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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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规操作、设备设施故障或人为疏忽等因素导致的事故。

为了加强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订立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的快速处理和事故原因的查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坍塌等事故。

三、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刻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同时向企业法务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向企业高层汇报事故情况。

3.企业法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刻开展事故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4.假如事故涉及死亡、重伤或资产损失较大,则应及时报告本地政府相关部门。

四、调查处理程序1.企业法务部门应立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调查工作。

2.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记录,并确保现场的保护和封存。

3.调查小组应通过手记证据、询问当事人以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4.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并向企业高层汇报调查结果和处理决策。

5.依据调查结果,企业法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共同订立针对事故原因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五、管理标准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对生产安全具有高度重视和责任心。

2.企业应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3.企业应建立完满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企业应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5.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环境条件
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包括天气、道路状况、照明等。
调查结果处理
01
02
03
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 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 理。
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原因和存在的问 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并落实整改责任人。
预防措施
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制定 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 似事故再次发生。
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行业分类 等。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
描述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现场的景象、物品等 。
事故的简要经过
描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涉及的人员、设备、操作 等。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和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初步估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制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23-11-07
目录
• 总则 • 事故报告 • 事故调查 • 事故处理 • 监督与考核 • 附则 • 相关文件和附件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置能力,保障员工 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 保障。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已经发布的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须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 关部门和单位。
07
相关文件和附件
文件和附件清单
安全生产法
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法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和追责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安全。

一、报告流程:1. 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部门;2. 安全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和范围;3. 编写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原因分析等;4. 上报事故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如企业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5. 根据报告结果,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二、处理制度:1. 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并及时送医治疗伤员;2. 封锁现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 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必要的资源和力量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4. 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主体;5. 根据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6. 受伤员工的医疗费、赔偿费等应由企业承担,并及时履行相关责任;7. 事故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员工及相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和处理进度。

以上是一般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不同企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和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二)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人员:规定了哪些人员有权利和责任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现场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监督人员等。

2. 报告内容: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如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损失情况、受伤或死亡人数等信息。

3. 报告程序: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通常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并明确了报告的渠道和方式,如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等。

4. 员工安全疏散和救援:对于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制度应规定疏散和救援的程序、责任人员和装备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生产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办公场所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一套管理规定,用于处理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程序: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程序包括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方式等。

2. 事故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成立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应由相关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专家、安全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

3. 事故调查程序:调查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和调查计划。

调查程序包括证据收集、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等。

4. 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完成调查后,应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认定、事故影响等内容。

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事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和改进措施。

5. 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人员应对事故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员的处罚、事故损失的赔偿、安全管理体系的改进等。

6. 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应进行记录和档案管理。

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档案管理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决定、改进措施等文件的归档保存。

通过建立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当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并报告单位领导和生产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条单位应当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采集事故现场、事故物证、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程序1.事故报告责任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事故等级分级报告。

2.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后果的简要描述。

(2)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

(3)受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受伤部位、伤情等详细情况。

(4)现场调查处理的基本情况。

(5)类似事故的发生及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成调查组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2.调查内容(1)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原因、物的原因和管理原因等。

(2)事故过程:事故的起因、发展过程,以及人员的应急处理情况等。

(3)现场状况:事故发生时的设备、工艺、环境等情况。

(4)事故影响:事故对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及后果。

(5)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保障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3.调查报告(1)调查报告应当详细、准确、客观地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2)调查报告应当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善措施。

四、处理程序1.处理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相关措施。

(2)对涉及人员的处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责任追究、奖惩等。

(3)对涉及设备、工艺等的改进措施,由相关部门负责。

2.处理方式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归属,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3.改善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五、处罚制度1.处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罚款、停工整顿、暂停业务资格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报告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的机制、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1. 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的机制,明确报告的渠道和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报告事故。

2. 流程:事故报告的流程应清晰明确,包括以下环节: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同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收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

3. 责任分工: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并明确其报告的权限和责任。

一般来说,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应为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调查处理制度是指企业建立的一套调查和处理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责任追究等。

