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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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要求,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其中,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例如购建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例如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和分配利润等;经营活动则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例如采购、销售商品、支付工资及支付各项税费等。

二、案例解析(摘自《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90页)

案例10.3A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年8月,A公司因销售商品取得6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为了加快资金回笼,A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将该票据贴现,取得现金995万元。

问题:A公司在编制2011年度现金流量表时,因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而取得的现金995万元应该如何进行分类?

案例解析:企业的应收票据一般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如果不提前贴现,而是持有至到期再进行承兑,其现金流入通常可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然而,在票据到期之前,对于将其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流量的分类,实务中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为其实质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资金而向银行进行融资的行为。特别是在银行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且在贴现时由于风险报酬没有转移而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票据贴现通常会被视为企业以票据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相应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被确认为短期借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取得借款属于企业的筹资活动,因此应收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流量属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从而被分类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能够使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的处理保持一致。

然而,如果按照上述逻辑将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量归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会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

(1)和一般的筹资活动不同,该“借款”在“归还”时并不会产生现金流出,而是使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相互抵消。

(2)在企业大量使用商业汇票进行结算并贴现的情况下,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相对很少。

由于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能对现金流量进行虚拟,上述两个问题很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每个会计报告期间,企业因销售商品确认的销售收入对应的现金(不考虑贴现息)虽然已经收回,但是在现金流量表中,因销售商品这一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却很少,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却很大,而且该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在未来不会有对应的现金流出。在这种情况下,现金流量表所揭示的信息意味着该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获取的现金流人的能力很差,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大部分需要通过筹资来实现,这不仅没有反映了企业经营模式的实质,还会对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造成误导。

基于上述考虑,实务中另一种观点认为,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因为无论是票据到期收回现金还是向银行贴现而提前收回现金,该现金流量的产生都缘于企业销售商品的行为。销售商品是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其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应当分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这一列报方式能够避免上述第一种观点所导致的问题,但是也有其自身的弊端。例如,如前所述,在贴现的票据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因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被确认为短期借款,此时,从报表之间相互勾稽的角度来看,如果在现金流量表中将其分类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则意味着把借款取得的现金分类为经营活动,显然与现金流量表的规定不符。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确实因有融资的需求而将持有的票据向银行贴现以取得现金,那么将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全部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似乎也没有反应出该交易的实质。

综上所述,在应收票据贴现且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贴现现金流作为筹资活动流入似乎更符合准则中筹资活动的定义,但是从实务中很多贴现活动的经济实质来看,作为经营活动流入似乎更能够反映其实质。

三、证监会会计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问题意见征询》(2014年10至2015年3月)的初步意见

问题二、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收票据的贴现和背书应当如何处理?

问题背景:

目前的实务中,使用票据结算是一种被普遍接受和采用的结算方式。很多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其客户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之后再根据其自身的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将取得的票据向银行贴现以直接取得现金,或者直接背书给其他供应商以支付存货或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款。

问题:

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初步意见:

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为例:

若票据在贴现时终止确认,则贴现取得的现金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若票据在贴现时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则贴现取得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票据到期日(假设出票人于票据到期日向持票银行付款,因而贴现企业的追索权解除,下文相同),出票人实际向持票银行付款,应收票据与短期借款同时减少,由于企业不涉及实际现金收付,在现金流量表中没有反映。企业可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此类交易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予以说明。另外,为体现交易的实质,在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造成重大误导的情况下,票据到期时,也可以同时体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应收票据到期收到的现金)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短期借款到期所偿付的现金)。

四、应收票据贴现现金流量处理(硕贝德保荐工作报告第45页)

37、报告期内票据背书及贴现业务相关现金流的确认、列报方式及其依据。

经对公司应收票据账簿记录、应收票据备查记录、现金流量表编制底稿等资料进行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为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情况下保持现金流量表正表、附表以及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勾稽关系,发行人将应收票据背书作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时列示,未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净流量构成影响;发行人票据贴现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有高度的银行信誉担保,报告期末贴现银行均已放弃对公司的追索权,发行人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会计处理,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票据贴现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列示。

五、应付票据贴息问题(东方电缆保荐工作报告)

