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考点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二】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二】如今执业药师考试已经进入备考的时间当中了,为了帮助考生的更好的备考,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二】”,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二】许可证标注事项总结与介绍1、《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许事事项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除此以外是登记事项(企业名称、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载明:证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范围、注册地址、配制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事项: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许可事项变更(变更前30日申请):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登记事项变更(变更后30日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
3、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注意事项:(1)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补充申请区分开。
(2)和执业药师再注册分开,再注册条件是五条。
(3)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二】广告不得含有的情形和内容(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微、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020新版 药事管理与法规 高频考点
第1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考点1: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本专业年限(0135,博士随时考硕1本3大5)相关专业再加一年;免试:高级职称;考点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拿证-注册-执业,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考点3:不予注册机构: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考点4:1、不予注册(非完人+刑罚结束不满2年+取消资格不满2年;2、延续注册(注册证5年30天);3、注销注册(死踪、刑罚、吊证、开除、不在岗超半年)考点5:执业药师监督管理:挂证(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证》并记录;(2)药店:撤销《GSP》认证考点6:药品:特指人用。
(1)中药,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2)化学药,包括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3)生物药,包括血清、疫苗、血液制品。
诊断药品:①体内诊断+②体外放+血。
考点7:药品安全风险分类:(1)自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2)人为风险:主要来源不合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考点2:国家基药的遴选原则:基基防安、价使临中考点3:独家生产纳入基药单独论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考点4:基药分类采购:①用量大、金额高:搞批发;②专利、独家:谈价格③短缺药:定点生产;④基础、用量小:医院自己采购第3章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考点1: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①卫健委:国民健康、基本药物制度;②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药、民族医药;③医疗保障部门:医疗、生育保险;④发展和改革宏观调控部门:宏观经济;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告;⑦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生物医药;中药材、药品储备;⑧商务管理部门:流通;⑨公安部门:犯罪)考点2: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a.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复验工作b.药品、医疗器械等国家标准物质的制备、标定c.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国家药典委员会: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药品审评中心(未上市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上市药品):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审核查验工作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飞行检查、国家核查员的聘任)考点3:药品管理法律体系(①法律:“××法”;②行政法规:“××条例”,特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③部门规章:“××办法”,“××规范”,“××规定”④地方性法规:…省….条例⑤地方政府规章:…省….规范、办法;)考点4:法律效力:①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②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③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考点5:行政处罚的种类:①人身罚:人身自由;②资格罚:资格;③声誉罚:警告、通报批评;④财产罚:钱考点6: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考点7:简易程序(罚款警告简易,公民<50,法人组织<1000)和听证程序(①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③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3天时间)考点8:行政复议:(1)时限:复议60日;(2)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行政处分、民事纠纷的调解;(3)法定行政复议机关:①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②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药事管理与法规-40个必记高频考点
40个高频考点1※考点1:执业药师注册要求2※考点2:执业药师注册程序3※考点3:药品的内涵和外延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4※考点4:药品安全风险分类: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5※考点5: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6※考点6: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和范围▪遴选原则:够配备记忆:两基方案驾驶林中▪范围:▪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记忆:法轮严反,濒非自首7※考点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和数量调整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记忆:需求变、疾病变、应用评估、经济评价、不良反应。
8※考点8: 应当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记忆:药品不存在、药品被替代、药品严重不良反应。
9※考点9:基本药物的报销10※考点10:基本药物的补偿11※考点11: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中药现代化资源普查)中医药和民族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中药和民族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中药资源普查▪发展和改革宏观调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记忆:生化中药药背生—生物医药产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中药-中药材扶持;药背—药品储备12※考点12: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记忆:抓住名字中“检定”二字,检验标定。
▪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13※考点13:药品行政许可事项▪生产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市许可:《药品注册证》▪进口药上市:《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记忆:生产经营上市执业14※考点1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15※考点15:临床试验的分期记忆:Ⅰ期药理Ⅱ期初步Ⅲ期确证Ⅳ期上市16※考点16:药品注册申请17※考点17:药品委托生产▪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6: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1)报名条件
