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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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篇:员工违纪处理办法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纪律或有秩序的行为是在竞争的环境中为了圆满达到公司的目标所必需的,亦是为了改善保护其员工未来利益所必需的。

公司期望员工理解并以自律的行为无条件和负责地接受纪律为工作的必需条件。

员工应把实现该期望作为己任。

因此,矫正组织内偏差的行为通常是惩罚性质的,称为“违纪处分”。

应该通过提倡纪律、强调“自律”以防止成员的偏差行为。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纪,其惩罚方式,按照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1、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规定的;2、违反本《人事管理制度》第六部分“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中规定的;3、违反公司《员工违纪处理方法》规定的;4、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声誉的。

二、违纪处罚方式口头警告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对员工一次性罚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月工资包括岗位工作、司龄补贴、奖金,下同)的百分之二十。

扣奖金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三、违纪处理程序1、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行为或违反保密要求的,由直接上级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注明违纪事件,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经核实,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违纪员工面谈。

3、违纪事件属实的,违纪员工必须于面谈当日提交书面检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无论违纪事件是否严重,违纪员工不提交书面检查的,人力资源部将按严重违纪处理。

4、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员工违纪处理意见表》,报主管副总裁及总裁批示意见。

5、人力资源部按主管副总裁及总裁的批示意见,出具《违纪处理决定》。

《违纪处理决定》一式三份,员工应分别予以签收确认;同事,一份由人力资源部直接送达至违纪员工,一份由人力资源部送到公司工会存档,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6、凡通报批评的,自《违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在公司内部惊醒公式,公示期为二周。

四、五、六、七、员工《违纪处理决定》记入员工信息档案。

一次性罚款、降薪(减薪)、降级、免职,在通报批评同时执行。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篇: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目的规范员工行为,明确管理标准,引导员工遵章守纪,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 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与上海黄浦区蓬莱老年公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2.2本办法适用于员工在工作中或从事其它与公司利益相关事件中的违纪行为的处理。

3管理原则3.1初次违纪、偶有违纪者从轻,经常违纪、屡教不改者从重。

3.2员工在行政处分期间或未履行完经济处罚前,在集团范围调动时,不因调动影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执行,调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做好员工违纪处理执行的管理衔接。

3.3对劳动合同期限剩余时间少于应处分期限的员工,合同到期未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实际处分期至劳动合同到期时为止;合同期满后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未执行完的处分期在新合同期内继续执行。

4.1员工违纪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4.2 员工违纪处罚方式分为: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警告、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上述处罚方式之外可对违纪员工并处: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干部降职、免职);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

4.3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的,扣罚标准为每次20元以上直至当月全部奖金或绩效工资(包括季度、年度奖中与当月度有关的奖金部分)。

4.4受警告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6个月奖金或绩效工资的处罚,当年可扣罚时间不足的,顺延至下年度继续执行。

4.5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3个月-1年的留用察看期,留用察看期间按长虹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间无年度奖金。

4.6因违纪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干部降职、免职)的,应根据新岗位重新核定薪酬标准,且不得调整到薪酬标准高于员工原标准的岗位。

4.7违纪员工的经济赔偿可以由员工用现金缴付,也可以从员工本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缴。

但对非离职员工扣款,应保障员工月度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

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

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行)1. 引言为了规范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为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时,给予相应处分的指导文档。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3. 违规违纪行为分类公司对职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以下分类:3.1. 轻微违纪行为轻微违纪行为是指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轻微违反,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

轻微违纪行为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穿着不符合公司着装要求;•擅自离岗等。

3.2. 一般违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明显违反,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一般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无故拒绝工作安排;•多次违反工作纪律;•对上级指令采取消极态度等。

3.3. 严重违纪行为严重违纪行为是指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

严重违纪行为一般包括但不限于:•骗取公司财产;•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违法行为;•报复他人;•盗窃公司商业机密等。