四、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审核具体情况的说明

(一)内核委员会关注的主要问题(第36页-第37页)

1、发行人2011年为什么改变票据结算方式?企业改变票据结算方式与应收账款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关于发行人更改票据结算方式的问题

发行人改变票据结算方式与票据贴现利率与短期借款利率变化有关。根据发行人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发行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由发行人承担贴现利息费用。2011年以前,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低于短期银行借款的年利率,发行人主要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购货款,而2011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高于短期银行借款的年利率,发行人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考虑,采购结算方式更多的采用通过银行借款进行货款结算。

发行人改变票据结算方式与应收账款之间没有因果关系。2011年末应收账款较2010年末增加9,540.65万元、增长44.45%的主要原因是:(1)应收账款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长,2011年度营业收入较同期增加20,178.02万元,增长19.97%;(2)2011年市场流动性日趋紧张,经与公司协商,部分客户延长了货款支付时间。

三、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关注问题的情况说明(第23页-第24页)

(二)现场内核关注的问题的解决情况

1、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变动问题

经过核查,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977.12万元、16,774.20万元、-3,346.10万元和3,806.44万元,各期有明显变动,下面对其变动趋势及原因进行具体分析。

(1)201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77.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持续低于同期短期银行借款利率,出于利润最大化考虑,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由发行人承担贴现利息成本,主要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2010年底以来,由于市场中流动性日趋紧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持续走高,根据公司对主要供应商贴现银行询价,2011年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利率。另一方面,随着发行人近年来的持续盈利、稳健经营,公司的银行信用不断增强,合作银行对其贷款条件不断优惠,贷款利率由前两年的上浮改为基准,甚至下浮,二者成本的反转促使发行人改变了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支付方式,在2011年主要采用短期贷款后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由于该融资方式的变化,2011年末的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4,620.00万元,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19,141.17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并最终导致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201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74.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更多地采用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8,307.20万元,公司采购货款的现金支出金额相应减少。

(3)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6.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更多地采用短期银行借款后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采购支付,相应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这导致公司2013年采购货款的现金支出金额较多;另外,2013年末正在执行的订单较多,在产品比年初增加4,324.32万元,使得存货余额较年初有较大幅度增加,占用的经营资金较多。

(4)2014年1-6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6.44万元,主要是受以下因素的共同影响:①2014年1-6月份公司实现净利润2,608.44万元;②随着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逐步加大,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年利率低于短期借款年利率的情况下,公司更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有较大幅度增加。

综上分析,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应收账款的回款率平均在90%以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绝大部分来自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2011年和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主要是发行人根据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做出的主动调整,该项调整总体上提高了发行人的利润水平。如果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持续下降,应付票据持续增加,则货款不能按期收回将使得公司的资金压力加大。项目组已经根据内核小组的意见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五、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于财务专项核查关注问题的核查情况(第40页-第49页)

(二)内核委员会关注问题的核查

1、请自查组对发行人的期末应付票据分客户进行详细核查,并说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发行人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并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应付票据调节现金流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通过应付票据调节现金流的情形

东方电缆支付供应商的采购货款有两种结算方式,公司可以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也可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由于江西铜业、郎溪铜业等国有大型铜材供应商比较强势,如果东方电缆选择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的话,需要由公司承担贴现成本(主要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2011年以前,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低于短期银行借款的年利率,公司主要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购货款。而2011年上半年以来,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高于短期银行借款的年利率,公司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考虑,主动做出积极调整,更多的采用从银行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从而使201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012年初,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下降,低于同期短期银行借款的年利率,公司更多地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从而使201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2013年下半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有所上升,公司相较2012年减少了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785.20万元,导致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报告期内由东方电缆承担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年利率、短期银行借款的年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2011年和2013年末,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年贴现利率高于贷款利率,公司从成本效益考虑,公司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这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而2012年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年贴现利率的相对较低,公司增加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该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数。公司各期应付票据开具的多少完全从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相机抉择,不存在通过应付票据调节现金流的情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 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务管理 (1) 第三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要,加快我行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议付息贴现(以下简称“协议付息”)指持票人在其合法持有的票据到期前,以背书转让的方式向贴现行申请贴现,贴现利息由协议约定的付息方承担,贴现行按票面金额或在协议条件下的相关金额向持票人提前支付票款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商业汇票。本办法所称贴现行是指为持票人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的审查办理要求,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他比照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五条协议付息的贴现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经合法注册经营,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与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协议付息的付息方可以为本地企业,也可以为异地企业。付息方可以为买方、卖方,也可为协议中指定的第三方或其他方。贴现利息可以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由两方或多方共同承担。付息方须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第七条在协议付息业务办理前,应事先与贴现申请人和付息方