1. 程序和方法:事故调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者证言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教训总结: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并落实这些制度,可以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的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事故进行报告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信息,为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的时限: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事故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核实和评估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a.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b.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c.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d. 填写事故报告表格,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内容,必要时可以补充其他信息。

(2)报告流程事故报告流程包括:a.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b. 上级收到汇报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c. 上级对事故进行公示通报,并将事故报告上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d. 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e. 按照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报告评估和学习总结对每起事故报告进行评估和学习总结,主要包括:a. 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评估;b.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c. 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调查人员的指派和要求调查人员由企业内部选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b. 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干扰;c. 调查期间不允许参与与调查事故有关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前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失职、疏忽、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事故的预警和防范能力,本公司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报告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报告,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性。

2.报告要求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可能的原因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尽快上报主管部门。

3.调查程序事故调查小组应在收到报告后立即成立,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由主管部门指派,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调查要点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在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调查程序和保密原则。

5.调查结果调查小组应及时完成调查工作,并出具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人、预防措施等内容,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处理程序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惩处,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同时,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处理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程序,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可以采取停职、辞退等措施。

对于一般责任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8.调查报告审批调查报告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开发布。

同时,还应将调查结果及时通报到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制度宣传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将利用各种渠道对员工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

并将制度纳入各级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并进行考核。

四、总结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是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重要环节。

本公司将依据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执行机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四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四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时恢复和修复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二、定义和分类1. 安全生产事故:指因生产活动中不安全的工作条件、因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当使用工具、设备、材料,致使事故发生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的事件,包括意外事故和火灾等。

2.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三、报告机制1. 事故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或部门报告,并确认接收。

2. 接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并进行初步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3. 所属单位或部门应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单位或部门,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4. 上级单位或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提交给主管部门或领导,并报备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发生后,通过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 调查范围和内容事故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查明相应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3. 调查方法事故调查小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访谈、查阅文件等方式获取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4. 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提交。

五、事故处理措施1. 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更多的人员和财产。

2. 确保伤员处理和患者救治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并尽快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并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安抚和帮助。

3. 恢复生产和修复设施设备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恢复生产,并进行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维护。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规定的程序,旨在确保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够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范未来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以下要点:1. 事故发生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情况;2. 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将报告范围扩展至整个组织内部;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程度等详细信息;4. 报告应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 报告人应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调查处理制度包括以下要点:1. 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事故调查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2.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短时间内展开工作,全面调查所有相关因素;3. 调查组应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询问,并收集相关证据;4. 调查组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提交,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5. 组织应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6. 调查结果应予以记录和归档,以备将来参考和借鉴。

通过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组织可以及时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并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从而保障员工和组织的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后果,保障事故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对象:明确由谁负责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事故。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3. 报告渠道:明确事故报告的途径和方式,如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4. 报告时限:规定事故发生后报告的时间要求,确保及时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1.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完善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2.责任部门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报告要求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上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并详细填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调查程序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需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

5.处理措施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生产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整改措施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6.事故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还要求公司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7.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自查和评估,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

8.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

以上就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2)一、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对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损害。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二、报告制度1. 即时报告:任何员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予以回应,并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以下是一个示例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一、报告要求:1.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层报告。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建议等。

3. 报告应如实、及时、全面、准确。

二、调查组成和责任:1. 由公司内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由文件指定,包括事故调查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代表等。

3. 调查组成员应熟悉相关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具备调查和解决事故能力。

三、调查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设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3. 调查组应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记录等方式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

4. 调查组应按照事故调查的先后顺序逐步推进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的全面、客观和准确。

四、调查结果处理:1. 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建议。

2. 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改进,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如有需要,公司领导层可召开会议对调查结果进行讨论和决策。

五、责任追究:1. 根据调查结果,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处罚、停职、开除等。

2. 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以上是一个示例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具体的内容和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注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二)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加强对事故的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处理事故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报告制度:1.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的领导层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事故信息上报至相关部门,如工会、工会监察委员会、宪法程序管理和劳动部门等。

2. 各级领导层责任人应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和报告渠道,以确保在任何时间都能及时接收到安全事故的报告。

