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本级和所属经营单位的财务活动,本着“统一管理,有序运行、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导责任。

社长对报社财务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内容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局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报社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2、建立和完善适合报社工作需要的内部管理、制约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保证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财务事项,有效防止违法、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3、关心财会队伍建设,抓好财会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及时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4、不以任何方式授意、甚至指令财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相关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确保报社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合法。

5、对重大经济事项审核把关。需报上级领导研究的,提出办理意见或建议。

6、定期研究财务工作,听取财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改进意见。

7、积极协调、指导报社财务机构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财务部门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局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财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对违规事项拒绝办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向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2、按照工作实际合理分工,明确各财会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财务制度。

3、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财务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有困难的,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4、积极研究报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对本报社资金的形成、分配、消耗、补偿等进行计划、组织、核算、监督,及时向编委会反映报社财务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建议,供领导决策。统一筹措资金,按规定收、支资金,组织成本核算,审查财务报表。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和纠正。

5、定期对报社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严守保密纪律。向财务机构外部提供会计资料、数据,必须经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任何人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向外部提供会计资料、数据。

7、会计机构负责人有权对本会计机构的会计人员进行政绩、业绩考核提出任免、调配奖惩意见;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而受到错误处理的会计人员,有权提出纠正;对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撤换。

8、所属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证书,要模范遵守财会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财会人员职责。

三、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岗位职责

1、宣传、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根据国家和本省颁布的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拟定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2、按照规定,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3、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会计凭证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通过财产清查,发

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报请领导处理;通过办理财务收支,制止、揭发违反财经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制止无效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处理。在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检查、审计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反映有关情况。

4、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的方案。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前的测算和调查研究;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等其他会计事务。

5、学习掌握好财政税务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讲究合理纳税,及时足额上缴税金、利润和其他应交款项。

6、定期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管理好固定资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参与大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负责报废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处理。

8、健全会计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二)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银行收支款项业务。

2、收入现金和库存现金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挪用、“坐支和套取"现金。

3、及时督促现金借款和转帐借款人员报销和结算。现

金借款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转帐借款一般不超过3个月,防止造成滞帐。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结清的,年底编制报表时,说明原因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对个别不能确定金额的,必须在支票上填写收款单位、用途、签发日期。过期支票,要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对支票遗失,要立即挂失。

5、根据稽核过的凭证办理款项收付业务,序时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库存现金清点及时,做到帐实、帐帐相符。

6、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7、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发生长溢或短缺,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8、妥善保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支票应分别放置。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要保密。

9、会计主管人员应随时抽查盘点现金。

四、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1、原始记录是对报社经营活动,具体事实所做的最初书面记录。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业务发生购货开据的发货票、车票等,必须是税务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