签定《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见附件1),并与贴现申请人签定《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见附件2)。 第八条办理协议付息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先收妥贴现利息,再支付贴现金额”的原则。 第九条业务办理完毕后,贴现行须将《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与相关资料一并纳入贴现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制度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一条各分行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 2.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

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要求,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其中,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例如购建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例如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和分配利润等;经营活动则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例如采购、销售商品、支付工资及支付各项税费等。 二、案例解析(摘自《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90 页) 案例10.3A 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 年8 月,A 公司因销售商品取得6 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000 万元。为了加快资金回笼,A 公司于2011 年12 月31 日将该票据贴现,取得现金995 万元。 问题:A 公司在编制2011 年度现金流量表时,因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而取得的现金995 万元应该如何进行分类? 案例解析:企业的应收票据一般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如果不提前贴现,而是持有至到期再进行承兑,其现金流入通常可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然而,在票据到期之前,对于将其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流量的分类,实务中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为其实质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资金而向银行进行融资的行为。特别是在银行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且在贴现时由于风险报酬没有转移而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票据贴现通常会被视为企业以票据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相应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被确认为短期借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取得借款属于企业的筹资活动,因此应收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流量属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从而被分类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能够使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的处理保持一致。 然而,如果按照上述逻辑将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量归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会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 (1)和一般的筹资活动不同,该“借款”在“归还”时并不会产生现金流出,而是使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相互抵消。 (2)在企业大量使用商业汇票进行结算并贴现的情况下,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相对很少。由于企 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能对现金流量进行虚拟,上述两个问题很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每个会计报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票据贴现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上海票据交易所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商业汇票在距到期日10个工作日之前转让给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第三条票据贴现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风险防范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资金融通为目标,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团资金融通和运作效率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票据贴现业务的经营原则: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第五条贴现票据的期限:纸质商业汇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章票据贴现 第六条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法人授

