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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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知识1

一、什么是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药品与保健品的区别

我们常说的“保健品”,其规范的说法应该是“保健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因此保健品和药品有明显的区别,1.批准文号不同:药品的批准文号开首为国药准字H(或Z、S)字号或进口药品(医药产品)注册证号,而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开首为卫食准字第号、卫食健字第号或卫健用字第号;2.适用范围不同:药品能够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而保健品只能够调节机体功能,增强人体免疫力,起到一些辅助作用;3.说明书或标签内容不同,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等内容;而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三、什么是假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什么是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五、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根据“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原则遴选出来的,应用相对安全,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主要用于治疗消费者容易自我诊断的常见轻微疾病的药物。非处方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分为甲、乙两类。安全性更高一些的药品为乙类。按照规定,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都印有国家指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红底白字的OTC 标识代表甲类非处方药,绿底白字的OTC标识代表乙类非处方药。

六、目前,哪些药品列入处方药管理范围?

以下类别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七、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滥用抗菌药物对人体有如下危害:

(1)诱发细菌耐药。病原微生物为躲避药物,在不断的变异,耐药菌珠也随之产生。目前,几乎没有一种抗菌药物不存在耐药现象。

(2)损害人体器官。抗菌药在杀菌的同时,也会造成人体损害,如影响肝、肾脏功能、胃肠道反应及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导致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口腔、呼吸道、肠道都有细菌寄生,寄殖菌群在相互拮抗下维持着平衡状态。如果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敏感菌会被杀灭,而不敏感菌乘机繁殖,未被抑制的细菌、真菌及外来菌也可乘虚而入,诱发又一次的感染。

(4)造成社会危害。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引起一个地区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对感染的治疗会变得十分困难,这样发展下去,人类将对细菌束手无策。

八、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

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因为有这些特点,加上某些药品的不适当宣传,给患者的感觉往往是:非处方药可以放心使用,绝对安全,其实,这是安全用药的一大隐患。

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已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

九、非处方药选用应注意什么?

判断疾病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也可向销售药品的专业人员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看说明书正规药品说明书,须具有批准文号、药名、主要成份、药理作用与适应症、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应将其与自己的症状相对照,看适应与否。

准确用药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其中药量特别重要,因药物进入血液后,必须达到一定浓度,方能奏效。若用量不足,非但无效,反而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若用量过大,又会增加毒副反应,乃至引起药物中毒。

避免联用有些病人对药存在贪多心理,认为品种愈多(如中西药合用等),则保险系数愈大。殊不知相互配合不当,尤其品种愈多,毒副反应愈严重。十、药品有真假学会巧辨别

1、包装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够仿制正牌药品的包装,并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但是假药总会有种种痕迹表现,如包装上较为粗糙、色调较差、套色不佳、字迹模糊、文字说明中常出现错别字等,仔细辨别可见破绽。

2、气味

一些药品具有特殊的气味,如气味发生改变,有怪味或气味消失等,均应警惕是否假药。

3、外表

正品药品颗粒均匀,不易捻碎。假劣药品则颗粒大小不一,易褪色,易捻碎且捻碎后有淀粉样感觉。正品药品中的分散片口服能迅速溶解,假药分散片则溶解速度缓慢。另外,假劣药品在距其所标出的出厂日期不久或在其所标的有效期内,往往发生变色、粘连、松片、裂片、沉淀、发霉、腐败等变化。正规的针剂药品封口光滑,印字清晰,无沉淀混浊物。而假药往往封口粗糙,有毛刺,印字模糊。片剂可以从有无裂痕、黏边、变形、色泽是否光亮、大小是否规则等方面判断。冲剂则以是否结块、发黏来鉴别真假。

4、期限

经批准合法生产的正规产品应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使用年限以及使用限期内某些药品如出现沉淀、变色等情况时的处理。假药往往有生产日期而无使用年限,或有使用期限又无生产日期,甚至有时会两者均无注明。

5、说明

经批准合法生产的药品,其说明书内容准确,治疗范围限定严格,使用的方法、禁忌、毒副作用等,均有详细说明。宣称包治百病的往往是假药或违法宣传。

6、文号

药品批准文号就带有“药”字样,如“京卫药准字第105091号”为头。若批准文字为“京健食准字”或“京食准字”为开头则不属于药品

药品安全知识2

1、哪些药物容易损害肝脏?

