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
教师惩戒权的概念
教师惩戒权的概念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针对违反纪律或行为不当的学生,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的权利。
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
教师惩戒权是建立在教育目的之上的权利。
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道德、智力和身体素质,使其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
在教育过程中,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
如果学生违反了这些规定,教师可以通过适当的惩戒措施来纠正其错误行为,促使其回归正轨,从而达到教育目的。
教师惩戒权是建立在教育责任之上的权利。
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需要承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
当学生出现不当行为时,教师需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
同时,教师还需要对惩戒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思,不断调整和改进惩戒方法,确保其符合教育责任和教育伦理的要求。
教师惩戒权是建立在合法性基础之上的权利。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具体而言,教师惩戒权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教师不能使用体罚、虐待、侮辱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惩罚方式,也不能使用过度或不必要的惩罚措施。
合理性原则: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基于教育目的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不能出于个人情感或偏见而滥用惩戒权。
必要性原则: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基于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惩罚方式和方法,以达到纠正学生错误行为的目的。
程序性原则: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包括告知学生惩戒事由、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公示惩戒结果等。
公正性原则: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需要遵循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教师惩戒权是建立在教育伦理和教育道德之上的权利。
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应该遵循教育伦理和教育道德的要求,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权利。
教师惩戒权
教师惩戒权所谓“惩戒”是指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
顾名思义,教师惩戒权是对品行有问题的学生进行一定惩罚,以规范其改正错误行为的权限。
教师使用惩戒权的范围:一是教师惩戒权在很大程度上是强制性的权力,其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约柬,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惩戒后果必须有一定的救济手段加以补救。
二是惩戒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而不能是学生个人或其身体、心灵,确定惩戒对象的前提是。
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规范,而且造成了或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教育影响。
三是惩戒的目的在于促进和规范行为的产生,是为了教育学生。
在教师行使惩戒权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成为一名指导者而非控制者。
惩戒的最佳效果应该是使学生学会如何把已经造成的损失和过错做最好的处理或弥补。
教师惩戒学生是否有效,取决于教师的惩戒是否能够引起学生内在认识的变化。
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倾向,即追求能够使自己得到满足的事物而逃避令自己不快的事物。
当学生意识到某些行为会导致教师的惩戒的时候,出于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他们会努力逃避惩戒,即避免做那些可能招致惩罚的行为。
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就从内心中认可了相应的规范。
因而,教师的惩戒必须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即在惩戒的同时让他们认识自己错误的根源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为了做到这一点,教师可以让学生参与规则的制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集体的主人、并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规则。
教师行使惩戒权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学生感受痛苦,而是维护学校中的各项规范,从而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教师惩戒的过程中,必须秉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行政惩戒的基本理由是基于“报应论”而产生的,即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对于其他守法的公民而言才是公正的,才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的补偿,从而产生公正意识,促使其他公民今后不从事违法行为。
近几年来,我国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不断发生,而且让人心寒。
惩罚教育和教师惩戒权整合
惩罚教育和教师惩戒权整合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SANYHUASANYUA8Q8-第一种定义方法:1. 教师惩戒权应该是指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依法对学生的失范行为予以否定性的评价,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力量2. 所谓的“惩戒权”就是老师对做错事的学生,通过巧妙、科学、人性化的惩罚方式惩罚学生,以示警戒效用的权力。
3. 教师惩戒权,就是教师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依据《义务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教育权利,针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校纪校规的学生而行使的一种教育管理权,它既是教师基于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利,也是教师的职务权利之一。
4. 惩戒是指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它必须是以学生违反规则的错误行为为前提,以教育学生为目的。
第二种定义方法:惩戒 VS 惩罚:从《辞海》中的含义,到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两者都存在着程度的不同。
“惩罚”的程度较“惩戒”较高,更容易演变为备受争议的“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 惩治过错,警戒将来?”。
从心理学意义上讲,惩戒就是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
”惩戒VS 体罚: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体上感到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
体罚是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害的一种惩罚方式,主要是采用暴力的形式对学生的过错行为进行惩罚。
惩戒:“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
教师的惩戒权名词解释
教师的惩戒权名词解释教师的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对学生进行纠正和惩罚的权力。
这一权力是教师职责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教师的惩戒权来源于其作为教育管理者的角色。
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可能会出现违纪、违反课堂纪律、懒散或其他不当行为。
为了保持课堂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纪律意识,教师需要行使惩戒权。
教师的惩戒权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口头警告:当学生的行为不当或违反纪律时,教师可以用口头方式进行警告。
这种方式可以及时提醒学生,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改正行为。
