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计划内容北京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为一、二年级学生,鼓励三、四年级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
2.创新训练项申请面向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于团队申请(3-5人)。
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3.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
4.各项目均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或专业知识。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5.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告别单干,“青椒雁队”出击
雁式发展
对上外的青年教师来说,参加学校人事处牵头的“培育计划”不过是第一步。与“培育计划”相配套的,是学校更高层面的科研创新团队。简言之,前者属于普及型“大练兵”,后者则采取淘汰制,是只有青年学术精英才能加盟的“突击队”,专攻各类省市级科研项目。
由于出色的科研能力,孙德刚如今“一人身居两队”。他打了个比喻:学术团队就像一支“雁队”,能力最强的青年学者当头雁,其余成员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前进方向,但又形成梯次,优势互补。
目前上外已有青年教师自发组织的学术团队60个,其中44个教学团队,16个科研团队。每个团队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聘请学校的名师专家担任团队指导顾问。
受不受青年教师欢迎,学校里的“名师”之间少不了一番角力。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上外英语学院的邹申教授成了青年教师们“争抢”的指导顾问。这位沪上著名的外语教学法及语言测试研究专家,一人指导三个团队,其中一个还是跨院系的团队。
但眼下,孙德刚却信心大增。5月起,上海外国语大学正式实施“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团队培育计划”,包括孙德刚在内的230多名青年教师根据自己的教研或科研兴趣,自由组成了60个学术团队。
“过去是一个人单干,能力有限;现在组成一个个‘雁队’,梯队作战,科研优势一下子就凸显了。”和孙德刚一样,上外的很多青年教师如今都干劲十足。因为学校为优化青年教师成材环境而出台的“新政”,令这些“青椒”看到了一条新的起跑线:只要能做出成绩,就会获得更多的资助和扶持。清晰的职业进阶路径,一下子打消了“青椒”们的迷茫感。
孙德刚在中东研究所常年关注美国的中东战略,他申请课题的关键词,不外乎“美国”“中东”。但眼下,加入“雁队”的孙德刚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的科研领域其实可以广阔得多。不久前,他所在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了一项课题,题为“冷战后大国在中东的战略比较研究”,小组成员里,孙德刚懂英语,研究美国的中东战略;其他成员则懂俄语、日语、韩语……如此一来,课题研究的层次一下子丰富了,课题的立意也更高了。
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语言研究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建设研究教学型大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和学科群,提升学校学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实力,凝聚、稳定和培养优秀的青年学术研究人才和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参照国家创新团队建设的办法和模式,结合学校重点学科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校内以青年骨干教师为中坚力量的学术研究群体,聚集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凝炼学科研究方向,并通过承担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重点项目、基地项目、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以及各类科研课题,产出具有重大理论和社会价值的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第三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应根据自身形成的学科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学校和国家的需要进行研究,其研究内容一般应为学校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重点领域或重大前沿问题,其成果对国家发展战略、对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五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组成必须由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人员自然形成和组合而成,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必须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进行跨学院和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第六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1)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对推动学科发展、学术平台建设都具有重要价值和推动作用;(2)依托至少校重点学科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由5—8名我校在编青年教师组成,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或群体进行跨学院和跨学科的联合申报;(4)团队组成人员要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年龄结构,要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5)团队成员为40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可聘请一名或一名以上知名学者(40周岁以上)作为顾问。
人事处召开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团队培育计划-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外第二届青椒培育团队启动大会发言教授代表、指导老师代表文学研究院虞建华教授我有幸作为的指导教师参加了第一届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培育计划,虽也很高兴看到我那一组——周敏领衔的“战后北美小说与当代世界问题研究团队”被评为优秀团队。
这个团队的确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组织学术讨论,邀请名家讲座从而建立学术联系,交流研究思路等等。
配以任务和资金的团队,有和没有效果是不一样的。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始实施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团队培育计划”,这对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将来的学科带头人,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实力持续发展,是一个有效的举措,功在长远。
我在此代表我担任指导的新团队,感谢校领导前瞻性的决策,感谢人事部门有效而细致的工作。
在同在座的青年教师差不多年龄的时候,当时并无太多学术意识和科研意识的我,只是凭借兴趣和虚荣心,胡乱写一些与自己的专业“无甚关联”的文章和译文,被推荐进入上外首届学术梯队3梯队,从此在一群人中间,在一个新平台上,在某种“任务”在驱动下,在一个无形之手的推促下,慢慢走上正道。
那是80年代中期的事情。
当时胡孟浩校长亲自坐镇,听我们几个人一组汇报各自的研究计划与思路,我的一些幼稚的想法被他否定了好几次,最终在1986年完成了第一部专著的书稿《20部美国小说名著评析》,2年后出版。
当时国内这类学术(半学术)十分稀少。
近些年国内学术会议上,常有也已不年轻的学者过来对我说:“虞教授,当时我是看了你的书才开始喜欢上美国文学的“,或者“我读的第一本美国文学论著,就是你的《20部美国小说名著评析》”等,让我有所触动,让我回想起当时被称为“第3梯队”的上外青年科研团队培养机制,是这种机制扶着我们,推着我们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今天,我们的学术环境,我们的专业基础,我们获得资料的途径远远优于30年前,我们的青年教师们站在了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完全有理由做的比我们这一代更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9.27•【字号】沪教委科〔2017〕78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沪教委科〔2017〕78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7〕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更好地指导项目依托学校细化相关科研管理要求,为项目执行团队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确保项目如期有序开展,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9月27日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过程跟踪管理操作规程为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跟踪管理,更好地指导项目依托学校细化相关科研管理要求,为项目执行团队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确保项目如期有序开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7〕22号),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主体与责任1.市教委负责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统筹管理,具体管理部门为市教委科技处。
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受市教委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依托学校是项目责任主体,在项目过程管理中,须配合市教委做好节点跟踪、项目变更、提前终止和撤项、经费管理、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
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确保项目研究如期正常开展,以及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依托学校的监督检查和经费审计。
