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电视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电视台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视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电视台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2. 电视台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电视台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电视节目制作安全(1)节目制作前,应充分了解节目内容,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节目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节目制作安全。
(3)节目制作结束后,对制作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2. 设备设施安全(1)定期对电视台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2)禁止擅自拆卸、改装、损坏设备设施。
(3)禁止在设备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用电安全(1)严格遵守用电操作规程,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禁止在潮湿、高温、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器。
4. 消防安全(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禁止在电视台内吸烟、使用明火。
5. 交通安全(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2)车辆出入电视台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乱停乱放。
(3)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6.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事件。
(2)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网络安全。
(3)禁止非法入侵、攻击他人网络。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XX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我台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台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广播电视设备、国家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我台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第四条、台及各中心、公司、网站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我台的防火第一责任人由台长担任,各中心、公司、网站防火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台技术中心负责全局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我台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我台的防火安全工作,各中心、公司、网站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部门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我台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第七条、台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且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台防火责任人和各中心、公司、网站的消防责任人分别对我台和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我台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我台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电视台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电视台院内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电视台法定代表人对本院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3. 员工对本人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电视台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电视台设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院内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应自觉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安全检查小组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确保整改到位。
五、消防安全管理1. 电视台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3.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六、交通安全管理1. 电视台内部车辆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 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
七、用电安全管理1. 电视台设立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3.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环境保护与废弃物处理1. 电视台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院内环境整洁。
2. 废弃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 员工应养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一、总则1.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保障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安全和正常播出秩序,规范各项操作行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和频道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而制定。
2.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播出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直播技术人员、播音员、导播、节目制作人等。
二、播出场所安全管理1.播出场所应设置安全管控区域,并配备专职保安负责维护场所的安全。
2.播出场所出入口必须设置出入口卡口,对所有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和登记。
3.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随意进入播出场所,严禁携带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播出室。
4.播出场所应配备紧急疏散通道,并对通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5.播出场所内应设置紧急报警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工作人员应及时触发报警。
三、电视节目播出质量管理1.电视节目播出前,播出部门应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电视节目播出时,播音员应进行声音测试,保证节目的播音效果和音量合理。
3.播出部门应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播出部门应对电视节目的画面进行监控,并及时发现并处理画面异常情况。
四、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1.广播电视台播出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节目内容规定进行播出。
2.播出部门应建立内容审查制度,对所有待播出的节目进行审查,确保节目内容合法合规。
3.播出部门不得播出含有暴力、淫秽、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的节目。
4.播出部门应定期对已播出的节目进行回顾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直播技术管理1.直播技术人员应熟悉所有直播设备的操作方法,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直播技术人员应定期对直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直播技术人员应熟悉直播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法,并能够快速、正确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六、播音员管理1.播音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播音技巧,并能够熟练运用广播电台的播音设备。
电视台安全工作制度
电视台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电视台的安全播出和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电视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电视台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电视台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电视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电视台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电视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各部门、栏目、剧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栏目、剧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电视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电视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电视台安全生产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电视台安全生产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考核。
3. 各部门、栏目、剧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栏目、剧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4.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全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 各部门、栏目、剧组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防范网络攻击、泄露等安全风险。
4. 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新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6.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定,保障员工出行安全。
7.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员工食堂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应急预案与救援1.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人和应急资源配置。
电视台院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电视台院内人员、设备设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电视台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视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电视台院内安全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电视台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3)严格执行请假、出差、离职等手续,确保人员管理规范。
2. 设备管理(1)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3)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3. 用电管理(1)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 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3)禁止在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5. 食品安全管理(1)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2)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卫生达标。
(3)员工用餐应自觉遵守食堂规定。
6. 交通管理(1)院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逆行、超速。
(2)院内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身安全。
四、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电视台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3. 事故调查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电视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电视台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 电视台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电视台的安全稳定。
县级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县级电视台的安全管理,保障电视节目的顺利播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范围1. 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 电视台办公区域、设备设施、消防、用电、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电视台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台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台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电视台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1)严格审查节目内容,确保节目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存储等环节的技术管理,确保节目质量。
(3)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建立健全节目播出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
2. 办公区域、设备设施、消防、用电、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1)加强办公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