4. 处分措施根据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同程度,公司将执行不同的处分措施。

4.1. 轻微违纪行为处分措施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分措施之一: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是对违规人员进行口头劝告和提醒,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2.书面警告:书面警告是将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违规人员,要求其改正,并进行书面备案;3.记过:记过是将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记入违规人员的档案中,作为其个人信用记录。

4.2. 一般违规行为处分措施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分措施之一:1.记大过:记大过是将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记入违规人员的档案中,情节较为严重,属于中等程度的处分;2.辞退:辞退是解除违规人员劳动合同的处分措施,适用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规行为。

4.3. 严重违纪行为处分措施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分措施之一:1.解雇:解雇是解除违规人员劳动合同的处分措施,适用于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的违规行为;2.移交司法机关: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1. 引言2. 定义员工违纪:指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办公守则、职业道德或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规定的行为。

违纪行为:指员工违反规定的具体行为或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打架斗殴、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等。

处理措施:指对违纪员工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3. 违纪行为分类根据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违纪行为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个等级。

具体分类如下:3.1 轻微违纪行为轻微违纪行为指对公司运营和员工工作影响较小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不连续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简单的工作纰漏或疏忽;对同事言语不当,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

3.2 一般违纪行为一般违纪行为指对公司运营和员工工作有一定影响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导致工作进度受到一定影响的情况;不按要求完成任务;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等。

3.3 严重违纪行为严重违纪行为指对公司运营和员工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迟到、旷工或长时间无故缺勤;盗窃公司财产或泄露公司重要机密信息;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打架斗殴或进行其他暴力行为等。

4. 处理程序4.1 违纪举报任何员工都有权对其他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据和相关情况描述。

4.2 违纪调查公司将对举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确保程序公正、客观、严谨。

调查过程中,将收集相关证据和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4.3 违纪处理根据违纪行为的分类和严重程度,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4 申诉和复核被处理员工有权对处理结果进行申诉和复核。

公司将设立独立的复核机构,负责处理申诉和进行复核,并及时作出决定。

5. 处理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6. 违纪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1. 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规范员工违纪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2.1适用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2.2 适用人员:员工(正式员工、试用人员、实习生、临时人员)。

3. 权责3.1 违纪事件提报:3.1.1 各级部门负责人:负责提报与其所在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相关的违纪事件,提报时应清晰阐述违纪事件具体事实。

3.1.2 员工:可以向违纪事件受理部门反映违纪事件的具体事实及材料。

3.2 违纪事件受理:3.2.1 总办:负责运营类违纪事件及公司高管违纪事件的受理。

3.2.2 财务部:负责财务类的违纪事件受理,负责认定违纪事件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3.2.3 行政部:负责行政办公类违纪事件的受理。

3.2.4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类违纪事件的受理。

3.2.5 技术部:负责信息安全类违纪事件的受理。

3.2.6 内审部:负责其他类违纪事件的受理。

3.2.7 各部门:对部门所属员工违反其岗位工作规定的违纪事件的受理。

3.3 违纪事件调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违纪事件受理部门的调查取证,对涉及违纪事件涉及到本部门职责相关内容提供专业判定意见。

4. 定义4.1 一般违纪:因员工一般过错而采取的处理方式,有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四个处理等级,违纪处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培训、调动、考核、评比等依据。

4.2 严重违纪:因员工严重过错而采取的处理方式,有留司察看、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两个处理等级。

4.3 经济赔偿:因员工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需进行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有一般损失、明显损失、重大损失三种赔偿等级。

4.4 违纪事件受理部门:指负责违纪事件受理、调查、并提供处理意见的部门。

5. 实施内容5.1 违纪处理类型5.1.1 一般违纪:5.1.1.1 批评:扣减绩效薪10元/次。

5.1.1.2 警告:扣减绩效薪50元/次。

5.1.1.3 记过:扣减绩效薪100元/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 1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碧桂园集团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

