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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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集团公司总部(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及所属省、市、县等各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管理,是指由中国**集团公司授权委托其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或员工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开展经营管理、经济往来、诉讼仲裁等活动的内部审批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关岗位的内部控制权限的管理,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范围。

第四条授权委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负责原则。

集团公司负责对所属直属单位及省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工作;省级分支机构负责在集团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严格按照本办法及集团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对本省范围内地(市)、县等各级分支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授权事项进行管理。

(二)适时调整原则。

集团公司的基本授权及省级分支机构的转授权权限保持相对稳定,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三)有限授权原则。

集团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原则上不作全权委托授权,所作授权事项必须明确授权事项、权限和期限。

第五条授权委托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类。

第六条基本授权是指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对分支机构在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基本权限的规定。

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和期限内,各省级分支机构可按照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将生产经营等事项转授权给本省地(市)、县等各级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省级分支机构对生产经营以外事项的转授权,应严格按照不同层级分支机构的职责权限予以控制。

第七条特别授权是指集团公司就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特定事项作出的临时性专项授权,或者在招投标、诉讼仲裁、知识产权、工商事务、房屋土地、贷款、帐户管理、公证等活动中,对虽未超出基本授权范围、但对方当事人有特殊需求或法律法规有特定要求的事项作出的适应性专项授权。

对特别授权事项,应由受托人在授权委托书明示的委托权限和期限内办理,原则上不得进行转授权。

国企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国企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国企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改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企业应当设立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负责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企业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负责制定、审核、签发、保管、变更和终止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签发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事项、授权条件等。

第四条授权委托书的使用企业各职能部门、个人或合同承办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因工作需要,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时,应向企业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的保管授权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负责保管,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安全、有效。

授权委托书不得泄露、转让、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

第六条授权委托书的变更和终止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内,如授权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授权条件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当向企业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或者终止申请。

经审核批准后,企业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或者终止手续。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的监督和检查企业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授权委托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合规使用。

如发现授权委托书使用不规范或者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一)未经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签发、使用授权委托书的;(二)泄露、转让、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授权委托书的;(三)未按照规定保管授权委托书,导致授权委托书遗失、损坏或者失效的;(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规范委托授权行为,保障权益,便于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授权委托的行为。

二、委托授权的种类委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1. 一般授权一般授权指由授权人授予被授权人一定的授权范围,在该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授权人行事。

2. 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在一般授权基础上,由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加以限定或者规定条件。

三、授权办法1. 授权委托书的签署一般授权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方式签署,签署时应当注明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授权目的、代理权范围、代理事项、代理期限等必要内容,授权人应当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特别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具体的授权条件或限制事项。

2. 授权委托书的保存本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委托书档案,对所有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授权委托类别、授权人、被授权人和授权期限等必要内容进行分类保存。

保存时间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至法定时限届满。

3. 授权委托书的撤销与变更授权人有权随时撤销或变更授权委托书,但应当提前告知被授权人,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4. 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管理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合法使用授权委托书,并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

如果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授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应当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内部流程。

四、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于本公司以前已经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应当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及时归类保存。

3. 本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并随时修改、补充。

修改、补充后的内容,自修改之日起生效。

五、结语本管理办法为本公司涉及授权委托的行为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范,旨在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提高管理效率,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遵守。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行为,提升企业整体内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法人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需要向被授权人授予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签订有关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代表公司从事的诉讼行为(包括仲裁,以下同)、业务行为以及办理其他需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的特别事项。

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的形式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应遵循“统一授权、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以本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办理公司总经理概括授予权限外的合同和特定业务,承办特别事项,应当取得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

第八条公司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限终止后,以公司或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公司名义对外办理的诉讼业务、非合同业务及特别事项均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因无效民事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负。

第九条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诚信办理受托事项。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办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事宜。

第十一条各项授权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股东、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权限和分工,以及公司的其它规章制度办理。

(一)属于股东决定的事项,应当持股东会会议决议办理法人授权;(二)属于执行董事批准的事项,应当持执行董事批示,办理法人授权;(三)属于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应当持总经理关于该事项的批示意见办理法人授权;(四)属于公司其他管理程序决定或拟定的事项,应当持相应的批示意见或审核意见办理法人授权。

第十二条办理法人授权的事项属于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在报公司法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除应持有相关会议决议或批示、审核意见外,还应当按合同审核会签程序取得合同审核部门及公司领导签署的同意签订合同的审查意见,方可办理法人授权。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授权委托书的管理、流转及使用,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工作需要出现的授权委托书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 授权委托书:指由委托人出具,对被委托人授权处理特定事宜的书面文件。

