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FORMA填制规范
产地证填写方法
产地证填写方法FORM A 适用国家明细分享一下FA适用的国家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一、普惠证FORM A的作用:由于给惠国实行减免关税产生的差额,使受惠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具有更大的竞争能力,吸引进口商购买更多的受惠产品,从而扩大了受惠国制成品和半制品的出口,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工业化。
(就像中国的有些产品比如丝绸,以普惠制就吸引了国外的一些进出口商到中国来进口中国的丝绸。
有了普惠制证明进口商就可以减免关税降低成本)。
\二、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填制要求和方法:;1.1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ZC314*/070001zc314*-公司注册号07-2007年0001-企业流水号1.2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
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SHENZHEN HUAYELONG IMPORTS & EXPORTS LTD. SHENZHEN,CHINA1.3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5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欧盟25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 o Order。
+ G q# Y$ g, Q8 H4 W6 L36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5国(305 法国France、303 英国United Kingdom、306 爱尔兰Ireland、304 德国Germany、302 丹麦Denmark、307 意大利Italy、301 比利时Belgium、309 荷兰Netherlands、308 卢森堡Luxembourg、310 希腊Greece、312 西班牙Spain、311 葡萄牙Portugal、315 奥地利Austria、330 瑞典Sweden、318 芬兰Finland、327 波兰Poland、321 匈牙利Hungary、350 斯洛文尼亚Slovenia Rep、352 捷克Czech Rep、353 斯洛伐克Slovak Rep、334 爱沙尼亚Estonia、335 拉脱维亚Latvia、336 立陶宛Lithuania、108 塞浦路斯Cyprus、324 马耳他Malta)、137 土耳其Turkey、331 瑞士Switzerland、326 挪威Norway、116 日本Japan、601 澳大利亚Australia、609 新西兰New Zealand、501 加拿大Canada、344 俄罗斯Russia、347 乌克兰Ukraine、340 白俄罗斯Byelorussia、341 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说明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以下简称FORM A证书)共有十二栏, 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规定的证书号。
具体规定如下: A、证书号码示意图如下:* ** ********* ****┬┬─┬──┬─│││└────企业自编流水号(4位)││││││││└────企业注册号(9位)│││││││└─────────年份末二位数(2位)│└───────证书识别代码:FORM A证书为G(1位)例如:证书号G063800000050045是注册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06年办理的第45票FORM A证书。
B、签证当局已经签发的证书,申报单位如需要更改,须提出更改申请,并退还原签发证书。
更改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C、如原签发的证书遗失,经签证当局同意重发证书,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D、出口日本产品采用日本原料的证书,其附件《从日本国进口原料的证明书》(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的号码为原产地证书号码后加“A”(A即为ANNEX之意),如:G063800000050045A。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例如:NINGBO SKYLAND GROUP CO.,LTD.ROOM 1209,ZHONGSHAN MANSION,93 EAST ZHONGSHANROAD,NINGBO CHINA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产地注册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
此栏切勿有香港、台湾等中间商出现。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例如:JENSON & JESSON,LANGE MUHREN 9, F-2000,HAMBURG, GERMANY注意:一般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此栏不能填香港、台湾等其他中间商的名称,在特殊情况下,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 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又称G.S.P证书、FORM A证书。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货物,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规定的统一格式而填制的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的文件,又是给惠国(进口国)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或免税的凭证。
凡享受普惠制规定的关税减免者,必须提供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FORM A要向各地检验机构购买,需用时由出口公司缮打,连同一份申请书和商业发票送商检局,经商检局核对签章后即成为有效单据。
一套FORM A中有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副本仅供寄单参考和留存之用,正本是可以议付的单据。