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严重或反复出现的不良行为,教师可以采取书面警告的方式。
书面警告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并留下记录以备将来参考。
3.额外任务:为了惩罚学生的不当行为,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完成额外的任务。
这些任务可以是额外的学习任务、帮助他人的任务或参与课外活动的任务,目的是使学生意识到错误行为的后果,并引导其改正和成长。
4.限制特权:对于一些严重的违纪行为,教师可以采取限制特权的措施,比如剥夺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权利,禁止其使用部分学校资源等。
这种方式的目的是让学生明白违纪行为的严重性,从而警醒其改正。
5.课堂批评:当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打断他人发言或懒散敷衍等行为时,教师可以采取课堂批评的方式。
通过在全班面前点名指责学生的行为,教师可以警示学生,并促使他们改正。
虽然教师的惩戒权是必要的,但其行使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教师应该量力而行,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行为轻重来决定惩戒方式和程度。
此外,教师应尽量选择积极引导的方式,以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
教师的惩戒权也不应滥用。
过度的惩戒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可过度严厉或不当。
总之,教师的惩戒权是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有助于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行为的良好发展。
“教师惩戒权”的概念辨析
五、教师惩戒权的重要性
1、维护学校教育秩序
教师惩戒权是维护学校教育秩序的重要手段。当学生违反纪律或行为不端时, 教师可通过适当的惩戒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2、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
合理的教师惩戒权有助于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在教育过程中,当学生违 反纪律或行为失当时,教师可通过适当的惩戒进行引导和纠正,同时也可获得 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2、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是确保教师惩戒权合理行使的关键。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 管理能力和心理学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学生的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选择适当 的惩戒方式进行纠正,以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加强师生沟通与 理解加强师生沟通与理解是促进教师惩戒权合理行使的重要途径。
教师应学生的情感需求和个性特点,尊重学生的意见和申辩权利,同时加强与 学生家长的沟通,争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
3、培养学生的自律和责任感
教师合理行使惩戒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和责任感。通过实施适当的惩戒, 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他人和集体带来的不良影响,促使学生自觉 遵守纪律和规范,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律精神。
六、建议与期望
1、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是保证教师惩戒权合理行使的重要保障。政府和学校应制定 明确的惩戒规定和实施办法,明确惩戒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使教师在行使 惩戒权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教师惩戒权是义务和责任的 表现
教师行使惩戒权不仅是行使权力,也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义务和责任。当学生违 反纪律或行为不端时,教师有责任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教育的正常进行。
3、教师惩戒权是民主政治和社 会管理手段
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什么
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什么引言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作为学生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行为管理和纠正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行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维护课堂纪律的正常进行,还能够促进学生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的培养。
但同时,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也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教育伦理的规范,确保其合理、公正、有效和适度的性质。
教师惩戒权的基础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源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责任。
教育机构作为社会重要的教育组织,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作为培养学生的关键人员,需要负责引导学生的行为,保持课堂纪律和学习秩序。
教师惩戒权就是学校教育管理机构授予教师的必要权力,以便教师能够依法对学生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教师惩戒权的合理性教师惩戒权的合理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秩序的维护教师作为学生的引导者和管理者,有责任维护课堂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合理行使惩戒权可以有效地防止学生的违纪行为,维护教学秩序,让学生更好地参与学习。
2. 学生行为规范的培养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可以帮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当行为,引导学生认识到行为的后果,进而培养学生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意识。
通过适当的惩戒,学生能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3. 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能力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当注重教育和引导,以促进学生自我约束的能力。
适当的惩戒可以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激发他们自我反思和改正错误的意愿。
通过这样的过程,学生可以逐渐培养起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教师惩戒权的适度性教师惩戒权的适度性是指在行使惩戒权时,教师应当掌握度的原则。
具体来说,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行为是否违反规定教师惩戒的对象应当是学生的违纪行为或不当行为。
惩戒行为必须明确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或教师明确告知的行为准则。
2. 惩戒方式是否适当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根据学生的错误行为采取适当的惩戒方式。
教师的惩戒权内容
教师的惩戒权内容教师的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等不良行为进行惩戒的权利。
教师的惩戒权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师的惩戒权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权必须在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规定。
二、适当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必须适当,不能过度惩戒,更不能采取体罚等不当手段。
三、公正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必须公正,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偏见而对学生进行不公正的惩戒。
四、教育性原则。
教师的惩戒应该具有教育性,不能仅仅是惩罚,更应该是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师的惩戒方式应该多样化,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
常见的惩戒方式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课外劳动、社会实践、留校察看等。