3. 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安全管理:(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考核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电视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电视台主要负责人决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4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如下:1.设备安全管理:广播电视台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的播出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2.播出内容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播出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播出违法违规内容。
3.频率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遵守频率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播出设备的频率正常、稳定,并不会对其他频段造成干扰。
4.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广播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5.电视转播赛事管理:广播电视台在转播体育赛事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对转播进行管理,确保转播权利的合法性,并不得随意停播或中断转播。
6.广告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对广告进行管理,包括广告内容的审查和时长的控制,不得播出涉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等内容的广告。
7.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广播电视台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技术设备,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法干扰、攻击和窃听。
8.档案管理: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播出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和归档播出内容的相关记录和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规定,广播电视台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和稳定。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编播内容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含有违反社会道德、扰乱社会秩序和伤害公众利益的内容。
2. 广告管理:对广播电视广告进行管理,包括广告时长限制、广告内容审核等,防止虚假广告和过度商业化现象的出现。
3. 相关制度规定:包括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频道分配等规定,确保广播电视播出业务的有序进行。
4. 监管措施和处罚制度:对违反播出规定的广播电视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管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播等措施,以维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播出秩序。
电视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电视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视台是一家专门从事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播的机构,因此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电视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首先,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安全管理职责及权限分工,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高层管理人员应起到示范作用,重视安全工作,并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电视台还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意识的培养、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问题的解决。
其次,电视台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流程和规范。
安全操作流程应包含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步骤,如节目策划、制作、后期制作、播出等。
对于每个流程,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电视台还应制定不同类型节目所需的安全规范,如新闻报道、综艺节目、电视剧等,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点和需求,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三,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是电视台最重要的工具,保障设备安全是保障生产正常运行的基础。
电视台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更新设备,并设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排除隐藏的安全隐患。
此外,电视台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明确设备的操作流程、使用条件和安全注意事项,从源头上控制风险,防患于未然。
第四,电视台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员工是电视台的核心资源,只有员工具备了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保障工作安全。
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包括防火、防盗、急救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要贴近实际工作环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增强员工的警惕性和风险感知能力。
最后,电视台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电视台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环境,常常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危险。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电视台应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停电等各种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预案要符合实际情况,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和任务分工,确保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治制度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治制度为了确保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确保国家、省、市重大活动、重要节目、重点时段设备的可靠播出,确保不发生政治事故和重大传输(播出)事故,确保广播电视信号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安全播出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局成立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和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由局长任组长和总调度,分管事业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和副总调度,对管辖范围内的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和安全运行负责,做到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上下沟通、令行禁止;在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时,做到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调度灵活、配合紧密,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防范和处理。
二、制定和完善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熟悉应急预案,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完善安全播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
三、做好播控、发射、传输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熟练,能够独立完成一般维护、检修、技术测试,能够准确操作和熟练处置异情。
四、确保节目信号源安全。
县内各有线前端、无线台站有光缆节目源的要把光缆信号作为主用节目源,传输的卫星信号源只能使用两颗专用卫星,不得使用亚洲3S、亚太5号等卫星。
各乡镇有线前端只能使用全县统一传输的光缆节目源。
五、搞好播出节目备份工作。
节目利用省、市光纤干线传输节目和卫星播出节目源进行备份,保证重要节目的正常播出无间断。
六、播出机房要配备必要的监听监看和信号监测设备,机房要做到播出日志、维护记录完整。
在有线前端机房、卫星接收天线周边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设备要立即盘查、清理并报告。
七、加强值班管理。
播出机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由技术播出部具体安排到人。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做好播出节目监听、监看和信号监测工作,必须24小时动态监看各频道的播出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对有害的信息(图像)(伴音)应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处理解决频道切换,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告,不得发生人为过错和操作不当等责任事故。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总则(一)为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各单位和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预防火灾、控制火灾、疏散人员、救灾和恢复正常生产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消防安全责任(一)广播电视台的领导层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各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并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制度。
(三)每个员工都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的位置,并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备。
三、防火措施(一)广播电视台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二)广播电视台应当确保易燃、易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消防培训和演练(一)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安全知识、使用消防设备的方法等内容。
(二)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方面的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火灾报警与应急处理(一)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二)一旦发生火灾,广播电视台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六、消防检查和考核(一)广播电视台应当接受政府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二)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台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的各个部门、项目组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第五条广播电视台应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与设施的性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七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事故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消防安全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等工作。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的各个部门和项目组应指定专人担任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或项目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的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按照岗位职责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控制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控制员,负责监控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隐患。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应设置灭火器使用说明标志,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和灭火演练。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视台的安全管理,保障电视台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电视台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视台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电视台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电视台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台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电视台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电视台各部门应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电视台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新设备、新技术时,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电视台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等。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应实行分级管理,对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上报安全委员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
第十六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电视台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应急响应措施和处置流程。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24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24年广播电视台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定期开展设备巡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源,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模拟各类安全事故情景,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减少事故损失。