证书号码(Reference No.)填写签证当局编号的证书号码。
在SimTrade中,该号码由系统自动产生。
发货人(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Goods consigned from...)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若属信用证项下,应与规定的受益人名址、国别一致。
需注意的是,本栏目的最后一个单词必须是国家名。
如为第三方发货,须与提单发货人一致。
如:CHINA NATIONAL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 IMPORT & EXPORT CORP.NO. 82 DONGANMENT STREET. BEIJING, CHINA此栏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址,包括街道、门牌号码和城市名称,及国家名。
收货人(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别)(Goods consigned to...)填写实际给惠国的最终目的地收货人名址、国别,不得填中间商的名址。
填写时必须注意:(1)信用证无其他规定时,收货人一般即是开证申请人。
(2)若信用证申请人不是实际收货人,而又无法明确实际收货人时,可以提单的被通知人作为收货人。
(3)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本栏可以留空或填“To be ordered”。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填制说明【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 Reference No. 之后):此栏应填写证书号。
证书号编号方法如下:证书类型+年份+企业产地证注册号+ 证书序号(共16位)例:产地证注册号为“370900001”的企业2009年第1份证书的编号为:“G093709000010001”【第l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应填写中国境内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例如:SHANDONG SILK IMPORT AND EXPORT CORP., 17 DONGFENG ROAD, WEIFANG, CHINA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填写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名称、地址和中国国名,不能填写中国以外的出口商。
【第2栏】(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但不要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例如:JEBSON & JESSEN, LANGE MUHREN 9, F-2000, HAMBURG, GERMANY 注意:1、此栏请勿留空,如不体现具体进口商,应在此栏填写“TO ORDER”或者“TO WHOM IT MAY CONCERN”;2、如果体现具体进口商,必须填写进口国的全名。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应填写货物的起运地、目的地及运输方式。
如系转运商品,还应加上转运地。
例如:FROM QINGDAO,CHINA TO HAMBURG,GERMANY BY SEA 注意:1、起运地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港口或城镇;2、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境内的港口或城镇(欧盟成员国视为一个给惠国);3、运输方式必须明确,如BY SEA,BY AIR,BY TRAIN,BY TRUCK 等,如果是联运方式,可以填BY SEA & LAND,BY SEA & AIR等;4、如系转运,应填“VIA 转运地”。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A)
普 惠 制 产 地 证 样 单
二、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 的填制
v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是出口商的声明和官方机构 的证明合二为一的联合证明。 联合国贸发会议优 惠问题特别委员会对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的印刷 格式,填制方法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对所需纸 张的质量、重量、大小尺寸,使用文件作了规定, 并要求正本加印绿色检索图案,防止涂改或伪造。 因此,填制必须十分细心,本证书一律不得涂改, 证书不得加盖校正章。本证书一般使用英文填制, 也可使用法文。特殊情况下,第二栏可以使用给 惠国的文种。唛头标记不受文种限制,可据实填 写。
v 3、非互惠原则(NON-RECIPROCITY) v 即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普遍
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提供
反向优惠。
v 实施普惠制还应该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v 1、产地原则(RULES OF ORIGIN) v 2、直接运输(DIRECT CONSIGNMENT) v 3、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A)
v⑴证书号码(REFERENCE NUMBER): 此栏 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v ⑵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FR0M)
v此栏填写出口商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
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
中国 杭州 北山路97号 邮编:310007 (NUMBER 97, BEI SHAN ROAD, HANGZHOU, CHINA.POST CODE NO.310007)等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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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FORM A)
外 贸 单 证
提问:1、普惠制的含义是什么? 2、中国现在有哪些国家的普惠制?
