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课程论文期末考试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课程论文首页
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郑建洪
中文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摒弃了以往行政手段干涉环境问题的某些弊端,是解决当前全球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经济学理论渊源,对碳排放权交易的法经济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设方针。
关键词: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法经济学
碳排放交易,主要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协议买卖,协议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即排放相应数量温室气体的权利),它是一种排放额度在买卖双方的转移。碳排放交易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的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显示,1995年到2006年这12年间,就有11年跻身于有全球地表温度记载以来的最热的12年之列;而未来100年气温还将上升1.1摄氏度-6.4摄氏度。据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克霍拉斯(Nicholkas)估算,如果气候变化不改观,它所带来的损耗成本将达到5.5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产出的20%,几乎等同于大萧条时
期的经济损失。全球变暖成为人类面临的最大生存危机,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由此产生节能减排的内在需求,碳排放交易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所出现的一种市场化减排手段。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法经济学分析
碳排放交易,是把碳排放量视为一种商品,并将其纳入市场机制的一种控制污染的经济手段。在本质上,它是一种产权交易,有着深刻的产权经济学内涵,它的产生、发展以及在现实中的应用都体现着产权交易的特质。
碳排放权:一种环境产权
碳排放交易事实上是环境产权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移,是一种碳排放权的交易。因此,首先要求确立合法的排放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可以买卖。碳排放权所体现产权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从内容上看,碳排放权是一系列的权利束。碳排放交易包括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和排放权的交易两个方面,完整的碳排放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交易权以及收益权。在这些权利中,既有产权
中最基本的(对排放污染权利的)所有权,也有其他权能,如交易权和收益权。因此,碳排放权是一个较为完整意义上的产权束。
第二,从社会关系上看,碳排放权不仅体现主体对客体的占有关系,而且反映社会成员和排放厂商之间的权利与利益关系。碳排放交易包括两个步骤:首先,国家或某权威机构拥有决定碳排放的权利,它把这一权利以许可证的方式无偿或者拍卖给需要排放的单位,这是初始权利的配置。初始权利界定包含了对污染引起的外部性的内部化,是公众权利的体现,是排放者对社会成本的支付。其次,碳排放权在个体之间进行交换,每个个体拥有对排放权的支配权以及收益权。总之,排放权的初始界定和权利转移背后是人们使用环境产权时发生的社会关系。
第三,从主体上看,碳排放权载体必须明确到企业法人身上,具有确定性。袁庆明(2009)指出,“所
谓产权确定性,就是人们对其资产排他性权利的实现程度。一般来说,确定的产权意味着其排他权利是未受侵犯的。”产权交易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这是以产权的人格化为前提的。对于碳排放权,其所有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享有收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当然,碳排放权是一种对环境污染的权利,最终的归属是由法律裁决,个体并非其天然的最终所有者。但是,碳排放权最终归于能够承担责任的个体,其交易是权利的转移,是所有者的改变,要求排放权必须体现主体明确、权利义务相当的现代产权特征。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经济学理论渊源
环境问题的经济学实质是由使用某种资源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带有“负外部性”效应,而目前并没有人去承担由此产生气候变化带来的成本。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经济学理论有以下几种:
(一)稀缺资源理论
一种资源只有在稀缺时才具有交换价值,所以交易得以进行的前提就是资源稀缺。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较少时,土地、空气、水等环境资源要素非常丰富,是不存在稀缺性的自由物。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对环境功能的需求开始产生竞争、对立、矛盾和冲突,环境资源多元价值的矛盾和环境功能的稀缺性日益显露。而这种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就是排污
权交易制度的重要经济原因。环境资源出现稀缺后,经济还要继续发展,但现有的环境资源并不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这时环境资源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二)哈丁:“公有地悲剧”理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雷特·哈丁教授将环境问题形象地称为“公有悲剧”,并认为是“以公共利益为代价的个人获利”。公有地的自由使用权给所有人带来的只有毁灭。“公有地悲剧”理论同样可以说明环境污染问题。不同的是,环境污染不仅从公有地上攫取东西,同时也排放各种污染物。环境质量退化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环境资源具有公共财产的特性,纯粹的共有物品是一种共有财产资源。在环境可以不加限制地自由使用情况下,环境向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开放。由于向公有的环境排放污染物是自由而免费的,企业只会考虑如何尽可能扩大自己的生产量即排污量以增加自己的收入,而不会去考虑整个环境的污染和退化,从而酿成“公有环境污染的悲剧”。
三.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设
排污权交易的基本内容是在现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基础上,排污者向政府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政府根据材料和排放总量向排污者发放许可证向特定地点排放符合要求的污染物;排污者的“减少排污信用”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买卖。因此,在完善立法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应以法律形式确认排污权,实质上就是解决排污权的初始分配问题;其次应以法律形式规定补偿政策、气泡政策、排污银行等政策;第三应制定排污权交易的规则;最后要明确政府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中的职责。法律制度的制定应明确界定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排他性及可交易性,对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基本架构应涉及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合同、总量分配、申报登记制度、交易监管机制以及交易所等方面。新制度的建立应注意消除以往政府行政手段干预环境问题时的各种弊端,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应赏罚分明。对超标排污者严惩不贷,对未超标者当然应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1] 饶蕾.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的经济影响分析.[J].环境保护,Vol.392,2008.3B:77~79
[2] 程会强,李新.四个方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J]. 中国科技投资,2009.7:42~44
[3] 于天飞,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构想[J]. 林业经济,No.5 2007:49~51
[4] 于天飞,沈文星,黄喜.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分析[J]. 林业经济,No.5 2008:62~64
[5] 任奔,凌芳,国际低碳经济发展经验与启示[J]. 上海节能,No.4,2009:10~14
[6] 江峰,刘伟民,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SWOT 分析[J]. 环境保护,Vol.424,2009.7:78~79
[7] 张芳,国际碳排放交易对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影响[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8] 张克中,杨福来. 碳税的国际实践与启示[J]. 税务研究,No.4,2009:88~90
[9] 何杰. 碳交易所:为可持续发展助力[Z].深圳. 深交所,No.3,2008:69~71
[10] 潘家华. 满足基本需求的碳预算及其国际公平与可持续含义[J].世界经济与政治,No.1,2008: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