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劳动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领域劳动合同
(示范文本)
用工方: 劳动方:(代表人)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身份证号:
重庆市江北区建设委员会
制定
重庆市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用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方(以下简称乙方):班组成员(附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项工程作业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二、工作内容
乙方从事作业,内容包括:
三、合同期限
1.起始时间: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2.终止时间:根据甲方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任务书,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四、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和工程技术交底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作业质量标准:
五、劳动报酬
1.计件(计量)方式:按工作内容元/m,元/m2,
元/m3,元/件,元/个,元/套计算。
2.计时方式:技术工人元/日,普通工人元/日。
3.合同范围以外增加的工作内容,按计件(计量)方式计算时,由甲方书面确定作业量和报酬标准;按计时方式计算时,由甲方书面确定工日和报酬标准,另行结算劳动报酬。
4.劳动报酬包括日工资、加班工资、休息休假工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
六、报酬支付
乙方在当月25日将本月完成作业量报送甲方,甲方在当月28日前审定回复,乙方以此编制劳动报酬分配表(详附件3)在当月30日前送甲方备案,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劳动报酬。
1.按月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劳动报酬。
2.按季度且在本季度末次月5日前支付劳动报酬;甲方在未支付劳动报酬月份预支乙方生活费元/日·人(生活费在劳动报酬总额中扣除)。
甲方按备案的劳动报酬分配表对乙方成员支付报酬。乙方劳动期限不足1个月时,甲方在乙方作业内容完成后3日内支付报酬。
七、组成合同文件
1.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施工作业任务书,作业量签证。
2.施工单位或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文件。
3.乙方成员进、离施工现场登记表,每日工作考勤表,每月劳动报酬分配表(附件3);乙方全体成员授权委托书(附件1)。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
姓名:职务:
职权:
2.宣传并实施施工单位或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向乙方安排符合使用要求的宿舍、活动室、食堂、浴室、厕所等生活设施。
4.按照施工工序提前5日向乙方提交施工作业任务书,并完成技术交底。
5.实行乙方成员进场、离场登记和日工作考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乙方发生的伤亡事故。
6.对乙方成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技术等级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登记备案。
7.向乙方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三宝”用品、安全设施和机具、机械设备,并监督乙方正确使用。定时组织开展班前活动,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8.对乙方作业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当即返工决定。
9.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其成员中途离场时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10.乙方成员有违反计划生育、治安管理条例者,有权将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推荐的现场代表
姓名:职务:班组长
职权:合同方全体成员授权委托书明确的内容。并代表乙方全体成员
2.对施工单位或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认可并遵照执行。
3.准确向甲方陈述自己的个人简历、身体健康状况和上岗作业技术等级。
4.承诺对身体健康状况陈述不实,带有陈旧性伤病上岗作业而发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工伤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5.执行进场、离场登记和日工作考勤,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作业内容转由第三方完成。
6.根据作业任务书需要作业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甲方予以配合,同时在不影响工期情况下自行安排休息、休假。
7.定时开展班前活动,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违反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违约责任。
8.合理安排乙方成员上岗作业,确保人员到位,不造成窝工和延误合同期限,若有成员增减,提前到甲方办理用工事宜。
9.因违反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乙方成员不符合技术等级上岗作业造成质量问题时,对其进行整改并承担工资费用。
10.严格按照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技术工人作业,技术工人的岗位应与其技术等级和技术水平相适应,不具有本岗位技术水平的工人和非专业工种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十、质量、验收与返修
1.乙方对合同范围内的作业质量向甲方负责。
2.甲方或施工单位检查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或半成品时,有权通知乙方立即无条件返工,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作业的工序、半成品、成品验收,限在乙方施工操作过程中同步完成。
4.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返工义务,甲方可以组织第三方返工,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在合理范围内承担。
5.在业主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不再对该工程承担返修义务。
十一、违约、赔偿和争议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1.1不按合同审定乙方完成的作业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1.2不按程序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变相克扣乙方劳动报酬。
1.3在施工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窝工、停工超过15日。
1.4不及时解决乙方因工伤亡的治疗及赔付。
1.5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对乙方的下列行为之一实施罚款,金额元。
2.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工。
2.2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
2.3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约定内容转由第三方完成。
2.4违反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
2.5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对乙方的下列行为之一实施罚款,金额10元/人·次。
3.1违反国家颁布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2违反施工单位或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3不按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野蛮作业,且不听劝阻。
4.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期限延误时,停工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补助10元/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