一、普惠制产地证书的定义和管理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FORMA填制规范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中国新加坡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原产地证书号: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
编号规则如下:X+年份代码(2位)+申请单位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例如:证书号X173800000050045是备案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17年办理的第45票中韩证书。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家例如:NINGBO XXX GROUP CO.,LTD.ROOM XXX,XXX MANSION,93 XXX ROAD,NINGBO CHINA注意:1.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
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
2.注册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例如:XXX CORPORATIN5,XXXX STREETSINGAPORE 618750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新加坡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需填写中间商名称的,可在最终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或“O/B”,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例如: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28 JAN,2017运输工具号(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卸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SINGAPORE注意:如果运输工具未知的情况下,允许仅填写BY SEA, BY TRUCK 或BY RAILWAY。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
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5栏:项目编号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本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采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们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注:(1)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需填“TO ORDER”。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 Y”红色印章。
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
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江苏汇鸿中鼎李若宾编一、通用填制要求1、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2、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3、收货方(CONSIGNEE)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
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4、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
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5、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
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6、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
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7、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填写唛头。
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
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要求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FORM A)填制规范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 LTD.NO.165 ZHONGHE 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例:ON/AFTER JUN.26, 2012 FROM HANGZHOU TO LONDON, U.K. BY AIR.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 JUN.26,2013 FROM SHANGHAI, CHINA TO HAMBURG, GERMANY BY SEA VIA HONG KONG, THEN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普惠制产地证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_国际贸易单证实务_[共3页]
第二节普惠制产地证我国对发达国家出口商品时,通常需要出具“Form A”(A格式的)G.S.P.(普遍优惠进口关税制度)原产地证明书,以便进口商凭此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可以享受进口国当局的“普遍优惠的”进口关税待遇。
“普惠制产地证”(G.S.P. Form A)的实例见表8.5。
一、普惠制产地证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For m A”单证预设的格式和栏目与本章第一节“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栏目有很多名称和填写方法都相同,为了避免重复,只对“一般原产地证明书”(表8.1)中没有的栏目做重点介绍。
另外,因为第三章的信用证是对印度的出口贸易,它不适用“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因此,表8.5的填写内容与第三章信用证所涉及的交易不关联。
1.Goods consigned from(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发货人(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目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与表8.1第1栏相同。
2.Goods consigned to(Consignee's name, address, country)(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目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与表8.1第2栏相同。
另外,鉴于此栏的填写方法问题,实际工作中经常围绕“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发生一些争议,国际商会在ISBP745第L5段中规定,当原产地证明显示“收货人”信息时,其不应与运输单据中“收货人”的信息相矛盾。
但是,当信用证要求运输单据出具成“to order”、“to the order of shipper”、“to order of issuing bank”、“to order of nominated bank”(或negotiating bank),或“consigned to issuing bank”(以开证行为收货人)时,原产地证明可以显示“收货人”为信用证中除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一个具名实体(named entity)。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本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采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们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注:(1)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需填“TO ORDER”。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 Y”红色印章。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1.1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头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1.2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CHINA ARTEX (HOLDING) COPR. GUANGDONG CO.NO.119, LIUHUA ROAD, GUANGZHOU, CHINA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GUANGDONG (广东)、GUANGZHOU (广州)、SHANTOU (汕头)等等。
1.3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1.4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例: ON/AFTER NOV.6, 2000 FROM GUANGZHOU TO HONG K0NG BY TRUCK,THENCE TRANSHIPPED T0 HAMBURG BY SEA.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6,2000 BY VESSEL FROM GUANGZHOU TO HAMBURG W/T HONG KONG,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1.5 第4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由签证机构填写,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等填写说明书
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中国境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等。
不可打中间商信息。
第2栏: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
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除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外,此栏可打“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不得留空。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一般填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
第2(、第3)栏国别容与第12栏进口国保持一致,欧盟部可视为一个整体。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企业申报时留空。
第5栏:商品顺序号。
填写商品顺序号,,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
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不可简单的填写。
不得只写“As Per Invoice”或“As Per B/L”。
嘜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澳门、原产地字样。
如货物无唛头,应填写N/M(NO MARK)。
此栏不得留空,容多可用附页,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
第7栏:包装数量、种类、商品名称。
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散装货物加注“IN BULK”。
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不能笼统填写“MACHINE”、“GARMENT”等。
商品名称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结束符。
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可填在结束符下空白处。
第8栏:原产地标准。
完全原产,不含任何非原产成分,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
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出口到:(a)欧盟、挪威、瑞士、日本、土耳其的,填“W”,后加四位HS编码,如“W”42.02。
原产地标准:(1)产品列入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2)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材料和零部件已经过实质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有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
普惠制产地证FormA如何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FormA如何填写?请参照所附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的样式(附录2.8),第1项至第12项各项内容如下:(1)第一栏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
应填明中国出口单位的名称地址等。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2)第二栏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一般应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要填中间商的名称。