碧桂园集团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

附件:碧桂园集团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编总则第一章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惩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碧桂园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及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集团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应坚持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挽回损失、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方式第四条员工违反《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受到责任追究。

员工故意实施违规违纪行为,导致集团经济损失的,应予以严惩。

集团监察部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集团任何部门或员工都有配合集团监察部进行调查和举证的义务。

第五条责任追究的种类:(一)批评;(二)记过;(三)降级;(四)解除劳动合同;(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违规违纪受到批评、记过、降级处分的,应设置考察期,考察期内不得增加工资及奖金,不得晋升职务:(一)受到批评处分的,考察期为3个月;(二)受到记过处分的,考察期为6个月;(三)受到降级处分的,考察期为12个月。

考察期自最终处罚决定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七条违规违纪受到批评或记过处分且造成集团经济损失的,可对其扣罚奖金:(一)受到批评处分,扣罚3000元以下奖金;(二)受到记过处分,扣罚5000元以下奖金。

扣罚的奖金归受处分人所属单位所有,由受处分人所属单位在发放奖金时进行扣罚。

第八条违规违纪受到降级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应对其工资、奖金各降相应档次。

第九条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其重新入职集团、与集团产生业务往来。

第十条违规违纪受到处分,不适宜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调离岗位。

第十一条违规违纪获得的经济利益和不当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集团有权收缴。

第十二条违规违纪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集团除对其作出处分外,还应就未能挽回的经济损失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公司工作规范、工作操作流程,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违纪违规管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实施了公司禁止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理:经济赔偿、扣发奖金、降低工资等级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的情形:(一)上班迟到、早退;(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不按规定程序交接班;(四)违反生产行为规范;(五)玩忽职守,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报告与数据,未造成重大损失;(六)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超过调令规定的报到期限未报到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合理指示;(八)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九)上班时间未经直接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十)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十一)不执行公司规定,或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十二)散布谣言,给员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十三)旷工;(十四)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携带违禁品;(十五)无视公司规定,在禁烟区吸烟;(十六)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环境、服务或其他员工财物或偷窃公司和员工财物;(十七)有意污染公司产品或环境;(十八)任何其他属有意行为,已对公司产品、财产、个人财产、员工社会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十九)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给员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二十)故意破坏生产、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运行及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影响生产和安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十一)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谎报成绩谋取个人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二十二)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科技成果及公司其他公司文件和信息;(二十三)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二十四)有其他类似情节的行为;有上述情形中视其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某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篇总则第一章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构建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规范对违规违纪员工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结合某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可以依照企业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违规违纪员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全体员工。

某某公司包括:。

第五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原则:(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二)实事求是,依规处理;(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处理种类、程序第六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种类: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待岗、降薪、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各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将违规违纪事实、证据材料及处理建议一并提报企管部,企管部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听证情况由企管部报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处理运用规则第十条有本办法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合并处理。

同一错误行为,违犯本办法两个以上条款的,按较重的条款处理。

第十一条从轻、从重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理。

减轻、加重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外,给予减轻或者加重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共同违规违纪,对组织、领导或者在共同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对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规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从重或加重处理:(—)在受纪律处分期内,又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二)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三)阻挠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拒绝交出违规违纪所得的;(五)拒绝中止正在实施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六)同一错误行为违反两次以上的;(七)其他需要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节。

遵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承诺书

 遵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承诺书
承诺人(左手食指印):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附件2
遵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承诺书
所在单位:
姓名
员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号
身份证号
职位
(岗位)
学习制度名称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所有条款并同意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清楚《办法》内容和要求,对《办法》内容无异议,承诺愿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愿意按《办法》规定接受处理。

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局.省局(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宿州烟草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处理原则】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依权限及时处理,并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开.公正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二)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四)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涉嫌犯罪的处理】工作人员违纪违规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理的种类】处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降低岗位等级)〔以下简称降级(降岗)〕;(五)撤职;(六)留用察看;(七)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上述处理的,并处或单处:(一)扣除月工作绩效.年终奖金等经济处理;(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能岗位。