在采取惩戒措施时,教师应该注重方法,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更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教师的惩戒权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有些教师滥用惩戒权,采取过激的手段,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有些教师惩戒不当,对学生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因此,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严格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和校规校纪的范围行使惩戒权。
二、注重方法,采取适当的惩戒方式,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更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三、注重教育,惩戒应该具有教育性,不能仅仅是惩罚,更应该是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注重公正,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偏见而对学生进行不公正的惩戒。
总之,教师的惩戒权是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利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但是,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该遵循合法性、适当性、公正性和教育性原则,注重方法,不能滥用惩戒权,更不能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惩戒权的作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发言稿教师惩戒权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代表我们全体教师,就教师惩戒权这个话题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教师惩戒权,是教育法规赋予教师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
在此,我愿就教师惩戒权的合理行使谈几点看法。
首先,教师惩戒权应遵循教育法规。
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参加教育管理等权利。
在行使惩戒权时,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惩戒行为合法、合理、适度。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惩戒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促进其健康成长。
其次,教师惩戒权应注重教育性。
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改正错误,而不是简单地惩罚。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教育引导,让学生在惩戒中感受到关爱,认识到错误,自觉改正。
再次,教师惩戒权应遵循民主原则。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学生进行沟通,听取学生的意见,共同制定惩戒方案。
同时,教师也要接受学生的监督,确保惩戒权的正确行使。
此外,以下是我对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一些建议:1. 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这样才能在行使惩戒权时做到心中有数,使学生心悦诚服。
2. 加强家校合作。
教师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3. 完善惩戒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惩戒权行使的规章制度,明确惩戒的范围、程序、方式等,确保惩戒权的规范、有序行使。
4. 强化监督机制。
学校、家长、社会等多方共同监督教师惩戒权的行使,确保惩戒行为合法、合理、适度。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教师惩戒权是教育法规赋予教师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我们不能滥用。
我们要在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合理行使惩戒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关于教师惩戒权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教师惩戒权这一重要话题。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使命。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品德。
然而,面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如何正确行使惩戒权,既是我们教育教学的重要课题,也是我们作为教师必须面对的挑战。
首先,我们要明确惩戒权的含义。
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了维护教育秩序、纠正学生不良行为,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学生的权利进行限制的一种权力。
惩戒权的行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性原则:惩戒的目的在于教育,而非惩罚。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2. 合法性原则:教师行使惩戒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力,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
3. 公正性原则:教师对学生的惩戒应当公正无私,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避免因个人喜好、偏见等因素影响惩戒的公正性。
4. 适度性原则:惩戒的程度应当与学生的过错相适应,过轻或过重都可能影响惩戒的效果。
在具体实施惩戒时,教师应遵循以下步骤:1. 警告:在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教师首先应当进行口头警告,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2. 记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详细记录,为后续的惩戒提供依据。
3. 惩戒:根据学生的过错程度,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如扣除班级积分、参加劳动等。
4. 教育转化:在惩戒过程中,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5. 跟踪反馈:对惩戒效果进行跟踪反馈,确保学生真正认识到错误,并改正过来。
总之,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工作。
我们要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正确行使惩戒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演讲稿_谈教师的惩戒权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教育事业息息相关的话题——教师的惩戒权。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使命。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正确行使教师的惩戒权。
下面,我就此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是教师的惩戒权。
教师的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对学生的过错行为采取的适当的教育措施。
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法规赋予教师的一种特殊权力。
在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享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评价的权利。
”这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教师的惩戒权却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教师惩戒权的困境1. 惩戒权的界定模糊目前,我国教育法规对教师惩戒权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导致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缺乏具体操作依据。
一些教师因为对惩戒权的理解偏差,导致惩戒措施不当,甚至引发争议。
2. 社会舆论压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教育问题,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一旦行使惩戒权,很容易受到社会舆论的质疑和指责。
这种压力使得教师在面对学生不良行为时,往往选择忍让,不敢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
3. 教师自身素质不足部分教师由于缺乏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惩戒权的运用不够灵活,导致惩戒效果不佳。