权的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的成员单位或其上游供应商。 第七条向财务公司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是在**财务公司有授信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须是在**财务公司有授信的集团内成员单位。 第八条票据贴现期限的计算。财务公司票据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前一日的利息计算。票据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到期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贴现天数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贴现金额的计算与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天数*贴现率/360,贴现率根据市场利率确定。 第九条信贷管理部负责与申请人签订《贴现业务合作协议》,持票人申请办理贴现时,应向信贷管理部提供以下资料,并在资料上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一)申请人在财务公司首次办理贴现业务时,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贴现业务申请书; (四)征信录入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贴现票据为纸质商业汇票的,结算管理部负责在票交所系统中查询已登记的票据承兑信息。信息不存在或者票据关键信息与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流程【票据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流程【票据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涉及到银行的相关业务操作,它有着一整套完整的 贴现流程。 一、贴现业务受理 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 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 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更多内容请访问: 轻松记账,自己管账理账;免费使用: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 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4、清算岗位根据承兑行确定的查询方式,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 实性。如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 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 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 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 5、收到结算部门提供的承兑人查复书后,市场营销岗位换人进行电话复查,核对汇票的票面要素,复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 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6、首次办理业务的贴现企业,需持开户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至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开户(临时账户)手续。 7、客户经理进行票面初审,检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客户经理填写票据收执,陪同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给票据审核岗位; 票据审核岗位在核对票据原件和票据收执后,在票据收执上加盖收讫章,交由 客户保管。 8、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供的票据交易文件进行初审,客户经理填妥《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并签字,负责电话查复的客户经理在电话查复一栏中 签字。营销主管进行复审并在审批书中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则需客户经 理在特殊事项说明一栏中注明,并由营销主管签字确认。营销主管复审完毕后,客户经理交各项跟单资料至风险审核岗位,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资金申报 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 三、票据审查 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 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 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金秋十月,我收到了期待已久的票据营业部报到通知。从参加票据营业部的报名 开始,通过笔试、面试,经过层层筛选,我终于有幸成为票据营业部的一员。对我来 说这是职业生涯上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人生的一个新的挑战。 怀着愉快欣喜的心情我来到了票据营业部这个崭新的环境,加入了这个崭新的集体。从第一天的报到,到业务培训班的开始,从票据营业部总经理的讲话,到各位处 长领导的授课,我被票据营业部积极、紧凑的工作氛围所感染,使我以也最快的速度 进入了票据业务的学习中。 在前期的学习中,通过开班典礼和票据业务概况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的市场, 同业的发展和我票营的主要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感到,票据业务是一项有着 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市场,而同时又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风险的业务,这促使我更 认真的对待接下来的各类具体业务操作学习。 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各位授课老师以《票据业务制度汇编》为基础,深入浅出,全面为我们讲解了票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业务操作流程。在学习中,我注意紧跟 授课的进程,认真做好听课笔记,结合以前工作中的经验,分析,总结,以求达到最 好的吸收效果。比如对于票据业务的贴现、转贴现买断、资产回购这些资产业务,我 注意分析在操作中和普通贷款业务的异同点。这两者都是资产运作项目,票据业务学习小结 对运作的对象,也就是信贷对象均要符合信贷条件。而两者侧重又稍有不同,一 般贷款业务中对企业的资产、信用分析较多,而贴现业务中更要注重票据的真实性和 交易的真实性。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中,以往的票据初审为会计部门,复审为信贷部门,而在票营三审为会计部门,这让我认识到了票据的真实性尤为重要。对于卖出业务, 由于以前没有接触,我只有通过阅读汇编和听课后,反复思考、理解,弄懂原理,融 会贯通。在内部管理的业务学习中,会计核算是我的薄弱环节,只做过半年内勤的我 对目前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不甚了解。好在授课老师讲解明了,由浅入深,使我对会计 管理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同时对会计核算的分录有了正确的理解。通过风险管理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政策风险、利率 风险等方面的认识,纠正了我以前认为票据业务只有操作的风险的片面理解。在票据

票据融资相关问题文献综述

票据融资相关问题文献综述 自诞生以来,票据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市场对票据的认识,就是一个不断演进变化的过程。融资功能是票据的一个重要属性。票据融资的内涵是什么、票据在发挥融资功能中有什么障碍、怎样促进票据更好地发挥融资功能,是近年来票据市场的讨论热点。在搜集和整理票据市场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就学界、业界对上述三个关键问题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 一、票据融资功能的界定 从相关研究文献来看,对于什么是票据融资、票据在哪个环节发挥融资功能、票据怎样发挥融资功能等基本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同时也缺乏针对这些问题的专门研究。有些观点认为票据从出票、背书就在发挥直接融资功能,也有些观点认为票据只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环节才发挥融资功能。以下列举了部分学者对“票据融资”的不同界定。 票据融资是从商品和劳务交易中以双方的延付行为为基础衍生的信用形式,是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条件下,提供的融资与融物的直接信用(秦池江2003)。即认为,在出票和背书环节,票据就在发挥企业之间的直接融资功能。

票据融资是指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孙晓远,2008)。 票据融资指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下,企业以融资为目的,通过法定方式取得票据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贴现而获得资金的行为(黄茉莉,陈文成,2013)。 票据融资指商业汇票持有人通过以贴现、转贴现的方式转让票据而获得资金的行为(李鹏远,2009)。 票据融资分为直贴和转贴业务(刘少英,2016)。 我国票据融资方式主要有五种: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票据买卖①、票据风险参与融资②(张涛,2009)。 罗荣平(2006)将票据的功能分为支付功能、结算功能、信用功能和融资功能。其中融资功能是指,当企业在流通手段不足时,签发票据进行融资,且可将持有的未到期的票据到银行贴现获得资金。 黄志凌(2015)将票据的功能分为汇兑功能、支付功能、流通功能、信用功能和融资功能,认为利用票据融资就是利用票据调度资金,是通过对未到期票据进行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实现的。 此外,“融资性票据”是与票据融资相关的一个讨论热点。金融业实践中,一般认为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是“融资性票据”,而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是“贸易性票据”(黄茉莉,陈文成,2013)。 ①指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将未到期票据以无追偿权的形式转让,实现资金融通的票据行为。 ②指银行机构之间通过签订风险参与协议,票据持有方将票据项下的部分风险转让给风险参与方,风险参与方按所参与的份额,将资金支付给票据持有方,交易双方一般不办理票据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编号:YB-HT-02751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样本 编号:()______字第______号 贴现申请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贴现人(下称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____________张向乙方申请贴现,双方就贴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汇票内容(见附件三)。 二、申请贴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贴现资金,乙方有权对挪用部分每日按挪用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并停止对其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四、贴现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划款日期。 五、贴现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且已在乙方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所有进行经营活动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已得到充分和合法授权签署和履

