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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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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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奖励标准: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税收贡献、就业岗位、技术含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二章招商引资奖励范围与标准第五条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现金奖励、股权激励、升职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比例:根据项目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设定奖励金额,具体比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重要性确定。

第八条奖励的发放:奖励金额在项目正式投产并开始产生税收后一次性发放。

第三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申请与审核第九条申请条件: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审核流程: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一条审核时间:每月进行一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奖励。

第四章招商引资奖励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奖励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对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励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奖励决定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五条公司对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招商引资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附则第十六条员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一、奖励的对象1.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地方政府部门;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3.投资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者。

二、奖励内容1.地方政府部门(1)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根据项目的规模进行奖励。

例如,完成10个以上的大型项目奖励10万元,完成20个以上的中型项目奖励5万元。

(2)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根据实际投资额度分段奖励。

例如,完成总投资额度达到1亿以上的项目奖励50万元,完成总投资额度达到5000万以上的项目奖励20万元。

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1)项目投资额度的奖励。

根据实际投资额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例如,投资额度达到1000万的项目奖励5%的投资额度。

(2)项目创造的经济效益的奖励。

根据项目的实际经济效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例如,项目利润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利润的10%。

三、奖励的条件和考核标准1.地方政府部门的奖励(1)按时完成项目的计划和目标;(2)项目的投资额度达到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3)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奖励(1)按时完成项目的计划和目标;(2)项目的投资额度达到招商引资项目的要求;(3)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4)项目在当地区域内创造的就业机会。

四、奖励的发放方式1.地方政府部门的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2.参与该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奖励,以奖金、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发放。

五、奖励的监督和管理1.成立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领导小组,负责奖励的审核和发放;2.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和及时;3.定期对奖励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调整奖励政策和办法。

六、奖励办法的宣传和推广1.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交流和推广会议,分享成功经验和案例。

以上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的例子,旨在通过奖励措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推动地方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招商引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税收贡献、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招商引资工作也面临着困难与挑战,如难以找到合适的企业、推进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为了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和质量。

二、目的与意义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工作标准和考核指标,规范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和监督,并引导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

三、奖惩机制的建立1. 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指标应涉及项目数量、投资规模、政策扶持、项目进展、后续跟进等方面,也应考虑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战略方向。

2. 奖惩政策制定。

在考核结果基础上,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和绩效惩罚机制。

绩效奖励机制可以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职称等,绩效惩罚机制可以包括扣减绩效工资、责任追究等。

3. 职责分工明确。

要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

4. 实行分类考核。

按照不同的行业特点、区域特点或投资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类考核,以使每个地区或部门能够在适当的方面互相比较和相互竞争。

5. 考核结果公示和整改反馈。

考核结果公示要公开透明,确保被考核机构能够清楚了解考核结果,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同时,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有进一步提高的机构,要及时反馈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

四、建立绩效考核档案为了方便对绩效考核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档案。

考核档案应记录考核时间、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整改反馈等信息,同时应包括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凭证、文件等支持材料。

五、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1. 绩效奖励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1)项目奖:招募的提供优质税收和劳动力的大型企业和项目;(2)前期奖:参与谈判的招商组织的机构和个人;(3)招商组织奖:特别有效的招商组织机构;(4)城市自贸区进贡奖:自贸区引入的大型企业和项目。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

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执行方案一、奖励制度1.优秀项目招商奖励针对优秀的项目招商工作,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在项目引进和签约方面,当地政府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根据项目投资额度进行奖金的比例奖励。

(2)对于引进的重点项目,当地政府可优先提供土地、用电、办证等政策和公共服务,为其提供一定的优惠和便利。

(3)对于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干部,可给予定期奖励和表彰,例如嘉奖、荣誉证书等。

2.优秀招商团队奖励为激励招商团队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良好业绩,可采取以下方式给予奖励:(1)对于在一定期限内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招商团队,给予团队成员一次性奖金,奖金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和招商业绩进行确定。

(2)优秀招商团队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总部经费支持,用于团队的工作运营和发展。