②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③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高频考点30: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
高频考点35: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高频考点39: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
30mg (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不得超过
方制 720mg, Fl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800mg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
高频考点42:药品广告的审批
项目 内容
广告的批准 文
号 有效期:2年 格式:一药/械/食健/食特广审(视/声/文)第000000-00000号。
空格内为省份简称,数字前6位是有效期截止日(年份的后两位+月份+日期),
后5位是省级广告审查机关当年的广告文号流水号 广告的注销 ②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
②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被撤销、注销的;③法律、 行
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继续发布审查批准的广告,并应 当主动申请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 准文号
高频考点44:药品价格管理
项目。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对自己,“学而不厌”,对人家,“诲人不倦”,我们应取这种态度。
为大家了xx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药品采购规定(1)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给。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
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给的药品。
*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和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按照卫生部统一规定的处方标准,处方由前记、正文和后记三局部组成。
①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工程。
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②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此局部是处方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病人用药的平安有效。
*③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一、药事管理体制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3.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区域药品监管工作,对省际区域性、跨地区的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进行组织排查、通报和协查,开展监督抽验,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与职责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药品监管职责。
二、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1.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2.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注册证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
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注册的药品应当具备临床试验批件。
研制新药或者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可以自行开展临床试验,但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取得知情同意书。
3.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4. 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注册,其处方、生产工艺、用法用量等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且具有不可控的或者难以预期的严重不良后果的,技术审评机构可以提出不予批准的建议。
5. 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或者进一步说明情况的,应当一次性提出书面要求,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补充或者说明,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doc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要点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局部,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下面是为大家搜索的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归纳,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1、行政处分(1)行政处分的追究时效是两年。
(2)行政处分的听证申请,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3)行政处分的听证通知应当在听证七日前发出。
2、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一般时效为60日。
(2)行政复议的特殊时效只有在法律规定超过60日时才有效。
(3)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4)行政复议决定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行政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A.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B.登记备案C.方可销毁3、《药品召回管理方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A.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B.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C.并向药品监视管理部门报告4、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A 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①告知处方医师;②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B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①拒绝调剂;②告知处方医师;③应当记录;④按有关规定报告。
C 对于不标准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5、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响、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①积极救治患者;②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③做好观察与记录;④按规定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GSP规定: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A.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B.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7、GSP实施细那么规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在接收企业配送中心药品配送,验收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机构报告。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六】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六】考试成功在于考生对于知识点重点掌握程度,下面由出guo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六】”,持续关注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为规范非处方药药品的管理,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下:一、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是用于已列入《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并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的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的专有标识,也可用作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指南性标志。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其管理规定。
