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病人回访标准制度以及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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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人民医院
病人回访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病人回访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采取电话、信函、上门探望等形式,对自己接
管的病人进行回访,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询问患者康复情况、指导
康复、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
(二)病人回访至少达两次:第一次为病人出院(或就诊)后
10天内完成;第二次为病人出院二至三个月内进行。必须回访的病
人有:(1)对门诊病人、转诊病人中有疑难病例或未确诊的;(2)慢性病、老年病或可能重复住院的病人;(3)医疗费用一万元以上的病人。
(三)住院病人由管床医师负责回访,门诊病人由首诊医师负责回访。
(四)原则上要求住院病人回访率达到 70%以上,门诊病人回访
率达到 5%以上。
(五)病人回访一般可采取电话回访;对病情较重、行动不便及无法用电话联系的可上门探望;对需上门回访者,由科室主任上报医院事业拓展部室统一安排。
(六)要及时登记病人的患病情况、诊断及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要求住院病人均有登记,对病人回访后做好回访纪录。病人出院时,科室或主管医生应给病人一张“出院联系卡” (由医院统一制作)。
(七)科主任、医务科、院办、党办、事业拓展部等相关科室要
选择部分病人进行再次回访,确定回访情况以及回访满意度,并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
(八)凡对有医疗纠纷的病人进行回访,由医务科统一安排。
(九)凡外市病人(除如贵州荔波),原则上不进行回访。
(十)回访电话管理:使用本科室电话进行回访。
二.考核办法
(一)每个季度进行考核一次,凡回访率不达到要求的,按所少
的相应比例扣科室当月劳务费;
(二)医院抽检部分病例进行回访,凡回访敷衍了事,造成病人不满意的,每一例视为回访率少10%;凡回访率不够的,科室当年不得参加评先;凡弄虚作假的,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晋升等。
(三)回访工作较好,病人满意度较高者,医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负责考核科室:由医院事业拓展部会同党办、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医保办联合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