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归属认定办法与案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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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认定办法及案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分清公司各团队的客户归属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促进销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细则,以公司各团队之间处理之依据。本细则仅对公司各团队之间的客户归属进行约定。各团队部的客户归属,由各团队自行确定。

二、登记报备:

1、每天下班前各部门员工将客户资料登记表报备给报备助理,助理需在次工作日12点前录入电脑。

2、各团体在做客户报备时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QQ或微信发送信息)向公司指定进行预报备(预报备容为“XX团队、XX组别+客户+”,客户以全名为佳。)

3、公司专设一个QQ xxxxx和微信号xxxxx作为报备专用,密码由报备助理掌控,联系人:某某xxxxxxxxxx。

4、紧急报备:因客户临时决定来访,外场销售人员在接到后,须于客户到达营销中心前以短信或微信(客户+性别+联系)形式发送至报备人员。

5、预报备客户未按报备日期到达现场,则视为报备无效。

6、预报备只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的参考证据。

7、每个员工只有1次报备机会,报备时效为7日,若7日客户未能成功到访,则谁约到访客户归属谁。

注:报备在同一天的,以先到先得为原则,需提供或短信联系记录。

三、到访客户:

1、到访客户直销人员和案场人员需积极回访,以期早日达成成交。拓客人员做好客户到访登记表复印,留作证据。

2、到访10日成交,则以报备人员为客户归属。

3、若客户于到访10日以外的时间成交,则以实际预约为成交客户归属。

4、如客户自行上门,为自然上访客。

5、如客户报备时隐瞒获知项目信息的渠道,致使场无法确认该单业绩归属某方,则该客户下定后7天,某方业务员可凭有效证据认领该单(报备前一天起,一周的通话记录、短信详细清单,视为有效证据,以通讯公司打印并盖章或网页直接打印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认领该单,视为自动放弃。

四、撞单处理:

1、一方成交某客户后,另一方对此单归属提出异议,由报备单及报备证据决定客户归属。如成交方有有效证据,则归属成交方;如成交方无有效证据,则归属异议方(异议方须有有效证据,否则归属自然上访;案场提出异议,归属认定同上)。客户认定不属某方后,来源为该客户转介绍的客户亦不归属该方。

2、有效证据定义:场工作人员证词及客户首次报备前一天起,一周的通话记录、短信详细清单,视为有效证据,以通讯公司打印或于场指定处网页直接打印为准。客户及外场证词不作

为有效证据。

3、转介绍客户、陌拜客户的认定,须提交间接有效证据(间接有效证据即三方彼此联系的有效证据);如无有效证据确认转介绍、陌拜关系,不得要求客户归属。

4、客户直系亲属,视作客户本人。

直系亲属定义: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的规定,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祖母、外

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外、外女。

六、判定过程:

1、在公司营销部通知撞单一周,撞单方至指定地点提交证据(公司各团队证据由公司案场

统一收纳,需在规定时间提交至案场),同时明确客户归属由案场判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对案场判定结果无任何异议。

2、判定结果出具后,撞单方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

3、自案场判定后次日起3天,如有新的有效证据呈交,可向营销部提出书面申请,营销部

核实情况属实后,交由总经理室判定,此判定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

七、其他:

为防止现场截客户、捡客户行为,特作如下约定:某方报备后,如他方7日提交与该客户报备前的有效证据,则场应在该客户签订合同后3日通知报备方提交与该客户的有效证据。如报备方接到场要求提交的通知后7日提交了有效证据,则客户归属以报备为准;如报备方无法提交,则业绩归属提交证据方。

为保障业务成交、维护各方利益,特作如下约定:

①.严禁各销售团体的销售人员,在案场与其他销售团体的客户进行搭讪,交换名片,索取通讯方式等行为。

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案场外推广项目、招揽客户(此“案场外”界定为客户接待中心半径100米围),无论是否客户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截客户、抢客户,包括登记客户,向客户分发名片、项目资料等。

③.除场管理人员外,当他方与客户接洽、谈判时,除非接到接洽方请求,任何情况下不得上前搭话。

④.应按项目确定版本在网络等媒体上发布项目信息,不得私自编造虚假容发布。

⑤.非经场项目主要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外场任何业务人员不得私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返佣。

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客户所有款项应及时回笼项目专项账户,不私设账户,不坐支、不挪用。

⑦. 不得通过不正当形式谋取私利,如炒铺、炒号、编造虚假证据、做伪证、窜通挂单、收取客户好处费、倒卖房源等。

⑧.在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前,场不得将该客户撞单的信息透露给任意方。有任何异议都应先以成交签协议为主,待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后,各方按上述规定确定业绩归属。

⑨、各销售团体严禁在案场及项目周边区域滋事、打架。严禁一切有损项目利益的行为。尊

重案场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案场相关规定。

⑩、上述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为严重违反约定,视违反方违反的程度予以贰千至拾万元的处罚措施;直接从佣金中扣除,并禁止其所在销售团体对该客户进行报备,如已成交的,可以直接将该客户的业绩划转至相应销售团体。请各销售团体对自己的工作人员严加管束,管束不力,或情节严重的,公司人事部将给予其开除处理。

本细则中有描述不清之处,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若有特殊情况的,由公司总经办进行裁定,各销售团体须对裁定严格执行,不得有异议。如某方员工不接受裁定结果,寻衅滋事给他方日常工作造成困扰、或有骚扰客户行为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对某方做出处罚,情节严重,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负责人签名:

注:使用无碳复写版本,一式两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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