第六条【处理的影响期】受处理的期间为:(一)警告,6 个月;(二)记过,12 个月;(三)记大过,18 个月;(四)降级(降岗).撤职.留用察看,24 个月。

第七条【受处理的影响】工作人员在受处理期间,不得参加评先表彰.列为后备干部人选,不得提任或者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其中,受警告处理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岗).撤职.留用察看处理的,不得晋升工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干部受到降级处理的,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按新确定的级别享受相应待遇。

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理的,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按市局(公司)收入分配有关规定降低一个等级工资待遇;工资等级为最低级别的(不含该级别最低档次),降低一个及以上工资档次;工资为最低级别最低档次的,给予记大过处理。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客户的权益,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本办法所称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参与赌博等行为;3、违反公司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罚。

2、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司需及时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公司进行处罚时,应依据职务、责任、过错、情节等因素,根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调查取证: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对证据进行保全、整理和备案。

(2)初步认定:公司应对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初步认定,有关责任人应承认或提出抗辩,对可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调查、论证。

(3)听证:对于涉及人员名誉、权益受损等情况,应进行听证,让当事人和证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4)定罪量刑:根据初步认定和听证结果,结合该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责任分配等因素,进行定罪量刑。

(5)处罚及通报:制定处罚决定书,并通报相关单位、团体和人员,及时公告内部。

第四章处罚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依法依规,不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2、公正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公正进行,不得偏袒或歧视。

3、适当性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适当,不得过度惩罚或过度放任。

4、程序正义原则:公司进行处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和公平原则。

第五章特别规定1、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机密和重要商业机密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进行刑事追究,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2、对于涉及到公司核心利益和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一、前言是为了规范我们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而制定的。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同时,本公司也会为每一起违纪行为严格地认真处理。

在处理违纪行为时,公司将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和行为性质,综合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暂时工、实习生等。

本办法所述违纪,包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违纪行为(一)考勤违规行为:1. 内部员工或者外来人员匡助员工打卡或者代打卡;2. 拒绝加班却实际离开岗位,造成工作效率低下;3. 未按照规定请假,擅自离开岗位或者旷工;4. 打卡不许确,造成出勤记录有误或者错漏。

(二)工作违规行为:1. 玩游戏、看短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非法行为;2. 忙于私事、未按工作计划执行任务,严重影响工作发展;3. 向同事或者客户泄露公司机密;4. 私自购买公司资产或者私自出售公司资产;5. 违反公司资料归档制度,未按要求备份数据或者存放数据;6. 违反公司机房管理制度,私自进入机房或者在机房内从事非生产工作等行为;7. 其他不符合公司工作要求、不对本公司、他人或者社会造成影响的行为。

(三)人身安全违规行为:1. 偷懒不使用防护装备或者未按标准使用防护装备,造成人身伤害事故;2. 酗酒、吸毒、吸烟等不良嗜好造成其他员工或者客户的困扰;3. 对同事和客户进行语言上、身体上或者心理上的限制或者侵犯;4. 身体上对于他人进行不必要的暴力行为。

(四)其他违规行为:因特定工作需要而制定的违规行为。

四、处理程序当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时,本公司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记录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

(二)确认违规事实公司有关管理人员对记录的违规行为进行核实。

(三)制定处理方案公司按情节轻重、行为性质及有关规定,确定处理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批。

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XX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公司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纪是指违反公司员工手册或其它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章处分类型及适用第五条公司处分类型有: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3个月;(二)记过,6个月;(三)记大过,9个月;(四)撤职,12个月。

第七条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参与评优,不晋升职务,不提高工资档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积极表现,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优、晋升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50%发放;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为零,并且不予发放公司奖金,部门奖金;撤职处分针对公司主管级别(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受到撤职处分的,各类薪酬待遇均按撤职后的职级对应发放;对受到辞退处分的员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发生本办法中两种(含)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或加重一档处理;同一违纪违规行为触犯本条例中两个(含)以上条款的,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处分期间又发生违规行为并构成其他处分的,按较高处分加重一档处理,直至给予辞退处分。