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后,其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未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四、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自2000年1月1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经营非处方药药品的企业在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
五、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六、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可以单色印刷,标签和其他包装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色标要求印刷。
单色印刷时,非处方药专有标识下方必须标示“甲类”或“乙类”字样。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应与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一体化印刷,其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必须醒目、清晰,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使用。
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印有中文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的一面(侧),其右上角是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固定位置。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四】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四】执业药师考试即将来临,在这个最后的备考时间中,对于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记忆尤为重要,下面由店铺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四】”,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四】双跨药品的管理要求(1)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双跨”药品既能按处方药管理,又能按非处方药管理,因此必须分别使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种标签、说明书,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包装颜色应当有明显区别。
“双跨”品种的非处方药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品种名单及其说明书范本之后,到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非处方药的审核登记,审核登记后使用非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按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2)商品名管理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份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商品名称不得有夸大宣传、暗示疗效作用。
据此,“双跨”药品不管是作为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管理,应当具有相同的商品名,并且其商品名称不得扩大或暗示药品作为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疗效。
(3)销售管理“双跨”药品在作为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经药师审核后才能购买,而作为非处方药时,患者可以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广告管理“双跨”药品作为“处方药”时不得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作为“非处方药”则可以在大众媒介上进行广告宣传。
因此,“双跨”药品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进行适应症、功能主治或疗效方面的宣传,其宣传内容不得超出其非处方药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范围。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二】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划分标准及临床应用、处方分级:分级依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
(1)非限制使用级——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的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非低小);初级职称医师,预防、局部、轻度感染,每年报告一次临床应用情况;(2)限制使用级——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的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限高大);中级职称医师,合并、重度感染,每半年报告一次临床应用情况;(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的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价格昂贵(特不快少贵);高级职称医师,不得在门诊使用、会诊后应用,每半年报告一次临床应用情况。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七】.doc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七】如今执业药师已经火热进行中了,报名有一些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七】放射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或者其标记药物。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取得省级公安、环保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医疗单位设置核医学科、室(同位素室),由经过核医学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第十条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向能源部报送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抄报卫生部。
第十一条国家根据需要,对放射性药品实行合理布局,定点生产。
申请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征得能源部的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筹建手续。
第十二条开办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履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手续,经能源部审查同意,卫生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准生产、销售放射性药品。
第十三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分别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按第十二条审批程序批准后,换发新证。
第十四条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部征求能源部意见后审核批准,并发给批准文号。
凡是改变卫生部已批准的生产工艺路线和药品标准的,生产单位必须按原报批程序经卫生部批准后方能生产。
第十五条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配备与生产、经营放射性药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安全、防护和废气、废物、废水处理等设施,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重点(二)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重点第六章中药管理考点解析第一节中药与中药传承创新一、中药与中药分类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1、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并具有康复与保健作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2、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一)中药的管理分类和内涵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含传统民族用药)。
1、中药材是指对原药材(生药)经过产地初加工后制成的中药。
不得直接临床使用或投料生产,实践中一般按农产品管理。
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
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2、中药饮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施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产地初加工的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后形成的制成品。
(1)中药饮片的炮制是药品生产行为,生产者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必须按照法定的GMP标准组织生产。