(3)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创新能力的个人,可鼓励其参加高级培训课程,提升招商引资技能和专业水平。

二、惩罚制度1.招商引资违规惩罚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进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做出不实信息的行为,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对于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2)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可取消相关人员的职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存在轻微违规的情况,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爱进行内部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惩罚对于招商引资工作不力或者未完成招商引资指标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对于工作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给予一定的降级或调整的处罚。

(2)对于连续不达标或有重大责任的情况,可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政治和纪律处分。

(3)取消该部门一定期望内的资金支持和其他政府资源供给。

通过建立奖惩执行方案,可以督促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

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了有效评估招商引资工作的绩效,制定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激励招商工作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

一、考核指标1.招商项目数量:考核团队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鼓励团队寻找更多的招商机会。

2.招商项目规模:评估招商引资项目的规模与投资额,鼓励团队争取更大规模的投资。

3.招商项目质量:考核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产业优势等,鼓励团队注重项目的质量。

4.招商项目成效:评估项目的实际落地情况、创造的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等,鼓励团队追求实际成效。

5.招商服务水平:考核团队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服务态度与效率,包括对投资者的关怀、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二、考核方式1.定期评估:每季度或每年对招商引资工作团队进行定期评估,通过实际数据与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综合评估:将考核指标进行加权综合评估,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

3.考核奖惩制度:设立奖励机制,对于成绩突出的团队与个人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对于表现不佳的团队与个人进行处罚,如降低绩效评价、限制晋升机会等。

4.考核结果公示:公开发布考核结果,提高透明度,激励团队成员的竞争意识与积极性。

三、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指标与权重:经过讨论与研究,确定考核指标与权重,使其能够准确反映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情况。

2.收集数据与信息:定期收集与整理招商引资工作团队的项目进展情况、投资额、就业机会等相关数据与信息。

3.评估与排名:根据收集到的数据与信息,进行综合评估与排名,确定团队的绩效等级。

4.奖惩与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突出的团队与个人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团队与个人进行处罚,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

通过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能够明确考核标准与流程,激发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与调整考核办法,使其能够适应不同招商环境与需求的变化。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与改进1.应用范围: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团队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与能力,为晋升、奖励与绩效奖金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引进外部资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的投资、就业和税收收入,提升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新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增强。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到本地投资,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下面,我将对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资金的设置二、奖励条件的确定为了确保奖励资金的有效使用,必须对奖励条件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必须限定投资行业和项目类型,重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

其次,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能力,并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产值、销售额和利润等经济指标。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些特殊的奖励条件,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对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还可以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奖励管理的完善为了确保奖励体系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必须建立健全的奖励管理机制。

首先,要设立专门的奖励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奖励申请、发放奖励资金等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奖励评价体系,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最后,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四、奖励效果的监测为了评估奖励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效果监测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对受奖励企业的经济指标、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还可以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受奖励企业的满意度和奖励政策的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奖励办法,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针对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必须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具体设计,确保奖励政策具有吸引力、激励力和有效性。

通过科学的奖励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本和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7•【字号】烟政办字〔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4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7日烟台市引进重点产业龙头项目奖励办法为培育更多高成长性产业地标企业,导入全球优质要素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在引进区市确定发展重点产业的龙头项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二、奖励内容对当年新注册引进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或2亿美元重点产业项目[市外资金占比50%(含)以上,下同]的机构、组织,给予物质奖励。

具体为:第一档新引进总投资10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10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第二档新引进总投资5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5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50万元。

第三档新引进总投资3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3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第四档新引进总投资2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2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的重点产业龙头项目,一个年度内市外资金到位10%以上的,奖励20万元。

三、奖励程序1.首接备案。

机构、组织首接推进的总投资20亿元(内资项目)或总投资2亿美元(外资项目)以上在谈项目,需第一时间报烟台市商务局备案。

招商平台奖励制度模板

招商平台奖励制度模板

招商平台奖励制度一、奖励制度的目的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调动招商平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招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拓展业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招商平台所有正式员工。

