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文职人员管理制度

文职人员管理制度

文职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职人员管理,明确文职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文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内所有从事文职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职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文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机构形象,保护国家和机构利益。

第四条文职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规范的管理程序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五条本制度由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文职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维护机构内部秩序,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文职人员应当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机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八条文职人员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尊重他人,互相帮助,共同促进机构发展。

第九条文职人员应当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领导工作,不得擅自制定政策或独立行动。

第十条机构领导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坚持依法治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文职人员招聘与晋升第十一条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确定文职人员,招聘程序应当公正透明,遵循能力和公平原则。

第十二条文职人员在招聘中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根据文职人员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合格者进行晋升和奖励。

第十四条文职人员晋升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任人唯亲或搞权色交易。

第十五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才梯队,鼓励优秀文职人员不断提升自己,为机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文职人员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文职人员享有与职务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按时按规定领取工资。

第十七条文职人员有权参加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八条文职人员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参与机构决策。

第十九条文职人员有义务维护国家和机构的利益,做到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条文职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不得懈怠或怠工。

新文职管理规定(3篇)

新文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职人员的管理,提高文职人员素质,保障文职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文职队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文职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第三条文职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三)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四)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文职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文职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聘任第五条文职人员职位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文职人员职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文职人员的工作;(二)专业技术岗位:负责专业技术工作,包括研究、设计、实验、检测、鉴定、评估、咨询等;(三)工勤技能岗位:负责后勤保障、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七条文职人员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

第八条文职人员聘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五)身体健康;(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文职人员聘任期限一般为3至5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以续聘。

第三章培训与教育第十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文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一条文职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在职培训。

(一)岗前培训:新聘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岗前培训;(二)在岗培训:针对文职人员在岗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三)在职培训:根据国家规定和文职人员个人发展需要,进行学历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等。

第十二条文职人员培训经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学校文职人员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文职人员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文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文职人员,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部门的文职人员。

三、工作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2. 负责学校内部文件的起草、审核、打印、分发等工作。

3. 负责学校内部通讯联络、会议组织、接待等工作。

4.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等工作。

5. 负责学校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办公用品采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6. 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的管理、整理、归档等工作。

7. 负责学校内部文件的保密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纪律1. 文职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应向领导请假。

3. 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4. 不得泄露学校内部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6. 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

五、工作要求1. 文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2. 文职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3. 文职人员应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的使用。

4. 文职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5. 文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将定期对文职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文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纪律的文职人员,将予以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3. 文职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晋升、调动的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

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

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文职人员级别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文职人员的级别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职人员的级别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副总级和总级。

第三条:初级文职人员是指具备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四条:中级文职人员是指具备硕士学历并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条:高级文职人员是指具备博士学历并具有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六条:副总级文职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并取得一级职称的文职人员。

第七条:总级文职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并取得副高级职称的文职人员。

第八条:文职人员的晋升和升迁按照该人员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九条:晋升或升迁初级到中级,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当前职位上工作满2年;2. 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晋升或升迁中级到高级,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当前职位上工作满3年;2. 取得相关专业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晋升或升迁高级到副总级,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当前职位上工作满5年;2. 取得一级职称。

第十二条:晋升或升迁副总级到总级,需满足以下条件:1. 在当前职位上工作满5年;2. 取得副高级职称。

第十三条:文职人员级别的晋升和升迁应经过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和上级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文职人员在晋升或升迁后,需接受培训并适应新岗位要求。

第十五条:文职人员级别管理应与薪酬、奖金、晋升、奖励等相结合,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规定执行的文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办公室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以上是对文职人员级别管理的暂行规定,本规定解决了文职人员级别划分、晋升和升迁的问题,对于提高文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文职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文职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文职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文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激励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的文职人员,包含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文职人员应当遵守与本制度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在履职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医院依据工作需求和岗位职责,通过公开招聘、内部介绍等方式招聘文职人员。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招聘流程包含岗位发布、简历初审、面试、综合评价等环节。

