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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治安案件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规范地办理治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了以下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一、案件接报。

1. 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初步核实案件信息。

2. 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发时间、地点、涉案人员等相关信息。

3. 对报案人进行登记,记录报案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现场勘查。

1. 到达案发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环境和情况。

2. 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破坏,收集现场物证。

3. 对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目击者的证言,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三、取证调查。

1.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传唤,进行询问和调查,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2. 对案件相关物证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调取案件相关的监控录像、通讯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

四、案件定性。

1. 根据取证调查的结果,对案件进行定性,判断案件性质和情节。

2.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五、立案审查。

1. 对初步定性的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2. 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 对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六、案件处理。

1.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拘留、逮捕等。

2.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保障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3. 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完整。

七、案件结案。

1. 对已处理的案件进行总结和归档,确保案件的结案程序规范和完整。

2.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案件的处理结果合理和合法。

3.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治安案件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在办理治安案件时,需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合法,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课时:2课时年级:高中学科:法律教育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种类和处理流程。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治安案件的能力。

3.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教学重点: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种类。

2. 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

教学难点:1.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

2.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相关法律条文、案例分析、多媒体课件等。

2. 学生准备:预习相关法律知识,收集治安案件相关案例。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与我们日常生活有何关系?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治安案件是指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种类a. 治安案件的概念: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

b. 治安案件种类: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赌博、吸毒、嫖娼等。

2. 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a. 报案:受害人或知情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b. 受案:公安机关接受报案,进行初步调查。

c.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

d. 处理决定:根据案件情况,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案例分析1. 教师展示案例: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件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

3. 学生代表发言,教师点评。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一节课所学的治安案件概念、种类和处理流程。

2. 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适用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b. 法律适用原则: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 治安案件处理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a. 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范文模板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范文模板

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流程。

2.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治安案件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1. 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流程。

2. 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及适用。

教学难点:1. 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2. 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相关案例、法律条文、多媒体课件等。

2. 学生预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治安案件的基本概念。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有哪些特点?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流程a. 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b. 治安案件的特点:违法性、轻微性、社会危害性。

c. 治安案件处理流程: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执行。

2. 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及适用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b. 法律适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条文进行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2. 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撰写一篇关于治安案件处理的论文。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一节课所学内容,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有哪些特点?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课堂讨论1. 教师提出问题:在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2. 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件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各抒己见。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治安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PPT37页)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PPT37页)

违法事实确凿; 有法定依据; 当场处罚的种类仅限于警告和小额罚款(违反治 安管理:200元以下;其他违法行为:50元以 下)。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 场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单位处 以10000 元以上 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办理行政案件的流程和要求
内容大纲
01
Ta b l e of C o n t e n t s
02
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调查取证
03 几类常见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内容大纲
Ta b l e of C o n t e n t s
01
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
办理行政案 件的程序
简易程序 普通 程序 听证程序
调查取证
调查 取证
安全检查 收集证据 行政强制措施 继续盘问
1、合法、及时、客观、全面 2、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 3、案件事实 4、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5、不得少于二人 6、表明身份
(1)对物品、设施、场所的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扣留、 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 存、抽样取证; (2)对违法嫌疑人的行政强 制措施则包括保护性约束措施、 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 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 等
管制刀具
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 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三棱刮刀
•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 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 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管制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 刀 毫尖 米角 的度 各小 类于 单刃60、度双,刃刀和身多长刃度刀超具过150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九)注意区别传唤与“盘查”的关系
第一,两种措施在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不同。治安传唤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而继续盘问则是《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的。
第二,两种措施在适用对象上不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起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①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②有现场作案嫌疑的;③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④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答:对投案自首或者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不需再办理传唤手续。到案经过和到案时间、离开时间可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应当通知家属。
(八)特殊情况:卖淫嫖娼嫌疑人,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公安部法治在线——明确——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违法嫌疑人家属,是公安机关的义务,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均应通知家属。对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通知家属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实践中可以采取适当的变通方式,对违法嫌疑人要求自行通知的,应当允许,但应在笔录中注明。
(一)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不能“先斩后奏”;(违法嫌疑人也不会给你签字。)
(二)对被侵害人和证人禁止使用传唤证;
那么怎么通知பைடு நூலகம்?——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法定文书。
对证人作证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6条一款,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41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Ⅲ教学总结
教学任务的完成
按计划完成
教学过程的把握
总体把握较好,最后一个问题“传唤与继续盘问的区别”内容较多,没有突出重点,需要改进。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治安案件处理教案模板范文