肝脏是人体的解毒器官。它能将绝大多数的体内代谢产物及外来毒物,变成

无害而从体内清除,部分物质转化成有效物在体内发挥作用。任何有毒物质(包括药物)使机体中毒时,肝脏常首当其冲,因而容易引起功能损伤,尤其在肝功能不良时,可导致中毒性肝炎、肝肿大、溶血、出血、肝硬化、黄疸、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可能引起肝脏损害的药物:

(1).抗菌药物:四环素类、无味红霉素、氯霉素、洁霉素、磺胺类、利福平、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等。

(2).抗肿瘤药:氮芥类、氨甲喋呤、6-巯基嘌呤等。

(3).激素及其有关药物:甲基睾丸酮、苯丙酸诺龙、已烯雌酚、地巴唑等。

(4).其它:苯巴比妥、水合氯醛、氯丙嗪、苯妥英钠、丙戊酸钠、消炎痛、扑热息痛及一些含汞、铋、锑砷等金属的药物。

在使用这些药物时特别是对肝功能不良的病人使用时,应特别慎重。可用可

不用的药物,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以减轻肝脏的负担。

2、哪些药物容易损害肾脏?

肾脏是药物排泄的主要途径,许多药物或其分解对肾脏有一定损害作用,如肾功能不良,就可能引起药物蓄积中毒,或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

哪些药物会损害肾脏呢?

(1).抗菌素类:卡那霉素可引起蛋白尿、血尿等;庆大霉素、链霉素也能引起肾损伤;四环素类、氯霉素等使肾小管发生退行性变化;有些磺胺药可导致结晶尿和血尿;抗菌素对肾脏的损害大多会可逆的。如果及时停药,绝大多数可迅速恢复。

(2).解热镇痛药:长期服用会发生肾脏的损害,出现腰痛、蛋白尿、管型尿、少尿等。

(3).其它:巴比妥类、水合氯醛、部分抗肿瘤药如氨甲喋呤、丝裂霉素等,

抗结核药如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等,对肾脏也会造成损害。

3、药物服用时的禁忌是什么?

(1)忌茶的药物

茶叶干扰药物疗效的原因是由于其中含有大量鞣质,这种鞣质可与多种药物结合生成难溶性物质,结果导致药物吸收减少而降低药物的疗效。

服用含碳酸氢钠的制剂(小苏打、小儿消食片等)及铁剂(硫酸亚铁、枸椽酸铁铵等)、生物碱制剂(盐酸麻黄素、硫酸阿托品等)、酶制剂(多酶片、胃蛋白酶合剂等)、强心甙类、去痛片以及利福平等药物时不可同时喝茶。正在服用催眠药、抗组胺药及潘生丁的病人不要喝茶,因为茶中的咖啡因可对抗这些药物的作用,使疗效降低。

(2)忌酒的药物

降血糖药:服药期间饮酒会导致严重低血糖,严重者可引起昏睡等反应。

降血压药和利尿剂:服药时饮酒,可加重体位性低血压,甚至发生休克。

抗结核药和甲氨喋呤:饮酒可增加这些药物的肝毒性,引起黄疸、转氨酶升高。

解热镇痛药(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等):同时饮酒可增加药物引起消化道出血的危险。乙醇还能抑制扑热息痛的排泄,若同时使用超剂量的扑热息痛,可引起严重肝坏死或肝昏迷,甚至导致急性肾衰竭致死。

洋地黄类强心甙:服这类药时饮酒可因血中钾离子浓度下降,使患者易出现中毒症状。

硝酸甘油:乙醇与该药合用,能引起低血压,严重时出现心血管性虚脱。

中枢性抑制药(水合氯醛、安定等)和抗凝血药(双香豆素类):少量多次饮酒加速这些药物代谢;长期大量饮酒则抑制这些药物代谢。

(3)忌烟的药物

抗抑郁药:吸烟能降低丙咪嗪、阿米替林等三环类抗抑郁药的稳态血药深度,降低药物疗效。

胰岛素:吸烟能增加糖尿病人对胰岛素的需要量(较不吸烟患者高1/3)及降低皮下注射胰岛素的吸收速度。

口服避孕药:吸烟能增强雌激素类口服避孕药在心血管系统方面的不良反应,增加中风、心肌梗塞、血栓栓塞的发生率。

抗溃疡药:吸烟可使胃液的分泌大量增加,降低西咪替丁及其它抗溃疡愈合。

茶碱、咖啡因:吸烟可使茶碱、咖啡因的作用时间缩短,对茶碱的影响即使戒烟三个月也难改变。

(4)驾驶员慎用的药物

为了行车安全和健康,驾驶员对下列药物必须慎重使用。

治感冒药:速效感冒胶囊、感冒通、感冒清等。治感冒药物中,多数含有抗组胺药,有镇静作用,服药后,会诱发患者的睡意,不能从事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工作。

