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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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修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修正)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6.30【实施日期】2021.07.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1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五)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六)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

上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

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执法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管辖第六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部门管辖。

行政检查由执法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执法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执法部门管辖。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汽车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货运输、旅游客运、公路施工作业等交通汽车运输企业。

第三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四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当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汽车运输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八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人员。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培训,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证书。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向企业高层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十三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三)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四)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五)车辆维护和检修制度;(六)运输过程管理制度;(七)员工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企业高层审核通过后应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告,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六条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运输车辆安全运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运输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运输车辆,包括货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切实保障运输车辆安全运营。

第五条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应当贯穿于车辆的选购、保养、维修、驾驶员招聘和培训等所有环节。

第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八条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车辆选择和配备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车辆的类型和配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公司要求购车时应当选择有合格品质认证的车辆,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确保车辆各项设备的齐全和完好。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保证车辆的使用年限符合相关规定,超龄车辆和长期停用的车辆应当及时淘汰或更新。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为每辆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确保车辆运营期间的安全保障。

第三章车辆维护和保养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和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各项设备和部件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在保养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要求在车辆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章驾驶员招聘和培训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严格筛选和培训,确保驾驶员具有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公司要求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1年修正)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1年修正)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61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服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第三节货运第四节相关业务第三章道路运输安全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道路运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第六条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第七条本市应当完善道路运输标准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4篇)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4篇)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运输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汽车运输业务的企业和驾驶员。

第三条汽车运输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检查机构第四条汽车运输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机构,负责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有专职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检查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六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第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驾驶员的合法合规情况、车辆的技术状况、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装载情况等。

第八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部件、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的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等。

第十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检查程序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及时查看车辆的行车证、驾驶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的工作状态、制动系统的性能、悬挂系统的稳定性等。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查验货物的安全装载情况,包括货物的固定、包装、装卸等,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处理措施第十五条安全检查机构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或驾驶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止行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等。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涉事车辆或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等。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汽车运输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保障车辆安全和乘客乘车的安全。

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运输业务的公司。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1. 车辆安全检查(1)车辆外观检查:包括车身是否有明显的划痕、凹陷等损坏,车灯、车镜是否完好。

(2)底盘检查:检查底盘是否有漏油、松动等情况,底盘部件是否正常。

(3)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刹车片、刹车盘是否磨损,制动液是否充足。

(4)轮胎检查:检查轮胎是否有裂纹、脱胎等情况,胎压是否正常。

(5)车内设备检查:检查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锤等设备是否完好。

2. 乘客安全检查(1)乘客登车前现场安全检查:检查乘客包裹是否带有违禁品,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品。

(2)乘客上车前的安全提醒: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注意车门关闭。

(3)紧急情况应对:在紧急情况下,引导乘客按照指示进行疏散。

三、安全检查的流程1. 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部门,确定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人员。

(2)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车辆和乘客数量。

(3)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工具,如手提灭火器、拆包工具等。

2. 安全检查的实施(1)按照安全检查计划,对指定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由专门的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底盘、制动系统、轮胎和车内设备的检查。

(3)负责安全检查的人员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记录车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修复的项目。

(4)对乘客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乘客包裹的检查和乘客上车前的安全提醒。

3. 安全检查后的处理(1)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立即停运,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修复。

(2)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乘客,要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拒绝其乘车或报警处理。

四、安全检查的监督和整改1.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汽车运输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 汽车运输公司要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为确保汽车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运输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广大乘客和货物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汽车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汽车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检查管理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和方式第五条对于完成行驶里程5000公里以上的重点车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第六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安全检查1.车辆外观:检查车身、车窗、车门、防盗锁、车灯等零部件是否完好,车身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生锈等现象,若有问题要及时排查解决。

2.动力系统检查:检查发动机、变速器、传动系统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液位、油压等各项技术指标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3.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制动器、辅助制动系统、制动踏板和制动线路等,对制动性能进行检查,对制动液面进行检查并予以及时更换。