第九条违纪情节主如果指违纪形成的丧失、影响和危害程度;也包孕违纪职员动机、责任大小、认错立场、挽回丧失和退回违纪所得等行为和事实。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员工违法违纪处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建议去掉)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一)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规范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相关纪律要求。

三、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若有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人员定义一、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二、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组长、组长的队长、队长的主任等。

三、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队长、组长的主任等。

四、首席负责人: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违法违纪行为一、违法行为(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违纪行为(一)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

具体有:1.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做不该做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员工违纪处分办法

员工违纪处分办法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稿)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工作纪律管理,强化劳动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员工的岗位竞争意识和责任感,真正实现动态劳动工作管理机制,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特对劳动工作纪律管理中出现的过失进行细分,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将员工在劳动用工中出现的过失、违纪行为按程度由重到轻分为严重违纪、记大过、记过、警告等四项处分。

2、员工一旦出现违纪,由其部门领导负责核实情况、取证、填写《违纪通知单》,经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留存。

部门领导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将列入其年终考核范围。

3、有处分的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撤除处分。

二、员工违纪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开发类公司、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2、集团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员工违纪处分办法(一)、严重违纪行为者,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补偿金。

以下情况视为严重违纪:1、工作上不服从上级的分配、调动和指挥的;拒绝执行上级决定或执行上级决定无故拖延的;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2、发生紧急情况未按要求立即赶赴现场,借故拖延的;危机时刻见灾不救、临险脱逃的;3、拒绝或无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责任状》、《岗位分析书》,其中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责任状》时间达5日的,拖延签订《岗位分析书》达到15日的;4、员工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中有虚假信息的;人事档案中有虚假材料的;5、未经公司批准,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6、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他人牟取私利的;7、正式员工,月考勤内连续5次迟到,年度考勤内累计10次迟到的(并每次处罚50元);年度考勤连续事假6天,累计事假10天的;年度考勤内无故离岗、私自外出5次的,年度考勤内连续旷工5天的;8、在试用期期间,乙方请病假5天,或事假3天,或旷工1天的;9、利用病休或其他假别为借口在外另谋职业或从事经济性报酬活动的;10、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的;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窃他人财物、携带收藏违禁物品、流氓滋扰等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12、在工作中违章违纪行为或挪用公款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损失金额达到伍仟元的;13、对工作隐瞒、虚报、捏造事实,伪造文件、证明、帐目、单据及虚报费用的;发生问题,提供伪证、不接受调查的;14、公开公司的涉密信息和重要资料(包括帐目)的;遗失公司及相关单位重要资料的;15、散布对管理、工作或团结等不利传言的;用虚假或荒谬的言论欺骗员工或上级的;谣言中伤他人的;煽动不满情绪的;16、讲粗话、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的;17、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挑起打架事件的或欺辱、危害他人的;18、为难合作单位的,变相侵占合作单位利益的,向合作单位“吃、拿、卡、要”的,向合作单位索要财物的,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与合作单位吃请的,收受合作单位礼物的;19、偷盗、变卖公司物资、材料的;20、故意破坏公司财物、工具、设施设备、电子文档的或因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21、占用、使用公司财、物及文字资料拒不交还的;22、在一年之内被记大过达2次或被记过达4次或累计被警告达8次或同类事件警告4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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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版)1 目的规范员工行为,明确管理标准,引导员工遵章守纪,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 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宜宾市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2.2本办法适用于员工在工作中或从事其它与公司利益相关事件中的违纪行为的处理。

3管理原则3.1初次违纪、偶有违纪者从轻,经常违纪、屡教不改者从重。

3.2员工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或未履行完经济处罚前,在公司范围内调动时,不因调动影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执行,调出部门和接收部门应做好员工违纪处理执行的管理衔接。