面试将采用多种方式,包含个人面试、小组讨论、笔试等。

第六条录用程序包含签署劳动合同、体检、入职手续等。

文职人员入职前应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核,确保其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与岗位职责不符的不良行为。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权利第七条医院文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履职,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文职人员应当熟识而且准确执行各类工作制度、规章以及相关政策,不能违法规或业务流程操作。

第九条文职人员应当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医院与患者、合作伙伴等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十条文职人员有权依法享受医院供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机会等,享有本职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文职人员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向上级领导表达本身的看法和看法。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第十二条医院将依照绩效考核制度对文职人员进行评估,绩效考核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为评价指标。

第十三条医院将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在薪酬、晋升、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激励和嘉奖。

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激励机制,包含员工培训计划、职业发展规划等,为文职人员供应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第五章管理与纪律第十五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文职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医院将对文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工作本领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要求文职人员严禁参加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文职休班日常管理制度

文职休班日常管理制度

文职休班日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订文职休班日常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文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工作时间:公司规定文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中午休息1个小时。

(2)休息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公司规定文职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不得安排加班以及其他工作安排。

2、考勤管理(1)文职人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并准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2)迟到早退的行为将记录在考勤系统中,累计三次以上将会影响员工绩效考核。

3、工作安排(1)公司将通过内部沟通、会议等形式发布工作安排,文职人员需认真执行,并主动沟通协调工作进度。

(2)每周五下班前需向上级领导提交下周工作计划,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落实。

4、工作纪律(1)文职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离岗、旷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2)文职人员需保护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培训与提升(1)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文职人员需积极参与并不断提升自身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

(2)公司将根据文职人员的表现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6、绩效考核(1)公司将根据文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绩效优秀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绩效差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励文职人员积极进取、努力工作,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内文职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制度修订本制度如需修订,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公司内部通知全体员工,修订后的制度即时生效。

文职人员休班日常管理制度

文职人员休班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职人员休班期间的日常管理,保障文职人员休息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文职人员。

第二章休班规定第三条文职人员的休班分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事假、病假、探亲假等。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休息日每周安排一天,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第六条事假、病假、探亲假等休班,按照国家及军队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休班管理第七条文职人员休班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班。

第八条休班期间,文职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九条休班期间,文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条休班期间,文职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维护公共秩序。

第四章休班记录与考核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文职人员休班记录簿,详细记录休班人员、休班时间、休班事由等信息。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文职人员的休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休班规定的文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文职人员的休班情况将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如下:一、休班申请与批准1. 文职人员休班前,需填写《文职人员休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

2. 休班申请表应包含休班事由、休班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休班期间管理1. 休班期间,文职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2. 休班期间,文职人员不得参与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本职工作。

三、休班记录与考核1.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文职人员休班记录簿,详细记录休班人员、休班时间、休班事由等信息。

2. 年度考核时,将文职人员的休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四、特殊情况处理1.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休班的文职人员,应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调整休班时间。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文职人员,以职务和职级为依据,实行职务分类管理和职级管理,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职级体系,并依此确定文职人员的录用、评定、调动、晋升、降级等制度。

二、定期考核对文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和方式依据工作性质、职务和职级的不同而不同,考核的内容包括文职人员的工作责任、职责及履行的程度等。

三、实施奖惩制度依据职级管理和考核制度,对文职人员开展奖励和处分工作,奖励对象为具有优秀表现的文职人员,处分对象为违反法规、违纪违法的文职人员。

四、完善福利政策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根据文职人员的不同需求,完善福利政策,使文职人员享受包括五险一金、假期福利、传统节日礼仪庆典、住房补贴等一系列福利待遇。

五、加强素质培训加强文职人员的岗位能力和素质培训,提高文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文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丰富文职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职人员的个人修养和价值观念。

六、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文职人员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按照职责范围分配工作,由具体、支撑到整体,随职级晋升,调整责任分类,以及确保工作安排的有序性和科学性。

