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分配方案3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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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分配方案

(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由于公司用工人员增加,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优先创造条件安排职工及企业引进人才住宿,适当照顾困难职工。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思路

对照自身条件,个人自行申报,公司组织审核,实行公开分配。

三、居住条件

1、公司聘用的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有权享受套间;公司聘用的工程师、部门主任有权享受单个房间;副职中层、班长等享受二人一个房间。

2、双职工有权利享受单个房间。

3、确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的职工或因公司工作的特殊原因经公司批准后可享受单个房间。

4、未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则上安排三人合住一个房间。

四、有关规定

1、职工分到的宿舍,只能本人居住,不得借给他人居住,否则公司将收回宿舍居住权。

2、分到的宿舍不得自行调换,确有充分理由允许调换的,须先征得公司同意。

3、安排宿舍时,按常住申报,安排后没有常住的,公司将核实情况,集体研究作出收回宿舍居住权的决定;若职工拒绝执行,公司将按100元/月的标准收取房租(在工资中扣除)。

4、房租费收取标准:符合公司规定住宿标准的不收取房租;不符合住宿单个房间

标准确有困难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住宿的,按100元/月收取房租。

5、每个宿舍都装有电表。公司每月每间房补贴5度电费,超出部分按1元/度单价照实收取。

6、职工要注意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关。白天尽可能不用电,少用电。

7、不准在宿舍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职工宿舍水电设备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人员安排维修,如有意损坏,按破坏公物论处,并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8、本方案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度试行。

2012年11月10日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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