在特殊情况下,欧洲、瑞典的进口商要求此栏留空时,可打上“TO0RDER”。
(3)第三栏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
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发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陆空联运等),如系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转运港是香港则“VIA HONGKONG”)(4)第四栏填写供官方使用。
申请单位不填。
(5)第五栏填写项目号。
一般应填“1”。
在发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别填“1”、“2”、“3”••••••。
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6)第六栏填写唛头及包装号。
照实缮制,如果货物无唛头,则应填“无唛头”(即“N/M”)。
如果唛头过多此栏缮制不下,可另加附页,打上原证书号,手签并加盖公章;或将附页附在证书背面,由签证机构加盖骑缝章。
(7)第七栏填写包件数量、种类及商品说明。
此栏内填上包件种类及数量,并在包件数量的阿拉伯数字后用括号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
商品名称应具体填明,不能笼统填“MACHINE”,“METER”,“GARMENT”等。
一般情况下,商品的商标、牌名、货号可不填,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末行或次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添加造内容。
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号、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结束符号下方此栏的空白处。
(8)第八栏填写原产地标准。
此栏用字最少,但却是给惠国海关审证的核心项目。
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因情况复杂,国外要求严格,极易弄错而造成退证。
form A 填制说明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
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
第二栏:受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该栏填写受货人名称、地址、国名,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受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商名称。
欧盟、挪威等可填“TO ORDER”字样。
如果“TO ORDER”后面加打了银行或公司名称,也需打上给惠国国名。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该栏填写装货和到货地点(始发地必须是中国国内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地必须是给惠国城市或国家)、离境日期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陆海联运等)。
经非给惠国地区转运的(香港、澳门除外)签证时需提供联运提单。
如到货港不清楚,可填进口国名或地区(仅限欧盟,如EU)。
第四栏:供官方使用此栏由签证机构填写,申请人不用填写此栏。
第五栏:商品顺序号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款号的可按顺序分列“1”、“2”、“3”……。
该栏可留空。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应与发票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
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或“见提单”、“见发票”等的字样。
第七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根据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给予商品详细的描述。
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税目号为准。
包装数量应包含各种商品的数量及总数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证明书篇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1.1 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G-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08-XX年 0-公司注册号0001-企业流水号1.2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
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 ZHEJIANG NATIVE PRODUCE & ANIMAL BY-PRODUCTS I/E CORP. NO.368 NORTH ZHONGSHAN ROAD,HANGZHOU,CHINA1.3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7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
欧盟27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o Order。
39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7国(250 法国 France、3826 英国 United Kingdom、372 爱尔兰 Ireland、276 德国 Germany、208 丹麦 Denmark、380意大利 Italy、56 比利时 Belgium、528 荷兰 Netherlands、442 卢森堡 Luxembourg、300 希腊 Greece、724 西班牙Spain、620 葡萄牙 Portugal、40 奥地利 Austria、752 瑞典 Sweden、246 芬兰 Finland、616 波兰 Poland、348 匈牙利 Hungary、705 斯洛文尼亚 Slovenia Rep、203 捷克Czech Rep、703 斯洛伐克Slovak Rep、233 爱沙尼亚Estonia、428 拉脱维亚 Latvia、440 立陶宛 Lithuania、196 塞浦路斯 Cyprus、470 马耳他 Malta、642 罗马尼亚Romania、100 保加利亚Bulgaria)、792 土耳其 Turkey、756 瑞士 Switzerland、578 挪威 Norway、392 日本 Japan、36 澳大利亚 Australia、554 新西兰 New Zealand、124 加拿大 Canada、643 俄罗斯 Russia、804 乌克兰 Ukraine、112 白俄罗斯 Belarus、398 哈萨克斯坦 Kazakhstan、438 列支敦士登公国Liechtenstein。
产地证的填制说明
常用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说明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本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采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标题栏: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们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不能出现香港、台湾、澳门及其他受惠国等名称和地址。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注:(1)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详细地址,但需填“TO ORDER”。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
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TIANJIN TO HAMBURG VIA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具,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样本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FORM A)填制规范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规定如下: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查检疫机构编定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要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涉及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LTD.NO.165 ZHONGHE ZHONG ROAD,HANGZHOU,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应填给惠国最后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提单告知人或特别声明收货人),如最后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昂首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规定,如果货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且进口商规定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送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普通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港)及运送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日期,例:ON/AFTER JUN.26, FROM HANGZHOU TO LONDON,U.K. BY AIR.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 JUN.26,FROM SHANGHAI,CHINA TOHAMBURG,GERMANY BY SEA VIA HONG KONG,THEN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状况下此栏空白。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填写
【实用版】
目录
一、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概述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求
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
四、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注意事项
正文
一、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概述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又称 G.S.P 证书或 Form A 证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
该证书主要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以便进口国根据普惠制规定给予关税减免等优惠。
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写要求
1.发货人信息:包括发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要与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信息一致。
2.收货人信息:填写实际给惠国的最终目的地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别,注意不要填中间商的名址。
如果进口国为欧共体成员国,本栏允许不填。
3.运输方式和路线:要求填列运输工具、起运港和目的地(目的港),应注意与其他单据保持一致;如需中途转运,也应注明。
4.官方用途:本栏由进出口商检局填注。
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商检局主要有两种情况下填注:一是后补证书,则加盖 Issued Retrospectively”(后发) 的红色印章。
三、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
1.先去商检局注册备案,方可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2.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票、装箱单等。
3.商检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颁发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四、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注意事项
1.填写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资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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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中国新加坡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原产地证书号: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证书号。
编号规则如下:X+年份代码(2位)+申请单位备案号(9位)+流水号(4位)。
例如:证书号X173800000050045是备案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17年办理的第45票中韩证书。
注意:更改证、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例如:
NINGBO XXX GROUP CO.,LTD.
