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投票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种高效、便捷而且普遍接受的投票方式。
为了适应这种趋势和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上市公司纷纷开始探索利用网络投票来管理股东大会。
本文将着重探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管理办法。
一、投票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上市公司在开展网络投票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公司需建立健全的网络投票平台,确保其安全、稳定和易于操作。
其次,公司应制定网络投票的规则,明确投票的方式、时间、期限、内容等。
此外,公司还需要向股东详细介绍网络投票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股东对网络投票有充分的了解。
二、投票方式的选择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在线投票系统、手机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等。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投票方式,确保投票过程的方便、高效和可靠。
同时,公司也应为股东提供技术支持,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疑虑。
三、股东身份验证为了保证网络投票的公正和合法性,上市公司需要对投票股东进行身份验证。
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如股东账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并与公司记录的股东信息进行核对。
此外,公司可以采用电子签名或其他安全技术来防止伪造和篡改。
四、信息披露和投票公告上市公司在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要向股东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票公告。
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发布相关文件和议案,明确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同时,公司还应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和解释说明,以便股东作出明智的决策。
五、计票和结果公告网络投票结束后,上市公司需要对投票结果进行计票,并及时公告结果。
公司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适当的媒介向股东宣布投票结果,告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此外,公司还应将投票结果报告交由独立审计师进行审查,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六、网络投票的安全保障网络投票涉及到诸多信息的传输和储存,因此上市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来保障网络投票的安全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深证上〔2014〕3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利用本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其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本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五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本所授权信息公司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二章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第七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与信息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核对并确认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中的股东大会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及回避股东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第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本所交易日召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本所交易时间。
第十一条本所交易系统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一)主板、中小企业板的投票代码为“36+股票代码的后四位”;(二)创业板的投票代码从“365000”起,按股票代码后四位顺序号编制,如股票代码为“300001”,则投票代码为“365001”;股票代码为“301001”,则投票代码为“366001”;(三)投票简称为“XX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四)优先股网络投票代码区间为369501~369899,网络投票的简称为“XX优投”。
ST恒立网络投票简易操作指引(图文)
岳阳恒立网络投票简易操作指引(图文)
此次岳阳恒立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网络投票方式:
登陆买卖股票的交易系统,选择买入股票,证券代码输入:360622,买入价格输入1
再次选择买入投票,证券代码输入:360622,买入价格输入:2,买入数量输入:1,点击【买入】完成对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投票,如图2
至此完成整个投票过程。
记住,两步都要操作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精心整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可的其他证券品种;(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五)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上市公司债务;(六)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七)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八)本所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第四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重新编制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对增加的临时提案接原提案顺序连续编号。
第九条??出现股东大会取消提案情形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取消的具体原因及提案取消后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并重新编制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对取消的提案保留其对应的编号,提案名称相应改为“提案取消”。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三个交易日以前,向信息公司报送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该基金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A股和第十四条??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应当按照本细则附件“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规定进行投票操作。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票操作。
第十五条??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证券公司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的投票意见,通过证券公司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应当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30-15:00。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本公司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公开征集人(以下简称“征集人”)及上市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大会及其投票表决信息的发布、传达和收集功能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特指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
第四条本公司对上市公司及征集人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上市公司及征集人应对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上市公司第五条上市公司申请使用网络投票系统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需向本公司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使用网络投票系统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的,上市公司应以法人名义与本公司签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协议》,领取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
第六条上市公司需妥善保管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
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作为上市公司登录网络投票系统的身份证明,表明使用该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网络投票系统的操作行为均代表上市公司行为,上市公司需为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七条上市公司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需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正式开始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一)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注明股权登记日);(二)拟审议的议案及其介绍材料(注明是否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三)上市公司需在网上发布的其他文字材料;(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4.12.28•【文号】深证上[2004]115号•【施行日期】2004.12.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失效](发布日期:2006年4月19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19日)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深证上〔2004〕1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
本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利用本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其股东提供的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鼓励其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上市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第四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
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现场表决为准。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上市公司A、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第五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本所市值配售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上市公司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本所为A股和B股分别设置投票代码。
(二)投票代码:1.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0”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38XXX”(XXX为其A股代码后三位)。
2.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1”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88XXX”(XXX为其A股代码后三位)。
3.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3”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52XXX”(XXX为其A股代码后三位)。
4.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其B股投票代码为“938XXX”(XXX 为其B股代码后三位)。
(三)投票简称为“XX投票”,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向本所申请。
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本所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买卖方向为买入。
(二)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1-决的议案,则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99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
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
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三)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四)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如何网络投票
上市公司股东⼤会如何⽹络投票上市公司利⽤上交所⽹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络投票⽅式的,现场股东⼤会应当在交易⽇召开,上市公司股东⼤会如何⽹络投票?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公司股东⼤会如何⽹络投票1、去哪⾥进⾏⽹络投票?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通过股东账户登录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络投票。
2、⽹络投票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的上交所交易时间段。
通过上交所互联⽹投票平台进⾏⽹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的9:15-15:00。
3、怎么进⾏⽹络投票?(1)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互联⽹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上交所互联⽹投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份认证后,参加⽹络投票。
(2)A股股东、B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应当按照其股东类型及优先股品种分别进⼊对应的投票界⾯投票。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上市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下列登记信息,确认多个股东账户是否为同⼀股东持有:A、⼀码通证券账户信息;B、股东姓名或名称;C、有效证件号码。
前款规定的登记信息,以在股权登记⽇所载信息为准。
(4)除采⽤累积投票制以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
对同⼀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表决。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络投票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股票名义持有⼈,根据有关规则规定,应当按照所征集的实际持有⼈对同⼀议案的不同投票意见⾏使表决权的除外。
4、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于采⽤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怎么进⾏投票表决?(1)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于采⽤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每持有⼀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股东网络投票流程
股东网络投票流程
《股东网络投票流程》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唠唠股东网络投票流程这档子事儿。
就说我之前吧,买了点股票,成了某家公司的小股东。
有一次公司要搞个大决策,需要我们这些股东来投票表决呢。
哎呀呀,这可把我激动坏了,感觉自己还挺重要呢!