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理程序。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分析、判断治安案件的能力,提高学生处理治安案件的实际操作能力。

3. 情感目标: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识和责任感。

教学重点: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2. 治安案件的处理程序。

教学难点:1. 治安案件的处理流程。

2. 治安案件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教材、课件、案例、视频等教学资源。

2.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收集相关案例。

教学过程:一、导入1. 教师简要介绍治安案件的概念,提问:什么是治安案件?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治安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治安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危害社会治安,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 治安案件的特点:违法性、危害性、普遍性、多样性。

2. 治安案件的处理程序- 受理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登记,并告知报案人是否受理。

-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 处理决定:公安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 执行决定: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处理决定予以执行。

3. 治安案件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开透明:处理治安案件的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宽严相济:处理治安案件时,要宽严相济,既维护社会治安,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教师提供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件特点、处理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总结分析结果。

3. 教师点评,总结案例处理经验。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治安案件处理的重要性。

2. 学生回顾学习内容,提出疑问。

五、课后作业1. 阅读教材,巩固所学知识。

2. 收集相关案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教学反思:1.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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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教学要求
教师授课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实训示范动作规范。精选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学生全面系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培养学生实战能力,针对不同情况,能够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措施,固定证据。
教师分工
一位教师主讲,辅助教师协助组织学生实训。
教学重点
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3、适用情形:对“正当理由”的理解
4、适用方法: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强制的方法——应以能将被传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为限度。强制传唤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般的,要经过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到案后,应立即解除。
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七)扭送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以怎样的形式进行传唤。如果不用再传唤,如何显示到案及离开时间,是否要通知家属?
目的——是询问。(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程序规定》第23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一)书面传唤
1、定义:是指用《传唤证》进行传唤。《传唤证》是为传唤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接受询问的法律文书。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尾部:由制作文书机关填写成文时间,加盖传唤单位公章。“被传唤人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栏,应由被传唤人自行书写,并应当精确到“分”不得由民警代为书写。最后由被传唤人签名。

治安案件法律流程(3篇)

治安案件法律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在我国,治安案件的处理遵循一定的法律流程,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治安案件的法律流程,包括报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环节。

二、报案1. 报案主体报案主体包括受害人、其他知情人以及公安机关。

2. 报案途径报案途径包括电话报案、现场报案、书面报案等。

3. 报案内容报案内容应包括案发时间、地点、案件简要情况、报案人基本信息等。

三、调查取证1.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管辖权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2. 调查取证包括:(1)询问当事人、证人、犯罪嫌疑人;(2)勘验、检查现场;(3)鉴定;(4)扣押、查封涉案物品;(5)查询、冻结涉案资金;(6)其他调查取证措施。

3. 调查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行政处罚1.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其他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2)违法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处罚决定的执行期限;(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复议1.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 行政复议决定包括:(1)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2)变更原行政处罚决定;(3)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六、行政诉讼1.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行政处罚决定。

3.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

治安案件教案一(第三章)

治安案件教案一(第三章)

第三章治安案件的管辖与回避制度第一节治安案件管辖一、治安案件管辖的概念治安案件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及其所属执法部门在查处治安案件方面的权限分工。

根据《行政处罚法》管辖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共同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管辖权的转移),专门管辖移送管辖、军、地互涉治安案件的管辖1、级别管辖。

治安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具有从属关系的治安行政机关,根据其级别确定对治安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的权限分工。

一般而言,上级公安机关管辖社会危害性及其影响比较大的治安行政案件,例如,违法所涉金额,违法嫌疑人的政治身份或社会地位等都是认定社会危害性及影响比较大的治安案件的因素。

2、地域管辖。

或称“属地管辖”,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划分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在查处治安案件、实施治安处罚权方面的权限分工。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定对公安机关也适用,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

这种管辖的确立是科学的、合理的,是符合公安执法实际情况的。

法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1)这种管辖的原则是基于逻辑上的法理基础,因为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都要以行为为基础,离开行为理论,管辖是脱离实际的。

(2)这种管辖的原则充分地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原则,因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主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过程、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分析、判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除认定违法事实以外,还要考虑处罚的幅度和种类,这些都与处罚的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认定和制裁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调查取证、执行处罚等方面的费用,降低治安处罚的成本。