治胃病药:胃复安又称灭吐灵,是治疗胃病的常用药物。该药虽然毒性很低,但有的人服用此药后,容易出现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急性肌张力障碍,并呈阵发发性发作,若在驾车途中发作,即会产生严重后果。为此,驾驶员应慎用胃复安,需用时亦应减量。

抗过敏药:苯海拉明、异丙嗪、扑尔敏等抗组织胺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服用抗过敏药物后,有头晕、思睡、视力模糊、口干、倦乏等副作用,驾驶员在工作时不宜使用。

解热消炎镇痛药:用于偏头痛的苯噻啶和用于炎症性疼痛的消炎痛、舒筋灵等药物,疗效虽佳,但副作用较多。这些药物常见的反应有思睡、头晕、头痛、耳呜、呕吐、心悸等,驾驶员必须慎用。

镇静安定类药物:凡是具有镇静作用的药物,都能对大脑皮层产生不同程度的抑制,司机服用此类药后,大脑反应迟钝,精力分散,有的甚至昏昏欲睡,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因此,驾驶员如果由于病情需要而用药,一定要接受医生的指导。出车时随带的药物,应了解其作用、用途、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严禁随便用药。必要时,可调整用药时间,在休息时或临睡前服用以上药物,千万不要在开车之前服用。

(5)患胃溃疡者慎用的药物

患了胃溃疡,等于是胃里生了疮,因此用药应当谨慎,否则能使溃疡恶化,甚至引起大出血和胃穿孔。

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APC片、去痛片、消炎痛、保泰松等,都应当禁用。因这些酸性药物,对胃粘膜有刺激作用,能促使胃上皮细胞脱落,使胃粘膜失去保护作用,而增大加深溃疡面。这类药物还可使胃酸增加,进一步腐蚀有溃疡的部位,当胃壁血管受到侵蚀后,易破裂而引起出血。

还有一些药物如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强的松龙、利血平等,也可使胃酸增多,加重病情,因此,也不宜服用。

(6)小儿感冒时要注意合理用药

小儿感冒的主要症状有发热、流鼻涕、鼻塞、咳嗽,有时可伴有呕吐和轻度腹泻。尤其周岁以内的患儿全身症状重,多为高热、不吃奶,甚至还有抽风等。看到这种情况,家长一定十分着急。那么,该怎样给患儿合理用药呢?以下几点,供使用时参考:

(1)不要急于退热。不急于给小儿退热有几方面的原因:

①体温37.5~38℃为低热,38~39℃为中热,39℃以上为高热。低热或中热有利于小儿成长发育。发热是身体对病毒或细菌入侵所产生的一种反应。这种反应有利于歼灭入侵的病毒和细菌,从而有利于小儿的正常成长发育。

②不到高热不用药。体温达到39度以上就必须用药,而且刻不容缓。高热持续过久,可使身体的许多重要功能失调;由于氧气和营养素消耗大而加重心脏血管的负担;大脑兴奋过度而导致高热惊厥或过度抑制而引起昏睡;消化功能紊乱;抵抗力减弱,合并肺炎等。

③退热药副作用大,非万不得已不用。无论是扑热息痛、复方阿司匹林(APC),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退热药,都离不开由阿司匹林、咖啡因、非那西汀来合成。因此,退热药都有较大的副作用:刺激胃粘膜,破坏食欲,使胃溃疡加重甚至出血,引起胃肠长期少量出血并由此而导致缺铁性贫血;引发血液疾病;损害肝脏和肾脏;严重过敏反应者,表现为剥脱性皮炎合并肝肾中毒而致死。

④可酌情采用物理、药物降温。

(2)合理用药:小儿感冒不要随便使用抗菌素,应选用一些抗病毒药物,因感冒是由病毒所引起。小儿常用抗感冒病毒的药物有:

①病毒灵(吗啉胍),服用量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0毫克,分3次口服。

②板蓝根冲剂,每次半袋,每日3次,白开水冲服。

③金刚烷胺,每片0.1克,小儿用量按年龄折算,允许连续服药时间为3~5日,最长不可超过10日。

④抗病毒口服液,每次半瓶,每日3次。

⑤抗感解毒冲剂,每次半袋,每日3次,白开水冲服。

(3)可合用抗菌素的指征:

①服用抗病毒药物后仍不退热时。

②防止6个月以下月龄婴儿发生继生性细菌感染。

③血象检查白细胞总数明显增高。

④经常患扁桃体炎者。

⑤出现气管炎(咳嗽、脓痰)或肺炎征象者。

(4)应用抗病毒药、退热药、抗菌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剂量不得过大,服用时间不应太久。

②多喝开水,促进药物的吸收与排泄。

③3岁以下小儿肝肾尚未发育成熟,故不宜使用扑热息痛。

④小儿本人或其家族有解热类药过敏史者,勿用退热药。

药品安全知识3

1、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分为甲、乙两类。安全性更高一些的药品为乙类。按照规定,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都印有国家指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红色的OTC标识代表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OTC标识代表乙类非处方药。

2、目前,哪些药品列入处方药管理范围?