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 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行票据业务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尤其是为异地票据贴现申请人提供贴现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控制流程》(民银发〔2002〕350号)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委托其代理人在银行代为办理票据贴现手续,银行审核无误办理贴现后,直接将贴现款项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第三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简称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简称代理人)和贴现银行。 委托人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 代理人是指委托人通过与我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委托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作为票据贴现申请人,并代表委托人在票据上签章,在我行办理票据贴现手续的机构。 贴现银行是指我行办理上述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经办行。 第四条办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商业汇票包括:符合我行贴现要求,且承兑银行仅为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我行AA级以上授信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五条办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票据、资料和相关手续应符合《中国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流程》(民银发〔2002〕350号)和《关于印发中国民生银行票据贴现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民银会字〔2003〕6号)要求,确保商业汇票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无对价票据套取信贷资金。 第六条委托人必须与代理人、我行贴现经办行签订《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指定我行为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贴现行,确定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应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二)代理人应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三)上述资料应由我行复印,并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各自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第七条委托人申请贴现,应由代理人在票据背面背书签章,在贴现凭证和贴现协议上签章,并明示代理关系(代理人应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及贴现凭证左下角持票人签章栏内注明“受委托人××的委托,由代理人××代理贴现”字样,在贴现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注明《合

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承兑系指付款人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转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再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第三条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商业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第四条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票据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再贴现应当有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第五条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再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第六条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与调整。 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加点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转贴现利率由交易双方自主商定。 第七条为防范商业汇票业务风险,有关金融机构要健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申请、审查、审批制度,依法进行业务操作。 第八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须健全有关业务统计和原始凭证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向其上级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有关业务统计数据。 第二章承兑 第十条向银行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三、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首先向其主办银行申请承兑。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经其授权或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可承兑商业汇票。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具有贷款权限或未经其上级行承兑授权、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得承兑商业汇票。 第十二条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兑商业汇票的资格; 二、与出票人建立委托付款关系; 三、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应考核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必要时可依法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其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业务经营比较粗放,票据业务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风险意识淡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一些金融机构蒙受了经济损失,更使其经营信誉受到了极大损害。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票据业务作为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以它独特的优势占据了银行业务的一席之地,并逐步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与传统的一般贷款相比较,票据业务的独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其较低的风险性。票据贴现业务实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贷款形式,一般贷款是到期后才收息,而票据贴现是先收息后放款,因此其安全性就大大增加;同时贴现是以票据作为抵押,到期后由承兑人承兑付款,从而降低了贴现银行的风险。其次是其较高的流动性。一般贷款的期限要半年以上,而且期限固定;而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才6个月,大多数都在1个月左右,甚至十几天,相对比较灵活。因此,票据贴现业务一方面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的难题;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银行的盈利性,逐渐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业务之一。 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违规问题,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违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 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审批都集中在市分行,办理却在各支行,办一笔承兑汇票花费的各种人工费用、管理费用要高于承兑手续费。因此从实际操作和成本效益方面来讲,银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只能对贸易背景作形式上的审查,