(3)违法行为地管辖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执法实践所遵循,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不论是民事领域,还是行政领域,行为发生地的主权代表者依行为发生地法行使国家权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规则。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Ⅲ教学总结
教学任务的完成
按计划完成
教学过程的把握
总体把握较好,最后一个问题“传唤与继续盘问的区别”内容较多,没有突出重点,需要改进。
教学的其他情况
课堂演练应让每一位同学都参与练习。
2、强制传唤的性质:行政传唤的法律性质不能整体类型化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传唤不是广义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而且书面传唤、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在强制程度、法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以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行政传唤中只有强制传唤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以利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
(九)注意区别传唤与“盘查”的关系
第一,两种措施在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不同。治安传唤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而继续盘问则是《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的。
第二,两种措施在适用对象上不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起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①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②有现场作案嫌疑的;③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④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教学难点
口头传唤的适用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
教时安排
2学时(90分钟)
场地器材
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
Ⅱ教学进程
教学准备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教学实施
课程导入
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
一、受案概念
二、受案的步骤
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
(三)被传唤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的,办案民警应在附在案卷中的传唤证上注明;——“被传唤人拒绝签字”,签上两位办案民警的名字。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ppt课件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ppt课件

治安调解
内容大纲
Ta b l e of C o n t e n t s
03
几类常见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几类常见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
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
2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案 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案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3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案情简介:×年×月×日,旅客张×持当日某次车票进 入A站候车室,随身箱包接受安检时,安检仪反映该包 内有一把金属刀状可疑物品。经民警开包进一步检查, 从其箱包内查出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一把。
管制刀具
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 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三棱刮刀
•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 发现违禁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 品,立即扣押(适用扣押的规定)
•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按规定登记、保管、退还
(三)行政强制措施
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1)对物品、设施、场所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押、 扣留、临时查封、查封、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 证;
(2)对违法嫌疑人的行政强制措施则包括保护性约 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 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
送达与回执
《 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 戒毒执行回执》
受理
《受案登记表》、《接受证据清单》、 《受案回执》、《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移送案件通知书》
调查取证
《传唤证》、《询问/讯问笔录》、《检查 证》、《勘验/检查/辨认/现场笔录》、 《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 《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
办理行政案件的流程和要求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目的——是询问。(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程序规定》第23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
(一)书面传唤
1、定义:是指用《传唤证》进行传唤。《传唤证》是为传唤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接受询问的法律文书。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尾部:由制作文书机关填写成文时间,加盖传唤单位公章。“被传唤人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栏,应由被传唤人自行书写,并应当精确到“分”不得由民警代为书写。最后由被传唤人签名。
实训:填写《传唤证》
(二)口头传唤
1、定义:口头传唤是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口头责令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方法。
4、规范的语言表述:口头传唤的语言表述——“XXX,我们是XX公安局XX派出所民警,因你涉嫌xxxxxx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口头传唤,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实训:口头传唤
(三)强制传唤
1、定义:强制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对被传唤人进行合法传唤后,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而由公安机关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三)被传唤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的,办案民警应在附在案卷中的传唤证上注明;——“被传唤人拒绝签字”,签上两位办案民警的名字。
(四)对询问地点有何要求?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并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办案人员的工作证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接受询问。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以外的其他地点进行询问的,应当选择适宜的房间或者地点,将被询问人安排在远离门窗的位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

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

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近年来,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纷纷开展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

本文将从治安事件的定义、处理流程及培训课件的设计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参考。

一、治安事件的定义治安事件是指违反公共秩序、扰乱社会安宁的行为。

它包括各种各样的情况,如盗窃、抢劫、纠纷等。

治安事件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伤害,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及时有效地处理治安事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治安事件处理流程1. 接警与报案治安事件的处理流程从接警与报案开始。

接警员需要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信息,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和受害人的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与报警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事件的背景和紧急程度。

2. 现场处置在接到报警后,警察需要尽快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现场处置。

这包括对受害人的救助和保护,对现场进行勘查和证据收集等。

同时,警察还需要与现场目击者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线索。

3. 调查取证治安事件的处理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警察需要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采集证据,了解事件的真相和背后的动机。

这需要警察具备一定的侦查技巧和调查能力,以便能够追踪线索、收集证据,并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4. 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与起诉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警察需要根据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逮捕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警察需要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由其负责起诉和审判。

5. 事后跟踪与预防治安事件的处理不仅仅是对具体事件的处置,还需要进行事后跟踪与预防工作。

警察需要对已处理的事件进行总结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同时,警察还需要加强巡逻和预防工作,提高社会治安的整体水平。