首先呢,我得找到那个投票的入口。
嘿,你还别说,找起来还真有点像捉迷藏似的。
我在公司的官网啊、交易软件里啊一顿好找,终于让我给发现了。
就像找到了宝藏的入口一样兴奋!
然后进去之后呢,各种信息就冒出来啦。
我得仔细瞅瞅那些选项,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呀。
这时候可得瞪大眼睛,可不能稀里糊涂就选错了。
我就像个认真的小学生在做选择题一样,一个一个看过去。
选好了之后,就点击那个投票按钮,“啪嗒”一声,感觉自己的意见就这么发出去啦,还挺有成就感呢。
投完票之后,我还时不时地去看看结果,心里想着我的那一票到底有没有起到作用呀。
嘿,你说这感觉是不是挺奇妙的。
反正经过这一次之后,我算是搞清楚股东网络投票流程啦。
其实也不难嘛,就是多找找,多看看,然后认真做决定。
感觉自己也能参与到公司的大事儿里,挺有意思的呢!
好啦,这就是我关于股东网络投票流程的经历和感受啦,希望大家也能在这当中找到乐趣哟!嘿嘿!。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其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
com)。
第四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五条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本所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本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六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本所会员应当开发和维护相关技术系统,确保其证券交易终端支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由于会员相关技术系统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东无法完成投票的,会员应当及时协助上市公司股东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参与网络投票。
本所会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上市公司股东的投票记录,不得盗用或者假借股东名义进行投票,不得擅自篡改股东投票记录,不得非法影响股东的表决意见.第八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等涉及网络投票的相关主体,可以分别与本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第九条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编制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载明下列网络投票相关信息:(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二)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时间;(三)参会股东类型;(四)股权登记日或最后交易日;(五)拟审议的议案;(六)网络投票流程;(七)其他需要载明的网络投票信息。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网络投票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种高效、快速且方便的投票方式。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并确保股东大会投票的公正和透明,上市公司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网络投票的概述网络投票是指股东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投票的一种方式。
传统的股东大会投票需要股东亲自到场,并通过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
而网络投票则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股东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
网络投票不仅提高了投票效率,也更加方便股东的参与。
二、网络投票的优势1. 提高投票效率:传统投票需要股东到达指定地点,排队等候投票,非常耗时。
而网络投票通过在线平台,使得投票变得高效快捷。
股东只需打开平台,几个简单的步骤就能完成投票。
2. 降低成本:传统投票需要公司提供场地、人力资源等,并对股东进行相应的款待。
而网络投票只需对平台进行投资和维护即可,节约了大量的费用。
3. 提高投票的公正性:网络投票的平台可以实现实名制投票,确保每个股东只能投一票。
同时,平台可以记录投票信息,方便后续的审查和核实。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制定为了确保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公正、透明和规范,上市公司需要制定一套管理办法。
1. 平台选择与建设:上市公司应当选择可靠、稳定的网络投票平台,并进行相应的合作协议。
平台建设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要求,确保投票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 投票程序设定:公司应当设定网络投票的时间、地点和票数计算方式等投票程序。
投票时间应提前通知股东,确保股东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投票。
3. 投票资格核实:公司需要核实每个投票人的资格,并确保投票人的真实身份。
平台可通过实名制认证或其他身份验证方式来确保投票的合法性。
4. 投票结果的公开与公告:公司应当及时公布投票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股东。
投票结果的公开与公告可以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板等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指引(2017年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指引第一部分:总体流程图第二部分:具体操作说明一、登录网址:A+1日KeyA 登录会议单位服务专区分为两个部分:文档区和业务办理区文档区包括如下几项:•操作指南:选择打开操作指南,可以查看操作指南图。
并且可以下载相关投票结果模板。
•法规指引:选择打开法规指引,可以查看与股东大会相关的法规指南。
•问题反馈:选择打开问题反馈,可以直接进入邮件发送页面,发送邮件给网络投票小组。
我们会尽快回复您的问题。
•业务办理区可以选择点击左边栏目办理各节点事项。
(请注意,各节点有先后顺序,请严格按照顺序选择事项操作)二、在待办会议中选中本次会议三、确认基本信息1、协议及发票信息维护此栏目需要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会议单位服务专区”通过手工录入的方式操作。
•维护的发票信息:用来给上市公司开具网投费用的相关发票。
•维护的联系方式:用来给上市公司邮寄发票和合同。
•若会议为新版会员专区系统上线后上市公司的第一次会议,则在会议基本资料确认前,先完善网络投票发票资料,并下载网络投票协议模板。
•后续该上市公司的会议,均无需再次填写协议资料模块,但【确认】基本资料之前时,会弹出提醒,是否需要修改开票信息。
如果需要请修改后保存,不需要则直接跳过。
2、上市公司(会议)基本资料点击栏目基本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进提案录入页面。
四、提案信息维护1、在”待办会议”中单击会议名称,页面显示如图。
(审核状态为待编辑)2、提案信息维护可以选择:手工逐条录入或者下载提案模板统一导入,其中任意一种方式。
手工录入部分提案模板下载与上传(1)手工逐条录入(如图)a)股东大会提案数(只包含主提案)b)是否有议案100提案编码(自动生成)c)提案名称d)提案类型(普通,逐项表决,累积投票)e)单击+,增加议案、单击-,删除议案(2)上传提案信息文件(如图)a)提案模板下载b)根据公司本次会议的要求,对模板做相应修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事项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事项【上交所】11.0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①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③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④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⑤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上市公司债务;⑥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⑦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⑧本所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08.10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通知第九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平台。