同时,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关爱,对待学生过于严厉,甚至体罚学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如何正确行使教师的惩戒权1. 明确惩戒权的界定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教育法规,明确教师惩戒权的界定,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对惩戒权的认识,使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更加得心应手。
2. 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惩戒制度,明确惩戒的范围、程序和措施,确保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既有依据又有规范。
同时,加强对教师的监督,防止教师滥用惩戒权。
教师的惩戒权内容
教师的惩戒权引言教师的惩戒权是指教师在学校教学管理中对学生不当行为进行批评、警告、纪律处分等一系列措施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运用能够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的正常行为发展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惩戒权的合理性教师的惩戒权是学校正常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合理性。
1. 维护教育秩序惩戒是教育管理的一种手段,通过对学生不当行为的惩罚,可以教育他们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并且促使他们改正错误、积极进取。
如果没有相应的惩戒权,学生可能会无视教师的权威,学校的教育秩序将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2. 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对学生实施适度的惩戒可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
通过惩戒,学生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对自己行为的自我管理能力,为将来的成长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增加教育教学效果教师的惩戒权使得教育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
对于学生不当行为的及时惩戒,可以阻止不良行为的蔓延,保护其他学生的权益,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惩戒权的界定教师的惩戒权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教师的惩戒权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2. 适度惩戒教师的惩戒应当以教育为目的,实施适度的惩戒,不能过度惩戒或过轻对待。
惩戒方式应当与学生的年龄、个性、行为背景等因素相适应,注重个案分析和个性化处理。
3. 公正公平教师的惩戒应当公正公平,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对学生进行差别对待。
惩戒决策应当经过客观、公正的评估,确保对于相同的不当行为采取相同的处理措施。
惩戒手段的选择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惩戒手段,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严重警告、学校惩戒记录和适当的纪律处分等。
1. 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最常见的惩戒手段之一,通常用于对学生不适当的行为及时制止和警示。
教师可以通过语言的方式提醒学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教师惩戒权细则
教师惩戒权细则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教师惩戒权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影响教学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的学生行为,所采取的必要的惩戒措施。
二、惩戒措施批评制止不当言行当学生出现不文明的言行举止,如使用粗鲁语言、嘲笑或侮辱他人时,教师有权对其进行口头批评,及时制止不当行为。
批评应当公正、严肃,同时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得歧视或侮辱学生。
隔离保护其他学生当学生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安全或健康上的威胁时,教师有权将其暂时隔离,确保其他学生的安全。
隔离期间,教师应与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背后的原因,并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没收扰乱物品当学生携带或使用可能扰乱教学秩序的物品(如手机、游戏机等)时,教师有权暂时没收这些物品。
没收的物品应在课后归还给学生,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教育引导。
警告写检讨书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教师可以给予学生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其写出检讨书。
检讨书应当反映出学生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和认识,以及对今后行为的承诺。
留校反省错误对于情节较为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可以建议学校给予其留校反省的处罚。
留校反省期间,学生应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反思,不得随意离开。
剥夺集体活动权对于严重违反集体纪律或影响集体活动的学生,教师可以暂时剥夺其参加集体活动的权利。
剥夺集体活动权的时长应根据学生错误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应与学生的家长进行充分沟通。
三、执行原则公正公平:教师在执行惩戒权时,应公正公平,不得因个人好恶或偏见而对学生产生不公正的对待。
尊重学生: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使用侮辱性或歧视性的语言。
及时沟通:教师在采取惩戒措施后,应及时与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教师惩戒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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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正确看待教师惩戒权
网友: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个人坚决反对
体罚学生。但是有一个十分困惑的问题,那就 是现在的学生不好管,家长中又有不少一味袒 护孩子的情况,导致许多教师不敢管学生,不 敢批评,更不敢惩戒了,因为害怕被说成是体 罚学生。请问,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应 该怎么区分体罚和惩戒?如果要实施惩戒,又 该具体怎么做才不至于成为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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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
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 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 “惩戒”中,“惩”即惩处、惩罚,是 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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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惩戒权的法律关系
表面上看,教师惩戒权利的主体是教师和
学生,其中,教师是权利人、学生是义务人,
教师惩戒权利中主要表现为教师与学生的教育、
送到齐齐哈尔医院治疗已脱险。董静的父母为
了给孩子治病,花费了人民币8万多元,误工半
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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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首先想到的是偏远地区老师还是以那种鞭打学生 为教学管理形式,由此感到痛心.为什么中国的教师素质 水平参差不齐,为什么教师们总是以学生的考试分数高 低而定论其将来,为什么教育部门在鼓励支持重视发展 高等教育时,没有对学生们的初中六年重视呢? 教师对 学生来说就是他们的人生第二为父母,当考试不及格时, 做老师和家长的当然心急,但是请问老师们,当你还是位 学生因为考试没有及格时你们是怎样想的呢 ??? 当着 全班同学老师打学生,这是什么行为啊?侵犯了人生自 由权,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声谴责, 更要对自己这份职责做反省;依法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受 行政处分,学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并不是要对肇 事者做出是非判断;而是请大家由此事深省中国教育事 业还有待完善的问题,大家一起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 展!