2. 委托人:指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处理事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3. 被委托人:指接受他人委托处理事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第二章授权委托书的类别第四条分类管理公司设立多种授权委托书,按功能和性质分为人事类、财务类、行政类等,具体内容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

第五条编制要求1.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宜的范围、期限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字迹清晰,加盖公司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具备法律效力,未经授权委托书书面确认,不得进行相关事务处理。

第三章授权委托书的管理第六条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审核、颁发和归档授权委托书。

2. 各部门负责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监督和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颁发程序1. 委托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并经过审批,由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明确被委托人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2. 授权委托书颁发后应当及时归档备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控制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第八条限制使用1. 授权委托书仅限于委托人授权的特定事项,被委托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行事。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届满或委托事项完成后,应当及时报销、注销。

第九条安全管理1. 授权委托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交或泄露。

2. 授权委托书遗失或被盗,应当及时向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报告,办理挂失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规处理1. 未经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行事,属于违规行为,在公司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范围内处理。

2. 因未经授权委托书行事导致公司或个人利益受损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所有,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生效。

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民事及其他商务活动中需要委托授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事务的主管机构,应建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台帐。

第四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其它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外单位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方能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组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公司法务部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以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等代替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办理下列事项,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1)招标投标授权;(2)合同签约授权;(3)公证、见证、鉴证等事项授权;(4)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授权;(5)其他需要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办理,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八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对委托代理的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范围必须依次写明,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扼要。

诉讼委托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时,必须同时注明具体的委托代理权限。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见附表),由法律事务机构对申请授权委托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批准授权委托后,由法律事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管人员开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具委托书。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

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五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

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六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七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八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对在形式或内容上有瑕疵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及时提出意见。

委托授权书管理办法

委托授权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授权行为,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委托事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授权书。

第三条委托授权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授权范围、期限、责任等内容,确保委托授权的合法、合规、有效。

第二章委托授权书的签订第四条委托授权书应当由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条委托授权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三)委托事项的名称、内容;(四)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五)授权期限;(六)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七)违约责任;(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六条委托授权书应当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三章委托授权书的执行第七条受托人应当严格按照委托授权书的约定行使授权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项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执行进度;(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四)需要委托人协助的事项。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及时对受托人的报告进行审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委托授权书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一条委托授权书在有效期内,如需变更授权范围、期限等,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委托授权书。

第十二条委托授权书在有效期内,如因以下原因需要终止:(一)委托人撤销授权;(二)受托人辞去授权职务;(三)委托事项已完成或者无法继续执行;(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委托授权书终止后,受托人应当及时将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处理完毕,并书面报告委托人。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委托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精选5篇

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精选5篇

______公司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年月日发布()法合委字第号1.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2.授权委托由法律顾问室归口管理。

凡是程序性的授权,由法律顾问室决定;属于签订合同等实体性授权,由法律顾问室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此条可以细化到具体事务)3.授权委托办理程序:3.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附件一)。

3.2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可以增加对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的内容)4.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

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附件二)。

5.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

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

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6.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7.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8.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法律顾问室应定期检查被委托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10.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施行。

11.本办法自年月日施行。

附件一授权委托申请书法律顾问室:兹有我部门_____同志,因与_____公司洽谈_____项目(写明要做的事项),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权限为谈判并签订合同。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_____公司_____部(负责人签字)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授字第号(存根)兹授权_____(经办人)代表本公司就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公司法人进行授权办事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委托的,而在委托的时候就需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出来,为大家分享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办法,欢迎借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以本公司名义对外从事诉讼、非诉讼、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某种法律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法律性文件。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行使职权。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委托他人作为其代理人,依法行使董事长授权委托的职权。

委托书一般一年办理一次,根据具体情况,董事长可对委托内容和权限进行调整。

第六条受托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经济违规行为,无重大劣迹,能够胜任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对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委托。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内外部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授权委托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授权委托管理,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备案。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十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依据业务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发。

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单位、职务、授权事项及范围、有效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依据业务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授权代理事项:1、由被授权人填写申请表,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代理事项范围、代理事项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内容;2、被授权人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经公司法律工作部门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审批;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同意的申请表送交到法律工作部门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手续。

企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办法

_____________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向各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第四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

