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政务网站巡查制度
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范本
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效率,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平台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和分析,实现公路路政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高效化。
第三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制度应遵循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注重预防、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是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建立和完善公路路政网络巡查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三)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和分析;(四)及时发现和处理公路路政违法行为;(五)定期汇总、分析公路路政巡查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六)对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巡查内容与方法第六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公路路况信息,包括路面损坏、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二)公路沿线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桥梁、隧道等;(三)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包括非法占道、违章建筑等;(四)公路养护作业和施工路段,包括养护质量、施工安全等;(五)其他与公路路政管理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方法:(一)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公路路况进行远程监控;(二)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公路路政管理信息进行智能分析;(三)结合现场巡查,对网络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四章巡查流程与处置第八条公路路政网络巡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即进行核实,并根据问题性质采取相应措施。
(一)对一般性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二)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对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
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一、背景公路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中路政部门是公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路政部门的巡查工作,促进公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制度内容1. 巡查范围和时间路政部门巡查的范围包括公路和路侧设施,巡查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且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路线规划。
2. 巡查人员和组织机构路政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巡查人员,确保巡查工作的人员力量、质量和能力。
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巡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巡查方法和步骤巡查时,应该采用规范的巡查方法和步骤,具体而言,分为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包括确定巡查路段和时间、编制巡查计划和路线图,制定巡查表格和记录抽查方式等。
(2)巡查过程:路政部门应该认真检查和记录路面和路侧设施,特别是路面病害、交通标志、道路护栏、排水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巡查后期: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制定专项报告并提交上级领导。
4. 巡查记录和报告路政部门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该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和所见所闻,并将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巡查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所巡查区域地点、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以便于后期管理和整改。
5. 巡查考核和奖惩路政部门应该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在巡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和表彰。
对于巡查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三、建议1. 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如使用无人机、特殊摄像设备等。
2. 加强巡查工作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合作,形成整体联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3. 不断优化巡查工作流程,根据反馈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
四、结论建立科学、规范的路政部门巡查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公路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执法巡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执法巡查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开展交通执法巡查工作。
第三条交通执法巡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交通执法巡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交通执法巡查工作。
第五条交通执法巡查机构的职责:(一)制定交通执法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范围、内容和要求;(二)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交通执法巡查,确保巡查质量和效果;(三)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整改;(四)收集、整理巡查资料,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五)开展交通执法巡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章巡查内容与方式第六条交通执法巡查内容:(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好状况;(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使用和维护情况;(三)车辆行驶、停放、装载、运输等行为是否符合交通安全法规;(四)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五)交通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六)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情况。
第七条交通执法巡查方式:(一)现场巡查:执法人员按照巡查计划,对指定区域进行现场巡查;(二)电子巡查:利用交通监控设备、无人机等手段,对重点路段、时段进行远程巡查;(三)群众举报:接受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巡查要求与处理第八条交通执法巡查要求:(一)执法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执法证件;(二)巡查过程中应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三)严格遵守交通执法巡查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四)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巡查处理:(一)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设施,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四)对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范本