教师惩戒权的概念
教师惩戒权的概念
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不当行为进行惩戒的权力。
教师惩戒权的目的是帮助学生纠正错误行为、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教师惩戒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管理纪律:教师有权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进行适度的纪律处分,如口头警告、留校察看、责令改正等,以维护课堂秩序。
2. 批评教育:教师有权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并通过教育解释、道德教育等方式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帮助其改正。
3. 应对不当行为:教师有权对严重违纪、影响教学和学校安全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如强制离校、暂停学籍等,以确保校园的安全和教育的正常进行。
然而,教师惩戒权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包括:
1. 合理适度:教师的惩戒措施应是合理和适度的,不能过度惩戒或虐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尊严和权益。
2. 公正公平: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公正对待每个学生,不偏袒或歧视任何学生。
3. 依法行使: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应依法行使权力,遵守学校相
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之,教师惩戒权是教师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权力,它在教育中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也需要合理、适度和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行使。
同时,教师还应重视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教师惩戒权的理解和认识
教师惩戒权的理解和认识1. 什么是教师惩戒权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不当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权力。
它是教师职责的一部分,旨在维护课堂秩序、保障学生安全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需要注意方法适度、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2. 教师惩戒权的必要性2.1 维护课堂秩序课堂秩序是有效教育的基础,而学生不当行为会严重干扰课堂秩序。
通过行使惩戒权,教师可以及时制止和纠正学生不当行为,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育质量。
2.2 保障学生安全有些学生可能存在危险行为或危险思想,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教师可以通过惩戒措施来预防和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保障学生的安全。
2.3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当以教育为目的,通过适度的惩戒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这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 教师惩戒权的原则3.1 方法适度原则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选择适当的方式和方法,避免使用过度或不当的惩罚手段。
对于不同情况和不同学生,教师应采取恰当的措施,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3.2 公正公平原则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个人喜好或偏见而对待学生。
任何惩戒措施都应基于客观事实和公正评判。
3.3 合理合法原则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能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
对于学生的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3.4 爱与教育原则教师行使惩戒权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引导他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惩戒应当与爱和关怀相结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4.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方式4.1 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最常见的一种惩戒方式,教师可以通过语言表达对学生不当行为的不满,并提醒他们及时改正。
口头警告可以有效制止轻微违纪行为,对学生影响较小。
4.2 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是通过指出学生错误和不当行为的问题所在,引导他们认识错误并改正。
教师惩戒权协议书
教师惩戒权协议书甲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所依法设立并具有教育资质的学校,乙方是甲方聘请的教师,为了明确双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关于惩戒权的行使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惩戒权的界定1.1 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维护学校纪律和教育秩序,对违反学校规定和教育纪律的学生采取的适当教育措施。
1.2 惩戒权的行使应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度性原则。
第二条惩戒权的行使条件2.1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经教育无效的,教师可行使惩戒权。
2.2 教师行使惩戒权前,应充分了解情况,确保惩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三条惩戒权的行使方式3.1 惩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反省、限制一定范围内的活动等。
3.2 教师不得采取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方式。
第四条惩戒权的程序4.1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前,应向学生说明惩戒的原因和依据。
4.2 对于较重的惩戒措施,教师应事先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
第五条惩戒权的监督与责任5.1 甲方应建立惩戒权行使的监督机制,确保教师合理、合法行使惩戒权。
5.2 乙方在行使惩戒权过程中,若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6.2 如遇法律法规变化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教师惩戒权的范围和规定
教师惩戒权的范围和规定教师惩戒权的范围和规定1. 引言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的角色不仅是传授知识,还包括培养学生的纪律和行为习惯。
为了维护学校的秩序,教师被授予了一定的惩戒权。
然而,由于惩戒权的行使涉及到学生的权益,因此必须在遵守一定的范围和规定下进行。
本文将探讨教师惩戒权的范围和规定,并分享对这一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2. 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原则:2.1 合理性和适度性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当合理且适度。