七、实施思想建设文职人员思想建设是实行职务管理和职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实施思想教育活动,引导文职人员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培养坚守祖国共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意识,提高文职人员的主观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八、推动改革创新推动文职人员的能力发展,建立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机制,鼓励文职人员接受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加强职业和技能培训,使文职人员成为改革创新的主力军。

以上就是为题为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3000字文章,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必须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以实现最优的管理效果,尽管文职人员管理比较复杂,但只要准确把握规定,便可以大大提高文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文职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文职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文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部门的员工。

第三条文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文职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请假类型及批准流程:1. 事假: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病假: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 带薪年假:根据公司规定享受带薪年假,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第七条文职人员每月考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每月底进行考勤汇总,并将结果通报给各部门。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规范第八条文职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九条文职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第十条文职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文职人员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在工作中出现侮辱、诽谤、歧视等行为。

第十二条文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工作内容与职责第十三条文职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文职人员应主动了解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文职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文职人员应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章激励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文职人员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八条公司对文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为加强文职人员管理,确保本单位文职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招聘(一)本单位招聘文职人员,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认,并上报有关行政部门。

(二)招聘时,应按招聘计划编制简历,以招聘各种文职人才;多选一的原则,经招聘委员会推荐准入。

(三)确定录用人员后,须领导或人事部门亲自办理录用手续,并出具《录用通知书》。

三、分类管理(一)本单位文职人员应按职务分类管理,分别设立管理科室,并建立相应职工管理制度。

(二)职工管理制度中应设立绩效考评制度,定期考核职工工作情况,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三)每位文职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各项考评,定期进行调整和调研,确保工作质量达到期望水平。

四、工作行为(一)所有文职人员上下班,请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下班后应向负责人报告离开,如果有特殊情况申请延期,需提前2小时通知。

(二)所有职工要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认真高效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并遵守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所有职工要遵守本单位的职工行为准则,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健康安全(一)确保所有职工工作环境安全,不准有任何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域及职工所在场所,并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改进。

(二)确保职工饮食方面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卫生标准,定期检查饮食设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鼓励职工参加体育运动,加强职工身体健康管理,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确保职工身体状况良好。

六、福利待遇(一)本单位执行国家定期提高职工工资待遇的规定,支付正规合法的职工工资,并不时为职工提供工作补助、交通补助等津贴。

(二)本单位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本单位安排文职人员休假,每人每年享受带薪年假,开展科学有效的康复活动,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七、其他事项(一)对本单位文职人员有重大行为违纪或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严格的处理。

文职的管理制度

文职的管理制度

文职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文职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1、文职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2、文职人员应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将工作目标完成得干净利落。

3、文职人员应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团结同事,保障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4、文职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5、文职人员应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6、文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7、文职人员应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管理1、入职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公司的培训,并签订员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

2、绩效管理: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月度绩效考核。

3、奖惩管理: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员工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

4、培训管理: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5、福利管理: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福利,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6、离职管理:员工因故离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离职手续需按公司规定办理。

7、安全管理:公司将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流程1、工作任务安排:上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将工作任务分配给文职人员,并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期限。

2、执行工作任务:文职人员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

3、汇报工作进展:文职人员需按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和困难。

4、总结工作经验:每个工作阶段结束时,文职人员需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工作环境1、公司将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的工作设施,保障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2、公司将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3、公司将组织各类团建活动,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团队合作意识。

军队文职管理规定新版(3篇)

军队文职管理规定新版(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范文职人员工作秩序,提高文职人员素质,保障军队文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士官以及合同制文职人员。

第三条军队文职人员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并重、注重实际、提高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军队文职人员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文职人员职业素养。

第五条军队各级领导和机关应当加强对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为文职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军队文职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命令,严守纪律,勤奋工作,廉洁奉公。

第二章职务与编制第七条军队文职人员职务分为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和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职务。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九条行政职务分为正职、副职和助理员。

第十条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职务分为正职、副职和助理员。

第十一条军队文职人员编制根据工作任务、专业结构和人员素质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军队文职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编制标准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聘用与解聘第十三条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第十四条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体检标准;(五)符合军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军队文职人员聘用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政审;(六)聘用。