基本授权的期限为 1 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

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

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 年。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为:1、基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各部门签发《____________ 公司对XXX部门授权管理规定》(“XXX为被授权部门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______ 公司对XXX 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 、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章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第八条、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授权委托行为,明确授权委托范围和程序,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权委托范围公司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授权委托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诉讼事务、资产处置、财务事务等。

第三条授权委托程序1. 提出授权申请:需授权委托的事项,由申请方提交《授权申请书》至公司行政办公室。

2. 审核授权申请:行政办公室对《授权申请书》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求。

3. 制发授权委托书:行政办公室根据审核结果,制作《授权委托书》。

4. 签署授权委托书:申请方与被授权方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5. 备案管理:行政办公室将签署后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备案,并建立授权委托台账。

第四条授权委托书的填写与保管1. 《授权委托书》应填写完整、明确,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被授权人等信息。

2. 《授权委托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并确保信息安全。

3. 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申请方和被授权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的变更与终止1.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如需变更授权范围或终止授权,由申请方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经行政办公室审核后,制作变更或终止文件。

2. 变更或终止文件应由申请方和被授权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3. 变更或终止文件生效后,行政办公室应及时更新授权委托台账。

第六条法律责任1. 授权方应确保授权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授权行为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2. 被授权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授权权利,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对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承担责任。

3. 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应妥善保管《授权委托书》,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并按照公司规定重新制作。

第七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名称:制定日期:注:本办法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办理、使用等行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授权委托个人在特定时间就特定事项行使职权的法律文件,是证明被授权人权利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承担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办理授权委托书:(一)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二)办理工商登记;(三)诉讼或仲裁;(四)其他应当授权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授权时,应向综合办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书面资料:(一)被授权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二)能够证明授权的事项已由公司批准同意的有效文件;(三)综合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申请部门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综合办对被授权人资格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予办理授权委托书。

综合办负责审核被授权人权限和授权期限。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基本情况;(二)授权事项;(三)被授权人权限;(四)授权期限;(五)授权日期;(六)其他必要记载事项。

第八条综合办收到逐级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后,负责为申请人制作授权委托书,并送至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的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

第九条授权委托书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的痕迹。

对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改动,必须按本办法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和转让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综合办。

申请补办的,直接由综合办受理。

第十条授权委托书上的权利应当由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行使,被授权人应当在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确保授权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授权委托书的制定、审核、使用和存档。

第二条授权委托书的定义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代表公司行使一定权利或履行一定职责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的类型授权委托书分为一般授权委托书和特殊授权委托书。

一般授权委托书用于日常业务操作,特殊授权委托书用于特定项目或重大事项。

第四条授权委托书的制定1. 授权委托书应由授权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起草。

2.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权限和责任。

3.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基本信息。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的审核1. 授权委托书在正式使用前,应提交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审核。

2. 法务部门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六条授权委托书的使用1. 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2. 授权委托书不得转让、出借或用于非授权事项。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的变更和终止1.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如需变更,应重新制定并经过审核。

2.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届满或授权事项完成,授权委托书自动终止。

第八条授权委托书的存档1. 授权委托书使用完毕后,应由法务部门统一存档。

2. 存档的授权委托书应按时间顺序编号,便于查询。

第九条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的生效日期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授权委托行为,保障授权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之间的授权委托行为。

第三条授权委托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授权委托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事项等内容。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六条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应当由被授权人妥善保管,并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行使权利。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第八条授权委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代表授权人签署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二)代表授权人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三)代表授权人处理相关事务;(四)其他授权事项。

第九条授权委托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授权事项的具体描述;(二)授权期限;(三)授权人可以撤销授权;(四)授权人可以修改授权内容;(五)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三章授权委托的撤销和终止第十条授权人有权在授权期限内撤销授权委托。

第十一条授权人撤销授权委托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授权人和相关当事人。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在以下情况下终止:(一)授权期限届满;(二)授权事项完成;(三)授权人撤销授权;(四)被授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五)其他导致授权委托终止的情形。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授权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导致被授权人或者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被授权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授权范围行使权利或者滥用权利,导致授权人或者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024最新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第三章授权委托的撤销和终止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模板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撤销通知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规范授权委托行为,保障授权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授权委托管理,提高公司对委托行为的控制和监督能力,保障公司利益的安全与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领导制定了以下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一、授权委托的概念和范围1、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授权给受托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处理、决策公司事务的行为。

2、授权委托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签署合作协议、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其它商务合同;处理公司银行账户、理财账户等财务业务;代表公司参加展览会、会议等商务活动等。

二、授权委托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授权委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明确性原则:授权委托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内容以及承诺和责任。