二、节点跟踪1.年度跟踪(每年12月启动)。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上外科〔2018〕1号签发人:李岩松关于印发《**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7年《**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大学2018年2月28日附件**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科〔2018〕1号(经2018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建设,有效增强学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提高科研质量,实现重点突破,扩大学术影响,提升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重大项目”)应以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及本学科建设目标为指导,把握学科前沿,聚焦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兴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校级重大科研项目应对学校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有效利用现有学术资源等条件,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鼓励跨学科、跨院系的联合攻关,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第四条为深化学校科研体制改革,建立科研工作竞争机制,提高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效果,校级重大科研项目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二章选题原则、范围和招标课题的确定第五条校级重大科研项目选题要求和范围:(一)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和学科前沿问题;(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标志性;(三)能结合学校学科发展的特点,有利于促进一流学科建设,有利于推动国别区域研究和智库建设,有利于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有利于推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资政启民等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增强和扩大外国语言学、文学等传统学科的优势,促进和加快复合型专业的发展;(四)已为各类级别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再作为校级重大科研项目课题申报,但中标的新的校级重大项目课题可继续申报上海市、教育部和国家项目。
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1‟26号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主题词:教育教师资助计划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3日印发(共印100份)— 1 —附件:“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上海高校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设立“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第二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是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启动工作。
第三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年申报、选拔一次。
第四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负责组织和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日常工作。
第二章培养资助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主要资助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任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教师。
第六条本计划选拔条件如下: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4.申报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一线教师。
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本计划。
— 2 —第三章申报与选拔第七条“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年5月上旬在上海教卫人才网()发布当年申报、选拔的通知和具体要求。
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研究项目管理方案
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研究项目管理方案1. 引言在当今社会,教师的职业发展已经不再局限于传授知识的角色,而是更加注重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因此,建设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及有效管理研究项目成为推动教师个人成长和学校发展的重要途径。
2. 团队建设的意义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不仅有助于集思广益、推动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更能够培养团队成员的沟通合作和协作能力。
团队成员的拓宽视野和互补能力,有利于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更多更好的方案。
3. 团队成员的选拔团队成员应根据其学科特长和知识背景进行选拔,以确保团队在各个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能力。
此外,成员的性格特点也应考虑在内,以实现团队的和谐与稳定。
4. 团队目标的制定在确定团队目标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发展和学校需求的平衡。
团队目标可以设置为提高学科教学水平、获得科研成果或开展创新教学实践等方面,以促进团队成员的成长和学校整体发展。
5. 团队规划和分工为了更好地实现团队目标,需要制定详细的团队规划和分工方案。
包括确定科研项目的主题、分工及各成员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团队成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贡献。
6. 团队协作与沟通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是团队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
定期召开团队会议,交流教学科研经验和研究进展,通过开展讨论和研讨,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7. 学习与交流平台的建设为了提高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需要建设适合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可以开展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8.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研究项目管理是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的关键。
要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计划,分配好资源,并及时跟进项目的进展,避免项目出现拖延或无序的情况。
9. 项目管理的步骤项目管理包括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分配任务和资源、实施和监控项目进展、及时评估和反馈、总结和归档等步骤。
每一步都需要团队成员的密切配合和有效沟通。
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团队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推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适应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的需要,鼓励青年教师制定个人事业发展规划,优化青年教师的学术成长环境,培养青年教师的协同攻关能力,按照“核心带团队、团队出核心”的模式,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提升我校教学科研一线青年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推动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培育团队类型及团队建设目标第二条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培育团队分为教学培育团队和科研培育团队两大类型,培育周期为两年。
第三条青年教师教学培育团队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目标,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在富有经验的教授培养和指导下,造就一批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强、富有创新精神、人员结构合理的青年教学骨干。
第四条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团队以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把握创新方法,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注重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充分发挥学科特色和学术优势,造就一批科研能力强、学科梯队合理、整体优势明显的青年骨干学术带头人。
三、团队申报条件第五条培育团队组建采取“顶层设计,公开招标”的方式,即由团队核心负责结合国家和学校战略需求确立本团队的建设目标或研究方向,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团队成员;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现况进行论证,遴选并确定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培养团队。
第六条团队应有1名核心担任负责人。
团队核心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入选当年的1月1日前未满40周岁(含),曾承担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带领团队进行协同攻关的组织能力。
第七条团队核心负责面向全校招募团队成员。
原则上每个团队成员人数为4—5名,入选当年的1月1日前未满35周岁(含)。
第八条团队建设实行团队核心负责制。
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XXXX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汇聚创新要素、发挥团队效应,提高重大攻关项目的协同创新水平,提升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培育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学术团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团队遴选本着"宁缺毋滥、好中选优、严进高出"的原则,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运行与管理机制,重点建设有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研究方向、有鲜明研究特色、有明显研究优势、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科研创新团队。