第十六条军队文职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3至5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文职人员本人意愿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军队文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文职人员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经聘用单位同意的;(二)聘用单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文职人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三)聘用单位因编制调整、缩减等原因,需要裁减文职人员的;(四)其他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规定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制定了如下的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一、岗位职责1.文职人员是公司内部提供一系列协助和支持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处理、数据分析、行政支持等工作。

2.文职人员需要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时间1.文职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照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上下班。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

三、考勤管理1.文职人员需要按照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考勤,准时打卡记录工作时间。

2.如有请假或迟到早退情况,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

四、纪律要求1.文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公司纪律、保密制度等。

2.文职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规定。

五、工作质量1.文职人员需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标准,保证工作质量,确保所提交的文件、数据等准确无误。

2.如有工作上的疑问或困难,应及时与上级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六、晋升和培训1.公司将根据文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晋升和培训的评估,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

2.文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七、福利待遇1.公司将给予文职人员合理的工资待遇,并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福利。

2.公司将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为文职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备。

八、违规处理1.如发现文职人员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措施。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以上是文职人员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文职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并能够做到高效、质量和规范地完成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近年来,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给绝大多数行业带来了质的飞跃,对企业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员管理工作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

作为企业的中流砥柱,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为了带来更好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若干规定,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文职人员的招聘为了提高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企业应当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文职人员,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职业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组织面试,培训等,确保新招聘的文职人员满足企业的要求。

二、文职人员的培训为了减少文职人员在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企业应当定期对文职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的知识技能,同时还应当注重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使他们在文职工作中能够更加正确地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企业的整体素质。

三、文职人员的考核企业应当对文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以确保其高质量、高效率地执行公司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增强企业的整体凝聚力和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文职人员的奖惩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根据文职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以激励他们更加投入到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企业应当提供文职人员多元化、具有竞争力的职业发展机会,给与他们充分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为他们提供继续发展和升职的机会,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帮助他们更快地提升个人能力。

六、文职人员的绩效管理文职人员的绩效管理是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更加注重文职人员的绩效,不仅要给予定期的薪酬激励,更要充分肯定其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激励他们更加用心去工作。

以上就是本文管理若干规定,希望各位文职人员能够恪尽职守,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保持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健全企业治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

文职人员等级管理制度

文职人员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的管理,提高文职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效率,保障文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文职人员等级管理制度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三)考核与晋升相结合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岗位分类与等级设置第四条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专业技能岗位三大类。

第五条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一)部级副职:9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二)局级正职:8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三)处级正职:7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四)科级正职:6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五)科级副职:5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六)科员:4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七)办事员:3个等级,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可晋升。

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一)高级:正高:1级至4级,副高:5级至7级;(二)中级:8级至10级;(三)初级:11级至13级。

第七条专业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一)技术工岗位:1级至5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8级至12级;(二)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对应专业技术13级。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文职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九条考核内容包括:(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二)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十条文职人员晋升条件:(一)符合岗位要求;(二)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三)具备相应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四)工作表现突出,具有突出贡献和业绩。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加强文职人员管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职人员管理,应当贯彻党管人才、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各级党委对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所属机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条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文职人员管理职责:(一)司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编制、训练、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工作;(二)政治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聘用、培养、考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奖惩、子女入托入学、抚恤、档案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三)后勤(联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工资、服装、住房、卫生医疗、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四)装备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履行职责以及训练等所需的有关装备、器材保障工作。

未编设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或者装备机关的,由履行相应职能的机关、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负责文职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岗位等级第五条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六条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所在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一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

女文职人员管理规定(3篇)