只有中药饮片才可直接用于临床配方或制剂生产,中医处方调配和中成药生产投料均应为中药饮片,中药材不可直接入药。
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可直接用于临床。
(2)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
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
3、中成药:是指以中药饮片为原料,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规定的处方和方法,加工制成一定的剂型,标明药物作用、规格、功能主治、剂量、服法、注意事项等,以供医生、患者直接选用。
中成药的原料是中药饮片并非中药材。
(二)中药的注册分类中药可分为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
二、国家关于中药创新和发展的相关政策2020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药监药注[2020]27号)要求:①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创制转化,支持以病证结合、专病专药或证候类中药等多种方式研制中药复方制剂。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三】.doc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三】执业药师考试即将来临,在这个最后的备考时间中,对于一些重点知识点的记忆尤为重要,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三】”,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三】处方药的管理要求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1)标签、说明书对于进入流通领域的处方药而言,生产企业应将相应警示语或忠告语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我国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一般均属于处方药,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2)广告管理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专业性医药报刊上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其目的是严格管理,防止消费者可能产生误导,使消费者能正确地理解和使用处方药。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部门与时限报告主体报告时限不良检测机构审核评价时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死亡病例调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报“同级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其他报告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①经治医师报告;②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③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二】药品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卫生计生部门(1)负责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2)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绩效考核机制;(3)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规范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合理规定药品平均价格。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考点:
1. 药事管理基础知识:了解药事管理的定义、目标和基本原则,掌握药事管理的组织和实施方式,了解药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岗位和职责。
2. 药事管理法规:熟悉相关的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了解药品管理、处方药管理、非处方药管理、药品生产流通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3. 药事管理制度与标准:了解各类药事管理制度与标准的要求,如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药品计划管理制度等,掌握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操作。
4. 药品供应与采购管理:了解药品的采购方式和要求,包括招标采购、集中采购、药械联动采购等,掌握药品采购合同的要素和内容,了解采购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5. 处方药管理:了解处方药的管理要求,包括处方药品的处方和发药流程,处方文件的管理、审核和归档,处方药品的储存和销售,掌握处方药的识别、辨别和分类要求。
6. 非处方药管理:了解非处方药的管理要求,包括非处方药的分类和销售方式,了解非处方药品的注册和备案要求,掌握非处方药的储存和销售。
7.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安全监测: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报告和处理等要求,了解药品安全监测的目的和方法,掌握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监测的操作流程。
8. 药品合理使用:了解药品合理使用的概念和原则,了解药师在药品合理使用中的角色和职责,掌握合理用药指导的方法和技巧。
以上是《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的主要考点和重点内容,考生需认真学习和掌握以上知识点,通过掌握基本的药事管理知识和法规要求,提高执业药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考试中的一门重要科目,主要考察药事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以下是对该科目的考点和重点内容的总结。
一、药事管理1. 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药事管理是指对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的过程,其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合理、科学、规范等。
2. 药品生产管理:包括药品质量管理、药品GMP认证、药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合理设计等内容。
3. 药品流通管理: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药品库存管理等内容。
4. 药品使用管理:包括药品处方和配方管理、药品使用者教育和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等内容。
5. 药品信息管理:包括药品信息系统建设、药品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递等内容。
二、药事法规1. 中国药典:药用物质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规范等内容。
2. 药品管理法:药品的分类、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3. 药品注册管理:药品注册的程序、要求和审查要点等内容。
4. 疫苗管理法:疫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5. 药品广告管理:药品广告的宣传方式、内容规定和审批程序等内容。
6.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报告的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7. 药师管理:药师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继续教育要求等内容。
8. 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和监督等内容。
三、重点内容1. 药品质量管理:了解药品质量的一般概念和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掌握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药品流通管理:了解药品流通管理的基本流程和要点,掌握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3. 药品处方管理:了解药品处方的合理性要求和规范,掌握处方的审核和核查要点。
4. 药品企业管理:了解药品企业的分类和管理要求,掌握药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规范要求。
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分类,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程序。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一、考试背景介绍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一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执业药师必备的重要基础知识,涵盖了药事管理的过程、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法律条款等内容。
二、考试内容概述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考生需要了解药事管理的定义、目标,以及药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如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