上海票据交易所贴现通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上海票据交易所贴现通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贴现通业务管理,保障业务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贴现通业务,是指票据经纪机构受贴现申请人委托,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称“交易系统”)进行贴现信息登记、询价发布、交易撮合后,由贴现申请人与贴现机构办理完成票据贴现的服务机制安排。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票据是指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是指买断式贴现。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票据经纪机构,是指向贴现申请人和贴现机构提供票据贴现信息咨询和撮合服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票据经纪机构应当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称“票交所”)交易系统提供票据经纪服务。 第六条参与主体办理贴现通业务,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风险自担的原则,明确约定并严格履行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票交所业务规则。 第二章参与主体 第七条贴现通业务的参与主体包括贴现申请人、票据经纪机构和贴现机构。 第八条贴现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票据的合法权利人; (三)票据经纪机构、贴现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票据经纪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加入交易系统; (二)拥有履行票据经纪业务职责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设施以及专业人员等; (三)金融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贴现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加入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二)具备票据贴现业务办理资质。 第十一条票交所为票据经纪机构在交易系统开通经纪业务权限,为贴现机构在交易系统开通贴现询价权限。

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九江市浔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票据业务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防范、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票据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票据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农村信用社的行为,包括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 第三条贴现业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贴现余额纳入信贷规模考核,并纳入授信客户的统一综合授信额度管理。 (二)权限管理原则:贴现业务由信用社或营业部受理,联信贷管理部门审查,然后由联社贷审会审批发放。 (三)分工协作原则:信用社或营业部客户经理(调查岗)负责贴现业务的受理、贴现票据及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查、事后检查,会计部门(柜台)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复查以及向承兑行查询,相关人员经联社培训后方可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四)贸易真实原则: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审核票据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贴现业务的操作

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厦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等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节操作程序 第八条贴现的申请。持票人到开户信用社申请办理贴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商业汇票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签订的商品交易合同、商品发运单据、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免征增值税的商品交易应提供普通商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卡及复印件。 6、经办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申办授权委托; 7、申请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即期财务报表。 第九条贴现的审查。对受理的贴现申请实行先审后付,采取“双审”的办法,即对票据本身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和复审。先由信用社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 (一)贴现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1、申请人是否有真实法人或授权经营的资格、营业执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金秋十月,我收到了期待已久的票据营业部报到通知。从参加票据营业部的报名开始,通过笔试、面试,经过层层筛选,我终于有幸成为票据营业部的一员。对我来说这是职业生涯上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人生的一个新的挑战。怀着愉快欣喜的心情我来到了票据营业部这个崭新的环境,加入了这个崭新的集体。从第一天的报到,到业务培训班的开始,从票据营业部总经理的讲话,到各位处长领导的授课,我被票据营业部积极、紧凑的工作氛围所感染,使我以也最快的速度进入了票据业务的学习中。在前期的学习中,通过开班典礼和票据业务概况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的市场,同业的发展和我票营的主要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感到,票据业务是一项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市场,而同时又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风险的业务,这促使我更认真的对待接下来的各类具体业务操作学习。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各位授课老师以《票据业务制度汇编》为基础,深入浅出,全面为我们讲解了票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业务操作流程。在学习中,我注意紧跟授课的进程,认真做好听课笔记,结合以前工作中的经验,分析,总结,以求达到最好的吸收效果。比如对于票据业务的贴现、转贴现买断、资产回购这些资产业务,我注意分析在操作中和普通贷款业务的异同点。这两者都是资产运作项目,票据业务学习小结对运作的对象,也就是信贷对象均要符合信贷条件。而两者侧重又稍有不同,一般贷款业务中对企业的资产、信用分析较多,而贴现业务中更要注重票据的真实性和交易的真实性。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中,以