3.3对劳动合同期限剩余时间少于受处分期限的员工,合同到期未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实际处分期至劳动合同到期时为止;合同期满后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未执行完的处分期在新合同期内继续执行。

4违纪分类及处罚方式4.1员工违纪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4.2 员工违纪处罚方式分为:扣罚奖金(或工资)、警告、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上述处罚方式之外可对违纪员工并处: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降职、免职);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

4.3扣罚奖金或工资的,扣罚标准为每次20元以上直至当月全部奖金或工资。

4.4受警告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6个月奖金或绩效工资的处罚,当年可扣罚时间不足的,顺延至下年度继续执行。

4.5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3个月至1年的留用察看期,留用察看期间根据所在岗位工资情况确定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间无年度奖金。

4.6因违纪调整岗位或降级(包括降职、免职)的,应根据新岗位重新核定薪酬标准,且不得调整到薪酬标准高于员工原标准的岗位。

4.7违纪员工的经济赔偿可以由员工用现金缴付,也可以从员工本人工资中一次或分次扣缴。

但对非离职员工扣款,应保障员工月度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8不当所得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以现金缴付或退还原物。

5 轻微违纪处理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轻微违纪,给予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和内部通报),并可视情节轻重扣罚奖金(或绩效工资)20-100元/次:5.1 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a)迟到、早退的。

b)擅离岗位或中间溜号的。

c)上班时间不按要求和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及其它工作性(证明性)标志的。

d)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班次及私自请同事代班的。

e)酒后上班但情节较轻的。

f)打游戏、网络闲聊、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情节轻微的。

j)使用公司办公电话与他人闲聊,情节轻微的。

h)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或不遵守培训纪律的。

5.2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之一:a)不按规定存放、堆码和保管文件资料、工作器具、原料、材料、部件等的。

b)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但未造成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极小的。

c) 不执行文明服务的有关规定,包括工作中与客人当面交流或电话交谈不礼貌的。

5.3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a) 在工作区域追逐打闹、喧哗吵闹、污言秽语、无理取闹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的。

b)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制度,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事故的。

c)轻微违反公司网络管理规定被指出或批评不改的,如利用公司网络,采用工具下载或观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占用公司的网络带宽资源,影响公司网络负荷等。

d)破坏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及违反工作区域卫生、文明规定的。

5.4 浪费公司财物但价值不超过100元的。

5.5 其它与上述情形类似或情节相当的轻微违纪行为。

6 一般违纪处理6.1员工有下列一般违纪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扣罚当月奖金(或绩效工资)不低于100元的经济处罚,可并处调整岗位、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6.1.1 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a)当月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累计达3-5次的,或旷工不足1天的。

b)酒后上班影响正常工作的。

c)工作时间干私活,以及利用公司设备或材料干私活的。

d)不按规定穿着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用品的。

e)未经批准在接任者未到岗的情况下擅离职守的,倒班作业时不按规定交接班的,工作岗位调动时不按规定履行工作交接手续的。

f)使用公司办公电话闲聊,单次通话时间市话超过10分钟、长话超过5分钟的。

6.1.2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a)在考勤打卡、签到、签退时弄虚作假的,或代他人打卡、签到、签退的。

b)编造事实骗取2天以内假期的。

6.1.3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a)在工作区域有污言秽语或无理取闹等行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经批评不改的。

b)拒绝配合他人正常履行职责,经劝戒或批评不改的。

c)擅自对办公用计算机设定、修改IP地址等网络设置的;擅自使用局域网工具,如私设DHCP、私设代理的;利用办公网络及办公计算机擅自下载或使用互联网未经授权软件,造成版权纠纷而使公司蒙受3000元以下直接损失的;擅自在计算机上进行与生产无关操作,尚未影响计算机正常工作系统的。