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目标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营造阳光、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三条巡查内容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按照工作程序和职责要求开展工作;(二)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否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是否积极主动提供服务;(三)服务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安静、舒适,是否存在影响服务环境的行为;(四)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损坏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五)其他需要巡查的事项。
第四条巡查方式政务中心领导巡查制度采取定时巡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时巡查,由政务中心领导按照工作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二)随机检查,由政务中心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三)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两办督查室等进行不定时明查暗访。
第五条巡查后的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能即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及时会同相关科室窗口制定解决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反馈。
第六条巡查结果的运用巡查结果将作为对窗口单位、人员月度、季度评选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将在月度通报中进行公布,并纳入年度考核。
第七条巡查人员的职责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八条巡查制度的调整和废止本制度如有需要调整或废止的情况,由政务中心领导提出,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
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市政道路日常巡查制度是指针对城市中的道路、街道等公共交通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巡查的制度。
它是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一、巡查范围和对象1.巡查范围:2.巡查对象:巡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2)交通设备: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公交站牌、出租车招呼站等;(3)道路环境:包括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绿化状况等。
二、巡查内容和频次1.巡查内容:(1)交通设施状况:检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好性和清晰度,确保其正常运行;(2)交通设备情况: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交通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3)道路环境卫生:检查道路两侧的道路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清理、道路病害修复等;(4)绿化状况:检查绿化带的种植情况、草坪的修剪情况等。
2.巡查频次:(1)交通设施和设备:交通设施和设备需每日巡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道路环境卫生:道路环境卫生需每周巡查,及时清理垃圾、修复道路病害等;(3)绿化状况:绿化状况需每月巡查,及时对损坏的绿化进行补植或修剪。
三、巡查方法和要求1.巡查方法:(1)定期巡查:按照事先制定的巡查计划,采取固定时间、固定路线的方式进行巡查;(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突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协同巡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共同监管道路交通设施和环境卫生。
2.巡查要求:(1)严格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不得有疏漏;(2)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3)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4)加强巡查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巡查效果。
四、巡查管理和评估1.巡查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巡查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巡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处置和整改,确保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实效性。
政务大厅巡查制度范本
政务大厅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打造高效、便民、廉洁的政务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制度旨在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大厅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第三条巡查范围包括政务大厅的窗口服务、环境卫生、工作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等方面。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反馈、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巡查组织第五条设立巡查小组,由政务大厅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窗口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六条巡查小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对巡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七条巡查小组应定期向政务大厅管理部门汇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巡查内容第八条巡查内容包括:(一)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二)窗口工作人员是否穿着规范,仪容仪表是否得体,是否佩戴工作牌;(三)窗口工作人员是否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细致,是否存在推诿、敷衍、冷硬现象;(四)窗口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办公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宣传资料是否摆放整齐;(五)窗口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开展业务,是否存在办理不规范、超时办理等问题;(六)窗口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保密职责,是否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现象;(七)其他影响政务大厅形象和政务服务质量的因素。
四、巡查方式第九条巡查方式包括定期巡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
第十条定期巡查应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随机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二条暗访可采取匿名方式进行,以便更真实地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五、巡查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窗口工作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纳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督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2年第二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22年第二季度,共检查全市政府网站88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90.9%;共检查全市政务新媒体1159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99.8%。
其中,江北区政府、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17个政府网站得分靠前(得分110分及以上,满分为基础分100分+加分项30分),秀山县政府、市商务委等46个政府网站得分较高(得分100—110分),得分超过100分的政府网站占比超过70%。
检查情况显示,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重庆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民互动,利企便民、协调联动、人民满意的“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拓展政民互动功能,当好桥梁纽带惠民生解民忧。
围绕政府关注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公开信箱、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方式汇民意、解民愿、聚民智。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1. 背景交通管理巡查制度是为了加强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2. 目的交通管理巡查制度的目的在于:- 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发现和解决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交通管理行为;- 保障交通秩序的安全和顺畅。