这意味着教师不应滥用惩戒权,而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行为轻重,选择合适的处罚手段。
2.2 公正和公平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惩戒时,应当保持公正和公平。
每个学生都应受到公平对待,不因个人偏见或歧视而受到不公正的处罚。
2.3 教育和引导教师的惩戒行为应当以教育和引导为目的,而非仅仅为了惩罚学生。
通过适当的处罚,教师可以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引导他们改正不良行为。
3. 教师惩戒的范围教师惩戒权的范围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3.1 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最常见的教师惩戒手段之一。
当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或违反纪律时,教师可以通过口头警告来提醒他们注意行为规范,并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2 私下谈话在某些情况下,教师可能选择与学生进行私下谈话,以进一步了解问题的根源,并试图解决问题。
私下谈话可以帮助教师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促使学生认识到错误,并寻求改进。
3.3 写作任务或额外作业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完成额外的写作任务或作业作为一种惩戒手段。
这种方式可以让学生反思错误行为,并促使他们在思想上进行深入思考。
3.4 惩罚性任务某些情况下,教师可能选择给予学生一些较为严厉的惩罚性任务,例如清理教室或课堂后的工作。
这种惩罚目的在于让学生意识到不良行为会带来不愉快的后果,从而促使他们改正错误。
3.5 封堵和停学在一些严重情况下,学校可能会采取封堵或停学等措施进行惩戒。
封堵是指学生在一段时间内被禁止参加某些活动,而停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离开学校。
教师惩戒权的范围与方法
教师惩戒权的范围与方法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惩戒的权力。
作为教育管理的一部分,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教育教学的原则,旨在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本文将探讨教师惩戒权的范围与方法。
一、教师惩戒权的范围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和条件:1.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例如课堂纪律、校园秩序等,教师应根据学校规定的行为准则来惩戒学生。
2.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3. 学生违纪行为:教师可以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适度的惩戒,例如批评、警告、罚站等,以引导学生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 紧急情况处理:教师在遇到学生危害他人或自己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保护其他学生和自身安全。
二、教师惩戒权的方法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应注重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既要达到教育教学目的,又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1. 认识性惩戒:教师可以采取批评、警告等方法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认识性惩戒,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意识到错误行为的后果。
2. 纠正性惩戒:教师在发现学生的错误行为后,应及时进行纠正性的惩戒,例如给予适当的处罚,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激发其改正错误的积极性。
3. 引导性惩戒:教师在惩戒学生的同时,应给予适当的引导,帮助学生找到改正错误的方法和途径,让其从错误中成长和进步。
4. 激励性惩戒:教师可以通过激励性的惩戒方法,如奖励、表扬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树立正确的行为模范。
5. 警示性惩戒: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度的警示性惩戒,让学生明白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后果,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总之,教师惩戒权的范围与方法要确保既能有效地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又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坚持以德育为核心,综合运用惩戒和奖励手段,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惩戒权问题研究
教师惩戒权问题研究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水平提高,教育事业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而在教育领域中,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一方面,教师惩戒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促进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如果教师使用惩戒权不当,可能会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甚至是虐待行为。
在这个问题上,学者和教育界人士对于教师惩戒权的探讨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
本次文章将从教师惩戒权的定义、权力运用、法律规范、心理影响等多个维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政策制定和教育实践提供参考。
一、教师惩戒权的定义教师惩戒权,简单来说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按照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和约束。
这种惩戒权是教师在管理学生行为和维护教育秩序方面的一种教育权力,是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和学生的成长情况,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范的权利。
教师惩戒权并非是一种随意的行为,而是需要在一定的规范和界定下进行。
而这一规范和界定主要体现在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中,以及教育法律法规中。
在这些规定下,教师惩戒权是有一定限度和条件的。
教师在使用惩戒权的时候,应该注意权力的运用方式和方法。
在进行惩戒行为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性:教师在使用惩戒权的时候,需要保证惩戒行为是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的。
不能因为个人情绪或者其他原因,滥用惩戒权力。
2. 公正性:教师在进行惩戒行为的时候,需要保证公正公平。
不应该因为个人偏见或者其他因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的惩罚。
3. 适度性:教师在进行惩戒行为的时候,需要保证惩戒是适度的。
