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doc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致力于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其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研究活动的有序进行,提升研究效率和质量。
2. 研究中心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确保研究方向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符合。
3. 研究中心的管理应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确保研究活动透明、公正、高效。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研究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2. 研究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分别负责日常管理、科研活动、财务与资产管理等。
3. 研究中心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和科研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项目立项、评审、执行、监督和验收的完整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立项需经过专业委员会的评审,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预期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组织进度报告会,及时解决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项目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审和验收,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
四、财务管理1. 研究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要求,并经过审批程序。
3. 对于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人才培养与激励1. 研究中心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提升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
2. 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3. 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视野,促进创新思维的形成。
六、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1. 研究中心应加强与企业、高校等机构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研究成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对工程技术领域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数名,具体人数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由技术或管理类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专家担任,副主任由技术或管理类专业背景的中级职称专家担任。
(三)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研究部、实验室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和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四) 研究部主要负责研究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成果的评估。
(五) 实验室管理部主要负责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和安全保障。
(六) 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立项、执行和结题的管理工作。
(七)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会议组织等。
三、职责(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组织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负责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负责重大决策事务和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职责,并向主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应当立足中心的研究方向和需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在保证研究成果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
四、管理制度(一) 绩效考核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针对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其工作内容和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评定,对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二) 项目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遵循国家和行业政策规定,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执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后期应当进行成果的评估和总结,对成果进行整理和发布。
(三) 经费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当依据国家和行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合理分配和使用中心的经费,确保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根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是我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建设旨在以促进我省产业科技创新为目标,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按照“ 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的原则,主要依托省内有关行业或领域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会同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及其区域共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程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
省辖市科技局及省有关厅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相关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一)省科技厅1、负责制定工程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2、负责编制工程中心年度建设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3、负责组织工程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4、负责制定工程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对工程中心年度考核和阶段运行绩效评估工作;5、委托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具体从事工程中心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根据《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面向全国开放的科研机构,挂靠在工业学院。
二、管理体制1.实行学术委员会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2.工程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术委员会聘任,任期3年。
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中心主任对工程中心的日常学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
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
3.工程中心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处理中心日常行政事物,负责科研项目实验室的管理。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工程中心主任任命。
4.工程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饲料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省科技厅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人。
5.工程中心下设若干研究室,研究室是研究中心的基层研究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专职和客座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管理并维护实验设施。
研究室设正、副主任一名,由研究中心主任遴选任命。
三、建设与研究经费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工业学院决定在3年的建设期内共投入250万元购置设备。
2.工程中心设立开放基金。
3.工程中心积极鼓励研究人员申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4.工程中心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研究中心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研究人员1.工程中心的人员由专职的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流动的客座人员和研究生组成。
2.客座人员来工程中心工作期间,由工业学院提供生活条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方案(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方案(章程)1. 目的本管理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够高效运作并达到预期目标。
通过明确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管理流程,提供指导和依据。
2. 组织结构2.1 中心主任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2 科研团队科研团队由研究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研究项目和技术工作。
科研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经验,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3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提供行政和后勤支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办公设施维护等。
行政部门负责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和沟通。
3. 职责分工3.1 中心主任的职责- 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协调和监督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 确保中心的研究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担任中心与外部单位的主要联系人3.2 科研团队的职责- 开展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提供解决方案和创新性技术- 参与学术交流和研讨会,并发表研究成果- 配合中心主任和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3.3 行政部门的职责- 管理中心的人力资源,包括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 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 维护办公设施和处理相关日常事务4. 管理流程4.1 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科研团队应按照项目计划,及时汇报进展和结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2 绩效评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目标,中心主任对科研团队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4.3 经费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预算、报销审批和资产管理等。
科研团队应按照经费管理制度使用和申请经费。
5. 其他事项5.1 本管理方案的修订本管理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并由中心主任审批。
5.2 其他规定除本管理方案外,中心成员还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心内部规章制度。
以上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旨在提供组织与管理指导。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管理可太重要啦!就好比一个球队,没有好的球员安排怎么能赢比赛呢?比如,咱得合理分配每个人的任务,不能让有的人忙得要死,有的人却闲着没事干呀!这样才能让大家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嘛。
2. 设备管理也不能马虎呀!你想想看,要是工具都不好使,那还怎么干活呀!就像战士上战场没了趁手的武器一样。
所以要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该修的修,该换的换。
3. 经费管理得严格把控呢!这就像家里管钱一样,得知道每一笔钱花在哪里,不能乱花呀!每一笔开销都得有记录,有审核,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4. 项目管理得井井有条呀!这不就跟搭积木似的,得一步一步来,不能乱了顺序。
每个项目都要有明确的目标、计划和进度安排,这样才能保证按时完成。
5. 成果管理也很关键呀!咱辛苦研究出来的成果得保护好呀,不能让人随便窃取了。
这就好像自己的宝贝,得好好看着呢!要及时申请专利啥的。
6. 合作交流也不能少哇!不能总是自己闷头干呀,得和其他研究中心多交流交流经验,这就跟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一样,说不定能得到很多新启发呢!7. 安全管理那可是重中之重啊!这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一样,不能不当回事儿。
得制定严格的安全制度,让大家都严格遵守,不能出一点儿差错。
8. 数据管理得细致呀!数据就像宝藏,得好好整理、保存。
丢了可就麻烦啦!就像你丢了重要的东西一样心疼呢。
9. 培训管理也得跟上呀!大家得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呀。
这不就跟手机得不断更新系统一样嘛。
10. 考核管理要公正合理呀!不能偏袒谁,也不能冤枉谁。
这就像老师给学生打分一样,得根据实际表现来。
这样大家才有动力好好干呀!我觉得呀,这些管理制度都做好了,咱们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才能发展得越来越好!。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充分发挥市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参照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市工程中心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市工程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工程中心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类,主要依托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二是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提供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技术应用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
第四条企业类市工程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参与制定和执行本单位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建立完善研究开发和知识产权制度。
(二)针对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研成果开展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为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技术装备和技术标准,不断推出有技术含量、有经济效益的新产品,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鼓励技术输出成果进行技术交易合同登记。