3. 范围交通管理巡查制度适用于所有执法人员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警察、交通管理局等。
4. 巡查内容交通管理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道路交通秩序的执行情况;- 驾驶员行为的合规性;- 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使用情况;- 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 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调查。
5. 巡查频率和方式交通管理巡查的频率和方式应根据需要进行灵活安排,以保证全面而高效的巡查工作。
巡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定期巡查: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定期对各项内容进行巡查;- 不定期巡查:根据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随时进行巡查;- 随机巡查:对特定区域或特定时间进行随机巡查,以增加巡查的效果和不可预测性。
6. 巡查记录和报告在每次巡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巡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巡查时间、地点和巡查人员;-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巡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7. 监督和评估交通管理巡查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改进。
8. 处罚和奖励对于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问题,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对于在巡查中取得优异成绩和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9. 审查和修改交通管理巡查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修改,以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新需求和变化。
---以上是交通管理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供参考。
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调整和执行。
交通运政勤务巡查制度
交通运政勤务巡查制度朝阳市运政勤务巡查制度为了有效地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合法经营业户利益,保障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繁荣发展,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特点,制定运政巡查制度。
一、运政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上路巡查,实行巡查与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运政稽查人员工作日期间必须上路巡查,节假日期间巡查工作由市处临时通知。
二、各稽查分队必须保证巡查质量,一般情况下频率每天保持在两次以上。
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路处理,对重点市场要进行重点巡查。
三、上路前必须对车辆及运政装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带齐必要的物品及法律文书。
四、运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发现的案件时,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要实事求是,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案。
五、各稽查分队按巡逻的时间段,认真作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按照顺序相互衔接。
填写巡查日志,内容要详细,字迹要清楚,巡查人员要有签字。
六、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不空岗,不脱岗,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前,应做到车容整洁,并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况良好;对运政装备的交接要有详尽的纪录,做到运政装备的完好无缺损。
七、巡查纪律1、上路巡查要装备整齐,佩带上岗证,携带执法证。
2、工作时间不许喝酒、聚众赌博、办个人私事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在执行公务时,首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以表明执法身份。
4、执行公务时应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可亲,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司乘人员。
5、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分歧时,首先要自我克制,不准辱骂或动手打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6、上路巡查时要严格按照省、部等交通运政法律法规执行。
八、巡查工作的监督1、上级监督:随时接受上级督察的监督。
2、市处法制科监督每月进行巡查检查1-2次,检查结果记入个人效绩考核档案。
3、稽查科科长每周对稽查分队的巡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小结一次并对巡查分队落实巡查制度和执行各项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4、社会监督:一是公开巡查人员的相片、工作证号、职责和投诉电话;二是设立巡查的投诉信箱,由市处领导开箱和处理;三是在辖区内聘请有代表性的各阶层的社会监督员3-5名,定期听取其对巡查工作和巡查人员的意见。
交通巡查、检查制度
交通巡查、检查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交通安全以及维护公共秩序,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交通巡查、检查制度。
2. 目的交通巡查、检查制度的目的是:- 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遵守意识;- 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发现和解决交通违法行为;- 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3. 基本原则制定交通巡查、检查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对所有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依法执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巡查和检查;- 教育引导:通过巡查、检查过程中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遵守意识;- 科技支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巡查、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巡查、检查内容交通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驾驶员的证件和资格审查;- 车辆的合法性检查,包括行驶证、车辆年检等;- 超速、酒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整性和清晰度检查;- 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带使用情况检查;- 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和处理。
5. 巡查、检查流程交通巡查、检查应遵循以下流程:- 巡查准备:确定巡查区域和时间,准备必要的巡查工具和设备;- 巡查启动:前往巡查区域,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同配合,启动巡查;- 巡查实施:按照巡查内容和要求,对交通参与者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等;- 处理结果:根据巡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巡查总结:对巡查过程和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6. 义务和权利交通巡查、检查的执行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和享有以下权利:- 履行巡查、检查职责,保障交通安全;- 向交通参与者提供法律法规宣传和指导;- 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及时制止和处理;- 依法使用巡查、检查权限和工具;- 向上级报告、反馈巡查、检查情况。
7. 具体措施为了有效实施交通巡查、检查制度,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加强对交通巡查、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制定巡查、检查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和要求;- 配备先进的巡查、检查设备和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作,形成合力;- 定期评估和调整巡查、检查制度,确保其适应实际需要。