d)随意涂改或损坏排班表、布告板、公函信件、通告通知、文件、资料等重要公示信息的。

e)未经允许擅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参观的。

f)不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进行生产操作的。

g)擅自移动、动用各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作它用的。

h)非指定操作人员擅自启动(关闭、操作)重要设备、仪器的,或违规驾驶装卸及运输工具,未造成事故的。

6.1.4工作失职的下列行为之一:a)在工作时间睡觉或脱离岗位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之事,尚未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b)敷衍塞责造成信息、数据失真的。

c)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令及工作安排,且属于初犯的。

d)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工具、公物、设备、设施等损坏,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e)遗失经手或管理的重要文件、资料、物件或工具的。

f)玩忽职守、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等行为,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造成直接损失在3000元以下及导致人员轻微伤害的。

6.1.5侵占公司财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之一:a)不执行公司规章、服务规范及部门规定,导致投诉或影响公司形象的。

b)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轻微管理风险,或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下直接损失的。

c)浪费公司原材料、能源等资源,造成损失100-3000元的。

d)负责管理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借、私用或擅自赠送他人,造成损失3000元以下的。

6.1.6其它与上述情形及情节相当的一般违纪行为。

6.2员工有下列一般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可并处调整岗位、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收缴不当所得:6.2.1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a)三十天内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累计超过5次但未达8次的。

b)旷工达到1天但不足3天的。

c)消极怠工经指出不改的。

d)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证券、古玩、邮市、娱乐等活动的。

6.2.2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a)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影响较小的。

b)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的。

c)通过虚假证明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达到2天但不足3天的。

6.2.3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a)严重挑拨离间、散布流言蜚语、造谣生事等(包括利用网络等公共平台),有意制造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的矛盾对立,或损坏公司、客户及员工利益、声誉的。

b)无理取闹或无故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在工作区域内(包括公司交通车)打架斗殴,以及由此致人轻微伤害的。

c)各级主管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

d)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但尚未构成泄密的。

e)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尚未造成事故的。

f)违反公司禁止吸烟规定;在生产、工作禁烟区吸烟,经批评不改的。

g)首次在公司网络中故意传播病毒、木马的;使用攻击程序对公司网络或计算机正常运行造成一定影响的;利用办公网络及办公计算机擅自下载或使用互联网未经授权软件造成版权纠纷,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

6.2.4 工作失职的下列行为之一:a)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严重后果的。

b)重要值守岗位人员,在职守时间睡觉或离开岗位干与工作无关之事的。

c)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造成人员较大伤害,或导致公司财物损失、返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或致使集体性生产作业停顿30分钟及以内的。

d)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较大管理风险的。

6.2.5 侵占公司财务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之一:a)违反公司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和损失,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

b)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不正当手段使公司资产流失等,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元但在10000元以下的。

c)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报酬、假公济私,情节轻微的。

d)藏掖、侵占本人经手或管理的公司物件或工具,情节轻微的。

6.2.6 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6.2.7 其它与上述情形及情节相当的一般违纪行为。

7 严重违纪处理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严重违纪,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可并处全额或部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其中,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协助公司挽回损失,或有其它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视情节予以减轻处罚:7.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a)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

b)上班时间从事赌博活动。

c)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被指出为消极怠工行为却拒不改正,连续怠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怠工5天及以上的。

d)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并由此造成事故的。

7.2 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a)向公司提供个人虚假身份、虚假学历、虚假培训经历、虚假工作经历(经验)、虚假健康证明,以及向公司提供其它虚假证明或证据获取不当得利的;隐瞒与从事岗位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和病史,以及隐瞒违法犯罪事实的。

b)伪造他人签字、盗用印信、擅自使用公司名义等谋取私利(或企图谋取私利)及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

c),在财务报销中以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报销费用的。

d)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严重的。

e)隐瞒他人犯罪行为或做伪证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f)帮助公司其他员工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g)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的。

h)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3天及以上假期或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的。

7.3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a)恶意中伤、威胁、恐吓、胁迫公司员工及其家人,经劝诫、批评后不改或严重影响员工及其家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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