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环境保护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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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法的体系

2环境法的体系

五、环境标准
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改造的技术依据。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标准(行业标准)。
六、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和我国环境法有不同规定时,优先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适用原则: 宪法是环境保护立法的依据和指导原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 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地方法规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国际法与国内法不一致时,执行国际法; 国内法或签署时有保留或声明的除外。
题目: 1.各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依据是( ) 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B.环境保护基本法 C.环境标准 D.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 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 ) 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B.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D.环境标准
2.3环境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一、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本章要点: 1.环境法体系定义及内容
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一、概述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是一个与环境法目的相关联的概念,它是指环境立法思想或观念的出发点。 理念更多的是在法理学保护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主要有(P51) (1)第80条、第81条关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矿藏等自然资源的规定,一方面规定使用单位或个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其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义务。(自然资源所有权及开发利用的规定) (2)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课程介绍⼀、课程性质和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全国⾼等教育⾃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具有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体知识,分析和处理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实际问题的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系统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内的主要分类或分⽀学科。

它不尽涉及法理学、国际法、⾏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传统法学学科,⽽且还涉及环境科学(⽣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法学新兴的边缘学科,其内容⼴泛、实践性、综合性较强。

⾸先,该学科涉及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且相应法律规范的内容多为民⾏交叉,其次,从知识结构上看,学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必须要对环境科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的专业背景知识和专业术语有所了解和认知。

⼆、指定教材本课程串讲课时为20课时,所⽤教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汪劲主编,北京⼤学出版社2013年4⽉第1版。

三、课程体系第⼀部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3章)该部分内容主要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该部分是学习以后各个章节的前提和基础。

该部分对应的是旧版教材第⼀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11章)。

新版教材在该部分对旧版教材做了⼀定的删减和修改。

保留了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和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法作为独⽴法学学科的相关论证;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体系、法律关系等基本理论;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

总体上来讲思路更为明确和具体,便于考⽣从总体上进⾏把握。

第⼆部分:环境污染防治法(第4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章在界定环境污染与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法沿⾰及其主要内容。

环境法学教案

环境法学教案

第四节 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
一、我国法律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二元论
二、二元论的实质与不足 二元论是人类对经济发展的矛盾心态在环境法中的
表现。
第三章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节 环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从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出发
环境法是指根据环境保护的目的而制定的关 于环境污染、预防、环境保护和消除公害等方面 的法律。
三、我国环境法学家从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角 度出发
我国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 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 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传统刑法对环境保护的不力
1、传统刑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或宗旨是对人身或财产 权的保护,立足于经济性判断之上。
2、传统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多为故意的直接侵害, 而环境犯罪则主要不是针对具体的个人或财产进行,它 是以环境为介质而产生危害的行为,以过失行为居多。
3、传统刑法所规定的刑罚多以人身刑为刑罚手段, 而对环境犯罪施以人身刑不能实现抑制环境犯罪的目的。
三、生态平衡
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 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 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 状态,称之为生态平衡。
第三节 环境问题
当人类砍下第一棵树的时候,文明开始了, 当人类砍下最后一棵树的时候,文明结束了。
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 或可能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恶化,以及由此给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必须保持的两个界限: 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 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 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 纳污量,即自净能力。

《环境法学 第四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环境法学 第四版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第一节 自然 地域保护
第二节 野生 生物及其生 境保护
第一节 自然 资源法的概

第二节 自然 资源法中的 自然保护措 施
第四编 环境责任法
第十四章 环境 公益诉讼
第十三章 环境 损害救济法
第十五章 危害 环境犯罪制裁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环境损害 责任的构成
第三节 环境损害 责任的承担
第四节 环境纠纷 的行政处理
内容简介
About the Author
第四版修订说明
第三版修订说明
第二版修订说明
编写说明
绪论
第一节 环境 问题及其对
策概述
第二节 环境 法学的研究 对象和方法
第一编 环境法总论
第一章 环境 1
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 2
法的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环境 利用行为的主
体及其权利义