三、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的设计为了有效地传达治安事件处理流程,培训课件的设计非常重要。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的步骤(3篇)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的步骤(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案件来源:治安案件可以来源于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巡逻、现场抓获、单位报案等多种途径。

2. 受理程序: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治安案件受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报案人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

3. 立案登记: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填写《治安管理案件立案报告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调查取证1. 调查措施: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当事人、证人,勘验、检查、鉴定,调取相关证据等措施。

2. 询问:询问当事人、证人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确保询问内容的真实、准确。

3. 勘验、检查:对案件现场、物证、书证等进行勘验、检查,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并附相关照片、录像等资料。

4. 鉴定:对需要鉴定的物品、痕迹等进行鉴定,制作鉴定意见书。

5. 调取证据: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三、案件审查1. 审查主体:公安机关负责人对治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

2. 审查内容: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确保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

3. 审查程序:审查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意见,确保案件审查的公正、公平。

四、案件决定1. 处罚决定:根据案件审查结果,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以下决定:(1)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2)对违法行为人不予处罚;(3)对违法行为人免于处罚。

2. 处罚执行:对给予处罚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执行,并告知当事人。

五、行政复议1. 申请条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 申请程序: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复议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最新治安案件查处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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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年级:200 级()专业:治安管理科目:《治安案件查处》老师:导论教案课程名称治安案件查处专业、层次课题导论授课人授课日期详见教学进度表计划课时 2 学时授课类型课堂教学授课对象(年级)2004 级使用教材《治安案件查处》,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年 8月了解《治安案件查处教程》的总体框架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掌握治安案件查处的性质和意义;治教学目的要求安案件查处的课程体系。

教学重点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意义;治安案件查处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治安案件查处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

教学难点治安案件办案工作流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教学方法以图表方式说明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的意义,勾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一个扒窃案件查处的模拟办案工作流程。

教学步骤一、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意义何在。

15 分钟。

二、以三个切入点,解剖一个案例、详述一个法律、介绍一本教材,来使同学感悟如何办理治安案件,了解本课全貌。

(一)一个扒窃案件查处的模拟办案工作流程。

15 分钟。

主要内容10 分钟。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

(三)本课程教材编写体例的角度。

10 分钟。

课时分配。

15 分钟。

三、本课程的教学安排(讲授内容见后页)四、学员论坛:35 分钟。

1.治安案件查处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2.治安案件查处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

1.治安案件查处对于做好公安工作意义何在?练习与思考2.治安案件办案工作流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体系?学员意见反馈:课后记载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审阅年月日第一章治安案件查处概述教案课程名治安案件查处专业、层次称课第一章治安案件查处概述授课人题授课日详见教学进度表计划课时 2 学时期授课类课堂讲授、讨论授课对象(年级)2004 级型使用教《治安案件查处》,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 年 8 月材教学目掌握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查处的涵义;明确治安案件构成的要件,治安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治安案件查处的制度;理的要求解治安案件查处的任务、原则和意义。

(完整版)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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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就是被传唤人到派出所后,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八小时不能作出处罚决定的,放人,需要进一步询问的,再次传唤。《治安管理处罚法》实体部分中,只有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和第七十五条第一款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列举的五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适用情形:对“正当理由”的理解
4、适用方法: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强制的方法——应以能将被传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为限度。强制传唤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般的,要经过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到案后,应立即解除。
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
询问室等办案场所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办案场所内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作品。相关的过道、窗户、楼梯、卫生间等必须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五)传唤时间问题: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教学难点
口头传唤的适用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
教时安排
2学时(90分钟)
场地器材
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
Ⅱ教学进程
教学准备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教学实施
课程导入
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
一、受案概念
二、受案的步骤
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治安案件法律流程(3篇)

治安案件法律流程(3篇)

一、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

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治安案件的法律流程1.报案(1)报案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2)报案方式:可以口头报案,也可以书面报案。

口头报案应当记录报案人的基本情况、报案时间、报案地点、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的人员等;书面报案应当包括报案人的基本情况、报案时间、报案地点、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涉及的人员等。

2.受理(1)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对属于自己管辖的治安案件,应当立即受理;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治安案件,应当告知报案人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2)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3.调查取证(1)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询问报案人、被侵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等;- 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检查、扣押物证、书证等;- 进行现场勘查;-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2)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进行审查,应当查明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

(2)审查内容包括:- 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案件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案件的管辖是否正确;- 案件的强制措施是否合法、适当。

5.处理(1)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采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教育、训诫。

