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称评定量化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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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操作办法

职称评定操作办法

职称评定工作操作办法为鼓励员工研究专业技能知识,促进公司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稳定性,根据济南市高新区及市人事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人员具体情况,现将职称评定操作办法整理如下:一、 确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对象与条件12、专业不对口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需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3、需提交材料: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下载打印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确认中级需3份、初级2份,正反面打印)、两寸彩照一张、确认费20元(其中硕士毕业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交学历、学位、毕业报到证原件)。

二、 申报职称的条件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四、职称申报流程1、济南人事考试网()在“报考信息”栏目发布考试报名的文件通知,公司会按时浏览网上信息,及时通知各位员工;2、考生访问济南人事考试网,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

下载打印《xxxx考试报名表》,在考生签字处签名后,与其他应审核的材料一起交单位主管部门。

3、单位主管部门初审考生报考资格。

初审合格的,在《考试报名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意见处盖章。

单位主管部门汇总本单位初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及其他应审核的资料,按规定时间集中送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现场收费的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现场缴费、网上资格确认手续;网上缴费的考试审查合格后考生回去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5、考生可于现场确认后3日内登录济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显示“审核通过尚未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显示“审核未通过”,以上两种状态都表示报名不成功。

审核通过并已办理完缴费手续的显示“已缴费”,表示报名成功。

五、参加评审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六、其他事项1、经济系列每年11月份考试,当年3-4月份报名;工程技术系列每年1-4月份报名考试;会计系列每年5月份考试,上一年11-12月份报名。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量化打分表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量化打分表

按从任现 获得省、地、市三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荣誉
5
表彰12 分
职以来按 称号,省级12分,以次下降3分。获得省、地、市三级“师德标兵”“优 最高级别 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 计算不重 新秀”等单项荣誉称号,省级10分,以次下降3分。(与教育教学工作无
8
教育教 学研究 26分
以来各项 按最高级 别计分, 不重复计
宣传不计分。
由教研部门组织并推荐评选上的优质课(讲课):国家级16分,省级8 分,襄阳市级4分,老河口市级3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并推荐评选上学比武、电教五优等,同一篇论文
在发表中已计分的不重复计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襄阳市级3分、
老河口市级2分。(同一级别内不同等次以次降0.3分,省一等4分,省二
等3.7分,省三等3.4分,以此类推;一篇论文有多人署名的总分除人
数,下水作文及辅导奖不记分)
能胜任循环教学计8分。
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能熟练运用电子白板进行教学计1分;
在襄阳教育云平台开设有空间,会制作优质课件计1分。
9
学生的教育思想、控制辍学效果显著计2分。
教育科研:国家级课题并结题计5分,省级课题并结题计4分,襄阳市课 题并结题计3分,老河口市课题并结题计2分,单纯立项尚未结题不计分

报刊杂志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国家级5分、省级4
从任现职 分、襄阳市级2分、教研室《教学研究》0.5分;结集出版不计分,信息
附件
5
序号 项目
教育系统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量化表
要素
评分标准
1
学历5分
国家承认 学历

职称评定操作办法

职称评定操作办法

职称评定工作操作办法为鼓励员工研究专业技能知识,促进公司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稳定性,根据济南市高新区及市人事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人员具体情况,现将职称评定操作办法整理如下:一、 确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对象与条件12、专业不对口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需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3、需提交材料: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下载打印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确认中级需3份、初级2份,正反面打印)、两寸彩照一张、确认费20元(其中硕士毕业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交学历、学位、毕业报到证原件)。

二、 申报职称的条件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四、职称申报流程1、济南人事考试网()在“报考信息”栏目发布考试报名的文件通知,公司会按时浏览网上信息,及时通知各位员工;2、考生访问济南人事考试网,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

下载打印《xxxx考试报名表》,在考生签字处签名后,与其他应审核的材料一起交单位主管部门。

3、单位主管部门初审考生报考资格。

初审合格的,在《考试报名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在单位意见处盖章。

单位主管部门汇总本单位初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及其他应审核的资料,按规定时间集中送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现场收费的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现场缴费、网上资格确认手续;网上缴费的考试审查合格后考生回去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5、考生可于现场确认后3日内登录济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显示“审核通过尚未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显示“审核未通过”,以上两种状态都表示报名不成功。

审核通过并已办理完缴费手续的显示“已缴费”,表示报名成功。

五、参加评审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六、其他事项1、经济系列每年11月份考试,当年3-4月份报名;工程技术系列每年1-4月份报名考试;会计系列每年5月份考试,上一年11-12月份报名。