4 第四章 国家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环境 公益诉讼的 实现方式
第一节 危害 环境犯罪概

第二节 我国 刑法有关破 坏环境与资 源保护罪...
第五编 中国与国际环境法
第十六章 国 际环境法的
一般原理
第十七章 国 际环境法的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中国 与国际环境 法的实践
第一节 大气 1
保护和气候变 化应对
06 编写说明
目录
07 绪论
09 第二编 污染控制法
08 第一编 环境法总论 010 第三编 自然保护法
目录
011 第四编 环境责任法
013 主要参考文献
012
第五编 中国与国际环 境法
2014年通过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之后又相继修订了一些各领域的单行法规进行了修订,对中国环 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做出了新的安排和部署,本书稿在此基础上对前版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力求全面反映新形 势 下 环 境 保 护 法 新 的 理 论 研 究 水 平 与 立 法 成 果 。 全 书 分 总 论 与 分 论 两 部 分 共 计 11 章 , 对 环 境 法 的 基 本 概 念 和 基 本 内容、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论述。本教材适合高等院校 法学专业学生使用。

国家环境法PPT课件

国家环境法PPT课件
2.国家其他法律中的环境法规范。 3.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是指针对污染
的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三类具体的 环境利用关系而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单项法律。它们是以 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的存在为前提而出现的一种环境立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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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规中的环境法规范
❖在我国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应的作为环境 法渊源的法规也分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环境 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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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法的分类
❖按照环境法的不同目的和功能再将它们具体分为环境保护 基本法、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循环经济与再生法 和环境侵害救济法等五大类。从法的规范、法的渊源、法的 目的、法的体系等角度考察,还可以将环境法做出环境法总 论与各论,环境宪法、环境行政法规、环境刑法、环境民法 以及环境诉讼法,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环境污染防治 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等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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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形式环境监 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仍然完全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 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 染损害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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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法基本理念解释
1. 环境伦理理念 2. 环境经济理念 3. 环境权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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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有关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解释,主要有环境政策上所要求 的作为标准以及为环境法规范中具有法拘束力的原则之 两种学说。这是因为,环境政策的制定必须基于宪法要 求,而环境法规范的确立又需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相 统一。

总论

总论

第一章总论1.1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全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提高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类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以稽查、监察为主,各科室联动,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1.2 工作目的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对污染事件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将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6)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7)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1987年)(8)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水污染事故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7年)(9)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1997年)(10)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的通知》(1999年)(11)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2000年)(12)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2002年)(13)《泉州市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14)《晋江市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再行修订。

1.4 应急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晋江市境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具体包括:(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2)因放射源储存、使用、运输而引起的污染;(3)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4)影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5)因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事件;(6)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汪劲:《环境法学》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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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二、 环境问题的成因 三、 环境问题的影响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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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问题及其演变
(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二) 环境问题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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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 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在环境科学研究中,一般将环境问题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指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这被称为 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人 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这被称为第 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一、 环境法的定义 二、 环境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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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法的定义
(一) 环境法称谓的由来 (二) 环境法的定义及其内涵
综合国内外环境法学著述对环境法定义的表述以及我国环境立法的 实践,本书认为应当以法的目的结合调整对象给环境法下定义,即 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 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包含着如下三 方面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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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 态保护的关系

从一般意义上讲,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 外延较大,目的在于协调人类与其生存环 境之间的关系;而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 小,它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 源的持续利用,所以说环境保护、生态保 护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是有着本质上的区 别的。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自然资源保 护在目的上的不同,也决定了环境法体系 中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不同。



第一,环境法的目的是要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生活环 境、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而这一目的是通过预防和治理人为环 境侵害的方法来实现的; 第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类在利用(含开发、保护行为) 环境(含自然资源)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 包括人类在环境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与自然物(生态系统)之间受自 然规律约束的特殊关系; 第三,环境法的范畴包括与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相关的全部法律规范, 既有以环境与资源保护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也有其他法律部门中同 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 29