三、奖励内容1. 招商奖励:根据员工完成的招商项目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招商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每成功引进1个新客户,奖励人民币500元;(2)每成功引进1个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奖励人民币1000元;(3)每成功引进1个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团队奖励:当团队完成季度招商任务时,按照团队绩效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完成季度招商任务的80%,奖励团队人民币5000元;(2)完成季度招商任务的100%,奖励团队人民币10000元。

3. 个人绩效奖励:根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给予月度绩效奖金,奖金金额为当月基本工资的10%-30%;(2)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业绩和表现,给予年度绩效奖金,奖金金额为年度基本工资的10%-30%。

4. 优秀员工奖励: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给予优秀员工证书和奖金。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2)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3)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奖励发放1. 招商奖励:在客户正式签约并支付投资款项后,一次性发放奖励;2. 团队奖励:在季度结束后,根据团队绩效一次性发放奖励;3. 个人绩效奖励:每月结束后,根据员工月度绩效一次性发放奖励;4. 优秀员工奖励:在年度评选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奖励。

五、奖励条件1. 招商奖励:必须是符合公司招商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客户,且客户投资款项已支付;2. 团队奖励:必须是完全由招商团队完成的招商项目,且项目已成功签约;3. 个人绩效奖励:必须是通过员工个人努力取得的成绩,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标准;4. 优秀员工奖励:必须是通过全体员工评选产生的优秀员工。

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

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

招商引资考评奖惩方案一、招商引资考评奖励方案1. 落实招商引资政策优惠,给予招商引资项目相关方20%以上的减税优惠,观测评分为80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2. 招商引资项目达到年度招商引资目标的105%以上,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3. 招商引资项目属于重点支持产业领域,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4. 招商引资项目属于新型经济领域,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5. 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达到30%及以上,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6. 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达到拟引资金额的130%及以上,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7. 招商引资项目采用PPP等合作方式,观测评分为90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8.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效益情况良好,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9. 招商引资项目产生的税收达到年度总目标的20%以上,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10. 招商引资项目成果得到省、市、县三级以上政府的表扬或奖励,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11. 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给予五年内的税收优惠,观测评分为85分及以上,奖励等级为A级。

二、招商引资考评惩罚方案1. 招商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目标的80%以下,观测评分为70分以下,处以经济处罚,并降低招商引资业绩考核等级。

2. 招商引资项目存在跨界和不符合该地区产业规划的情况,观测评分为70分以下,处以经济处罚,并降低招商引资业绩考核等级。

3. 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观测评分为70分以下,处以经济处罚,并降低招商引资业绩考核等级。

4.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效益不佳的,观测评分为70分以下,处以经济处罚,并降低招商引资业绩考核等级。

5. 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和服务,对招商引资项目在项目建设、运营等方面未予以协调配合,观测评分为70分以下,处以经济处罚,并降低招商引资业绩考核等级。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来吸引资金投资到一些地区或企业的经济活动。

为了鼓励和奖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了以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实际情况,在一定时间内招商引资项目数量的多少来评估其工作成效。

2.招商引资投资额: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成功引进的资金投资额,投资额越大,评分越高。

3.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质量,包括项目的可持续性、带动产业发展能力等。

4.招商引资项目效益: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对经济发展、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等方面的贡献。

二、考核办法1.每年按照上述考核指标对各地区或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2.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定量方面,可以采用指标权重乘积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得分。

定性方面,可以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监管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

3.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区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政策环境等因素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4.评估结果公开透明,对每一项指标的得分和排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励政策1.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或企业给予表彰,通过发放奖金、向其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

2.对在项考核指标上表现优异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3.对在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或效益方面表现出色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就业增加或税收增加显著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4.对连续多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保持较好表现的地区或企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或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鼓励其持续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或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1. 背景招商引资是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强,招商引资变得越来越重要。

不仅需要从全国范围内吸引资金和项目,还需要吸引外资。

为了激励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实施招商引资政策,需要制定相关的奖励规定。

2. 目的通过制定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激励全员参与招商引资,主动出谋划策,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率,为经济发展服务。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4. 奖励方案4.1 招商引资奖当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地并投入运营后,项目协调人或项目领导应当向领导汇报,并推荐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授予招商引资奖。