以下类别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3、抗菌药物为什么不能随便购买使用?

滥用抗菌药物对人体有如下危害:

(1)诱发细菌耐药。病原微生物为躲避药物,在不断的变异,耐药菌珠也随之产生。目前,几乎没有一种抗菌药物不存在耐药现象。

(2)损害人体器官。抗菌药在杀菌的同时,也会造成人体损害,如影响肝、肾脏功能、胃肠道反应及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3)导致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口腔、呼吸道、肠道都有细菌寄生,寄殖菌群在相互拮抗下维持着平衡状态。如果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敏感菌会被杀灭,而不敏感菌乘机繁殖,未被抑制的细菌、真菌及外来菌也可乘虚而入,诱发又一次的感染。

(4)造成社会危害。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引起一个地区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对感染的治疗会变得十分困难,这样发展下去,人类将对细菌束手无策。4、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

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因为有这些特点,加上某些药品的不适当宣传,给患者的感觉往往是:非处方药可以放心使用,绝对安全,其实,这是安全用药的一大隐患。

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已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

5、非处方药选用应注意什么?

判断疾病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也可向销售药品的专业人员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看说明书正规药品说明书,须具有批准文号、药名、主要成份、药理作用与适应症、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应将其与自己的症状相对照,看适应与否。

准确用药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其中药量特别重要,因药物进入血液后,必须达到一定浓度,方能奏效。若用量不足,非但无效,反而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若用量过大,又会增加毒副反应,乃至引起药物中毒。

避免联用有些病人对药存在贪多心理,认为品种愈多(如中西药合用等),则保险系数愈大。殊不知相互配合不当,尤其品种愈多,毒副反应愈严重。6、到药店购买药品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是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是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三是购买处方药时必须要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四是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五是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六是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七是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7、购药不宜只看药名

药品一般有三种名称,即化学名、通用名和商品名。西药和中药不同。不同厂家生产的中药都是同一个通用名。而西药则不同,各个厂家的同一种化学药品一般都有自己的商品名,这样同一种药品可能就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商品名。所以,无论是到医院看病还是自己到药店买药,都必须分清药名和成份,弄清自己现在正在服用的药以及新购买的药是不是存在名字不同成份相同的现象。否则,很容易造成重复用药,导致药物中毒等严重后果。购买某种药品一定要多询问并仔细阅读说明书,最可靠的办法是在医生指导下购药服用。

8、怎样识别伪、劣药品?

(1)看标签: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看药品: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者,即可视为劣药。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看药的真假:游医和地摊药贩以及“卖艺人”,这些人为了赚钱,大都信口开河,或说“奉送”;或说“无效退款”等,实则他们在欺骗人,卖的是假药。街头墙上张贴的广告,吹虚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某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求神弄鬼“讨来”的药,不需鉴别,都是假药。

9、如何正确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

法律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对这个药品各方面的简单介绍,患者服用前应该认真阅读,特别要认真阅读其中有关本品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介绍,服用药品一定要遵守说明书的规定。

说明书上列出了用药方法,如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天几次等,一定不要弄错;一次用药的剂量是指大多数人的安全有效剂量,有些人因为个体差异,对药品的作用特别敏感,很低的剂量就可能出现不良反应。这种情况在药品上市前不

一定能发现。所以用药前,不仅要认真地阅读说明书,按说明书的规定服用,还要经常留心药品的不良反应。

10、如何识别药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药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这三项内容,企业一般使用一组阿拉伯数字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来标示,它们分别代表的含义是:

1、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某一批产品的一组数字或数字加字母。但要特别注意这组数字与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没有直接联系,如某产品批号可标示为20020215、20031245、200507AD等形式,从批号上不能确定生产日期。

2、生产日期:是指某种药品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的最后日期,如某产品生产日期是20110201,说明这批产品是2011年2月1日生产的。

3、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生产日期开始的,如某种药品生产日期是:20110213,有效期是三年,那么有效期的合法标示就是20140212或2014年1月。

在了解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标示方法及具体含义后,广大消费者在用药时就不会导致服用过期失效的药品,从而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知识