往的票据初审为会计部门,复审为信贷部门,而在票营三审为会计部门,这让我认识到了票据的真实性尤为重要。对于卖出业务,由于以前没有接触,我只有通过阅读汇编和听课后,反复思考、理解,弄懂原理,融会贯通。在内部管理的业务学习中,会计核算是我的薄弱环节,只做过半年内勤的我对目前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不甚了解。好在授课老师讲解明了,由浅入深,使我对会计管理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同时对会计核算的分录有了正确的理解。通过风险管理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的认识,纠正了我以前认为票据业务只有操作的风险的片面理解。在票据系统操作培训中,我认真对每一类票据案例输入、操作,在出现系统故障的空隙时间里,和同事、老师认真探讨输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每一个案例的测试。通过四周的学习我从票据业务的经营品种到操作流程,从内部管理的原则制度到管理办法都有全面清晰的了解,并且通过考试强化了概念,加深了印象,通过上机熟悉了操作系统,促进了对业务的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这四周的学习使我对票据业务的发展、特别是今后票据业务的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首先,我对票据市场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以前我在支行办理信贷业务时,对信贷业务的各个品种有所了解,知道票据贴现是我行票据业务学习小结的一项资产业务,是诸多贷款方式中的一种。而对票据市尝票据业务却知之甚少。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票据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建设和金融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间贸易流通的增加,票据作为良好的支付中介,以其操作方便、流动性强等优势获得了企业的青睐。去年我国年度票据签发量达到2.7万亿元,并成成倍增长趋势,票据市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范我行票据贴现业务核算办法,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保证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贴现、转贴现业务相关收入、支出,特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贴现业务包括对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既包括我行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贴现、对金融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买入),也包括我行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金融同业申请转贴现(卖出)。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直贴:即交易对手为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二)转贴现:即交易对手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三)买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四)买入返售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五)卖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六)卖出回购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七)再贴现:指以我行持贴现和转贴现买入的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等。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贴现资产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票据;该票据的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票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 2. 实际应用 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贴现交易对手方分别银行或非银行,并确认该票据的追索条款,明确相关票据的贴现率,最终选择确认相应的核算科目。 对于贴现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初始成本。 第五条贴现负债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我行的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我行;未来流出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2. 实际应用 在确认此负债时,相关操作人员应该确认凡是贴出票据都附带追索权的,即票据出现承兑困难时,本行将承担相应追索责任时,才确认本科目负债。对于贴出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的初始负债。 第六条贴现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

贴现流程及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而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提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但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参考。 一、银行受理贴现业务 首先,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然后,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 第三,银行清算岗位查询票据的真实性,核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二、资金申报 银行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并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 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三、票据交易文件审查 风险审核岗位对票据交易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企业贷款卡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跟单资料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跟单资料瑕疵的处理方法。风险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四、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 客户经理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录入贴现业务数据,并打印制作贴现凭证。 五、复核利息,计算实际划款金额 票据审核岗位剔除因票面因素和跟单资料因素无法办理贴现业务的票据后,对剩余的票据根据交易文件审核后均合格的票据的贴现凭证、经有权人签字确认的申请审批表等进行利息复核,并计算本次业务的实际划款金额。票据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六、签批 客户经理将已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交授权签批人或最高签批人签批。 七、合同盖章 客户经理填写用印单,将已填写完整的贴现协议书同已签批的申请审批表交风险审核岗位盖章。 八、支付流程 客户经理将依据填写完整并经过最终签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贴现协议书一并提交资金调拨岗位,资金调拨岗位根据交易合同上的户名、开户行、帐号及申请审批表上的实际划款金额填写资金调拨通知书。 票据审核岗位向客户收回已加盖转讫章的票据收执,清算岗位根据资金调拨通知书填制会计凭证,并向客户划付资金。 业务办理完毕后,客户经理将已加盖转讫章的贴现凭证第四联和一份已填写完整的交易合同交给客户。 九、信贷台帐登记 业务办理完毕后,由风险审核岗位负责信贷台帐的登记和到期收妥资金后销账的工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务管理 (1) 第三章附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要,加快我行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防X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协议付息贴现(以下简称“协议付息”)指持票人在其合法持有的票据到期前,以背书转让的方式向贴现行申请贴现,贴现利息由协议约定的付息方承担,贴现行按票面金额或在协议条件下的相关金额向持票人提前支付票款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商业汇票。本办法所称贴现行是指为持票人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票据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的审查办理要求,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他比照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五条协议付息的贴现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经合法注册经营,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与出票人或者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六条协议付息的付息方可以为本地企业,也可以为异地企业。付息方可以为买方、卖方,也可为协议中指定的第三方或其他方。贴现利息可以由一方单独承担,也可由两方或多方共同承担。