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济南市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量化赋分表姓名: 系列: 现职称: 拟评职称: 专业: 序学科组评委会项目赋分内容备注号赋分赋分 , 学历赋分1、教学年限:2、任现职年限:3、班主任年限: , 年限赋分4、兼职年限:5、支教年限:任现职以来 3 年度考核赋分任现职以来 1、4 综合奖励赋分 2、,限3项, 3、任现职以来教学1、工作奖励赋分 5 2、 ,限3项, 3、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奖励赋分 6 1、 ,限1项,序学科组评委会项目赋分内容备注号赋分赋分任现职以来 1、论著赋分: 7 2、课题、论文、3、著作限3项8 其他赋分总计单位领导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 ,评委审查, ,评委审意见查意见单位,章, 主管部门,章,年月日年月日专家签字: 专家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 1.此表作为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必报材料~所列项目填报须真实、准确、清楚~其中年限赋分的各项,教学年限、任现职年限、班主任年限、兼职年限、支教年限,须由单位另外填报从教情况公示材料并附后, 2.综合奖励:指教师获得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教学工作奖励:指教师获得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说课、课件、业务素质大赛等个人业务能力及辅导学生获得奖项4.班主任奖励:指教师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班集体~走青春路做育花人等德育奖项,5.其他赋分:指学科带头人、学科中心组成员、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6.本赋分表单位填报赋分内容~不填报赋分值~供评委会使用。

济南市教育局制。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济南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济职改字[1997]3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大企业:现将《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今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与本文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文为准。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

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分值,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一、学历赋分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2)相近专业的划分,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专业代码部分;(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4)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注:(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2)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依次递减2分;(3)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4)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成果奖,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分计分;(5)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21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类分别学值历博士研究生35 30 33 28 硕士研究生与双学士25 20 23 18 本科大专中专20 15 18 13 15 10 13 10 10 5 8 3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第一学历后取学历第一学历后取学历项(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赋项分级别目专业奖励行政奖励劳动模范市直部门(行县市区部门部级(行业)厅级(行业)所在国家级业)和县市区(行业)和和省政府级和市政府级单位政府级乡镇政府级25 15 25 20 10 20 15 5 15 10 3 10 5 1 2 (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2
9
男教师年龄满50周岁(含)、女教师满45周岁(含)以 专业水 教育 上者;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的全国优 平测试 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不予赋分,以60分赋6分为基点,每多一分加0.5分(注;60分6分;61分6.5分;62分7 教学 20 秀教师,自治区认定的特级教师及获得地区“火洲名师 (硬性 分;63分7.5分依次类推,85分赋分为18.5分,85分以上(不包含85分)赋20分。 能力 ”称号的教师可予免考。中职晋升职称的外(汉)语考 条件) 试成绩分数应达到自治区合格分数线。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地区级 县(市)级 乡(镇)级 30 25 14 12 10
经历 教学 70 (硬性 其它中层干部[(教 常规 条件) 务主任(副)、教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赋分标准(试行) 研主任(副)、年 级组长(副)、学 序 总 分 条件 赋分标准 类别 要求 校兼任中层管理干 号 分 值 部的非专任教师] 任现职以来,工作一般、管理无效果 6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无一年记6分。 16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好、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完整一年记10分。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专职体、音、美、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较好 信息技术、劳动技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基本完整一年记8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能、心理等学科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一般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不完整一年记6分 任现职以来,连续工作不满三年,活 动真实、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基本完整 一年记4分。 超工作量要求 符合工作量要求 不足工作量要求 >=95% 18 教育 教学 业绩 (硬 性条 件) 10 学生测 评 95%~90% 90%~85% 85%以下 >=95% 20 教师测 评 95%~90% 90%~85% 85%以下 等级 学生成 绩(按 教育 当年县 教学 25 市成绩 业绩 总平均 分计 算) 高于平均分 达到平均分 低于平均分2分 低于平均分2分以下 国家级刊物 21 教育 教学 2 业绩 刊物 自治区级刊物 汉语授课 25 20 15 10 1篇及以上 1篇及以上 1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试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试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试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几点要求
(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赋分标准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四)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33分;推荐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45分;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52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济职改字〔1997〕32号)即行废止。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可修改).doc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初级量化赋分标准.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初级量化赋分标准.