【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目前暂时没有发现强行要求的规定中小板和主板: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创业板:①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无出售资产)③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④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任何一名股东)⑤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⑥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深主板/中小板:①证券发行;②重大资产重组;③股权激励;④股份回购;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⑥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⑦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⑧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⑨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⑩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依公司章程应当进行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中小板无此条)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小板无此条)⑫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⑬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如何教你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如何教你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本来法定节假日是不更新的,但最近公众号后台关于“网络投票”的呼声实在太高了,不得不周末加班下,以解大家燃眉之急。
小伙伴们反映经常有股东打电话来问如何网络投票,其实这事……真不是证券部的事……这事……是券商营业部的事好伐!先来看下网络投票的两种途径,随便翻一家公司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里面有句话是公告模板里面的。
由此可见,网络投票有两种途径:1、交易系统投票平台;2、互联网投票平台。
下面分别图解两种投票方式(手机看着累,可去云盘下word版,云盘链接见文章最下方)。
1、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同花顺交易软件)(1)股东大会页面:(2)点击投票后展示相应股东大会议案内容页面(点击返回则回到股东大会页面):(3)若议案内容填好后,当前不想投票,可点击保存按钮,将当前所选股票代码的议案选择保存下来,以供下次继续:保存的状态:==>返回后,再次进入后,记录了保存前的状态:(4)点击投票时,非累计投票不符合要求时,出现提示信息:(5)在累计投票列表操作时,如果某个议案中若用户选择数等于应选项数时,其他未选择的子议案编辑框禁用灰掉:2、互联网投票平台(1)首页(网址:)首次使用需注册第一步:注册上证服务通行证第二步:绑定投票股东卡号(2)会议详情(3)登录(4)投票选择(5)意见表决(6)投票确认(7)投票成功(8)投票后返回投票选择(9)投票后查看(10)全部投票记录——————分割线(信用账户特别说明)——————以下来自华泰证券《关于信用客户参与网络投票时间规定变更的公告》一、信用账户客户参与深市上市公司网络投票操作流程:1、投票权益登记日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投资者,查看上市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及投票提示性公告。
2、信用账户客户于投票日9:30——11:30通过融资融券系统的担保物买入界面进行意见表达,超出该时间的投票视为作废。
3、我公司于投票截止日11:30后对客户投票意愿进行征集汇总,并通过深交所网上业务专区行使投票权。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流程点击那个地址,个人及机构用户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点击那个地址,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利用交易系统投票的优势1) 交易系统覆盖面广。
到目前为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相连的有3034家证券营业部,这些营业部遍及全国要紧城市和地域,通过这些证券营业部广大投资者能够方便快捷地投票。
2) 交易系统投资者最熟悉。
投资者能够通过各类证券委托方式进行投票,如柜台委托、自助委托,也能够在家或办公场所利用、互联网进行委托。
投资者对这些委托方式都超级熟悉,每一个人都能够找到一种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投票。
3) 交易系统的平安品级最高。
通过十四年进展,目前证券交易系统的平安部系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通过天地备份、灾难备份、交易主机热备份等方式,能够保证网络投票顺利进行。
4) 交易系统投票最方便。
依照调查,目前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仍是到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很多人家里还不具有上网条件,因此利用交易系统投票对投资者来讲最方便。
5) 交易系统投票本钱为零。
投资者利用交易系统投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这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最乐于同意的。
(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方便地通过在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
由于保密的要求,在中国证券记录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中没有证券投资基金的股东帐户,而利用交易系统投票后是依照股东帐户进行统计,因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那么》中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记录往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报送其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超期不申报股东帐户,其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的投票表决将无法统计在最终的表决结果中。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对公司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股东大会投票的便利性和高效性,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管理办法。
二、网络投票的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网络投票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每个股东行使投票权的平等性。
2. 安全保密原则:网络投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投票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股东的投票权不受到泄露或篡改。
3. 有效性原则:网络投票的结果应被正确计算和确认,确保投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1. 提前注册: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需要提前注册网络投票账号,并进行身份认证。
2. 投票权确认:股东在注册完成后,可以查看自己的持股情况,确认自己享有的投票权益。
3. 投票议程公告:公司在股东大会前发布网络投票的议程公告,包括议案内容、投票方式、投票截止时间等信息。
4. 投票操作:股东根据议程公告的指引,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络投票操作。
投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包括直接投票、委托代理投票等。
5. 投票结果确认:投票截止后,系统会自动统计投票结果,并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6. 投票结果公告:公司将投票结果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布,确保结果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四、网络投票的管理措施1. 投票系统安全性的保障:公司需要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网络投票系统的安全性,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2. 身份验证的严格性:股东在进行网络投票时,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并确保与其股东身份的一致性。
3. 投票记录的保存:公司需要保存网络投票的相关信息,包括参与投票的股东名单、投票时间、投票方式等,以备审计和纠纷解决之需。
4. 投票结果的公示:投票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股东对结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 投票数据安全备份:公司需要定期对投票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毁。
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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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6.04.28
•【文号】深证上〔2016〕251号
•【施行日期】2016.05.0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的通知
深证上〔2016〕251号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网络投票业务,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5月9日起施行。