3、限制性原则:授权委托应当限制授权的范围、金额、业务种类,确保授权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审慎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授权委托的申请,避免出现委托行为的利益冲突和安全风险。

三、授权委托的程序1、授权申请:受托人应当书面向授权机构提交授权申请,申请包括委托事项、授权范围、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2、审批程序:授权机构应当在法定程序内进行审批,确定授权范围、期限、金额等内容,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履行事项:在授权期限内,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事项的要求履行义务,确保授权行为的安全性和法律性。

4、授权监督:授权机构应当定期对授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授权行为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授权委托的解除和变更1、解除授权:授权机构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解除授权委托,解除时应当通知受托人,并根据合同约定处理相应的事宜。

2、变更授权:授权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授权委托进行部分或全部变更,变更时应当经过受托人同意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五、授权委托的责任1、受托人应当按照授权机构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授权行为的风险和责任。

2、授权机构应当对授权委托的结果负有审慎监督责任,对受托人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3、在授权委托期限内,受托人因为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授权机构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授权委托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授权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授权、财务授权、决策授权、人事授权等。

第三条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授权一方(委托人)将特定权利或职责委托给另一方(受托人),受托人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委托人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原则第四条授权委托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授权委托行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合法合规性。

2. 适度原则:授权委托应当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避免超过必要范围的委托。

3. 权责统一原则:授权委托应当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责,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 限定原则:授权委托应当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以确保受托人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章授权委托的程序第五条授权委托应当符合以下程序:1. 委托申请:委托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授权委托申请,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2. 审批决策:上级主管部门对委托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授权。

3. 委托执行: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正式的授权委托协议或书面文件,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4. 监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对授权委托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委托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授权委托的范围第六条授权委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合同授权:委托人可将签订合同的权限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员工或机构。

2. 财务授权:委托人可将财务审批、支付和收款等权限委托给专职财务人员。

3. 决策授权:委托人可将特定决策权限委托给经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4. 人事授权:委托人可将人员招聘、晋升、调动等权限委托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章授权委托的监督管理第七条授权委托的监督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监督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授权委托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程序。

全新的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全新的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全新的委托授权管理制度1. 简介为了规范公司的委托授权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全新的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该制度对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部门之间的授权行为进行明确规范,确保授权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在进行业务运作、项目管理、合同签订、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中涉及的委托授权行为。

3. 授权原则1. 合法原则:授权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明确原则:授权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执行困难。

3. 适当原则:授权范围应与被授权人的职责、能力相匹配,确保授权的合理性。

4. 控制原则:授权应遵循风险控制要求,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4. 授权等级与权限公司设有一级授权、二级授权和三级授权,各级授权权限如下:1. 一级授权: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并购、融资等决策。

2. 二级授权: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的授权,包括业务运作、项目实施、合同签订等。

3. 三级授权:基层管理人员对员工的授权,主要涉及日常工作中的事务性决策。

5. 授权流程1. 申请:授权申请人向上级提出书面授权申请,明确授权内容、范围、期限等。

2. 审批:上级管理人员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批,确保授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

3. 通知:审批通过后,授权人应将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被授权人。

4. 执行:被授权人按照授权内容执行相关事务。

5. 记录: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应将授权过程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6. 授权变更与撤销1. 授权变更:授权人可以对已授权的事项进行变更,需书面通知被授权人。

2. 授权撤销: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撤销授权,需书面通知被授权人。

3. 授权到期:授权自动失效,如需继续授权,应重新办理授权手续。

7. 授权责任1. 授权人应对授权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2. 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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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民事及其他商务活动中需要委托授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事务的主管机构,应建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台帐。

第四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其它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外单位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方能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组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公司法务部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以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等代替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办理下列事项,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
(1)招标投标授权;
(2)合同签约授权;
(3)公证、见证、鉴证等事项授权;
(4)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授权;
(5)其他需要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办理,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八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

对委托代理的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范围必须依次写明,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扼要。

诉讼委托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时,必须同时注明具体的委托代理权限。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见附表),由法律事务机构对申请授权委托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批准授权委托后,由法律事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管人员开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具委托书。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需要公证或鉴证的委托书,须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发生被盗或丢失,应及时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十三条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禁止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禁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为。

禁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代理的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

禁止代理人擅自转委托。

禁止代理人利用代理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罚则
第十四条代理人违反本办法,滥用代理权,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依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公司为的代理人。

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单位:职务:
一、代理权如下:
1.
2.
3.(此处填写要授予受托人的其他权限)
二、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
授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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