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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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

为调动各专业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督促各专业部与企业行业进行深度合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评价方式

每学年学校将对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师型教师培养、顶岗实习管理、学生安置组织及合作模式创新等方面。采用分档考评的方式,学年末根据企业和学校有关处室的评价确定各专业部的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次,对考核优秀的表彰奖励、不合格的通报批评。

二、考评的组织实施

每学年末,学校专门成立校企合作考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开展。校企合作处负责调查合作企业对专业合作效果的评价,并做好统计;校企合作处、教学实习处、学工处等有关处室对各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顶岗实习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企业、处室依据参照《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见附件1)对专业部进行考评。校企合作处根据企业和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其中企业评价占70%,处室评价占30%)确定各专业部的等次。

三、考评的目的和作用

校企合作工作的考评,旨在督促和鼓励各专业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各专业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同时,考评的结果还能够反映出各专业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果,有利于对各专业部的专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另附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和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分别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附件2:

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二、协调和组织管理专业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相关管理制度;

三、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政策,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时对本专业部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提出建议;

四、通过企业调研等方式,积极与企业和行业内优秀技术专家联系,建立本专业专家资源库,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各专业技术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负责组织对本专业部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本专业部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负责本专业部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

六、策划并提出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协助校企合作处推进与企事业单位的多元深度合作;

七、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及时贯彻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校企合作方面其他工作。

附件3:

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处与专业部的联络与沟通,及时领会传达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二、协助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制订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三、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落实本专业部与企业各种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协助本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职前培训;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随时协调企业解决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个人发展信息,整理专业校友风采录;

六、及时将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效果等信息反馈到校企合作处;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完成校企合作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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