女文职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女文职人员的管理,保障女文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女文职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女文职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女文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女文职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妇女权益,保障女文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二)公平公正,对女文职人员实行一视同仁的管理;(三)关爱体贴,关注女文职人员的身心健康;(四)注重培训,提高女文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五)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女文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女文职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权利;(二)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三)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四)依法享有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权利;(五)依法享有民主管理的权利;(六)依法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七)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女文职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二)爱护单位财产,维护单位利益;(三)勤奋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四)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六)维护单位形象,不得散布有损单位声誉的言论;(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工作与休息第六条女文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七条女文职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女文职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九条单位应合理安排女文职人员的工作,避免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

第十条女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保护,不得安排从事禁忌劳动。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女文职人员的薪酬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薪酬制度执行,确保其收入水平与工作职责、贡献相适应。

文职人员授权管理制度规定

文职人员授权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授权权限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文职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专业技能岗位。

第三条文职人员授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权责明确原则:授权范围、权限和责任应明确界定,确保文职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2. 依法合规原则:授权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3. 透明公开原则:授权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适时调整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文职人员授权范围包括:1. 管理岗位:负责单位内部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2. 专业技术岗位:负责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如科研、技术开发、技术支持等。

3. 专业技能岗位:负责单位专业技能操作,如设备操作、维修、施工等。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五条文职人员授权程序如下:1. 申请人提出授权申请,填写《文职人员授权申请表》。

2.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

3.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申请表报送单位授权审批部门。

4. 授权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5. 授权审批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签署批准意见。

6. 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将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并办理授权手续。

第四章权责关系第六条文职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 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行使相应职权。

2. 获得履行职责所需的信息、资料和资源。

3. 对单位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文职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2. 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3. 维护单位利益,保守单位秘密。

4. 对授权范围内的工作承担责任。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授权监督机制,对文职人员授权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授权管理制度的落实。

文职现场管理制度

文职现场管理制度

文职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文职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转,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文职现场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行政助理、文件管理等。

三、工作责任1. 文职现场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服从管理,严守纪律。

2. 负责文职现场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现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3.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4. 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文明服务,做到礼貌待人。

四、现场管理1. 文职现场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地点履行职责,确保正常运作。

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公司。

2. 禁止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喧哗和聚众闲谈,不得在工作场所内私自嗑瓜子、吃零食。

3. 确保工作场所的清洁整洁,办公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4. 每天上班后,应认真查看自己的办公区域,确保工作区域整洁、设施设备齐全。

5. 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办公区域的布置,不得更换或挪用他人的工作设备、工具。

6. 如果发现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安全准则1. 文职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在使用办公设备、工具和材料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无事故发生。

3. 禁止使用公司设备进行个人活动或行为,不得私自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 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下载、浏览不良信息。

5. 对于临时工作人员、外来人员及其他不熟悉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安全。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文职现场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公司相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违反制度严重者将给予解聘处理。

2. 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管理,对严重违纪的人员应如实登记违纪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文职人员的管理制度

文职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文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文员、档案管理员、信息员、接待员等。

三、岗位职责1. 办公室文员:- 负责单位文件的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负责单位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负责单位内部通知、公告的发布;- 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 档案管理员:- 负责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负责档案的查阅、借阅、归还等工作;-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和备份工作;-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更新。

3. 信息员:- 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单位内部信息;- 负责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 负责与外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4. 接待员:- 负责接待来访客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负责单位会议室的预约和管理工作;- 负责单位电话的接听和转接;- 负责单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四、管理制度1. 工作纪律:- 文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与单位各项工作;- 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2. 考勤制度:- 文职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批准;- 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3. 沟通协调:- 文职人员应积极主动与同事沟通,协调工作关系;- 遇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绩效考核:- 单位每年对文职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全文)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时间:2012-09-28 05:28: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加强文职人员管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职人员管理,应当贯彻党管人才、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各级党委对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所属机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条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文职人员管理职责:(一)司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编制、训练、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工作;(二)政治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聘用、培养、考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奖惩、子女入托入学、抚恤、档案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三)后勤(联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工资、服装、住房、卫生医疗、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四)装备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履行职责以及训练等所需的有关装备、器材保障工作。

未编设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或者装备机关的,由履行相应职能的机关、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负责文职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岗位等级第五条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六条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所在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一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非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执行。