重庆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行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重庆市交通行业服务水平,规范交通信息服务体制。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3〕4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意见》(渝委办发〔2003〕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5]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交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下属各行业管理部门、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相关交通企(事)业单位,所涉及公共服务信息管理中的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政务网站、市交通服务热线96096、市交通委员会公开信箱、市交通信息管理工作及其他与交通公共信息服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行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更好地为交通决策、交通建设与管理、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交通信息支持和服务。
第四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交通行业各归口单位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决定交通信息服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是全市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的主管机构,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开展,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对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二)负责对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协调;第六条重庆市交通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要求,在委办公室指导下,协助其对全市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管。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一、路政人员必须坚持值勤上路巡查,实行巡查和查处相结合,干线公路每月上路巡查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巡查时间不少于7小时,每月夜间巡查时间不少于7天。
二、路政人员上路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着装整齐规范,举止端正,讲究风纪风貌。
三、路政人员在巡察时不能少于2人,并应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路,对违反各类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事件,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路政人员在查处路政案件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在做出处理决定后,还应告知当事人所享受的权利和义务。
五、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遇有重大路政案件,难以当场做出处理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路政人员在巡查期间,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查处时,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并按规定填写法律文书,送达行为当事人。
七、路政人员在巡查时,应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在查处时,应当保持举止文明,坚持以理服人。
八、路政巡查任务结合后,路政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巡查工作日记,并报有关领导审核后,备案待查。
九、对巡查中处理案件,要再24小时内将案卷及相关证据交
回路政科。
政务中心巡查工作制度
政务中心巡查工作制度政务中心巡查工作制度为保障政务中心的安全和效率,各级政府建立了一定的巡查制度。
政务中心巡查是在确保政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同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的重要手段。
下面就政务中心巡查工作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巡查内容政务中心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部安全检查:巡查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政务中心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当,如监控设备、报警设备是否运作正常。
2. 内部设备检查:巡查人员应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如电力设备、网络设备和通讯设备等。
3. 工作区域检查:巡查人员要对各部门的办公设施,文件柜,打印机等设备进行检查。
4. 环境卫生检查:巡查人员要对政务中心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卫生良好。
二、巡查人员政务中心巡查人员主要包括保安人员和工作人员。
巡查人员应在政务中心的营业时间内,细心严格地检查各种区域。
如果巡查人员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三、巡查频率政务中心巡查的频率应该按照各级政策、政府规定和实际需要来制定。
在政务中心的忙碌时段,巡查人员应该提高巡查频率,以确保安全和效率。
如在一些特殊节日,例如春节、国庆节等特别时期,应安排巡查人员进行更加密切的巡查工作。
四、巡查程序巡查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巡查:1. 巡查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包括内部和周围环境。
2. 巡查顺序是按照重要性和优先级来制定的。
例如,安全区域应该排在首要位置。
3. 巡查记录应该详细说明巡查情况、巡查人员以及巡查时间。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巡查制度的整改和完善政务中心巡查制度的完善和改进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
巡查人员应根据巡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进行巡查制度的完善和改进。
制定巡查流程,明确巡查范围,建立定期报告和评估机制,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来确保政务中心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培训,提升巡查人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务中心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
结论政务中心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政务中心的运作效率,维护政务中心的基本安全,并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出现。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批)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局•【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渝交规〔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批)的通知渝交规〔2023〕13号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为进一步健全交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批)》,已经2023年第1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重庆市交通局2023年12月20日重庆市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批)目录总述...................................................................... .. (03)1.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工作指引 (07)2.网约车平台企业检查工作指引 (10)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工作指引 (14)4.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引 (20)5.港口岸线使用检查工作指引 (25)6.公路建设综合检查工作指引 (27)7.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引 (33)8.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38)9.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43)10.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48)总述本工作指引用于指导实施重庆市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所列有关事项的抽查检查工作,行政检查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前期准备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确定,被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等工作,按照重庆市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和《重庆市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