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知识 一、毒蘑菇、野菜勿采勿食 所谓的毒蘑菇,就是一类有毒的菌类、真菌,它的毒性非常非常大,它的天然毒性对人的伤害非常严重,轻一点抢救及时胀气而且会留下后遗症,重一点就是死亡,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效的解药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催吐,尽量在短时间内稀释、吐掉,并及时到医院救治。流传甚广的鉴别野生毒蘑菇和野菜的方法并不靠谱,鉴别其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预防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和野菜! 二、严防亚硝酸盐 成人摄入0.2——0.5克亚硝酸盐即可中毒,亚硝酸盐,在肉眼看来跟食盐没有什么差别,因此在购买食盐时,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尽量不用“苦井水”煮饭,不得不用时,应避免长时间存放。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三、严防工业酒精 不可食用也不能用于人体消毒工业酒精(甲醇)不能饮

用,不能用于人体消毒,否则可能导致失明甚至死亡。甲醇的致命剂量大约是70毫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急性中毒症状有:头疼、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四、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特别提醒中老年人,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谨防上当受骗。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一、食品安全知识 1、如何挑选酱油。酱油食前要验明正身。在市场上购买酱油时,特别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买酱油要一看二摇三尝味。看质量指标,看颜色;好酱油摇起来会起很多的泡沫,不易散去,也可贴着瓶口闻味道,好酱油往往有一股浓烈的酱香味,尝起来味道鲜美,而劣质酱油摇动只有少量泡沫,并且容易散去,尝起来则有些苦涩。 先看标签。从酱油的原料表中可以看出其原料是大豆还是脱脂大豆,是小麦还是麸皮。看清标签上标注的是酿造还是配制酱油。如果是酿造酱油应看清标注的是采用传统工艺酿造的高盐稀态酱油,还是采用低盐固态发酵的速酿酱油 看清用途。酱油上应标注供佐餐用或供烹调用,两者的卫生指标是不同的,所含菌落指数也不同。供佐餐用的可直接入口,卫生指标较好,如果是供烹调用的则千万别用于拌凉菜。 闻香气。传统工艺生产的酱油有一种独有的酯香气,香气丰富醇正。如果闻到的味道呈酸臭味、糊味、异味都是不正常的。 看颜色。正常的酱油色应为红褐色,品质好的颜色会稍深一些,但如果酱油颜色太深了,则表明其中添加了焦糖色,香气、滋味相比会差一些,这类酱油仅仅适合红烧用。 慎买袋装酱油。市场中存在大量不合格的袋装酱油、醋是由水、糖色、工业用醋精勾兑成的,这种产品带有刺激性气味,并含有重金属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如何避免水果蔬菜的农药残留。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蔬菜和水果,为降低吃入残留农药水果蔬菜的概率,建议采用如下避免毒害的自保之道: (1)以水果蔬菜专用清洗配方清洗水果蔬菜。 (2)尽量选购时令盛产的水果蔬菜。 (3)在自然灾害或节庆日前后,应避免抢购水果蔬菜,以防止农民为抢收水果蔬菜,加重农药喷洒剂量。 (4)勿偏食某些特定的水果蔬菜。 (5)可选购市面上信誉良好的水果蔬菜加工品(如罐装及腌渍水果蔬菜等)或冷冻蔬菜,因为上述的水果蔬菜于加工过程中(如“杀菁法”)已除去大部分的农药。 (6)外表不平或多细毛的水果蔬菜(如猕猴桃、草莓等)较易沾染农药,因此食用前,可去皮者,一定要去皮,否则,请务必以水果蔬菜清洗配方及清水多冲洗后再食用。 (7)可选购含农药概率较少的水果蔬菜,如具有特殊气味的洋葱、大蒜、九层塔;对病虫害抵抗力较强的龙须菜;需去皮才可食用的马铃薯、甘薯、冬瓜、萝卜,或有套袋的水果蔬菜。 (8)当发现水果蔬菜表面有药斑,或有不正常、刺鼻的化学药剂味道时,表示可能有残留农药,应避免选购。 (9)对于连续性采收的农作物(可长期而连续多次采收),如菜豆、豌豆、韭菜花、小黄瓜、芥蓝菜等,是需要长期且连续地喷洒农药,消费者应特别加强这些作物的清洗次数及时间,以降低其农药残留量。 3、清除水果蔬菜上的农药残留方法。清水浸泡洗涤法:主要用于叶类蔬菜,如菠菜、生菜、小白菜等。

