标人在竞标过程中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行贿、索贿、利益输送等。

1。

安保行业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姿势

安保行业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姿势

安保行业围标、串标、陪标的50种姿势(一)泄密法1.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2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二)特殊定制法3.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4.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三)做局法6.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8.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9.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资质的公司与有证(备案)或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证或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证或资质公司履约。

(四)指使、暗示法10.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11.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五)价格法12.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六)装傻法13.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14.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15.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安保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16.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17.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涉嫌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涉嫌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明显倾向性条款。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5.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允许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8.招标人在开标前与投标人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9.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10.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

11. 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预算均相差无几。

12.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13.在评标时,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14.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将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标人排除在外。

串标行为的认定标准

串标行为的认定标准

串标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
1.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例如: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中、低价位报价,通过调整价位间隔报价幅度相等。

或者,不直接参与投标的第三方事先约定投标报价的区间或者顺序,一旦确定中标者便向与其商定实施串标的另外两家投标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酬金或返利。

这些都属于串标的认定情形。

2.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例如: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记录交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以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中标,采取给予其他投标人或个人以利益的方式等。

3. 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国家招投标制度的行为。

4. 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

5.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故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的行为。

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行为。

8. 投标人中标后,因图纸不全不负责现场踏勘和答疑引起的经济纠纷的。

9. 其他欺骗手段的行为。

串标行为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

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围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还是有不少从业人员会明知故犯。

当然,有的从业人员是在没有正确认知的情况所为的,自己明明是在围标、串标或陪标,却浑然不知。

为了让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减少或杜绝。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特结合法律法规和采购实践中调查了解到的围标、串标、陪标行为进行汇总整理,提供10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供业界人士参考。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12.3.4.5.6.7.8.9.10.11.12.用补偿。

13.14.15.16.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将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标人排除在外。

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获利。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

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1.采购人向协议供货经销商询价,但在结算时,同品牌、同型号、同期该产品,其他采购单位购买的价格远远比该采购人购买的价格便宜。

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中标人的报价比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所投产品质量也不如排名第二的公司。

排名第二的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

常见的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

常见的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

常见的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常见的60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业内人士就常见的串通投标(社会上也叫陪标或围标)进行了整理归纳,情形大概有以下60种,供大家分享,以便在日常招投标业务中甄别。

当然有些可以归并,也请业内人士补充。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中标;(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的;(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5)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务;(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9)投标人一年内多次通过资格预审(或参加报名),但不参加投标或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1)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的;(12)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会保险等资料);(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澄清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15)不同投标人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缴纳的;(2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出具反担保的投标保函;(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的;(23)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资料有明确废标条件或加分条款,但投标时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的;(24)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按规定接受中标的;(25)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进行交验的;(26)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人拒绝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27)合同实施过程中,由未中标人实际进行施工的;(28)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29)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30)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3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34)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35)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36)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38)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信息传递给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39)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的;(40)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门电话或网址就招标项目进行咨询的;(41)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明显倾向性条款的;(44)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的;(4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46)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47)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办理投标事项(报名、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的相关人员不能提供其是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如:社会保险等资料)而不制止的;(4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的;(49)招标人为参与该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同一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的;(51)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52)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53)招标人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55)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5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57)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的;(58)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投标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不指出,反而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进行评标的;(59)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而不指出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的。

50种方法围标、控标、串标、陪标!

50种方法围标、控标、串标、陪标!

(莫效仿)50种方法围标、控标、串标、陪标!以下行为违规违法▼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最终但是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围标、串标的100种情形,你有必要了解!

围标、串标的100种情形,你有必要了解!

围标、串标的100种情形,你有必要了解!投标人与招标人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5.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允许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报价。

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8.招标人开标前与投标人就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9.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10.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提供服务。

11.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预算均相差无几。

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与投标人间约定给予未中标投标人一定的费用补偿。

13.评标时,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14.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低于成本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

关于串标围标的定刑标准和认定标准

关于串标围标的定刑标准和认定标准

关于串标围标的定刑标准和认定标准《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刑法》规定:⼀、串标定义及串标罪量刑标准:串标定义: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就是串标,也称为围标。

串标罪量刑标准:1.⾃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串标”认定标准:纸质标书“串标”认定标准参考1、属于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之间约定中标⼈;投标⼈之间约定部分投标⼈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采取的其他联合⾏动。

2、视为投标⼈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不同投标⼈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的投标⽂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为同⼀⼈;不同投标⼈的投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编制的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致;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电⼦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投标⼈的电⼦设备打印、复印;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投标⼈送达或者分发;参加投标活动的⼈员为同⼀标段其他投标⼈的在职⼈员;●●●●●●●●●●●●●●●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投标⼈各⾃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来⾃同⼀单位或者个⼈账户;投标⼈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费⽤补偿。

3、招标⼈与投标⼈串通投标:招标⼈在开标前开启投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招标⼈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压低或者抬⾼投标报价;招标⼈授意投标⼈撤换、修改投标⽂件;招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为特定投标⼈中标提供⽅便;招标⼈与投标⼈为谋求特定投标⼈中标⽽采取的其他串通⾏为。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防备

