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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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网存在的问题及

解决思路

一、设计方面问题

1.现行规划是否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社区管网调查后下一步怎么走,怎么开展排水管网“查、管、改、建”工作?

回答:现行排水规划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规划难以赶上外部条件的变化:排水规划的年限一般是10-15年左右,譬如目前涉及宝安区的排水专项规划《深圳市排水管网规划——珠江口流域》、《深圳市排水管网规划——茅洲河流域》都是2007年编制的,现在随着旧城区的城市更新,现有规划很难完全适应;二是规划时序与现实不符,排水管网的建设过分依赖于路网建设,而路网受征地拆迁等影响无法实施时,排水往往就不成系统。三是分流制规划的管网与厂站规模与现实存在的雨污混流状况有矛盾。

社区管网调查后一是要排水管网的信息资料导入GIS系统,为今后的建设、管理保存基本数据;二是可以街道为单位分排水单元由专业机构对片区排水管网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社区排水管网的管理,定期对已进行整改的社区排水出口进行检查,如发现雨水管中由污水,则向上追溯,加强雨污分流管理。

2. 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尚缺什么条件?如何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回答:污水未进入市政管网的原因既有工程方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工程方面主要是污水支管网覆盖不到位;支管网存在雨污混流;旧村及工业区合流排水量大,污水系统难以承受;小区与市政管网接驳不到位。管理方面主要是社区及三不管路段的排水管网缺乏运行管理单位;小区物业维护的管网缺乏有效监督且有的小区物业排水管理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低。

要提高污水收集率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梳理排查,查找污水厂配套干管上的瓶颈段并采取相应措施打通;二是分门别类,根据调查的社区排水管网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造,将社区排水理顺。三是创新机制体制,促进污水管网建设、运营考核指标从长度向污水收集率及雨污分流比例的提高转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付费从保底水量向削减污染负荷转变。

3.以污水厂效率为导向还是以污水不入河、河水不黑不臭为导向?

回答:提高污水厂效率及保证污水不入河、河水不黑不臭两者并不是矛盾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

知》((粤环〔2013〕13号)提出了污染减排目标,要求已建污水处理厂理设施的 COD、氨氮进出水浓度差分别达到130mg/L和13mg/L以上。我市部分污水处理厂无法达到上述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强力推动污水收集系统的完善。但污水收集系统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近期为满足居民对水环境改善的要求,可以同步实施沿河截污工程,但一定要采取控制措施,不让截污工程对现有污水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4.如何确定雨污分流区域比例,提高COD、氨氮进出水浓度差?

回答:《污水管网建设规划(2015~2020)》中结合社区界限及道路分界将原特区外待建的污水管网工程划分为若干片。由于整体建设思路是同步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因此建设完成的片区就认为实现了雨污分流。现在雨污分流区域比例就是按照实施雨污分流区域的面积除以全区总面积计算得出。

香港百年治污至今,雨污分流率约93%以上。一个城市、一个城区的最小雨污分流率需根据污水厂排放标准及尾水排入水体的环境容量来评价。

目前,全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污染物浓度低主要还是由于雨污混流的大量存在。要提高污水处理厂的COD、氨氮进出水浓度差的唯一途径就是构建从“用户—支管—干管—污水处理厂”的路径完整、接驳顺畅、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系统,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5.从下游往上游做还是从上游往下游做?

回答:理论上讲应从上游往下游做,即“正本清源”,但深圳市水环境问题突出反映在下游河道水质黑臭问题,包括对行政交界河段影响和考核问题,因此下游强化治理是“无奈”的办法,由下游向上游会导致一定的临时工程投入及处理效率较低等问题。因此,目前宜上、下游统筹推进。上游要以实现雨污分流为导向,推进正本清源;下游要以河流消除黑臭为目标,推进沿河截污。

6.如何将设计成果从“量大质低”向“量小质高”转变?

回答:(1)深圳市设计费的收取是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执行,以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计费额来计算费用。接驳改造及打通排污瓶颈段等“量小质高”的项

目虽然效果好,但由于点分散、管线短、投资少,很难调动设计单位的积极性。要实现设计成果从“量大质低”向“量小质高”转变,就要转变设计费的计取方式,从单纯与工程投资相挂钩转变为结合收集的污水量、工程难易程度及工作量来计取。

(2)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污染负荷增加与环境容量减小的矛盾会更为尖锐。雨污分流的长期性、复杂性局面未能根本扭转的情况下,采取沿河截污技术,势必会给现有污水系统带来雨季时污水量大、浓度低的“量大质低”问题。欧美国家往往对污水处理的设计规模进行扩大,旱季时量小质高运行,高标准出水排放;雨季时量大质低处理,以实现削减污染负荷最大化为目标。

7.应分片区接驳还是按楼栋接驳?

回答:分片区接驳还是按楼栋接驳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建筑排列较规整,且巷道较宽敞,多在6~8米之间,有条件实现雨污分流制的新建生活居住小区,按楼栋进行接驳。

(2)对于建筑排列较凌乱,多为平房,且巷道较窄,大多在6米以下,无条件实现雨污分流制的旧村区,可在村内通往外界的主路上敷设一套污水管,并对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截流;若原排水系统混乱又无施工空间,可直接在旧村外围进行总口截流。

8.正本清源与沿河总口截污应如何结合?

回答:正本清源工程的实施是为了让雨污水各行其道,分别进入各自的收集转输系统。沿河总口截污的建设除保证旱季漏排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管道外,还负担对初小雨的面源污染径流进行控制和削减,对河流水环境起到保障作用。雨季通过采取限流措施控制进入污水系统的水量,确保不对污水系统造成冲击负荷。正本清源改造到位的片区可取消总口截污,因此是否总口截污在设计阶段需进行分析论证。

9.点源截排与面源控制应如何结合?

回答:点源截排是面源控制的必要措施之一,两者是针对不同治理目标的措施,前者范围小,后者范围大,对水环境提质影响大。

点源截排是为了收集漏排污水,如要控制面源污染,需要考虑一定的截流倍数,在适宜的位置应设初雨调蓄、处理设施,最大程度地削减污染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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