第七条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一)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的,确定为四级;(二)聘用到副高级岗位的,确定为七级;(三)聘用到中级岗位的,确定为十级;(四)聘用到初级岗位的,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的,确定为十三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二级;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确定为十一级。

对首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国内知名专家,经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可以高定一至两个岗位等级。

第八条首次聘用到非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和本人的学历、资历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一)大学本科毕业生确定为十级职员;(二)硕士毕业生确定为九级职员;(三)博士毕业生确定为八级职员;(四)社会流动人才比照相同学历、资历人员的岗位等级情况确定岗位等级。

第九条聘用到领导岗位的文职人员,通常按照该领导岗位职务等级对应的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岗位等级;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根据其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岗位等级。

第十条确定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至十一级由团级单位审批,十级至八级由旅、师级单位审批,七级、六级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五级、四级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三级以上由总政治部审批;(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九级职员由团级单位审批,八级职员、七级职员由旅、师级单位审批,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由军级、副军区级单位审批,四级职员、三级职员由军区级单位审批,二级职员、一级职员由总政治部审批。

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后,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

第十一条文职人员工作满本级岗位最低工作年限、在本级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在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其中,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只能分别在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等级幅度内晋升岗位等级。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权限审批,由审批单位政治机关以通知形式下达。

第十二条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本级岗位的最低工作年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岗位,大学本科学历的为一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为两年;十二级岗位为三年;十级、九级、七级、六级、四级、三级岗位,分别为四年;(二)非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职员岗位为一年;九级职员、八级职员、七级职员岗位,分别为三年;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四级职员、三级职员、二级职员岗位,分别为四年。

第三章招聘、续聘和解聘第十三条聘用文职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编制标准,遵循专业对口、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聘用到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学位;聘用到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特别需要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应当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毕业生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聘用到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聘用到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文职人员,必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十五条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由编制有文职人员的团级以上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教学、科研、工程、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内设学院(校区)、部、系、所等下属单位,以及各级机关的所属部门,不得组织实施文职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六条聘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岗位空缺情况,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文职人员招聘需求,通过全军文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

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应当对各聘用单位上报的文职人员招聘需求进行汇总审核,拟制本单位下一年度文职人员招聘方案,经本单位政治机关审定后,报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对军区级单位上报的文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汇总审核,拟制下一年度全军文职人员招聘计划,报总政治部批准后下达。

第十七条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于全军文职人员年度招聘计划下达后,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技术人才网(以下简称军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除涉密岗位外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第十八条应聘人员应当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基本情况、应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

总政治部干部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军队人才网通知应聘人员。

第十九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军队统一组织的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于每年12月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第二十条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按照聘用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各聘用单位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可以确定全部应聘人员参加体格检查。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考试成绩以及是否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查询服务。

聘用单位应当将参加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被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体格检查由聘用单位组织,在军区级单位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标准和程序按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格检查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应聘人员体格检查合格的,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面试。

聘用单位应当成立由五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面试考评组,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以无记名打分方式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

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通过军队人才网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本人面试成绩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0%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聘用对象,并将预选聘用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聘用单位应当组织对预选聘用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预选聘用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其政治考核参照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其他预选聘用对象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对预选聘用对象的综合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预选聘用对象的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预选聘用对象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情况,综合衡量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逐级上报至总政治部干部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公示拟聘对象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对象的问题,聘用单位应当及时查证,作出结论。

第二十六条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聘用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证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第二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当于当年7月底前与批准聘用的拟聘对象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起始日期统一确定为当年8月1日;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分别由文职人员、聘用单位政治机关和批准单位政治机关保存。

第二十八条聘用单位应当与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首次聘用的文职人员试用期间,总政治部干部部应当对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聘用单位。

对未通过复审的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应当对其试用情况进行评定。

对经评定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职人员,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对通过复审且试用期满经评定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文职人员,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办理文职人员聘用批准书。

批准书由聘用单位存入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涉密岗位文职人员应当从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已聘文职人员中择优选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