评选标准包括:•招商引资的资金量;•招商引资的项目数量;•招商引资的质量。

4.2 国际引资奖当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入外资后,外防办将按照引进外资的情况进行评估,并酌情给予相应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引进外资的资金量;•引进外资的项目数量;•引进外资的质量。

4.3 优秀贡献奖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果有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表现,他们将获得优秀贡献奖。

评选标准包括:•推介途径的创新性与拓宽性;•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与潜力;•招商资源整合与利用度。

4.4 成功案例奖当一项已落地并获得成功的招商引资项目,形成了比较典型的模式和做法时,项目协调人或项目领导应当向领导汇报,并推荐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授予成功案例奖。

评选标准包括:•招商引资的模式与做法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招商引资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招商引资的示范性和借鉴性。

5. 奖励的设置奖励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类,其中个人奖分为一、二、三等奖,集体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所有奖励均由奖励委员会根据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

在奖励委员会确定后,奖金将由奖励委员会组织支付。

6.招商引资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本规定,将对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这对于提高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级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制定有利条件和政策,吸引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投入到特定地域或行业的目的地。

为了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许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

本文将详细介绍完整版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并且探讨其影响和作用。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招商引资奖励的对象通常是对当地经济具有重要贡献的投资者和企业,包括国内外投资者、大型企业、新型企业等。

为了获得奖励,这些对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1. 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投资者或企业的投资额需达到一定金额,以保证其对当地经济的有效推动。

2. 创造经济效益:投资者或企业需要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如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地方税收等。

3. 遵守法律法规:投资者或企业需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二、奖励内容和方式招商引资奖励的内容通常包括财政奖励、优惠政策和荣誉称号等。

具体来说,奖励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1. 现金奖励:投资者或企业在满足条件后,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度的现金奖励,以鼓励更多的投资。

2. 免税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内的免税或减税政策,降低其负担,提高投资回报率。

3. 用地优惠:对于需要土地的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用地优惠,包括土地价格优惠、土地使用权优先等。

4. 人才引进: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可以给予投资者或企业人才引进的支持,包括人才奖励、子女入学优先等。

5. 荣誉称号:对于在当地做出杰出贡献的投资者或企业,可以授予一些荣誉称号,如“优秀投资企业”、“招商引资模范投资者”等。

三、奖励效果和影响招商引资奖励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吸引更多投资:奖励政策能够增加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资意愿,提供了更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资金流入。

2. 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奖励政策,可以引导投资者和企业将资源注入到当地优势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2024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2024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
本办法针对本市招商引资项目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完成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

三、完成指标
根据本市2023年度招商引资规划,确定以下完成指标: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要求达到规划的50家以上;
2、招商引资总投资额,要求达到规划的30亿元以上;
3、创造就业岗位,要求达到6万以上;
4、完成税收贡献,要求达到1.5亿元以上。

四、奖励政策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达到50家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2、招商引资总投资额超过30亿元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3、创造就业岗位达到6万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4、完成税收贡献达到1.5亿元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关奖励实施申报及结算、资金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和市招商引资公司负责检查。

2、奖励活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

2024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2024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2024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引导和激励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办法中奖励对象为注册并在所在地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

三、奖励范围1.奖励对象成功引进的投资金额。

2.奖励对象成功引进的招才引智项目数量。

3.奖励对象成功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四、奖励标准1.投资金额奖励:按照引进的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招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招才引智项目数量奖励:按照引进的招才引智项目数量的一定金额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招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奖励:按照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一定金额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招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奖励申请流程1.中介机构填写《招商引资中介奖励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申请表及材料给招商部门。

3.招商部门组织对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招商部门将资金划拨至中介机构指定的账户。

六、奖励使用规定1.中介机构获得奖励后,需按照招商部门的要求将奖励资金用于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2.中介机构需按照招商部门的要求报告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

3.中介机构需保证奖励资金的合法使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七、奖励评定标准1.投资金额奖励评定: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引进投资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经招商部门核实后进行奖励。