五、加强安全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建设完善的安全监控和预警系统,及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风险,提前发现和预警潜在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深入开展安全文化教育活动,推动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负责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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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管理与领导。
为此,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体系1. 广播电视台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
3. 广播电视台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措施。
三、安全设施1. 广播电视台应配备先进、可靠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 每个工作区域应设有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3. 各工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和逃生通道,并定期检查保持畅通。
四、防火措施1. 广播电视台应制定火灾防控措施,明确各工作区域的火灾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 各工作区域应定期清理易燃物品,并保持通风良好。
3. 禁止在禁烟区域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4. 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应急预案1. 广播电视台应制定健全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工作区域的应急疏散路线和逃生指示。
2. 所有员工应定期参与应急演练,掌握逃生和灭火等基本技能。
3. 广播电视台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可迅速报警并得到及时处理。
六、监督检查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3.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培训教育1. 广播电视台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2. 每名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基本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3.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模拟火灾处置,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奖惩制度1. 对于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情况下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视台的安全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电视台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是电视台工作的基本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电视台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划分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电视台要定期对设备和安全装置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电视台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电视台要加强对特殊岗位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电视台要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第三章安全设备管理第十条电视台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防设备、安全报警器等,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电视台要确保安全设备的使用规范,严禁擅自修改或拆除安全设备。
第十二条电视台要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紧急事件处置第十三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岗位人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电视台要及时报告各类紧急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电视台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预案演练。
第十六条电视台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紧急事件得到及时处置。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电视台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电视台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检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效果。
第十九条电视台要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安全。
第六章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第二十条电视台要建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电视台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电视台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电视台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专责机构第四条电视台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视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作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机制,对电视台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对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电视台的领导人员应当承担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条电视台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电视台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电视台应当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电视台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电视台应当做好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技能。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五条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电视台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电视台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每日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七条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某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台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访客等。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分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五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条所有人员在广播电视台内应当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堵塞或妨碍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
第七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保存必要的消防安全记录,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八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报警器等。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建立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管理,避免损坏、故障和滥用。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八条广播电视台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各项)
郎溪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安全播出值班制度一、担负安全播出任务的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不同班次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日常维护处理。
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安排办公班,非办公班时间需其他人员处理故障,应保证通知渠道畅顺,人员到位,处理与时。
二、值班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当值班工作独立操作。
三、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在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落实他人代班。
四、严格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五、按规定定时巡视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各种告警显示,发现异常情况与时作相应处理,处理过程需作好记录,对于较严重的故障应立即上报。
六、遵守业务和故障处理流程,准确迅速地处理业务和故障,与时查询、通报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拖延业务和故障处理。
对重大的事件处理要与时上报上级领导。
七、认真组织完成日、周、月、季度、半年维护、测试计划和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种临时性维护调度指令。
八、认真填写运行值班日志、记录系统运行状况、故障处理、受理、交接班记录和机房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所有记录应由网络中心主任、副主任或技术管理负责人定期检查并签字。
九、保持机房清洁,严禁在机房吸烟、饮食、睡觉、打电子游戏以与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制度。
安全播出交接班制度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二、交班人员须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填写好交接班日志。
接班人员须查明系统的运行状态、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以与上一班发生的各种情况,按交班容逐项检查核实。
交接完毕,双方在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交接班容包括:机房情况、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播出节目、频道变更情况、备品备件使用情况、文件资料、工具仪表使用情况、相关业务通知、上级指示以与需由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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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广播电视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安全工作,促进广电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台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生活、工程实际,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对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台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全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实施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协助台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
3、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工作、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
6、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
第六条全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在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具体的安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要求,确保工作、生活和施工安全。
第七条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工程规划、施工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工程聘用临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岗位的工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条对从事车辆驾驶、机房播出、节目制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第四章设备和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办公楼、家属区、发射单位、库房等地,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过道通畅,要有足够的光线,保证消防需要;要安排好值班,值班要到位,并作好值班记录;要做好防火、防盗和内保工作,充分发挥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的作用。
第十四条播控中心要确保节目播出质量和播出安全,确保“零插播”、“零停播”。
第十五条要落实好机房管理制度,确保机房安全。
第六章检查和整改
第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台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值班组和施工作业组应实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和班组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整改。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单位将安全工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