2020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口号

2020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口号 【篇一】2020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口号 1.提倡健康生活,关注食品安全。 2.国富民安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3.诚信消费你我他,食品安全到万家。 4.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家园。 5.加强消费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6.食品——生命之源,食品——安全为先。 7.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8.认准QS标志,购买放心食品。 9.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10.己所不食,勿施于人。 11.给食品药品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健康多一份责任。 12.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食品药品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14.人人重视食品药品质量,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 15.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 16.奔小康先健康,安全用药保健康。 17.药械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篇二】2020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口号 1.诚信守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2.严格食品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3.依法生产经营,确保食品质量。

4.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5.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6.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7.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8.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9.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10.安全用药,健康生活。 11.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12.药械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13.营造食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14.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 15.改善食品消费环境,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16.采用先进标准,提高食品质量。 17.保证食品质量,促进全面小康。 18.食品安全无小事,群众健康是大事。 【篇三】2020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口号 1.人人关心食品安全、时时不忘食品安全。 2.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3.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4.普及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5.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6.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饮食用药安全是大事。 7.建食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3

温水镇峡口小学食品安全知识 宣传资料 1、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2、在您选购食品时,务必做到“六不买” (1)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不能买。在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大中型商场、超市、粮油专卖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证照齐全的食品店等正规店铺购买。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您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有包装的食品标签内容不全的不能买。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包装食品,一般都不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3)感觉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觉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4)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于为谋取暴利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您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

骗。 (5)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您的健康。 (6)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卖。 3、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5元,那么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50元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1、餐饮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2、所使用的刀、菜(门)板、桶、筐、篮、抹布、碗、筷必须彻底洗净并用开水烫煮后方可使用;用于切生菜和熟食品的刀、菜(门)板要严格分开,不能生熟混用,如因条件简陋须混用者,必须在每次使用前用开水彻底烫洗干净后方可使用。每餐用过的碗筷必须洗净用开水彻底烫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3、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时,要从合法渠道购进以保证原料品质。不得采购变 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和“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及其制品,不得采购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青番茄等有毒动植物。采购熟食品时,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超过制作时间4小时的必须重新回锅加工。 4、熟食存放、切配必须避免交叉污染。对提前购买、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必须存放在冷藏设施中。各类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夜隔顿菜肴必须彻底回锅加热。夏季高温天气,如凉拌肉、蛋菜等冷(荤)素凉菜尽量不用,同时要加强对调味品的管理,防止误食无用。 5、家宴用菜肴实行每餐每样菜品留样50克48小时冷藏备查制度。 6、从事家宴的厨师或帮工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 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自觉离开,不得参与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7、洗碗盆(池)、洗蔬菜盆(池)、洗肉盆(池)必须保持三池分开,不得混用。 8、宰杀的家畜家禽必须放在冰箱等冷藏设施内存放,如没有冷藏设施,可在阴凉干燥的房间内存放。总之必须保证在家宴期间不用腐败变质的肉类及其制品。

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1、学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 2、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3、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4、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5、遵照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6、药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 7、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8、您的健康就是我们的心愿; 9、强化药品质量意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10、关注药品、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11、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 12、全社会行动起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13、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 14、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保障药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6、建药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17、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18、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19、建设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20、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21、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2、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23、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24、营造药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25、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人民生命健康; 26、拒绝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27、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关注健康你我他; 28、药品质量安全行,健康保健人生路; 29、关注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30、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标语 1、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打造美好幸福洪泽新家园! 2、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构建和谐洪泽! 3、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4、依法管药,造福人民 5、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6、抓好药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7、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买药品,请索取销售凭证。 8、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用上安全、有效、经济的放心药品 9、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维护您的用药合法权益。 10、让老百姓购药方便,用药放心! 11、管好药,为人民;供好药,利百姓! 12、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 13、用药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4、普及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5、构筑药品安全“防火墙”,撑起人民群众健康“保护伞” 16、贯彻《药品管理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 17、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保障药品安全 18、药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19、药品质量关乎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20、药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21、药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22、群策群力共保药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23、药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24、温馨提示: ①药品质量问题请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7280611) ②药品价格问题请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58) ③药品广告问题请向工商行政行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单 ——餐饮服务监管知识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饮食知识,石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县范围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人人关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餐饮服务的定义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的分类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四、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取得相关的资质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 1、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2、在您选购食品时,务必做到“六不买” (1)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不能买。在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大中型商场、超市、粮油专卖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证照齐全的食品店等正规店铺购买。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您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有包装的食品标签内容不全的不能买。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包装食品,一般都不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3)感觉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觉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4)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于为谋取暴利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您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骗。 (5)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您的健康。