ROOM XXX,XXX MANSION,
93 XXX ROAD,NINGBO CHINA
注意:
1.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
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
2.注册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公司不能作为出口商;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例如:
XXX CORPORATIN
5,XXXX STREET
SINGAPORE 618750
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写新加坡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需填写中间商名称的,可在最终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或“O/B”,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例如:
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28 JAN,2017
运输工具号(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
卸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SINGAPORE
注意:
如果运输工具未知的情况下,允许仅填写BY SEA, BY TRUCK 或BY RAILWAY。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
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5栏:项目编号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
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可不填。
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
例如:
JENSON,
ORDER NO.325952065
L/C E766896505
C/N 1-270
注意:
1.此栏填写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
2.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如:MADE IN MACAO, HONG KONG, TAIWAN)。
3.如货物无唛头应填“无唛头”(N/M或NO MARK)。
4.如唛头为图文等较复杂的内容,此栏打上“SEE ATTACHMENT”,用空白纸制作带图文的唛头附页,签证机构加盖签证印章。
第6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描述及HS编码
例如:
FOUR (4)DRUMS OF ACID GREEN DYESTUFFS
HS CODE :320412
*** *** *** *** *****************
注意:
1.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填写货物的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BAG、PACKAGE等)。
2.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 GARMENTS”(挂装)等。
3.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 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等。
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4. 此栏还需填写商品的6位HS编码;
5. 商品名称及HS编码等项列完后,应在最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第8栏:原产地标准
此栏为原产地证书的核心栏目,填写要求如下:
1.如属完全国产,填写“P”。
2.如使用了非原产于中国、新加坡或无法确定原产地的原材料生产和加工产品时,中国-新加坡自贸区累计价值成分不少于产品离岸价格的40%,且最后生产加工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填写“RVC”;
3.符合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PSR”。
第9栏:毛重或其他数量及价格(FOB)
例如:
1200KGS
USD 23234
注意:此栏应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PCS”、“PAIRS”、“SETS”等。
货物以重量计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则需加注N.W.(NET WEIGHT)。
同时加注出口商品FOB值。
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例如:
SDAKF0522
JAN. 22,2016
注意:
1. 此栏不得留空,发票号码、日期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JAN.、FEB.、MAR.等表示。
第11栏:出口商声明
例如:
NINGBO,CHINA OCT.24,2016
注意:
1.生产国国名应填写“CHINA”,进口国国名应填写“SINGAPORE”;
2.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签字;
3.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第12栏:签证机构证明
例如:
NINGBO,CHINA OCT.24,2017
注意:
1.此栏填写签证机构签证地点、日期;
2.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字,在提供给申请单位的证书正本和副本上加盖“中英文签证印章”,印章应加盖清晰,不能与签名重叠。
3.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签发补发证书时,需在此栏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
4.如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在其正本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重发。
签发重发证书的,需在此栏中注明“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DATED. ”,并注明原证正本的签发日期。
其他说明:
1.凡申请办理中国-新加坡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须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备案;
2.中国新加坡证书各栏目用英文填写;
3.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签发补发证书时,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
4.如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在其正本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重发。
签发重发证书时注明“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
DATED. ”,并注明原证正本的签发日期;
5.签证机构已经签发的证书,申请单位如需要更改,须提出更改申请,退回原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