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1. 背景介绍随着交通工具的增加和道路交通的繁忙,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制定并实施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 目的和目标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主要目标包括:- 发现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确保交通标志、信号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监督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和驾驶操作是否合规;- 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3. 巡查、检查内容和方法交通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涵盖以下方面:- 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使用情况;- 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道路标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对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和驾驶操作的监督;- 对交通安全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
巡查、检查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定期巡查:指定专人、专岗位定期巡查道路及交通设施情况,并记录发现的问题。
- 不定期抽查:随机选取车辆或交通参与者进行抽查,检查其行为规范和车辆的安全性能。
- 突击检查:针对特定区域或时间段,加强对交通安全的检查和执法。
4. 处理方式和纪录对于发现的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立即处理:对于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即时修复。
- 汇总上报: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纪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进行后续处理。
5. 考核和奖惩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措施:- 考核机制:对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评级和奖励。
- 奖惩措施:对于工作不到位或发现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后不及时处理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其它纪律处分。
6. 宣传教育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对于改善交通参与者的意识和行为规范至关重要:- 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组织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度。
- 教育讲座:定期邀请交通专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惯。
交通巡查制度
交通巡查制度交通巡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措施,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交通管理效能。
本文将从交通巡查的定义、目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义交通巡查是指交通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对道路交通进行定期、有计划的巡查、检查和监管活动。
通过对道路、交通工具、交通从业人员等进行巡查,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交通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目的交通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通过加强对交通状况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内容1. 道路巡查:交通巡查人员将根据预定的巡查路线和时间,对道路进行巡查。
他们会检查道路的平整度、路面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等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上报和维修任何发现的问题。
2. 交通工具巡查:交通巡查人员将对各类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包括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
他们会核实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年检标志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交通规定。
同时,他们还会检查车辆的状况,如车灯、刹车系统、轮胎等是否正常。
3. 交通从业人员巡查:交通巡查人员将检查交通从业人员的从业证件和工作状态。
他们会核实驾驶员、交警、车站工作人员等是否具备合格证件,并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此外,他们还会对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他们的执勤工作符合规定。
4. 交通违法行为巡查:交通巡查人员将对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巡查。
他们会查看交通从业人员是否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如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同时,他们还会监督车辆停放行为,避免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实施交通巡查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巡查计划:制定一份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安排交通巡查人员的数量和巡查路线。
2. 组织巡查人员:由交通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负责组织交通巡查人员。
他们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交通法规和巡查程序,并具备相关的执法证件。
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重庆市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重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巡查职责及频率第三条巡查主体及巡查职责: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所辖的道班(工区)作为巡查的责任主体,应在每个工作日内对所负责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完后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记录详见附表),并及时将巡查情况上报上级公路管理机构。
第四条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巡查职责:应每月对所辖道班(工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应及时根据道班(工区)巡查情况及时安排小修保养计划;负责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对所辖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上的桥隧进行日常检查。
第五条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巡查职责:应每个季度对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小修保养实施情况及道班(工区)内业资料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下属公路管理机构。
第六条市公路管理机构巡查职责:应每年对区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查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七条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路肩有无病害;排水设施是否完好、畅通;防护工程是否完好。
第八条路面巡查内容:路面(含桥隧路面)有无病害、污染、杂物、积(冰)雪。
第九条桥梁的巡查内容:桥梁人行道板、伸缩缝、栏杆是否完好,泄水孔是否堵塞;第十条隧道的巡查内容:视线诱导标志是否清晰完好,人行道板是否完好,是否有涌水、突泥,通风、照明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交通安全巡查制度
交通安全巡查制度交通安全巡查制度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管的一种管理制度。
它的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面是一个关于交通安全巡查制度的1200字以上的文章:第一,巡查群体的组成。