(6)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卖。 3、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5元,那么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50元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二)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 ◆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其中任何一项达不到基本安全指标即为饮水不安全。 ◆农村饮水不安全类型有哪些? △水质不达标:水质不达标是指饮用水水质没有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判断标准饮用水质的四大类三十四项指标中,影响我市水质标准比较大的两项指标是铁和锰,它们的标准分别是0.5 mg/L、0.3mg/L。 △水量不足:按照国家标准,我市农村饮水水量不足是指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少于40升。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源条件和生活习惯,国家将全国分为5个类型区,津市市属于第五区。虽然人均用水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加上地形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山丘区,农村生活用水量依然不足。 △用水方便程度不够:用水方便程度不够是指供水不到户且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 △供水保证率偏低:供水保证率偏低是指供水水源保证率低于90%。 ◆您喝的水是安全的吗? 饮用水的基本卫生要求是:无致病微生物;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

质;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等。可以通过看水中是否有可见物,闻水中是否有异味,摸水是否有稠度,来自我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安全。当然,水质是否安全,最稳妥的办法还是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中心对水进行全面的化验。 ◆何时饮水是最佳时间? 早晨起床后饮水,补充一夜之间的水消耗;(2)上午10时左右饮水,可补充流汗及尿液排出的水分;(3)下午3时左右饮水,再度补充体内排出的水分,也使体内囤积的废物顺利排出,防止人体酸性化;(4)晚上8时左右,睡前饮水是饮水最佳时间,因睡眠时血液浓度增高,睡前饮水可以冲淡血液,能加速血液循环。 ◆人每天喝多少水合适? 人体大约每天肾脏排尿1.5公斤,加上皮肤蒸发、肺呼吸和粪便排出,人体每天排水大约2.5公斤,要维持生命,达到水平衡,正常人每天需要摄入水分2.5公斤。其中一日三餐混合膳食中补充水分约1公斤,体内营养物质氧化产生代谢大约0.3公斤,其余1.2公斤,则需要通过饮水来补充。所以,每天饮水1.2公斤比较合适。 ◆饮用不卫生的水有什么危害? 饮用水质不达标的水,容易引发腹泻、霍乱、伤寒、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 ◆您对身边的饮用水污染知道多少? 饮用水水质不良与水源、管网、给水设备受污染有关。水源污染主要由于自然界影响或人类活动造成,如土壤及表层中的有害矿物质

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2、食品添加剂有硬标准,没有必要不得添加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 4、代言虚假食品广告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

责任。 5、建立强制召回制度,问题食品必须被召回和下架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6、食品不得施行免检 第六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7、造成人身、财产损害,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支付“十倍赔偿金”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8、优先承担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关于假药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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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识宣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什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价能降吗?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品价格下降。 一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规模较大,成本较低。 二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逐步实现零差率销售,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价格加成。三是基本药物实行国家制定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根据招标情况,在指导价格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确保合理的性价比。 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有何区别? 凡是纳入医保报销基本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基本药物如此,非基本药物也是如此。 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在医保报销方面的不同有:一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非基本药物仅有部分纳入;二是国家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是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是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 三是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是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 此外,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还可以规定不能纳入遴选范围的其他情况。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如何调整?

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淮滨高中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宣传条幅 1、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建设。 3、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4、齐抓共管构筑牢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5、热烈庆祝《国家安全法》颁布周年。 6、国家安全牢记不忘。 7、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8、安全教育重在青年。 9、国家安全重如山重任在肩不畏难,家喻户晓广宣传,于无声处斗魔顽。 10、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11、国家主权、国家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二、关于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 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知识 1、什么是假冒伪劣食品?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 假冒食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食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食品。 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方法有: (1观察食品的外包装:观察食品的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漏气和胀袋等现象, 有则不能食用; 观察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标志有厂名、厂址,厂名和厂址是否一致,无或不一致则不能食用; 观察食品包装上是否印制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有效使用期限, 无则不能食用。 (2观察食品标志:我国批准销售的食品,均有质量安全标志,即“ QS ”标志。观察食品有无 QS 标志,并且看 QS 标志是否清晰。 2、购买到假劣食品怎么办? ⑴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包装、销售票据或小票。 ⑵拨打举报电话(12331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派人进行核查, 确属假劣食品,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行处罚, 并可要求对方支付消费者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有: (1生熟交叉污染 (2患病操作人员带菌污染