(三)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注重产学研结合,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技人才培育,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为科研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第五条公益类市工程中心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研发新技术,并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实行开放服务,承担国家、省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参与技术和重要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完整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旨在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与****等合作单位紧密联系,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二章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四条根据*****产品发展需要,针对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
第五条培训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六条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市、行业或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运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第八条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与国内外学术界、科技界的广泛交流与联络,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第九条工程中心以****为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上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工程中心聘请顾问若干。
第十一条管委会的职责是审定工程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工程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工程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学管理,提高科研效益和技术创新能力,保障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定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研究项目,保障科研条件,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发展科研人员和激励科研创新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主任、副主任和工程技术研究人员组成的科研团队。
第五条主任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人员按照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划分,分别负责不同的科研方向,实施研究工作。
第八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合作单位或团队,加强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
第三章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第九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制定研究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任务,并汇总形成研究项目。
第十条研究项目根据研究方向和任务进行划分,确定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并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
第十一条研究项目的实施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科研进展和成果。
第十二条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预算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科研条件保障第十三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备,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科研设备,并及时更新和升级科研设备,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建立科研文献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科研成果的保存和共享。
第五章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第十六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交流,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积极申请科研成果的专利和著作权,保护科研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科技企业或技术推广机构,拓宽科研成果的转化渠道。
XX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XX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促进工程化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的作用,参照《XX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X 高[2017)X号),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后备力量和有益补充,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组织高水平工程应用研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的重要载体。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市内有较强科研实力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建设。
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工程化应用技术研究;依托企业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是面向企业、社会和行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工程化应用、转化和产业化。
第四条XX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宏观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和修订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批准或撤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实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等。
第五条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是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发展方针和政策,支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三)协调解决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依托单位是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设施、政策等建设保障,解决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是我省科技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内容之一,也是构建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任务。
为加强我省工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我省特色与优势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建设旨在通过官产学研的紧密联合,逐步完善全省“创新、产业化”的中间环节,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高我省区域性产业技术水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并聚集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第三条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于本省行业、领域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成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技术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化综合配套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并与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省内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对本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中心建成后,其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地区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将科研成果、技术进行工程化,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省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参与我省相关行业技术引进和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依托。
(四)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企业、行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工程中心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机构,省科技厅将会同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及其区域共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程中心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2012年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12年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省各有关厅局: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现将修订的《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二oo六年三月九日附件: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是我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建设旨在以促进我省产业科技创新为目标,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按照“ 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的原则,主要依托省内有关行业或领域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会同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及其区域共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程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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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
文号:锡科高[2002]123号
发布日期:2002-5-9
执行日期:2002-5-9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立项与实施
第四章验收与考评
第五章附则
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无锡市财政局
二○○二年五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内容之一。
根据市“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在相关优先发展的领域建设一批技术优势明显,工程化、产业化效益显著的市级工程中心的要求,为加强对工程中心的组建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的宗旨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围绕市科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地区与行业特色,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结合,建立工程化研究开发中心,以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建立成果转化所需的工程化验证环境,增强我市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于本市重点企业集团、省级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并与国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紧密联系,对本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地区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基础上,不断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培养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和交流;促进新兴产业的崛起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无锡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工程中心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机构,市科技局将会同无锡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工程中心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具体职责是:
(一)市科技局
1、负责制定工程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
2、负责编制工程中心年度建设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
3、负责组织工程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评估、年度考核和验收。
(二)市财政局
1、负责审批工程中心建设上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
2、检查、监督工程中心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作用发挥情况。
第三章立项与实施
第七条申请承担市工程中心组建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知识产
权、专利或专有技术,在国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先;具有技术创新、产业化意识较强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拥有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员和能够完成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营销人才;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筹措资金能力;密切联系一批企业和科研院所,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能力。
第八条市科技局每年根据科技工作重点,确定重点领域,发布工程中心申报指南。
组织有关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编制下达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签订科技项目合同后启动实施。
工程中心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第九条工程中心建设经费以依托单位自筹为主,实行指导性计划和指令性计划相结合。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每年科技工作需要和工程中心的建设计划安排一定的工程中心建设经费,重点支持部分工程中心。
依托单位应对工程中心建设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验收与考评
第十条工程中心建设期间,其依托单位应于每年的12月书面提交阶段性建设情况,如发现未按项目合同执行的,市科技局会市财政局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停止经费核拨,整改无效的取消立项收回已拨建设经费。
对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收回其所拨经费。
第十一条依托单位按项目合同要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并撰写工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市科技局会市财政局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正式授予“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颁发统一制作牌匾。
对验收未通过的责成依托单位采取措施作出改进,两次验收未通过的则终止组建。
同时对列入市工程中心实施良好的,将择优推荐申请组建省工程中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