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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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法规概述

b20100057,XXX,矿业工程

摘要:追索了国内外矿业法规发展的历史,并对国内外现行的矿业相关法规和国际公约进行了介绍。对中国当代矿业法规进行了分类介绍。通过介绍和对比国内外的矿业法规,概述了国内外法规内容和发展过程的不同点,并对中国矿业法规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矿业法规;历史演进;国内外法规;存在的问题

1.前言

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社会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和保护有着很重要的意义。矿业的立法和法治体系建设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从古代开始,中外各国就很重视矿业的管理,将矿业管理作为国家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令,并逐步发展形成了矿业法规体系。新中国从建国初期就制定了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开始,我国的矿业法规迅速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但是我国的矿业立法中还存在很多的漏洞和问题,研究矿业法规的发展历史和国内外的矿业法规,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促进矿业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2.矿业法规的历史演进

由于矿业对于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各国早在古代开始就对矿业纳入国家管理的范畴,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令,矿业法规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矿产资源只是依据国家的行政命令进行管理,或者只有简单的法令。矿业法规的建立主要从近代开始,在20世纪各国的矿业法规才逐步的被重视和完善起来。矿业法规的发展历史在中外具有不同特点,可以分为国

内外两个部分来介绍和对比,而中国的矿业法规发展历史又可分为古代、近现代贺当代三个阶段。

2.1中国古代矿业法规的发展

中国古代早在西周时期已经开始对矿业进行管理[1]。春秋时期的《管子》就已经有了最早的矿业管理的记载,当时的很多诸侯国都设立了盐铁的专管机构。秦朝时期,开始采取官营民采的政策,并对矿业进行收税。当时已经有了简单的对于矿业进行管理的条令。

宋代开始,矿业得到蓬勃的发展,开始出现较为完备的矿业律法,对矿业进行严密的监管。矿业法规涉及到了矿产的所有权、开采经营、税收、监管和流通等很多方面,并建立了分级制的管理体系。之后的各朝,直到近代,基本采取与宋代相似的管理体系和律法。

2.2中国近现代矿业法规的发展

1898年,清政府制定了《矿物铁路公共章程二十二条》,是中国近代矿业立法建立的标志。之后清政府又颁布了《大清矿务章程》并进行了修订,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矿业法规。对矿产的勘察、登记、开采、税收及外国投资等很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

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中华民国矿业条例》,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1930年颁布了《中华民国矿业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内容比较完善,科学系统的现代矿业法典。民国时期还颁布了很多的法律法规,有《矿业法实施细则》、《矿业登记规则》、《矿场法》、《经济部国营矿区管理规定》、《矿业警察规程》、《华侨投资国内矿业奖励条例》等近百种。建立了相对很完善的矿业法律制度,给中国的矿业立法发展奠定了基础。

2.3新中国矿业法规的发展

建国以后,新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矿业的管理和立法,建国后不久就开始了

矿业立法。1951年就发布了《矿业暂行条例》,对矿业的国家所有制度,经营和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规定。之后陆续制订了《地质工作统一登记暂行办法》、《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矿产普查工作规范》、《关于铀矿普查勘探和综合利用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矿业立法的发展更为迅速,制订了很多关于矿业的规定和条例,于1986年颁布了《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矿业管理的法制化。之后不断进行实施和完善,制订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国的矿业法规开始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且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2.4外国矿业法规的发展

国外的矿业法规发展进程起始于欧洲。欧洲对矿业进行管理的历史晚于中国,但是欧洲的矿业法规出现较早[3]。早在古罗马时期的《罗马法》中就有了对矿产资源所有权和开采的法律规定。在之后的很长时期内,各个国家在法律制定中制订了很多关于矿业管理的法令。到19世纪,西欧和美国的矿业立法已经很比较完善。

国外矿业法规发展最重要的过程可以归纳为三次矿业立法革命[4]。第一次矿业立法革命起始于19世纪末,到20世纪20,30年代形成高潮,标志是1872年美国《通用矿产法》的制定。特点是以特许权为基础,以及在特许权基础上的管理制度。第一次矿业立法革命的主要目的是鼓励矿业的发展。

第二次矿业立法革命是指二战以后很多国家对矿业法律进行的改革。主要内容是完善矿业市场的运作和管理,开始重视矿产资源的保护,在经营权上由特许制度开始向合同制发展。同时,各国开始重视矿产资源的储备,致力于实现矿业市场管理的规范化。这次矿业立法革命促进了矿业的全球化。

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化迅速发展。为了应对全球化形势下的新变化,各国开始对矿业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第三次矿业立法革命。主要内容是开始强调对外开放,强调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的关系,矿业政策的制定开始面向全球化,矿业市场和矿产资源的生产运作规范化。

3.中国当代矿业法规

自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以来,中国当代的矿业立法得到迅速发展,制订了许多关于矿产资源勘察、开发、管理、贸易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矿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实施细则等。各地方也出台了许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有几百种之多。概括起来,可以把中国当代的矿业法规分为矿产资源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矿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三类[5]。

矿产资源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国家立法部门和部分相关部门制定的,专门用于调整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矿业生产、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的矿产资源专门法规如表1所示:

表1:矿产资源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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