(2)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6.执行(1)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处理决定,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3篇)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治安案件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涉及公共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治安案件的处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的法律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阐述治安案件的法律程序。

二、报案与受理1. 报案报案是指当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发现治安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报案可以口头、书面或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

2. 受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登记,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情况。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三、调查取证1. 调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相关证据等。

2. 取证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物证:包括作案工具、赃物等;(2)书证:包括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3)视听资料:包括监控录像、录音、照片等;(4)证人证言: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人的陈述;(5)鉴定意见:包括对案件相关物品、痕迹、证据等进行鉴定的意见。

四、立案审查1. 审查内容公安机关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主要包括:(1)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充分;(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3)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治安管理处罚;(4)当事人是否有逃避处罚的行为。

2. 审查结果(1)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2)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五、处罚决定1. 处罚种类治安管理处罚包括:(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许可证;(5)其他处罚。

2. 处罚程序(1)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案件事实;(2)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罚意见;(3)公安机关将处罚意见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六、执行与申诉1. 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的步骤(3篇)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的步骤(3篇)

第1篇一、引言治安案件法律程序是指在治安管理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审理和判决的一系列法定步骤。

治安案件法律程序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治安案件法律程序的步骤。

二、治安案件立案1. 案件来源治安案件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报案、举报、自首、巡视发现、上级机关交办等。

2. 受案审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举报后,应当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案人、举报人身份、案件性质、涉案人员、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3. 立案决定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4. 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报案人、举报人案件已立案,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三、调查取证1. 询问当事人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以询问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

2. 询问证人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以询问证人,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涉案人员的活动等。

3. 调取物证、书证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以调取物证、书证,如现场勘查、提取痕迹、鉴定等。

4. 技术侦查在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如监控录像、电子数据等。

四、侦查终结1. 案件审查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证据是否充分、侦查程序是否合法等。

2. 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 侦查终结报告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应当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证据、侦查过程、处理意见等。

五、起诉与审判1.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证据、侦查程序等。

2.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证据、侦查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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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能大赛教案课目: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教师:杨鹏学时:90 分钟代表队: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Ⅰ教学提要教学对象体改治安管理专业使学生明确传唤的概念,了解不同传唤方式的适用情形,教学目标掌握《传唤证》的填写,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办理治安案件程序——传唤一、传唤的概念教学内容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教师授课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实训示范动作规范。

精选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学生全面系统教学要求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

培养学生实战能力,针对不同情况,能够灵活应用相关法律措施,固定证据。

教师分工一位教师主讲,辅助教师协助组织学生实训。

教学重点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教学难点口头传唤的适用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教时安排 2 学时( 90 分钟)场地器材演示视频、讨论案例、演示图片、法律文书Ⅱ教学进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选案例视频,获取治教学准备安传唤的各种基础材料。

课程导入老师讲授。

5 分钟复习上节课内容—受案讲授5 分钟一、受案概念引入案例介绍证人作二、受案的步骤证存在现实的问题三、治安案件的受理要求10 分钟演示文书四、文书制作学生演练:填写《传唤证》正式讲述:15 分钟15 分钟本节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述。

教学难点组织学生讨即概念、种类及适用情形、注意问题。

论,分析口头传唤的一、传唤的概念适用情形视频演示教学实施10 分钟学生传唤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组演练。

教人或嫌疑人,限令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师点评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

10 分钟视频演示执行主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本节重点15 分钟适用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同时回忆本为人或嫌疑人;(对证人,节第一个大问题。

鉴定人不能适用。

)引入案例,强要求——是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调对传唤地点的要求目的——是询问。

(证据:能够证实另一个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

《程序规定》第 23 条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重点讲授。

为下一节课做铺垫。

引入“重庆李思怡案件” 提高学员执法规范化意识。

定案的根据。

)二、传唤的种类及适用情形(一)书面传唤1、定义:是指用《传唤证》进行传唤。

《传唤证》是为传唤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接受询问的法律文书。

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传唤证》填写:附卷联: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

正文:抬头横线处写被传唤人姓名,以下依次填写传唤理由、传唤的法律依据,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其中,传唤理由应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规范填写法律术语;如被传唤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依据统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一款”,如被传唤人涉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统一填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一重点讲授二者的区别,避免学生在今后工作中适用错误。

5分钟。

款”;指定时间精确到分;指定的地点应填写“具体地址”和“单位名称”如“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18 号土城派出所”。