通过团队的培育和建设,能够产出更多高层次的科研成果,实现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科研平台和科研奖项的新突破。
第三条科研创新团队应围绕特定的研究领域、技术难题或社会需求进行技术攻关或提供服务,能对国家和地方科学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建设目标,科研创新团队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和社会服务类,可命名为"XX研究(发)中心"、"XX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XX团队"等。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整合优势资源,联合申报科研创新团队。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科研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团体,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主要骨干成员具有创新意识、协作精神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第五条科研创新团队一般由5-8人组成,应具有合理的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原则上平均年龄45周岁以下,其中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各团队成员不得相互交叉,且不属于学校省级科研机构的专职研究人员。
第六条科研创新团队应具有前期相关的研究基础,在国内(或省内)同领域内具有一定研究优势和学术影响,近三年内科研业绩具备以下条款中的两项:1.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三类科研项目3项以上;2•主持横向课题或实现成果转化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或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3.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4.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5.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二类成果推广2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2部以上。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列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列表1.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加强研究性教学、培养创新人才的若干意见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3.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实施办法4.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条例5.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6.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7.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8.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试行)9.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10.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教学协作组章程11.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外语教学管理规定12.上海外国语大学停课、调课规定13.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的规定14.上海外国语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15.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16.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规定17.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教学奖的申报与评审办法18.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奖励办法19.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20.上海外国语大学课程建设管理条例2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建设基本标准22.上海外国语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23.上海外国语大学主干课程建设标准24.上海外国语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标准25.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课程网上教学资源建设标准26.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27.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学术讲座管理办法28.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管理规定29.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条例30.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31.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规定(修订)32.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结业与肄业规定(修订)33.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休学与复学规定(修订)34.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退学规定(修订)35.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36.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办法37.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38.上海外国语大学卓越学院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细则(试行)39.上海外国语大学卓越学院转出学生学分认定细则(试行)40.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修订)41.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42.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认定(含学分转换)办法(修订)43.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考勤规定44.上海外国语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45.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体育课程考核规定46.上海外国语大学免修与重新修读规定47.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48.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49.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50.上海外国语大学辅修专业管理规定51.上海外国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及相关附则(修订)5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校级匿名评审实施办法(试行)53.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54.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规定55.上海外国语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56.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57.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58.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向“研究-教学型”大学的转型,培养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其进一步申报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规范我校一般科研项目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以下简称“校级一般项目”)应以我校“学科强校”的发展战略及本学科的建设目标为指导,开展基础性、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为深化我校科研体制改革,提高科研经费的投入产出效果,校级一般项目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由申报人自选课题,集中申报。
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项目类别与项目选题范围第四条项目类别:校级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第五条校级一般项目选题要求和范围:(一)选题能结合我校学科发展的特点,对我校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基础研究和学科前沿课题;(二)已为各类级别(包括校内)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再作为校级一般项目申报,但获校级一般项目立项的课题可继续申报上海市、教育部和国家项目。
三、项目申报第六条校级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由科研处统一布置。
申报通知一般在每年9月发布。
科研处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受理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一般项目评审书》。
申报评审书分为A表和B表,其中B表为匿名评审表。
申报人在填写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与申报人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申报人条件校级一般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对所申报项目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二)申报人一次只能参加一个校级一般项目的申报。
(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参加校级一般项目的申报。