环境法(1)

环境法(1)
环境法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 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活动中产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
其二,环境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全部 与环境相关的人为活动。
其三,环境法体系的范畴还包括其他调整与环境相关社 会关系部门法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1)
二、环境法的特征
环境法(1)
自然环境通常是指环绕生物社会的自然界,其 主要组成因素有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和生物等。它是整个生物界赖以存在的物质 基础。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了不断提高物质和文化生 活水平,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 而形成的环境,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 区、疗养区、城市、乡村、工厂矿山、人工开发 区等。社会环境是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 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
最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向人大 常委会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公开披 露,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在实行环境统计的300个中国城市当中,70%处于或者超 过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中国已有70%的城市不适合居住。
环境法(1)
四、人类环境观与环境保护 (一)人类环境观
其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一般 性质外,还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法特征。
其二,环境法是与科技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 范。
其三,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理念。
其四,环境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
环境法(1)
三、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综观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其立法目的各异。 金瑞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 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 协调人与环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 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他认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 接目的方面,世界各国立法都是相同的;但是, 在最终目的方面,各国规定是有差异的。

二建法规环境保护法

二建法规环境保护法
解决措施 E 国外经验、理论 以研究本国环境保护法为重点
环境科学
环境学 基础环境学
应用环境学
环境社会学 环境数学 环境物理学 环境化学 环境生态学 环境毒理学 环境地质学 环境控制学
环境工程学
环境医学 环境法学 环境工效学
环境声学 辐射污染及其控制 热污染及其控制
▪ BACK
环境污染 防治工程技术与原理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一、环境法概念?
案例1
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 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1)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
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且只调整人为环境问题 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第二,以国家意志出现, 具有强制性。
——析论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案情简介】
1995年10月~1996年9月,某建筑工程公司在该公司承包 的四处工地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影响了周围环 境。1996年5月,当地环境监测站对四处工地进行了监测, 结果超标16.4、8、12.3、11分贝。随后环境监理所向该 公司发出了4分缴纳排污收费通知书,排污费共计2.04万 元。该公司置之不理。监理所随后向该公司发出了4份催 交排污费通知书,限于1996年8月30日前缴纳,并支付滞 纳金800.4元,并言明逾期不交将依据环保法有关规定处 以罚款,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该公司仍拒交。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 固体废物治理及利用工程
核工业环境工程 噪声及热污染防治工程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环境规划
环境系统工程
环境水利工程
引自: 何强 等 《环境学导论》
续 第三节
2、分科
五大分支: A 本国环境保护法学:总论,分论;or 法学理论, 污染防治法学,自然资源保护法学 B 外国环境保护法学 C 国际环境保护法学 D 比较环境保护法学 E 环境保护法史学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第三节环境问题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的历史必然性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第五节环境标准第六节规范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与立法规划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第二节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第三节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第四节环境管理机构第五节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的依据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节“三同时”制度第四节许可证制度第五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第六节经济刺激制度第七节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第二节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第三节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第四节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第五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环境标准的作用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第四节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行政责任第二节民事责任第三节刑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仅供参考)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仅供参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重点)第一章绪论(基础)(非重点)重点难点:1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2环境问题的分类(可简答可论述);3自然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4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环境”的范围与环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不同与差异(P5)◇⑪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⑫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⑬相同点:“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的,且在质的规定性方面,二者是一致的。

⑭不同点: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而且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②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

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以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

作为法律保护的自然客体的范围,只能是那些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调节或支配的自然客体,凡是人类不能对其产生影响的自然物,即使它与人类生存有关,也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③人类把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④某些自然物存在于自然界具有环境功能时,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当其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客体,而可能成为民法的保护对象。

补充: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点汇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点汇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点知识串讲第一编环境法总论第一章绪论一、环境、人类环境所谓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简称环境;注意区分人类环境与生态学中的环境。

人类环境是由各种自然因素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它十分庞杂。

为了研究方便,人们对环境进行了分类,以确定所要研究的是哪一部分人类环境。

分类方法很多,大家需要掌握的是四种分类方法:1、按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分,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方法。