4.转向系统检查:检查转向系统的零部件是否存在松动、磨损、空转等现象,以及转向角度是否正常,并予以排查解决。

5.轮胎检查:检查轮胎花纹是否磨损过度、气压是否正常,并确保轮胎符合国家标准。

6.底盘系统检查:检查底盘系统是否出现异响,以及底盘几何参数、尾气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控制1.审验资格证照:检查驾驶员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过期,是否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对驾驶员进行体格检查,了解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以保证驾驶员的健康安全。

3.驾驶技能: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进行评估,重点检查行车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确保驾驶员安全驾驶。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安全运输和保护人员与财产安全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1. 安全检查制度:汽车运输公司应建立和实施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每辆车辆都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车辆机械和电子设备的检查以及司机的身体和驾驶记录。

2. 车辆检查:每辆运输车辆都应进行定期的机械检查,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灯光和车身的检查。

如果有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保持车辆清洁和整洁:每辆运输车辆都应保持清洁和整洁。

这不仅是为了保持公司形象,也有利于保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驾驶员资格要求:公司应确保所有驾驶员都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和经验,并定期进行体检和驾驶记录检查。

5. 安全培训:公司应为驾驶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正常驾驶操作、紧急情况处理和货物安全。

此外,还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的培训。

6. 加强货物安全:公司应确保货物安全,包括货物装卸和固定安全、对特殊货物的合理包装和储存。

7. 应急措施和计划: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措施和计划,以应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

包括安全疏散路线、应急联系方式等。

8. 保修和故障处理:公司应确保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包括提供紧急联系方式和救援服务。

9. 审查和评估:公司应定期审查和评估安全检查制度的有效性和司机的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和提高。

10. 惩罚和奖励机制:公司应建立惩罚和奖励机制,以激励驾驶员遵守安全检查规定并确保安全运输。

总之,汽车运输公司应建立并实施科学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从而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顺畅,并保护人员与财产安全。

这需要公司的全力支持和驾驶员的积极参与。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旨在确保企业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1.车辆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结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等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驾驶员资质检查:企业应严格审核驾驶员的从业资质,确保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并定期进行驾驶员健康状况的检查,确保驾驶员身体状况适宜驾驶。

3.货物安全检查:企业应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货物的包装、固定等,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损坏或丢失。

4.站点安全检查:企业应对运输的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站点的设施、设备等,确保站点安全,无安全隐患。

5.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事故处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进行相关的事故调查和记录。

7.监督与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汽车运输公司的监督与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以上规定是企业在汽车运输中应遵守的基本要求,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地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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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汽车运输公司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乘客和货物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检查管理的基本要求1. 重视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职责和权限。

3. 加强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范围1. 车辆安全检查1.1 车辆外观检查:包括车身是否完好,车窗是否密封等。

1.2 发动机检查:检查发动机是否正常运转,不发生异响。

1.3 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1.4 轮胎检查: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和气压是否正常。

1.5 灯光检查:检查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正常。

1.6 安全带检查:检查车辆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是否易于使用。

2. 乘客安全检查2.1 乘客登车检查:检查乘客是否符合乘车条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

2.2 乘客座位检查:检查乘客是否正确使用座位和安全带。

2.3 火警安全检查:检查车辆内是否配备灭火器,并确保其是否能正常使用。

2.4 紧急疏散检查:检查车辆内是否设置了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通道。

3. 货物安全检查3.1 货物装载检查:检查货物是否正确装载,是否牢固可靠。

3.2 货物保护检查:检查货物是否得到适当的保护,防止损坏和丢失。

3.3 危险品检查:检查货物中是否存在危险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安全检查的操作程序1. 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范围,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2. 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客观公正,不得给予特殊待遇。

3. 安全检查人员应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整理和报告。

4. 安全检查人员如果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第五章安全检查的监督与评估1. 汽车运输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管理监督机制。

2. 监督部门对安全检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3. 对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21新版)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21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21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9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检查细则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检查细则

交通安全检查细则一、驾驶员车辆检查细则1.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车辆保持清洁卫生。

2.车辆发动机有无异响,漏油、汽、电、水,发动机表面有无油污。

3.车辆灯光齐全,转向灯有效。

4.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安全有效。

5.车辆雨刷器、清洗器、后视镜、轮胎气压健全、有效。

6.车辆行驶遵守厂规厂纪,在办公区域停车入位。

7.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维修和保养。

8.车辆的灭火器必须有效,三角架、备胎、修理工具随车携带,防盗措施健全。

9.驾驶员有无带病行车,开斗气车、英雄车等。

10.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应该熟悉其性能和技术状况,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及时排除故障,经常保持车辆完好状态。