尾部:由制作文书机关填写成文时间,加盖传唤单位公章。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栏,应由被传唤人自行书写,并应当精确到“分”不得由民警代为书写。

最后由被传唤人签名。

实训:填写《传唤证》(二)口头传唤1、定义:口头传唤是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口头责令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方法。

2、案例讨论:(1)民警巡逻过程中,正好发现违法嫌疑人偷自行车,或者敲诈、或者殴打他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等等,大家想一想能不能适用口头传唤?(2)如果 110 民警接报案后,赶到现场,违法嫌疑人在现场的,口头传唤。

如果只有受害人在现场,违法嫌疑人刚刚逃离现场,民警根据现场提供的情况,迅速追踪,15分钟后抓获了违法嫌疑人,能不能适用“口头传唤”?(3)民警在一家洗浴中心进行治安检查中,意外发现一名在 5 日前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在逃人员王 x。

该民警能否对王 x 进行口头传唤?3、适用情形——对“现场发现”的理解: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现场发现是指发现违法嫌疑人的地点或者场所,可以是案发现场,也可以是在案发现场之外其他发现违法嫌疑人的地点。

办案人员无论是在进行案件调查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都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进行口头传唤。

4、规范的语言表述:口头传唤的语言表述——“XXX,我们是 XX公安局 XX派出所民警,因你涉嫌 xxxxxx 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对你进行口头传唤,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实训:口头传唤(三)强制传唤1、定义:强制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对被传唤人进行合法传唤后,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而由公安机关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2、强制传唤的性质:行政传唤的法律性质不能整体类型化为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传唤不是广义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而且书面传唤、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在强制程度、法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

可以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行政传唤中只有强制传唤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以利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

3、适用情形:对“正当理由”的理解4、适用方法: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强制的方法——应以能将被传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为限度。

强制传唤时 ,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般的,要经过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到案后,应立即解除。

三、适用传唤应注意的问题(一)书面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不能“先斩后奏”;(违法嫌疑人也不会给你签字。

)(二)对被侵害人和证人禁止使用传唤证;那么怎么通知呢?——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法定文书。

对证人作证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6 条一款,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41 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三)被传唤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的,办案民警应在附在案卷中的传唤证上注明;——“被传唤人拒绝签字” ,签上两位办案民警的名字。

(四)对询问地点有何要求?《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并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办案人员的工作证件。

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者办案场所接受询问。

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以外的其他地点进行询问的,应当选择适宜的房间或者地点,将被询问人安排在远离门窗的位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询问室等办案场所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

办案场所内必须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不得放置可能被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作品。

相关的过道、窗户、楼梯、卫生间等必须安装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五)传唤时间问题: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总结:就是被传唤人到派出所后,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八小时不能作出处罚决定的,放人,需要进一步询问的,再次传唤。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体部分中,只有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第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和第七十五条第一款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列举的五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要注意:就是能够适用二十四小时的,也要在八小时内,办理延长传唤审批。

在二十四小时内,不能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再次传唤。

(有可能,这个人就找不着了。

尤其是非本市常住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六)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七)扭送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以怎样的形式进行传唤。

如果不用再传唤,如何显示到案及离开时间,是否要通知家属?答:对投案自首或者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不需再办理传唤手续。

到案经过和到案时间、离开时间可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应当通知家属。

(八)特殊情况:卖淫嫖娼嫌疑人,是否需要通知家属?公安部法治在线——明确——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违法嫌疑人家属,是公安机关的义务,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均应通知家属。

对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通知家属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实践中可以采取适当的变通方式,对违法嫌疑人要求自行通知的,应当允许,但应在笔录中注明。

(九)注意区别传唤与“盘查”的关系第一,两种措施在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不同。

治安传唤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而继续盘问则是《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规定的。

第二,两种措施在适用对象上不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传唤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规定,“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起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①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②有现场作案嫌疑的;③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④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

第三,两种措施的目的不同。

治安传唤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治安案件查处的顺利进行;而继续盘问的目的则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同时发现、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

第三,两者适用的时限不同。

治安传唤的时限只有 8 小时,除了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情况可以延长 24小时之外,一般都必须在8 小时之内进行处理;而继续盘问一般都可达到 24 小时,并且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但要做盘问记录。

对被继续盘问的人依法拘留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也应在被批准时限内作出决定。

第四,在适用的地点上不同。

治安传唤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被传唤人的单位、村(居)委会或家庭进行;继续盘问则根据《人民警察法》第 9 条的规定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被传唤人带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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