不能对学生进行过度严厉的惩罚,也不能对学生进行过于宽容的处理。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滥用权力。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学校规章制度给予适当的处分。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内涵、意义与落实方略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内涵、意义与落实方略教师教育惩戒权是指教师依法依规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力。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合法性、适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首先,合法性是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育惩戒权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行使,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教师在执教中,应当依法规定的权限、范围以及程序实施相应的教育惩戒,不能随意使用惩戒手段。
其次,适度性是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核心要求。
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过程中,应当具有适度性,既不能过分严厉,也不能过分宽松。
只有适度地行使教育惩戒权,才能在维护学校纪律的同时,保护学生的个人尊严和权益。
第三,公正性是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重要保障。
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偏袒、不随意打压或者恩威并施。
惩戒必须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对于同样的过错,所有学生都应受到同等的对待。
最后,规范性是教师教育惩戒权规定与行使的要求。
教育惩戒必须遵循规范,在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方法上符合教育科学的原理。
教育惩戒不能随意乱用或者过度使用,否则易引发不良后果,甚至导致学生心理和人格的伤害。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师教育惩戒权对于维护学校纪律和教育秩序至关重要。
学生在学校中不能随意违反行为规范,否则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教师有权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适度的教育惩戒,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纪律。
其次,教师教育惩戒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教育惩戒是对学生行为的一种正当反应和教育引导,通过惩戒措施,可以让学生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认识到自身行为对他人和集体造成的伤害,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再次,教师教育惩戒权有助于保护其他学生的权益。
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学生,若不及时进行教育惩戒,可能会给其他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是威胁到其他学生的安全。
通过教育惩戒,可以对学生们起到示范教育的作用,提醒他们遵守学校的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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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教育惩戒权是教师拥有的一 种合法权力,教育学专家谭晓玉教授将 教师教育惩戒权概括如下:“惩戒权是 一种权力,它是针对学生违反规范的行 为,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 制性权力,它来源于教师的教育权力, 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 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权力,也是教师 职业权利之一”。
从根本上说,惩戒权乃是中小学 教师接受国家、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委托, 针对学生做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行为进行约制、管理的一种权利。
三、教师惩罚权的形式
主要形式有八种:1.言语责备2.隔离措 施3.剥夺某种权利4.没收5.留校6.警告7.记入 学生档案的处分8.停学和开除。并进一步提 出了4种惩戒的病理表现:1.体罚2.停学3.开 除4.精神罚(心罚)。
案例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局第四小学二年级教 师张某,为惩罚考试不合格学生董静,将董静 叫到台前当众用教鞭抽打她的手心,并让董静 自己数着。董静疼痛难忍,把手收了回来,张 某一气朝董静的后脑打一教鞭,董静的脑袋立 即耷拉下来,这时又打一鞭,董静的嘴里、鼻 孔里冒血,瞳孔扩散,失去了知觉,生命垂危。 送到齐齐哈尔医院治疗已脱险。董静的父母为 了给孩子治病,花费了人民币8万多元,误工半 年之久.
处理
专家: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 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 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 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 运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体罚时“度”的把握。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 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 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 是必要的。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 战胜诱惑的能力。”有关教育研究也表明,惩罚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为了更好 地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惩戒目的要正当明确。教育的目的在于“育人”,惩戒重在“戒”,体罚重在 “罚”,二者有天壤之别。“戒”意味“惩治过错,警戒未来”,“罚”意味 “损害身心健康,处罚违规行为”,这就要求教师的惩戒目的明确而正当,并有 助于达成其所追求的预期教育目的。 惩戒手段必要且侵害性最小。惩戒是一种 教育手段,它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作用于受教育对象。惩戒是手 段而不是目的,因而惩戒手段与惩戒事由要保持均衡。换言之,如果有多种手段 可以达到目的,那么教师应根据学生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学生的个体差异性等多 种因素,选择对学生权利侵害最少的教育手段。 惩戒过程要公开公正。教师在 实施惩戒的时候应考虑社会公众利益、第三人利益、惩戒对象的利益(如生命、 健康),力求在三者之间寻求平衡和公正,并充分发扬民主,获得广大学生群体 的认同和道德支持,以扩大惩戒的教育效果。
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受法律保障。惩戒是指法律主体 基于特别身份关系,为维持纪律与秩序,对于违反一定 义务者所进行的管教措施。这种特别身份关系主要发生 在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与员工、学校与学生 以及家长与子女之间,基于这种特别关系,法律赋予一 方有权单方决定对另一方实施惩罚。我国现行《教育 “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按 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运动”、“对 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等权利, 这一法律规定界定了学校与学生的特别身份关系,赋予 学校依法惩戒学生的权力。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职能 的执行主体,我国现行《教师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教 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赋予了教师履行 依法惩戒学生的权力,为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提供法律保 障。