济宁市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05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130分):1、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40分);2、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0分);4、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0分);5、专项加分(最高计5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学历赋分分值学历本科大专中专高中类别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第一学历40 30 20 15 一致后取学历35 25 15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第一学历35 25 20相近后取学历30 20 15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第一学历30 20 15不一致后取学历25 15 10(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如按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应按前学历计分;(3)最高计40分。

2、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计5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1年以上的不记专业年限。

最高计20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年度考核表中记载的考核等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0分。

4、继续教育赋分以全市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记载的为准,最近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0%计算,最高计10分。

5、专项加分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量化赋分时可给予照顾加20分;取得业绩荣誉、获奖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成绩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参照高、中级的同类项目加分,最多可加30分。

专项加分最多可加50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使用专业技术人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

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初级评委会评审时,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校验复核,纠正偏差。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级职称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级职称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 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 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

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值, 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 分; 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 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一、学历赋分( 详见附件)注:(1) 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 双学历以上者, 按最高学历赋分;(2) 相近专业的划分, 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 专业代码部分;(3)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 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 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4) 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 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 按周年计算, 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 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 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 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详见附件)注:(1) 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2) 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 依次递减2 分;(3) 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4) 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果奖,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 分计分;(5) 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 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试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一)学历赋分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

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3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

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5)论文赋分时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10分计分,国家、省部级论文最多只能按5篇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奖励赋分注:奖励是指专业工作奖励,计算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或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工作奖励分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论文重复发表的、同年同类业绩多次获奖的,只按此项最高分计分。

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三项合计不超过20分。

二、几点要求(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中高级职称评审济南

中高级职称评审济南

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说明各代理单位及个人:凡在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代管人事档案,并符合参加2012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到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职称程序如下:一、申请序列号申请序列号程序详见《关于济南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预申报工作的说明》。

二、申报职称所需材料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有关表格可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用人单位将拟推荐评审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组织整理填报评审材料。

(一)、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所需材料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需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印刷所购买、手写,单位盖章)。

表中“单位意见”栏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必须双面,可打印,单位盖章)。

表中“单位意见”栏须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形,原件,须申请序列号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生成。

同时提供生成的Access格式上报电子文件一份(U盘报送)。

表中“主要工作经历”栏:必须包括年月日、工作单位、专业职务、行政职务等项。

表中“任现职来主要工作业绩”栏:突出本专业业绩,用第三人称填写。

4.《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表》1份(A4纸型,单位盖章原件)。

有关赋分要求参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1年济南市职称评审工作专题-政策文件。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参评人:单位:赋分说明一、本评委会报评专业分为:……等,报评人自己选择填报专业,卷号不要填写,自评分由报评人完成自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2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

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

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2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加1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4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3分。

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10分。

五、论文:最多以两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2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75%赋分,第二作者按25%赋分;多人合写,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

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六、获奖成果及项目: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25%赋分。

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七、完成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均记4分。

八、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九、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0.5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0.5分,)最高4分。

十、年度考核:以任期内两年年度考核为准,每1年优秀(90分以上)加2.5分,合格(80分以上)1年1分,最高5分。

十一、培养人才:任期内参加师带徒活动,每带一个徒弟加0.5分,最高3分。

济南市职称评定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职称评定量化赋分表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试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一)学历赋分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

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3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

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5)论文赋分时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10分计分,国家、省部级论文最多只能按5篇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奖励赋分注:奖励是指专业工作奖励,计算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或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工作奖励分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论文重复发表的、同年同类业绩多次获奖的,只按此项最高分计分。

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三项合计不超过20分。

二、几点要求(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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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
赋分暂行办法(试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学历赋分
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

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30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1年且考核称职的计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
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
(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

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5)论文赋分时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10分计分,国家、省部级论文最多只能按5篇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奖励赋分
注:奖励是指专业工作奖励,计算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或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工作奖励分值,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表彰的按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论文重复发表的、同年同类业绩多次获奖的,只按此项最高分计分。

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三项合计不超过20分。

二、几点要求
(一)本办法只在任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聘任年限基础上实行,凡未满规定聘任年限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仅限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使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过程中,各单位、各级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须严格审核,并将赋分作为申报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赋分标准的,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四)推荐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33分;推荐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45分;推荐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综合得分须满52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济职改字〔1997〕32号)废止。

济南市推荐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量化赋分表
注:1、此表须作为评审必报材料报相应系列评委会,所列项目填报须真实、准确、清楚。

2、专家审查意见须两人以上签字有效。

济南市人事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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