2.招才引智项目数量奖励评定: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引进招才引智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经招商部门核实后进行奖励。

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奖励评定:按照中介机构提供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经招商部门核实后进行奖励。

八、奖励效果评估1.招商部门将定期对中介机构的奖励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

2.根据评估结果,招商部门将进行奖励结果的调整和优化。

九、奖励有效期中介机构获得的奖励在发放后一年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指标1.投资额度: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引进的投资项目的总额,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和内资投资。

2.就业人数: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为本地区创造的就业机会数量。

3.税收贡献: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为本地区带来的税收增长。

4.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人员在一年内引进的优质项目数量。

5.工作态度:考核工作人员对待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考核办法1.投资额度考核:根据实际引进的投资额度,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投资额度的高低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2.就业人数考核:根据实际创造的就业机会数量,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就业人数的多少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3.税收贡献考核:根据实际带来的税收增长,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税收额度的高低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4.项目质量考核:根据引进的优质项目数量,给予不同级别的评分,评分标准由招商引资部门制定,按照项目质量的好坏进行相应奖励。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5.工作态度考核:通过工作记录、上级评价、同事评价等方式,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最高得分为5分,最低得分为1分。

三、奖励办法1.年度优秀招商引资员:对年度评分在90分以上的工作人员,授予“年度优秀招商引资员”称号,并给予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2.季度优秀招商引资员:对季度评分在90分以上的工作人员,授予“季度优秀招商引资员”称号,并给予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3.优秀项目奖金:对于引进的优质项目,给予相应奖金奖励,奖金数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而定。

四、惩罚办法1.考核不合格:对评分在60分以下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警告并制定改进措施。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取消招商引资工作岗位。

2.违纪行为:对违纪行为严重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工资、调整岗位等。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各国之间进行跨国投资和招商引资已经成为了常态。

招商引资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我市决定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二、奖励类别1.初次投资奖励:对于第一次在我市投资的企业,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10%-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20%-1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30%-2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40%-5亿人民币及以上,奖励比例为50%2.增资奖励:对于在我市已有投资项目的企业,如果其增资金额达到一定比例,将按照增资金额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比例为:-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10%以上,奖励比例为5%-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20%以上,奖励比例为10%-增资金额占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奖励比例为15%三、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1.企业在符合投资条件后,可以向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提出奖励申请。

2.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核实企业的投资信息。

3.审批通过后,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发放奖励资金给企业。

1.奖励资金主要来自于市政府的专项拨款。

2.若资金不足,可以通过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外来投资者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五、奖励使用限制1.奖励资金仅限于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开发,不得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费用。

2.若企业在接受奖励后,未能按照承诺的投资额和项目进度完成投资,将要求企业返还相应的奖励资金。

六、奖励绩效考核1.对于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2.若企业在考核中出现不达标的情况,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收回相应的奖励资金。

七、奖励宣传1.对于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将予以宣传,并发布相关报道。

2.通过宣传活动,提高我市的招商引资声誉和吸引力,增加更多的投资者和项目。

烟台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烟台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烟财企〔2018〕16号)相关情况。

《办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0项政策。

支持“双招双引”考核奖励按照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双招双引”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烟招引办〔2018〕9号),对2018年全市“双招双引”先进部门单位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10万元。

支持引进对地方发展贡献大的项目根据办法,烟台将主要对五类项目实施奖补。

支持引进重点产业项目。

对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文化旅游、医养健康、高效农业、现代物流八大产业领域的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下同)累计达到5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准,下同),且对本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引进经济贡献大的项目。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企业对地方实际财政年度贡献在5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照地方实际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第二、第三年分别按30%、20%给予奖励。

支持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

对世界500强企业投(增)资设立的企业,且当年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筹办补助。

支持引进总部经济项目。

对注册地位于境外的跨国公司和位于烟台市以外的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投资设立的总部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烟台市域以外3家以上分支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的,给予筹办补助。

其中,对区域总部,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筹办补助;对从事研发、物流、财务结算、采购、销售、数据服务、投融资等业务的职能总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筹办补助。