3.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伤亡情况、目击者证言等详细信息,以及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应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人员等。

2. 调查小组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拍摄,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3. 调查小组应充分听取目击者、事故受害者等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

4. 调查小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绘制详细的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责任追究意见。

5. 调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层,以供其进行审核、批准和执行。

6.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和领导层应当根据调查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善后和赔偿。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通过及时报告和深入调查,可以查明事故原因,加强安全管理,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二)一、背景介绍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意外情况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报告制度1.报告的范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无论其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2023-10-29contents •总则•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附则目录01总则目的和意义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公司内所有涉及安全生产活动的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所有类型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火灾、设备事故等。

适用范围职责与分工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审批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任务。

其他部门和岗位需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01020302事故报告事故报告流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初步分析、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涉事单位及涉事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职务、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0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织事故发生后,应成立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职责分工明确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分工,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制定措施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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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3、适用范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总则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公司级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E级(公司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因果关系造成设施的破坏、原材料的浪费、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或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第二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企业特点,伤害程度的界定如下:1、轻微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低于7日的失能伤害。

2、轻伤:损失工作日高于7日且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不留任何后遗症的。

3、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病留有后遗症的。

4、死亡第三条事故分类及责任1、生产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因非外力原因导致的停产称为生产事故;生产事故由车间内人员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导致的,由违章指挥人员或违章操作人员负主要责任,分厂、车间负管理责任;由公司职能部门违章指挥导致的,由指挥人员负主要责任,该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

2、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等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或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设备故障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因操作失误或违章、维护巡检不到位而导致的,由操作(运行)人员或巡检人员负主要责任,分厂、设备管理部或电仪部负管理责任。

3、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

工伤事故的界定依据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

工伤事故因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导致的,由指挥人员或操作人员负主要责任,所属部门负管理责任,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由分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管理责任。

上下班途中和因公出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

4、火灾、火情事故: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着火能够及时控制,未造成财产较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燃烧现象为火情事故;此类事故根据火灾、火情事故的特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监护不力、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5、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此类事故根据事故特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监护不力、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6、交通事故:公司内车辆在厂区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厂内设施损坏,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车辆主管部门负管理责任。

在厂外发生交通事故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本公司车辆负主要责任的认定为交通事故,司机负主要责任,车辆主管部门负管理责任。

7、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尚未认识到的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8、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破坏事故视情节对破坏人员做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9、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是指产品达不到相应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没有国标的可按部标、行标、企标等),尚未出厂但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或已经出厂进入市场的,由技术质量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界定。

10、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因发现及时或已经发生但侥幸未造成事故后果的为未遂事故;未遂事故根据以上9种事故分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注:(1)生产事故的界定:回收车间重要工段(粗苯、硫铵、冷鼓、脱氨、脱硫等)停产,焦炉停产2小时以上或者单班产量减少10炉以上,以上情况为一般事故D 级。

(2)设备事故的界定:停风机或设备停机时间5小时以上,以上情况为一般事故D 级。

(3)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抢险与救护第四条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五条分厂、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设备、电仪、生产、保卫等部门及人员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分厂、部门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如事故发展态势严重,需动用公司、社会力量参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报告。

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公司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发生事故的分厂、部门,须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造成人员伤亡需办理工伤的,需同时执行本制度第八章规定。

对于未遂的事故或没有人员受伤的事故,也应同样用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以便寻找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提出避免事故的对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事故报告后出现如下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一条对所在分厂、部门发生事故隐瞒或者拖延不报的,职工有权直接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工会等部门反映。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二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规定,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相应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时,公司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应根据调查组要求积极协调配合。

第十三条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需立即组织安全环保部、工会、行政管理部、企管部及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调查,以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造成伤亡事故的,安全环保部需同时填写《公司职工伤亡事故调查表》。

第十四条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允许的情况下,并受上级部门委托可自行调查处理的事故,公司需成立由安全环保部、工会、行政管理部、企管部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规定实施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得到教育不放过,纠正或预防措施未得到落实不放过。

第二十条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公司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追究外,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和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公司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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