(四)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八条申报人应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向科研处送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批准及签约第九条校级一般项目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知识创新能力,增强高校教师创新活力,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特设立科研创新项目。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重点关注自然科学的基础性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培育教师承担更高层次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完成期限为36个月。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第四条项目申请人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附属医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项目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的方式申报。
各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市教委,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第六条项目申请人条件:(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二)有独立组织及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已承担的项目总数尚未超过两项,并且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
第七条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位以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一般项目采用书面评审方式,重点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由市教委审核后公布。
第三章评议与结项第八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和相关成果,经学校审核后,报送市教委。
第九条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须注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Innovation Program of Shanghai Municipal Education Commission”。
第十条市教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关成果进行评议。
专家组为5人以上。
第十一条项目评议分通过、不通过2个等级。
评议等级为“通过”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后,下拨预留经费。
评议等级为“不通过”的项目,则不予结项,并扣留该项目研究经费,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本项目,同时将酌情减少相关学校的申报限额。
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育和构建人才高地,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决定实施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是:1、面向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创新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的有限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构筑人才新高地。
2、通过建设,创新团队能基本具备进入上海市优秀学术群体计划的必要条件,争取进入教育部及国家的优秀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学术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的科技发展规划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所确定的优先领域。
第四条学术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应为本校学术带头人,并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知名度。
第五条创新团队应以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
主要研究成员5—8名,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2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45周岁,原则上以入选“杰出青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曙光计划”、“浦江计划”、“科技启明星计划”等项目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适度吸纳国内外优秀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六条学术带头人根据学校公布的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申请指南填写“申请简表”,科技处、社科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
第七条初选入围的申请人提交“可行性报告”,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通讯评议,入围者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答辩与审议,最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批准建设的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要与学校签订“计划任务书”。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九条每个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专项经费文科每年10—20万元,理工科每年20—30万元,主要用于:团队运行费和团队成员的科研配套经费,由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严格掌握。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教学科研单位: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将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去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促进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建设和科学研究,为此制定了《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现经校领导同意,予以印发。
请参照实施。
校长办公室2013年9月19日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实施办法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为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去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促进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建设和科学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计划目标1.提高我校教师与生产实践活动相关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提高我校教师中具有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人数比例,推动学校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构建产学研联盟,积极建设教师产学研践习基地。
2.学校将逐步建立教师产学研践习成效与教师评价考核挂钩机制。
教师产学研践习经历、成果等将纳入聘期考核、教师培训考核和职务晋升、聘任等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3.形成配套政策与制度约束。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实施,制订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有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切实落实和做好教师产学研践习工作。
二、实施范围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既可以在职,也可以脱产,也可减免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到实务单位践习。
全校每年计划派出参加产学研践习的教师名额约占在职教师总数的2%左右。
2、各教学科研单位需制定计划,对无相关学科专业实践经历的教师,结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安排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第一线践习。
青年教师科研培育计划
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根据《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26号)要求,我校决定设立“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特制定本修订细则。
二、资助范围第二条“资助计划”共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青年教师应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分类申报。
第三条“资助计划”主要资助初进校工作不满两年、任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未独立承担过教学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教师。
三、职责与任务第四条“资助计划”实行“导师制”。
各部门要为入选者选派一名专职指导教师,专职指导教师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专职指导教师辅导入选者在培养期间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专职指导教师与入选者共同拟定培养计划,包括两学年师德修养、教学目标、科研项目完成计划、教书育人、社会工作、学习进修等内容。
该培养计划由院、系、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事处备案。
第六条入选者应根据资助计划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工作,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四、培养与管理第七条学校人事处对入选者建立考核档案,并负责该资助计划的选拔、督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负责该计划的教学和科研评估。
第九条学校在计划启动的当年12月进行中期考核,检查入选者资助计划进展情况;第二年12月进行终期考核,检查入选者资助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条入选者在计划启动的当年11月,填报《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期考核表》,并于12月汇报计划进展情况;第二年11月,填报《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并于12月做个人结项汇报。