(3食物未烧熟煮透 (4食品贮存温度、时间控制不当 (5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 4、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 (1 、在外面吃饭要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吃饭。 (2 、在家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烹调食品要熟透。未经烧煮的食品通常带有可诱发疾病的病原体, 只有彻底烹调才能杀灭各种病原体, 而且加热要保证食品的所有部分的温度至少达到 70摄氏度以上。 2立即食用煮好的食品。食用在常温下已存放 4至 5小时的食物极不安全, 这是因为烹调好的食品冷却至室温时, 微生物就开始繁殖, 微生物繁殖到一定的数量可致进食者中毒,放置的时间越长,危险性就越大。 3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这种情况往往是大意、或不良习惯造成。生的食品原料往往带有各种致病菌, 如切熟食与切生食共用一块砧板和一套刀具, 手接触过生食品后再摸熟食, 冰箱存放食品时生熟混放等都会造成二次污染。 4处理食品前要反复洗手。尤其是在给小孩换尿布,上过洗手间、抚摸过不洁物品 (如钱币、宠物之后必须洗手; 烹调过程中, 每次用手接触过生食品后再要接触熟食品时,也必须洗手。 5保持厨房清洁。洗碗池定期清洁消毒,抹布每天消毒晾干,餐具认真消毒并妥善保洁。 6避免苍蝇、蟑螂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物。 7 任何红白喜事坝坝宴必须实行严格的备案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5、有毒植物食品中毒怎样预防? ⑴豆荚类中毒。预防方法:烹调时先将豆荚类食品放入开水中烫煮 10分钟以上再炒熟。 ⑵豆浆中毒。预防方法: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 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沸腾 5分钟左右。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文字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关于药品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药品? 药品能够防病治病是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的。那么,什么是药品呢?也许普通消费者无法作出确切和全面的回答。凡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称之为药品。药品具有两面性,既可以驱除病魔、造福人类,又有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副作用。也就是说药品与毒物之间无明显界限,滥用药品可以给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药品,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真正使药品成为人类健康的保护神。 2、什么是合法药品? 合法药品应是具有国家批准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由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经合法药品零售企业(药店)销售或在合法医疗机构药房调配、销售的药品。 3、什么是药品的通用名?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的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或商品名使用。 4、什么是药品的商品名? 药品的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该药品专用的商品名称,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为扑热息痛)是解热镇痛药,不同药厂生产的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其商品名有百服咛、泰诺林、必理通等。 5、怎样认识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 一种药品常有多个厂家生产,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给自

己的药品注册独特的商品名以示区别,因此,同一药品可以有多个商品名,例如对乙酰氨基酚复方制剂的商品名就有百服咛、泰诺林、必理通等。患者在用药时,不论商品名称是什么,都要认准通用名,即药品的法定名称,也就是国家标准规定的药品名称。依据《商标法》规定,通用名不能作为商标或商品名注册,因此通用名可以帮助识别药品,避免重复用药。《药品管理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4号)规定,在药品包装上或药品说明书上应标有药品通用名。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6、为什么要重视药品的质量? 药品是用于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保证疗效。药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检验,药品包装中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因此,药品只能是质量合格品,不能像其它商品那样可分为一级品、二级品、等外品和次品。 7、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食品安全宣传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方案 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我管理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我管理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广泛动员全管理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时间 “食品安全宣传月”从5月1日--5月31日 三、食品安全宣传的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珍爱健康人生 四、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五、组织形式 全管理区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由管理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宣传范围及重点 (一)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意见》、《××米粉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知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咨询和举报基本方法。 (三)近年来我县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四)国家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要求和基本做法。 (五)我县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典型。 (六)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食品篇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餐饮服务篇 一、什么是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取得相关的资质 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怎样预防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用了被细菌污染后腐败变质的食物,或食用了被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和本身有毒的食品后而发生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潜伏期短、发病快、短时间内有大量食用过相同食物的人同时发病,所有病人都有相似的以消化道症状为主的临床特征。 (1)不吃变质、腐烂的食品; (2)不吃被有害化学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材料(二) 1、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答:对行人的要求有:⑴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办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⑵必须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规定,即“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告要注意”;⑷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⑸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⑺不准强迫、指使、纵容他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2、农民朋友在道路上怎样行走最安全? 答:农民朋友作为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是道路交通中的弱者,只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保证自身安全。具体讲,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 1 米内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以及道路隔离设施;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遇有红灯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标线时,不要强行通过,应等绿灯放行或绕道通

行。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照料。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得超过二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行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 3、行人,怎样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答:行人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时,属于借道通行,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过。为确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横过道路的优先权,行人横过城市道路时,首先应当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其次是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有信号灯控制的应当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要迅速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应看清来往车辆,直行通过,千万不要与车辆抢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应该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比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条一条车道通过。第四,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五,行人列队横过道路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 行人横过公路时,通常都是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应当按照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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