请各上市公司和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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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或本所认可的其他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细则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在本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可通过本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投票系统(以下简称“证券公司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的投票意见进行投票。
第三条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上市公司以超过当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上市公司债务;
(六)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七)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八)本所要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事项。
第四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本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服务,并分别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六条上市公司在刊登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向信息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申请,并在本所网站填报股东大会预告信息。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包括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投票操作流程、审议事项等内容。
第七条出现股东大会延期情形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延期的具体原因及延期后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
第八条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重新编制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对增加的临时提案接原提案顺序连续编号。
第九条出现股东大会取消提案情形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取消的具体原因及提案取消后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并重新编制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对取消的提案保留其对应的编号,提案名称相应改为“提案取消”。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三个交易日以前,向信息公司报送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该基金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信息公司报送用于投票的股东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披露的网络投票时间、投票操作流程,直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表决。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可以委托信息公司通过本所指定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以下简称“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征集融资融券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征集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征集日)的9:30-15:00。
第三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方法与程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本所交易日内召开,网络投票在该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进行。
第十三条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本所的A 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第十四条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应当按照本细则附件“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规定进行投票操作。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票操作。
第十五条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证券公司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的投票意见,通过证券公司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应当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30-15:0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根据其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第四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与查询第十六条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第十七条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在对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后,方可进行公告。
上市公司可以委托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第十九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结束后第二天,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并按该网站规定的方法查询自己的有效投票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所网站的网址为:。
本所指定的信息公司网站、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及证券公司投票系统的网址均为:。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所称“议案组”系指由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所组成的议案组。
第二十二条本所和信息公司对因系统异常及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所2006年9月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05年3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备忘录第一号股东大会分类表决和网络投票》及2005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一)本所交易系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设置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上市公司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本所为A股和B股分别设置投票代码。
(二)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0”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38+A股代码后三位”。
上市公司A股代码前三位为“601”的,其A股投票代码为“788+A股代码后三位”。
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其B股投票代码为“938+B股代码后三位”。
(三)投票简称为“XX投票”,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向本所申请。
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本所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买卖方向为买入。
(二)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99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
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
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三)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四)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的,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