第十一条对出色完成本计划并经评估检查获得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高校青年教师,将列入市教卫党委、市教委设立的“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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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
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建设研究教学型大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和学科群,提升学校学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实力,凝聚、稳定和培养优秀的青年学术研究人才和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参照国家创新团队建设的办法和模式,结合学校重点学科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校内以青年骨干教师为中坚力量的学术研究群体,聚集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凝炼学科研究方向,并通过承担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重点项目、基地项目、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以及各类科研课题,产出具有重大理论和社会价值的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第三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应根据自身形成的学科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学校和国家的需要进行研究,其研究内容一般应为学校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重点领域或重大前沿问题,其成果对国家发展战略、对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五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组成必须由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人员自然形成和组合而成,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必须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进
1
行跨学院和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第六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对推动学科发展、学术平台建设都具有重要价值和推动作用;
(2)依托至少校重点学科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由5—8名我校在编青年教师组成,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或群体进行跨学院和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4)团队组成人员要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年龄结构,要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5)团队成员为40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可聘请一名或一名以上知名学者(40周岁以上)作为顾问。
(6)团队成员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够完成重点课题攻关。
2. 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2)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
(3)主持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公开出版的专著;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坚持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的有机结合。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及以上团队带头人申报,但在担任一个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同时,可以作为相近研究方向的另一个团队的成员;团队学术成员只能归属一个学术团队。
第八条团队以学术带头人所在学院、中心(所)为依托单位组建,由团队学术带头人提出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申请书》一式6份。
第九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选拔方式。
由所依托的各学院、中心(所)的学术委员会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学
2
校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组成评议组进行评审,提出是否支持和资助额度的意见。
获得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名单及资助额度。
第十条获资助的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在接到资助批准后,按照学校安排正式签订《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
第四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实行“3,1”的评价管理模式,前三年为启动和运行阶段,然后进行中期评估验收,验收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合格的继续运行,不合格停止资助,并追究学术带头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团队由校、院两级共同管理。
学校设立有利于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为学术创新搭建高水平的科研平台;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应完成所在单位的工作。
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管理由科研处负责,包括组织审核团队的研究计划、检查年度工作进展、组织评估验收等。
各依托的单位必须对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工作予以重视,要积极协助和支持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做好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聘期总结等工作,处理好教学与科研、团队与所依托单位的关系等,学校将把对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的管理成效纳入相关依托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团队学术带头人负责编写团队建设计划,组织制定年度研究计划、
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等;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要求,经费须由团队学术带头人和科研处负责人共同签字支出。
第十四条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向科研处提
出报告,科研处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第十五条团队学术带头人应按照《申请书》设定的建设任务和研究计划于每
年年底前向科研处和所在学院提交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的年度计划执行和进展报告;中期评估验收时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建设周期完成后提交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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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学校以团队所提交的《申请书》设定的建设目标任务、研究计划和
总结为基准,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经费资助与使用
1. 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
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资助经费。
2.学校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内根据团队建设及研究的实际需要拨付;年资助额在5-10万元之间。
3. 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如团队学术带头人或成员已
经获得学校“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的,学校将在资助总额基础上核减这部分经费。
第十八条获资助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形分别采取
通报批评、缓拨经费、停止拨款、撤销资助等措施:
(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执行研究计划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研究工作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学校对实施情况
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财务制度;
(5)评估结果不合格。
第十九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团队的管理细则。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考核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团队的成员发表、出版与学术团队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调研
报告、上报获奖成果等,均须标注“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资助” (Supported by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of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字样,否则不计入考核成果中。
第二十二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三年)考核目标
4
(1)在有影响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且有突破性的或标志性的学术专著不少于1部;
(2)在CSSCI期刊上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5篇;
(3)至少争取到省部级项目一项,建设期内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不包括学校资助经费);
(4)组织一次国内学术会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科研处。
2011年3月2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