巡查群体由公安交管部门人员、道路交通协管员以及交通志愿者等组成,形成一个完整的巡查体系。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巡查时间和范围。
巡查制度应规定巡查的时间和范围,确保对重点路段和交通繁忙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通常情况下,巡查制度应定期每周一次或按需要进行,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巡查方式和手段。
巡查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巡逻、设卡、拍照录像、违章抓拍等。
巡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第四,巡查记录和反馈。
巡查人员应对每次巡查进行记录和反馈,包括巡查路段、时间、发现问题的种类和数量等。
巡查记录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提供给相关部门用于分析和制定改进措施。
第五,巡查结果的处理和追责。
对于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
对于发现的道路交通设施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和改进。
对于巡查中存在的工作失误和不作为,相关人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首先,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定期巡查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提醒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驾驶和出行的意识。
其次,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隐患,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再次,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道路交通设施的状况,可以及时修复和改进道路设施,提高道路交通的畅通性和安全性。
最后,增强了交通管理的公信力。
交通安全巡查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交通管理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总之,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至关重要。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
交通管理巡查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交通管理巡查制度,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巡查制度的实施将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
2. 巡查责任交通管理巡查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巡查责任。
根据职责划分,巡查责任应包括以下方面:2.1 道路状况巡查巡查人员应定期检查道路的状况,包括路面平整度、标线是否完整清晰、道路设施是否完好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进行修复。
2.2 交通信号巡查交通信号的正常运行对于交通流畅和交通安全至关重要。
巡查人员应定期检查交通信号的运行状况,包括信号灯是否正常工作、信号时间设置是否合理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2.3 交通违法巡查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秩序和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巡查人员应积极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
对于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法行为记录归档。
2.4 交通事故巡查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巡查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处置交通事故,包括事故现场勘察、交通疏导、伤员救援等。
同时,应对事故责任追究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巡查频率为了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连续性,制定合理的巡查频率非常重要。
下面是巡查频率的一些建议:3.1 道路状况巡查频率根据道路的使用强度和重要性,制定合理的巡查频率。
对于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等重要道路,应每周巡查一次;对于其他次要道路,应每月巡查一次。
3.2 交通信号巡查频率交通信号的保养和检修对于交通信号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建议每月对交通信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3.3 交通违法巡查频率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频率较高,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查。
建议每天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罚。
3.4 交通事故巡查频率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预测,但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建议每天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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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政务网站巡查制度为不断提高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网站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和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切实解决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问题,规范网站的信息发布,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交通政务网站巡查制度》。
一、巡查职责
对网站和子站各栏目进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表、整理巡查记录和巡查问题处理信息反馈表。
将巡查结果按照《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行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负责单位进行考核计分。
每月初将上月巡查结果整理后向各用户通报。
每季度主动向各用户询问网站需求不少于1次,并整理汇总各用户需求后提交技术保障科。
二、巡查方式和内容
1、日巡查。
主要对网站中交通新闻、政务动态、政务公告、焦点关注、政策解读等栏目的更新度、信息质量、版面进行巡查。
重点是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进行巡查,要求所发布的信息,要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无中生有;要对信息内容进行仔细辨别,去伪存真,绝不能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缺乏科学依据和容易误导群众的信息。
要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防止涉密信息泄漏。
发现有害信息和涉密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信息中心报告、报送办公室及相应处室进行查处。
对不按信息发布程序要求发布政务信息又未造
成不良影响的采取口头通知、书面告知;对影响较大和多次通知不改的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报送办公室处理。
2、周巡查。
抽查5个栏目巡查,主要巡查各栏目信息栏目放置(分类)的准确性、文字规范性、字号和格式、版面是否符合网站要求。
对重复、编辑粗燥、格式不统一的信息,要做好记录,提醒问题栏目联系人按要求发布信息,对经常出现以上问题的,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
3、月巡查。
抽查3-5个子站的栏目巡查,主要巡查信息时效性和信息量,对没有人愿意看(点击率低)的陈旧信息要及时删除,对更新慢的栏目,要通知该栏目的负责人按时更新。
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更新,或故意延迟信息发布的,要形成专报,报送办公室查处。
三、巡查时间安排
日巡在每工作日下午5点30前完成,周巡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完成,月巡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周巡当天不填日巡表、月巡当天不填周巡表、日巡表。
四、其它
1、委属各单位负责栏目内容出问题,直接通知对口联系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承担政务网站巡查任务的处室或单位,要按规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完成巡查任务,不得敷衍应付。
2、交委各处室负责栏目内容出问题,告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3、如发现网站网页无法打开、网页信息出现乱码等方面技术、
安全问题,应立即向技术保障保科反应。
技术保障科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处理。
本办法自网站正式完成改版升级后开始实施。
附件:1、巡查周期表
2、巡查记录表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