劳凯声教授在他主编的《变革社会中的教 育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学基本问题研究》一 书中又对教师惩戒权的表现形式作了更为详细 的解释与说明,他列举了与前述相同的8种惩 戒形式,但却将体罚、停学、开除和精神罚 (心罚)这几种形式列为有争议的惩戒形式, 并未直接定性为错误的惩戒形式。
教师惩戒权形式类型
教师的惩戒权形式类型主要分为主要 分为:(一)正确的惩戒形式;(二)错 误的惩戒形式
1.目的不同。体罚为惩罚而惩罚,教育惩戒 为教育而惩罚;2.手段不同。体罚的手段缺乏法 律保障,教育惩戒的手段受法律保障,并严格依 照法律规定实施;3.产生的后果不同。体罚行为 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教育惩戒以不损害受 罚者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并使受罚者认识错误、 改进自我。
可见,由于教育惩戒与体罚在目 标、手段和产生后果上存在本质区别, 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同于体罚的惩罚。 目前,我国现行的《教育法》、《义 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法律明文禁止体罚行为,但法律没有 禁止教育惩戒行为,教育惩戒行为具 有合法性。
教师惩戒权
一、教师惩戒权的含义
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由于教师的惩戒权的 行使往往是以行政管理的方式出现的,惩戒双方教 师和学生的地位,从一定程度上说是不对等的,使 得惩戒带有了一定的强制性,教师和学校在是否惩 戒学生的问题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其直接结 果就是,有些学校和教师滥用“惩戒权利”导 致”“惩戒过度”而侵犯学生的法律权利。其间接 结果就是,人们对“惩戒”产生歧义、错误地理解 惩戒的含义和作用,使得惩戒的真正作用得不到正 常的发挥。
(二)错误的惩戒形式
1.体罚和变相体罚 2.精神体罚(心罚) 3.经济罚
四、教师惩戒权的合法性
教育惩戒不是体罚。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 体上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 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具体包括体罚和变相体 罚,即“体”罚与“心”罚。教育惩戒是指 “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 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虽然 教育惩戒与体罚都是惩罚,都使受罚者感到痛 苦,但是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3.教育性惩罚
教育性惩罚是指教师运用教育机智对学生的不 合范言行进行惩戒以促使学生认识到并转变自己的 不合范言行的一种惩戒方式。在教育实践中,这种 惩戒方式主要表现为暂时隔离、剥夺正强化物(如 其喜欢参加的活动、奖励的物品等)、暂时没收与 不合范言行有关的物品、完成额外的任务(如罚唱 歌、罚办黑板报等)、短暂留校等。这种惩戒方式 灵活多变,可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具体情境灵活操 作,能体现教师的教育艺术性。但这种方式也对教 师的素质要求较高,强调教育的智慧与艺术。另外, 这种惩戒方式在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一些细节(如 隔离时间要短暂、罚没物品事后要归还学生或其监 护种鞭打学生 为教学管理形式,由此感到痛心.为什么中国的教师素质 水平参差不齐,为什么教师们总是以学生的考试分数高 低而定论其将来,为什么教育部门在鼓励支持重视发展 高等教育时,没有对学生们的初中六年重视呢? 教师对 学生来说就是他们的人生第二为父母,当考试不及格时, 做老师和家长的当然心急,但是请问老师们,当你还是位 学生因为考试没有及格时你们是怎样想的呢 ??? 当着 全班同学老师打学生,这是什么行为啊?侵犯了人生自 由权,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声谴责, 更要对自己这份职责做反省;依法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受 行政处分,学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并不是要对肇 事者做出是非判断;而是请大家由此事深省中国教育事 业还有待完善的问题,大家一起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 展!
(一)正确惩戒形式
正确惩戒形式是指那些符合教育规 律、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合法的教育 惩戒形式。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种:
1.口头惩戒
口头惩戒是指对学生的不合范言行直接 用语言进行批评,以转变学生的不合范言行。 这是惩戒形式中较轻微、运用最为普遍的一 种形式。其优点是惩戒及时、直接,操作灵 活,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私下进行。其缺 点是费时,对教师的惩戒技巧要求较高,易 于与师生间的谈话相混淆。 另外,这种形式往往会随教师的主观 情绪波动而转变惩戒的性质。
2.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是指对学生违背校规校纪的不合范言行按照 纪律处罚条款进行惩戒以教育学生促使其不合范言行转变 的一种惩戒的形式。常见的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留校 察看、劝退、短期停学、开除学籍等(其中劝退和开除学 籍两种纪律处分不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 这类惩戒形式较为正式,惩戒力度也较为严厉,常常 伴随着档案记录,具有较强的震摄作用。但这种惩戒形式 由于惩戒力度非常大,非常严厉,对学生的压力较大,往 往有较强的副作用,容易因学生逆返心理而出现事故。所 以,这种惩戒方式的实施程序一定要合法,惩戒理由要充 分合理,要注意与其他惩戒形式配合运用。
所谓“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 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 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 “惩戒”中,“惩”即惩处、惩罚,是 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 的。
二、教师惩戒权的法律关系
表面上看,教师惩戒权利的主体是教师和 学生,其中,教师是权利人、学生是义务人, 教师惩戒权利中主要表现为教师与学生的教育、 管理关系;实质上,在师生关系的背后,还隐 含着一系列的关系,既包含有国家与在校学生 之间的教育、管理关系,也包含有国家与学校、 教师之间的委托关系,还包含有学生家长或其 他监护人与学校、教师之间的委托关系,学生 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与未成人学生之间的监护关 系。在种种复杂关系中,既有权利人和义务人 地位不对等的行政法律关系,也有权利主体双 方地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五、如何正确看待教师惩戒权
网友: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个人坚决反对 体罚学生。但是有一个十分困惑的问题,那就 是现在的学生不好管,家长中又有不少一味袒 护孩子的情况,导致许多教师不敢管学生,不 敢批评,更不敢惩戒了,因为害怕被说成是体 罚学生。请问,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应 该怎么区分体罚和惩戒?如果要实施惩戒,又 该具体怎么做才不至于成为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