付息方须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 第七条在协议付息业务办理前,应事先与贴现申请人和付息方签定《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见附件1),并与贴现申请人签定《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见附件2)。 第八条办理协议付息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先收妥贴现利息,再支付贴现金额”的原则。 第九条业务办理完毕后,贴现行须将《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与相关资料一并纳入贴现档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制度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一条各分行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协议付息贴现三方协议书 2.协议付息贴现协议书 2 / 13

票据贴现路径调查

票据贴现路径调查 发表时间: 2006-6-25 阅读数:3362收藏 一个国有银行的职员能开得起宝马吗? 当然能。 虽然只是太原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普通工作人员,李峰(化名)就开着宝马上下班,住在太原当地最高档的社区。 能让李峰过着如此奢华的生活,当然不是他那份国有银行的薪水,而是他那份每年近百亿的“票据生意”的副业收入。 在山西,像李峰这样拥有“票据生意”副业收入的银行职员数目并不少,不过,目前,他们都有些紧张。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一季度银行票据贴现额比年初增加3088.49亿元。在新增的1.26 万亿元贷款中,票据贴现占到了24.5%。这个数字已经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监管机构5月底开始对工、农、中、建四家国有银行的票据贴现业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出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和假票融资。 监管机构的质疑是,票据贴现的巨额增量究竟有多少是基于真实的贸易支撑,如果与贸易无关,这些贴现资金又去了哪里? 更多的质疑还在于,这些贴现资金出去的途径是怎样的?

票据的衍生生意 “我大概一年经手的贴现票据有将近100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我个人的业务,有专门的人到江浙一带和山西县城的一些企业去收票据,然后到我这里来贴现。”李峰对本报称。 李峰的所谓“个人”业务,其实就是山西相当盛行的民间票据融资。2004年山西省民间借贷规模占民间融资总规模的63%,有价证券融资占到16%,民间票据融资规模大约有45亿元,占比约11%。2005年,民间融资方式中票据贴现增加较多,占全部民间融资额的比重大幅上升至40%以上。2005年以来1000万元以上票据已经十分普遍。 通常情况下,有贴现需求的企业可以直接拿票据到银行贴现,但是银行的贴现手续比较繁琐,贴现利率较高,而且贴现时还必须缴纳增值税发票,这对于企业来说十分浩繁。由于山西的煤矿出口企业较多,票据贴现需求一直十分繁盛,应运而生的是民间票据融资。 民间票据融资一般都是由在银行的关系人、中间人、企业三方组成。由中间人向需要贴现的企业收票据,转手给银行关系人,这些银行关系人一般可以和银行商定比较低的贴现利率,并能够负责资金迅速到账。而李峰则扮演着银行关系人的角色。 “一般我经手的,是我自己关系的票据贴现,大概在40分钟到1个小时,就能够完成贴现。现在央行查的紧,贴现利率已经上升到3.2%-3.3%左右,这其中,给银行关系人和中间人各1个点的好处费。商业银行的贴现利率一般都比较高,3.5%-3.8%左右,所以有比较大的票据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和我们有固定的联系,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 李峰告诉本报。 正是这一个点的“好处费”,养肥了像李峰一样的银行关系人和中间人。 目前,在山西,提供民间票据贴现服务的“中间人”除了像李峰这样的“个体户”之外,,还有各种类型的商业企业。一些资金充裕的企业常常回购资金紧张、急需贴现的企业的银行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其再贴现业务操作技巧规章

附件 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 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我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有效防范票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银承”)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商承”)。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包括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和再贴现业务。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开办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的单位。 第二章业务种类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电子商

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中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出人,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入人。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 赎回开放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起始日期。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截止日期,该日期应早于票据到期日。自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为赎回开放期。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为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的原贴出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在赎回开放期赎回票据。 在赎回开放期未赎回票据的,原贴入人在赎回截止日后只可将票据背书给他人或行使票据权利,除票据关系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协议约定。 第七条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审批权限和授信控制按照我行授信授权规定办理。 第三章买断和回购式买入转贴现与再贴现第八条交易的发起和审批 金融市场事业部业务经办员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意向,确定交易对手、交易方式、交易利率、成交金额等要素,并根据交易金额按照权限取得有权人审批。 第九条我行电票系统收到他行的转贴现申请信息后,相关操作员应登录电票系统,按以下步骤完成转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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