支持引进“四新”经济项目。

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细则_细则_

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细则_细则_

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充分调动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了招商引资考核细则。

烟台高新区最新版招商引资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全区各部门各单位。

(经济发展局、产业招商办公室、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投资促进中心、科技创业中心、高新城投、财政局、国资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中俄合作促进中心、大学生创业园、规划国土局、建设环保局、马山街道办事处、国税局、地税分局、办公室、党群部、总工会、社会事务局、政法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住房公积金分部)二、考核期限单个考核年度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及依据分招商项目考核、市场主体考核及加分项。

(一)招商项目考核分实际利用外资和引进项目。

1.实际利用外资。

考核当年引进实际外资额。

以外资公司出具的出资和银行进账单为准。

2.引进项目。

考核当年引进的征地类产业项目协议总投资额以及当年注册、当年实际缴纳税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引税项目,当年注册、当年实际投入或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保险、证券、基金等项目。

征地类产业项目协议总投资额以与管委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引税项目按照当年实际缴纳税金总额30倍折算为投资额进行考核。

税金指企业自身实现并实际缴纳的除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代扣代缴以外的税金。

进区承揽工程的区外建安企业及其在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税金(含代扣代缴税金)不予考核。

以财政局提供的的税务部门纳税证明为准。

注册资金不予考核。

(二)市场主体考核考核当年培育发展的新注册企业数量。

以《高新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考核办法》(烟高[20xx]8号)为准。

(三)加分项1、引进重大项目。

对总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单体项目予以加分。

2、完成实际利用外资。

根据完成额度予以加分。

四、考核分工招商项目考核、加分项考核工作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

市场主体考核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引税项目考核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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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为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把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隆起带、产学研结合示范区和高端服务业聚集区,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项目范围
第一条当年引进区外资金,在我区投入并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列入考核:
(一)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内资项目(未开工建设的不在考核范围之内);各类外资项目;
(二)当年注册的软件、服务外包及科研院所项目;
(三)当年投产的高新技术项目;
(四)当年实现纳税总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购置或租赁区内房产,当年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项目;
(六)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依据工商部门档案内验资报告出资比例,区外投入部分达到上述标准的,考核区外资金投入部分;
(七)经高新区工委、管委认定可列于考核的项目。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或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在建内外资项目,可连续考核两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或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在建内外资项目,可连续考核三年。

超过上述时限的投资和增资部分不再考核。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具备咨询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第三条进入高新区征地建设的项目,外资单体投资要达到300万美元以上,投资强度不低于30万美元/亩;内资单体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预期产出效益好的项目可放宽到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第二章考核标准
第五条考核项目以区经发局审核认定的实际投入额为准。

内资项目:
(一)土地投资:以投资方与土地所有单位征地合同为依据,以征地发票原件数额为准给予认定,无征地发票原件不予考核。

(二)设备投资:以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为依据,以购置设备的发票原件为准给予考核认定,并进行票物对照。

没有设备购置发票原件不予考核,设备不在高新区不予考核。

(三)厂房、厂区办公楼、商贸设施及其他投资:以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开工项目建筑放验线手续,实地丈量,依据不全不予考核。

工程造价以当年调查测算标准为依据。

(四)软件与服务外包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或公司实收注册资本的5倍计算。

外资项目:
(一)以外汇管理局外资询证结果为准,认定实际利用外资额。

(二)软件与服务外包项目,除考核外资外,同时还按内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涉税项目:
以纳税凭证原件为准,按照其当年纳税总额的20倍计算当年到位资金额。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六条项目提报:
(一)各单位在获得项目信息后要及时向区经发局首报,首报单位只有一个。

(二)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后,引进单位要即时把原件报区经发局登记备案。

第七条项目公示:
(一)区经发局每月对各单位提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

公示一周内若无异议,即予确认;若有异议,应即时向区经发局反映。

(二)未经区工委管委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更改公示确认的项目情况。

第八条项目考核:
年末,区经发局对认定考核的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并会同财政局对认定考核的内外资涉税项目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果经区工委管委审查确认后公示,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即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在区工委管委领导下,由区经发局、财政局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区经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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