2.药事管理的组织和机构:考生需要熟悉药事管理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如药事管理部门、药事管理委员会等。
3.药事管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考生需要知道药事管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如药品供应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质量管理等。
4.药事管理的过程和流程:考生需要了解药事管理的整个流程和相关的流程要求,如药品采购流程、药品配送流程、药品销售流程等。
5.药事管理的法规和法律条款:考生需要熟悉相关的法规和法律条款,如《药店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了解其内容和适用范围。
三、重点考点总结根据以上内容概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重点考点,供考生备考时重点关注和复习。
1. 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药事管理的定义和目标是什么?•药事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2. 药事管理的组织和机构•药事管理的组织形式有哪些?•药事管理的机构设置有哪些,如药事管理部门、药事管理委员会等?3. 药事管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药事管理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药事管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如药品供应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质量管理等?4. 药事管理的过程和流程•药事管理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药事管理的各个流程有哪些要求,如药品采购流程、药品配送流程、药品销售流程等?5. 药事管理的法规和法律条款•《药店管理条例》中有哪些重要内容?•《药品管理法》中有哪些重要条款,涉及哪些方面的规定?四、备考建议为了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生可以采用以下备考建议:1.基础知识复习:先从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开始,逐个准确掌握,再结合相关的组织和机构,了解其职责和工作内容。
最新药事管理与法规-黄金考点汇总
第一章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第一节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政策1.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主题是“共建共享、全民健康”。
2.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主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
3.《“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的健康中国战略目标:①2020年,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②2030年,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③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节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5.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主体是基本医疗保险;发挥托底作用的是医疗救助。
6.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7.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并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8.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9.医保官方标志:CHS字形为蓝色,其余字形为灰色,主要用于体现机构属性的场合;医保官方徽标:CHS 字形为橙色,其余部分为深蓝色及白色,主要用于体现医保工作人员个人身份的场合。
10.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应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民族药);②按国家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11.不能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②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③保健药品;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⑤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⑥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⑦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⑧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药品价格与广告管理1.药品价格管理依据及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1)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①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
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
③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实提供药品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拒报、虚报、瞒报。
④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2)市场调节价: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和损害用药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2.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应按照规定的办法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禁止药品回扣: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4.药品广告的审批和内容管理(1)审批: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2)内容: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3)药品广告禁止性规定:①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②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特殊单位或个人作证】。
③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3)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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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3)
药品批发质量管理体系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
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考点、重点总结一、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规定了我国药品的分类管理、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药品准入管理、终止审批制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流通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执业药师的注册与执业管理要求,包括执业药师的注册条件、执业管理监督、处罚与违规处理等内容。
二、药品质量管理1. 药品质量标准药品质量标准包括药品的纯度、含量、稳定性等指标,执业药师需要了解不同药品的质量标准并能正确判断是否合格。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概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包括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控制、质量验收等,执业药师需要熟悉并能评估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情况。
三、药品流通管理1. 药品流通环节及相关管理要求药品流通环节包括药品的批发、零售、配送等环节,执业药师需要了解药品流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药品的流通许可证、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要求。
2. 药品流通监管机构及职责执业药师需要了解药品流通监管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同时了解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
四、医院药事管理1. 药房管理及相关规定执业药师需要了解医院药房管理的要求,包括药品库存管理、药品配送流程、药品资料管理等,以确保医院药房的正常运作。
2.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执业药师需要掌握药品采购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包括药品采购的流程、合同管理、采购评审等,同时了解药品供应的质量控制和监管要求。