2、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我国宪法采用这种分类方法。

3、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把环境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质环境。

二、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大气、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矿藏等。

人们把已被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称为资源,把将来可能被利用的物质和能量称为潜在资源。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

有限资源又可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

无限资源是指用之不竭的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海水等。

(重点提示)大家要会具体分类,如给出些资源煤炭、石油、各种金属矿藏、草原森林淡水、动物、植物等,要会分出哪些是可更新资源、哪些是不可更新资源,哪些是无限资源。

三、环境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和人类同环境的关系人类同环境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人类是环境的产物2、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
2 评价报告编写和审批 3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1 规划编制机关的法律责任。 2 规划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3 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4 此外,法律还规定,对有关的行政主管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法所规定或体现的,调整因保护和 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适用于所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反映环境 法本质和特征,对贯彻和实施环境法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
第五节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产生和发展 (三)内容和实施
重要意义。
第二章 环境法概述 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概念
• 环境法的概念可整合为: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 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有关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环境法的特征
1 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2 环境法是社会法。 3 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 4 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的价值 (一)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 1 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 2 环境法的分配性价值 3 环境法的衡量性价值 4 环境法的保护性价值 5 环境法的认识性价值
第二节环境法的目的和价值
(二)环境法本身的价值 1 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 2 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 3 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 4 环境法是增强全民环境意识的精神准则 5 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