11.驾驶员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12.厂属车间按照厂关于主生产区全天禁止停放非生产车辆的通知内容,对本车间职工机动车辆、车主进行教育、管理,在生产车间所辖区域不得有非生产车辆停放。

13.车间职工的非机动车存入指定存车处,生产及办公区域不得有随意乱停放现象。

14.厂属各车间对职工,每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各种方法进行)。

二、车班车库检查细则1.车库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2.车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不准兼作修理间,不准充电,禁止存放汽油,用过的棉纱,油布要及时清理。

3.洗刷机器时,要将电瓶线断开,严禁明火作业。

4.油箱、油路、化油器漏油,要立即修理,不准带病出车。

5.入库停放时,首先要将车内清洁干净,不得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车头向里。

6.配备的消防器要明确专人管理,有无随意挪动或非消防使用,器材要保持清洁和完好有效,司机及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三、小车班1.车班必须对车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查,做好记录。

2.车班驾驶员是否按照要求培训,办理上岗证,并执证上岗。

3.车班每周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及业务学习,要有记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2.22•【文号】交办法〔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办法〔2021〕18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1年2月22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化交通运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交法发〔2020〕79号),结合交通运输监管实际,制定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

1.梳理事项清单。

编制完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逐项细化落实取消和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结合权责清单,梳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内容,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纳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动态更新。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汽车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运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指运输企业以行车安全管理为中心内容的运输安全生产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国有、集体运输企业,无论内部采用何种经营方式,其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据行业特点,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二)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五)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六)发生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事故应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协调事故处理;(七)对发生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事故的肇事人员、有关责任人员和运输企业进行处理;(八)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表、报。

第七条运输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企业党、政、工和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1.目的为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消减车辆安全隐患,保持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

3.引用文件3.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3.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3.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3.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3.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4.职责4.1安全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监督车队的执行情况。

4.2车队按规定执行本制度。

5.内容及要求5.1公司车辆每日均应进行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在未恢复技术状况前不得上线运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故障或缺陷,应在有关人员确认的前提下,可酌情运行,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修复。

5.2车辆安全例检由当班驾驶员完成,按规定的检验范畴检查;车队长应定期对驾驶员安全例行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5.3车辆安全例检应坚持三检制,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液、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车辆安全机构包括制动、转向、行驶、后视、轮胎、燃料、除霜、温控以及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5.4车辆安全例检应采用工具检查和经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驾驶员应佩戴安全帽、着装防护服,使用安全电源照明和检验锤,按程序逐项检查,并在检查单上签字。

5.5车辆在二级维护完成时,质量检验员应根据二级维护作业要求逐项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的项目,应进行返工作业。

二级维护检验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应进行试车检验,并将试车结果告知质量检验员。

5.6车队长原则上应经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车辆安全例检员资格证,每年应进行规定学时的再教育。

5.7收车检验时,车辆安全例检员发现的车辆故障,应及时修理,不得带病运行。

5.8驾驶员对收车检验的故障应及时到维修部门报修,并确认修复,消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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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2021版)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根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三个结合”、“三项治理”和“四个雷打不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实现长治久安,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检查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场地搬倒、发港外运车辆有法不依、守法不严、我行我素的现象;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行为;消防及用电等事故隐患,确保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月度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日常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双基”建设及“雨季”三防等落实情况。

2、现场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完备有效,电、气焊规范操作管
理,各种用电线路、开关及插头、插座齐全完好。

3、场地搬到、发港外运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规停车、严重超载、蓬布破损封盖不严、灯光不全失效,举升报警器失灵,防护设施不全及车辆带“病”上路行驶等安全隐患。

三、安全检查人员组成:
1、月度安全大检查:公司领导、部门有关人员及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安监科全体人员、调运科、综合办公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安监员参加。

四、安全检查的时间:
1、月度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2、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一次,采取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地点检查。

其他专项检查随时进行。

3、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坚持每日安全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建档。

五、参检人员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完全彻底、按照安全管理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安全问题要按照
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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