五、药学伦理与行业规范1. 药学伦理概述执业药师需要了解药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禁止虚假宣传等。
2.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执业药师需要了解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包括执业药师的职责与义务、患者药物治疗监护、执业药师责任追究等。
六、药事管理与信息化建设1. 药品信息化管理概述执业药师需要了解药事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处方管理、药品追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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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备考考点
1、互联网药品交易
1)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交易服务企业的条件:零售连锁消息服务资格,交易安全品种管理制度,保存交易咨询记录能力,配送系统交易服务功能,器械专人执业药师咨询。
2)审批主体:生经医之间国家局批,生经批之外省局,连锁零售向个人省局。
2、药品流通
1)销售凭证:共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
2)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多供货单位,医疗机构购进记录多剂型、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购进日期。
3、药品经营管理
1)色标分类:零货待发合格皆绿,待验退货黄不合格红。
2)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报告二审核;二保障三药品;四质量六环节。
注:报告:不良反应报告;
审核:首营企业和收营品种;
保障:卫生和人员健康;
质量:质量责任、质量事故、质量信息、服务质量;
药品:拆零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
环节: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销售。
3)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期满未换证、关闭证无效、事项不能施、撤销许可证。
4)经营类别:处方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5)《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监督管理,即“发换变监”。
6)药品经营范围包括:麻精毒生物生化,中药材饮片成药,化原抗生原制剂。
4、召回管理
1)严重危害一级召,暂时逆害二级召,无害他因三级召。
2)通知一二三级召回123,报告一二三级召回137。
5、药品生产管理
1)批的划分:注射剂同一配液罐;粉针剂同一批原料,冻干粉针剂同一批药液同一台冻干设备;固体、半固体制剂:成型前或分装前同一台混合设备;液体制剂;灌装(封前最后混合液体;即“大小注配液罐药液,粉针原料冻干冻设,液体灌装混合药液,固半固体成型混设”)。
2)生产管理文件:岗位标准操作工艺生产记录。
3)质量管理文件:审批质标稳定考察检验记录。
6、药品注册管理
1)药品注册申请的类型及界定:
新药申请: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上市后改变剂型用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已有标准的生物制品;
仿制药申请:已有标准的药品;
进口药品申请:改变、增加、取消原批准事项或内容;
再注册申请: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
2)四期临床试验:
Ⅰ期药理安全初评,观察人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
Ⅱ期治疗作用初评,初步评价药物对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
Ⅲ期治疗作用确证,进一步验证药物治疗作用和安全性;
Ⅳ期上市应用研究,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
3)药品批准文号证书的格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
新药证书: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
医药产品注册证: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
注: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前面加B代表境内分包装。
7、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进口新药监测5年报所有,每年报一次;进口新药监测5年满报重新,每年报一次。
2)职责:国局查生经报国情,全国突群发严重处;省局省监中管辖内;国中管国报建信网,传教出版研究交流;卫生管医院联药监。
3)生经企业报不良反应,新和严重十五日内报,群体死亡立即报,其他3日内报。
4)严重不良反应:死亡三致危及生命,显著永久损伤住院延长。
8、处方与非处方药管理
1)内容:前证、正文(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证(医药师签名或盖章、金额)。
2)书写规则:书写完整同病历,涂改签名签日期,书写规范空斜线,实足年龄限一人,新生婴儿日月龄,成药限五分饮片,饮片顺调煮产炮,法量依书超签名,临床诊断应注明,医师签字章备案。
3)保存年限:一儿意普,二毒二精,三麻一精。
4)颜色:白普二精,红麻一精,绿儿黄急诊。
5)效期用量:处方当日有效延不超过三,急3普7老特慢量延长。
6)限制外配:麻精毒儿不外配,外配保存2年。
7)麻精处方用量:门诊普通患者麻精,注射普通控缓释一次三七;门诊癌慢中重痛患者麻精一,注射普通控缓释三七十五;住院患者麻精一,皆为一;门诊住院患者,精二不超七。
8)四查十对:四查药理方忌,药对名规剂量,理对临床诊断,方对科名年龄,忌对形状法量。
9)处方用药适应性审核:皮试结果药诊相符剂途合理,配伍禁忌重复给药剂量用法。
10)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审核签字调配处方,不得更改代用,拒调禁忌超量。
11)非处方药色标:红色甲类绿色乙类和指南性标志,即“红甲绿乙企标”。
12)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根据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不同,甲乙类非处方药管理:根据药品安全性。
13)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
9、基本药物管理
1)不能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濒危野生药材滋补滥用,非临床首选暂停产禁用,违反法律规定不符伦理。
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滋补药酒果味泡腾,果类动物血液蛋白。
2)调出基本药物目录情形:标准取消批件取消,严重反应更优替代。
10、执业药师管理
1)报名条件:中专七年,大专五年,本科三年,第二学士和硕士一年,博士直接。
2)申请注册条件:有证守法守道德,身体健康单位考核同意。
3)注销注册情形:无证受罚死亡失踪,身体欠佳不宜从事业务。
4)执业药师职责:守法护法报告,质量监管处理,处方审核监督,用药咨询指导,药物监测评价。
11、疫苗管理
1)一类疫苗免费按规定受种,国家免疫规划省府增加,县府卫管应急群体接种。
2)二类疫苗自费自愿受种。
3)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供应一类疫苗省疾控和指定疾控,供应二类疫苗各疾控,接种单位和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不经营。
12、毒药管理处方剂量不超过2日极量,处方1次有效,批生产记录保存5年。
13、麻精药品管理
1)麻精一印鉴卡:市级卫生行政部批准发放,报省卫生部备案,抄送市级药局、公安机关。
2)印鉴卡申请条件:有诊疗科目、有专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处方资格执业医师、有安全存储设施和管理制度。
3)印鉴卡有效期:3年3个月。
4)专用账册:5年,效期满后。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比较:“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全国批和区域批两级;全国批国药监批资格,从定点生产企业购买;主要供给各省区域批,供资格医院省药监批;区域批省药监批资格,从全国批购买,从定点生产企业购买需省药监批;主要供省内资格医院,供跨省医院需国药监批,区域批调剂需省药监备”。
6)邮寄证明和运输证明均由省药监出具。
7)医院急需麻精一抢救病人的借用情况报市级药监和卫生部备案。
8)县级药监监督销毁麻精药品。
9)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零售连锁零售二类精市级药监批,医师处方保存2年,禁未成年超量无方。
10)麻精一运输证明有效期:一年。
14、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1)情形的认定:假药足重害健康,毒害特殊血疫孕,对象危重孕婴儿,注急处方伪证号;假劣药重害健康,轻伤以上轻中残,一般严重功能障,其他严重害健康;假药特重害健康,十人轻伤或三重伤,重残三中五轻残,三重五般功能障;劣药后果特重同假药特重害但加死亡。
2)共犯论处:钱票证、物运存、技原辅、广宣传。
3)假药罪和劣药罪:假药足以危害三年以下或拘役,假药劣药严重危害三年至十年;假药死特重需十年以上无期死,劣药后果特重十年以上或无期。
4)假劣药未构成相应犯罪:五到二十万二年以下或拘役,二十到五十万二至七年,五十到二百万七年以上,二百万以上十五年或无期。
5)假劣药罚金:销售金额50%~2倍罚金。
15、药品管理
1)假劣药界定:假药:成分不符冒充药品,原料未经批准污染变质,功能超出范围禁止使用;劣药:含量效期批号不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未经批准,擅自添加香蕉(矫)肤(腐)色辅料,其他标准不符。
2)2.5倍罚款: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药、非法购进药品,1~3倍罚款;生产经营劣药、销售医院制剂、非法使用证件(2-10万)5000~2万罚款;未实施规范,1~3万罚款:非法取得证件,5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