文章导读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本文列出了常见的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您可千万不要碰。

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常见的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精编WORD版

常见的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精编WORD版

常见的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常见的60种串标(陪标、围标)现象业内人士就常见的串通投标(社会上也叫陪标或围标)进行了整理归纳,情形大概有以下60种,供大家分享,以便在日常招投标业务中甄别。

当然有些可以归并,也请业内人士补充。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中标;(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的;(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5)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务;(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9)投标人一年内多次通过资格预审(或参加报名),但不参加投标或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11)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的;(12)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会保险等资料);(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澄清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15)不同投标人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个人缴纳的;(21)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出具反担保的投标保函;(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的;(23)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资料有明确废标条件或加分条款,但投标时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的;(24)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按规定接受中标的;(25)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进行交验的;(26)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中标人拒绝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27)合同实施过程中,由未中标人实际进行施工的;(28)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29)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30)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3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34)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35)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36)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38)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信息传递给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39)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的;(40)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门电话或网址就招标项目进行咨询的;(41)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4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明显倾向性条款的;(44)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的;(4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46)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47)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办理投标事项(报名、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的相关人员不能提供其是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如:社会保险等资料)而不制止的;(4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的;(49)招标人为参与该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同一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的;(51)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52)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53)招标人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55)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5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57)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的;(58)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知投标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而不指出,反而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进行评标的;(59)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而不指出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分的。

揭秘: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陪标、控标的51种套路与法律责任

揭秘: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陪标、控标的51种套路与法律责任

揭秘: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陪标、控标的51种套路与法律责任一、招标人的套路泄密法1.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2.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特殊定制法3.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4.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做局法6.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7.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8.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9. 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指使、暗示法10. 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11.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价格法12. 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装傻法13. 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14.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15. 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16.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17. 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

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方法(违规行为莫效仿)你让开发商如何..

文章导读围标、控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本文列出了常‎见的50种围‎标、控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您可千万不要‎碰。

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5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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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围标、串标、陪标的100种情形围标、串标、陪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投标人以及国家的利益。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但在实践中还是有不少从业人员会明知故犯。

当然,有的从业人员是在没有正确认知的情况所为的,自己明明是在围标、串标或陪标,却浑然不知。

为了让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减少或杜绝。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特结合法律法规和采购实践中调查了解到的围标、串标、陪标行为进行汇总整理,提供100种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供业界人士参考。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或设有明显倾向性条款。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5.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允许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8.招标人在开标前与投标人就该招标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9.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10.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

11. 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预算均相差无几。

12.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13.在评标时,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14.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将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标人排除在外。

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获利。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

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1. 采购人向协议供货经销商询价,但在结算时,同品牌、同型号、同期该产品,其他采购单位购买的价格远远比该采购人购买的价格便宜。

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中标人的报价比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所投产品质量也不如排名第二的公司。

排名第二的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

23.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

24.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2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26.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27.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

2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29.招标人为参与该建设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

30.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31.招标代理机构标前悄悄组织只有一两家供应商参加的现场勘查活动。

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

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3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3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7.同一人或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

38.同一项目的采购中,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39.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4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4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地域无关联的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

45.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相近,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分部分项报价组成异常一致,仅少数分部分项报价有差异。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4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

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文件(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

50.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51.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用同一软件制作。

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或者由同一投标人提供或退还。

53.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

54.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投标现场和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56.中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5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

5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基于本公司的售后服务承诺表述上惊人一致。

59. 同一项目中,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错误的地方惊人的一致。

60.一家投标单位挂靠数家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

61.一些投标人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报价中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63.投标报价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供不出计算依据。

64.数项子目录单价完全相同,又提供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

65.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

66.没有成本分析,擅调擅压;或者技术标雷同等。

67.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字体、图表、格式、厚薄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68.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6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

70.投标人利用两家公司参与同一项目的标,投标代表开标记录表上一人签两家公司的名字。

7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前来响应的两家供应商各找一家公司来参加谈判。

72.已有三家公司投标,出现了第四家投标公司后,其中一家立刻提出撤换投标文件,要求使用第二套投标方案。

73.在答疑开始之前点名,点到一家公司名字的时候,多位代表一起回应说“到”。

74.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75.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76.投标人的手机彩铃都是同一集团公司的介绍。

77.多家投标文件暗标中,封面加盖同一单位公章。

78. 多家同一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惊人的相似。

79.投标人抓住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机会,将所有在场考察的供应商信息都一一摸清楚,并记录下来。

考察结束之后,分别与之联系。

80. 网上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间相近,价格相差不大。

8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报价。

8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中标。

8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8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85.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6.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87.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的责任等免责条件外,报价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相差甚远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

88.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确认中标结果后再也联系不上,致电其代表的公司,得知该公司并未参加投标(此种情形第二中标候选人找人陪标的嫌疑很大)。

89.合同实施过程中,由未中标人实际进行施工。

90.同一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全部参加了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写惊人一致。

9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

9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

9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

94.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与评审专家95.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提出回避。

96.评审专家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而不指出。

97.评审专家发现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而不指出。

98.评审专家发现投标人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而不指出。

99.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

100.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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