环境资源法(总论)_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环境资源法(总论)_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环境资源法(总论)_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关于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论述正确的是答案: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_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_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2.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答案:未利用地_农用地_建设用地3.在我国的环境资源法效力体系中,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答案: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4.前, 现实的环境资源法制体系基本上处在何种价值观的指引下?( )答案:人类中心主义5.动物权利论的代表人物是 ( )答案:P. 辛格和T. 里根6.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的原则是答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的原则_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的原则_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的原则_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7.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 )答案:适地范围_适人范围_适时范围_适事范围8.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属于我国环境法空间适用范围的有 ( )答案:东海_中国驻美大使馆_在大西洋航行的我国船舶9.我国环境法的适人范围包括 ( )答案:法人单位_非法人单位_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生态中心主义的两项最高准则是 ( )答案:自我实现_生态中心平等主义11.可持续发展的特点有 ( )答案:需求性_共同性_公平性_可持续性12.环境法律规范按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 )答案:授权性环境规范_权义合成环境规范_义务性环境规范13.关于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理解正确的是()答案: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主要是一个法学概念_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存在密切的联系_环境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是有独特的调整对象14.编制和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规划, 必须注意以下哪几个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答案:应当由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立法规划的编制_应当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等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这些社会关系发展变化对立法提出的要求来制定立法规划_必须从整体上、从立法的全过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国家的环境法律体系15.环境资源保护法基本法和单行法的关系是( )答案:基本法效力高于单行法, 单行法不能违背基本法的原则和立法精神_单行法是对基本法某一方面规定的具体化_基本法内容比较抽象, 而单行法内容相对比较具体_基本法针对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进行全面的规定, 单行法则针对特定的环境保护对象作出规定16.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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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
2012年0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 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 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环境立法目的
1、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的目的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为保
环境立法体系既包括专门性环境法规,又 包括其他法律部门(宪法、民法、刑法、劳动 法、经济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环境法 所采取的法律措施涉及经济、技术、行政教育 多种因素,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既有国 家立法,也有地方立法。
(三)共同利益性
环境法相对于其它执行社会与政治 职能的公法而言,它的公共职能不仅仅 是为了个别群体、统治者阶级、国家和 地区的单一政治、经济利益,更多的则 是考虑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及人类生存 繁衍的基础——全球的生态利益。
§2-2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外国环境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环境法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 以前的欧洲。城市的兴起导致环境卫生和空气 污染问题产生。一些欧洲国家便以保护公众健 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环境的立法 。如公元五世纪罗马就发生了控告城市污水污 染以及抗议反对从城市各处的手工作坊发出臭 气等事例。1306年爱德华一世颁布禁止在伦敦 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条例。14世纪法国禁止在 巴黎“散发臭味和令人厌恶的烟气”。
中华民国时期,以农为主,因战乱时局不 稳,环境立法主要有《渔业法》、《狩猎法》 、《土地法》、《水利法》等。在共产党的革 命根据地,也制定了一些类似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到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保会 议之前,比较重视农业命脉自然环境要素的保 护,确认了自然资源的全民所有制形式,在总 体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环保概念,环境立法非 常零散,多为经济行政和卫生行政方面,缺少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内容。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环境 法的发展以及环保理论所论及环境问题 的全球性,以致国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
境立法相融合,全球一体化的环境立法 也开始形成。1990年以后,以国际环境 法为统帅,在全球环境保护的理念下修 改国内环境法。
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环保理论是从对生物保 护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以追溯 到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其立法目 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 用,以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是将 自然资源作为财产的一种形式加以保护 利用。
(2) 自然资源法的目的
自然资源法是指国家为对开发自然资源 的行为予以控制和管理,达到保持自然资源的 永续利用,保障自然环境不因开发自然资源而 造成破坏而制定的同类法律的总称。如《森林 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煤炭 法》等。
立法目的是保持世代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永 续利用,保障资源与生态不受开发利用行为造 成的破坏。
(3) 生态保护法的目的
生态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了保存人类赖以生 存和发展的环境和生条件以及保护生物的多样 性,在对科学、文化、教育、历史、美学、旅 游等方面具有特殊价值和作用的动植物物种、 自然环境地带、原始生态地带等地的人类行为 实施控制,以保护他们不受人类活动影响而制 定的同类法律的总称。
目的是维护和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 现状和动态的平衡,更强调对自然的保护。
18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的环境立法,经 历了从公众卫生到自然保护的变革。
20世纪初60年代,由于工业化、都市化进 程的加快,导致环境污染逐渐加重,污染损害 日益扩大。各国人民要求政府采取积极对策, 以控制环境污染为中心的环境立法开始出现。 随着国际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国际环境立法 也逐渐受到重视。
第二章 环境法总论
§2-1 环境法概述 §2-2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2-3 环境法的体系与原则 §2-4 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组织与管理
§2-1 环境法概述
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 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 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理解定义把握: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不能把环境保护法说 成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 只调整环境保护关系。 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 法律规范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制定本法。目的 二元论:“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
2、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目的
(1) 环境污染防治法——保护人民身 体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大气污 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废 弃物管理与回收法》、《噪声与振动控 制法》、《化学危险品管理法》、《放 射性物质管理法》等。
(四)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传统部门法的法律关系体现的是一定社 会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关系,而环境法体现的是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既受社会经济关系的 制约,又受到生态规律的制约。环境法律关系 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等拟制主体,但在一些 发达国家已将自然物作为法律拟定的主体对待 。如美国1973年《濒危物种法》规定任何人都 可以针对物种的侵害提起停止诉讼。
二、环境法的特征
(一) 科学技术性 环境法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规则之上
的法律,其制定和实施都必须依赖、利 用专门的科学技术知识,其内容包含有 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控制污染的各 种工艺技术。
(二) 综合性
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到生产、流 通、生活各个方面,并与开发利用、保护环境 与资源的广泛社会活动有关,决定环境法需要 以多种法律规范、多种方法、多个方面对与环 境相关的社会关系进行综合性调整。
西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颁布的《伐崇 令》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 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周文王临终之前嘱咐武王要加强山林川泽 的管理,保护生物,因为国家治乱兴亡都要仰 仗生态的好坏。他说:“山林非时不升斤斧, 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古),以 成鱼鳖之长;不麛不卵,以成鸟兽之长。是以 鱼鳖归其渊,鸟兽归其林,孤寡辛苦,咸赖其 生。”(《逸周书·文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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