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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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专题问答汇总

工伤保险专题问答汇总

目录(重要提示:不同地区政策略有不同,请注意校对当地政策)第5章工伤保险 (1)1 工伤保险的认定 (1)2 工伤保险是自己交还是单位交? (1)3 职工在借调期间工伤,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1)4 承包经营的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由谁承担? (1)5 工被派遣出境工作的,其工伤保险应该怎么办? (2)6 企业破产了,工伤保险还能享受吗? (2)7 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是否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2)8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大内的劳动者,遭受工伤如何处理? (2)9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2)10 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 (5)11 供养亲属抚恤金中的亲属条件 (8)12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办理指南 (8)13 1-4级老工伤人员门诊医疗待遇的申领办理指南 (10)1、《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 (10)2、《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 (10)3、《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复印件; (10)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专用病历、病情证明件、复式处方、医疗结算收据原件1014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津贴、工伤护理费)办理指南 (11)1、《成都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1)2、《成都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伤残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1)3、《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11)4、《成都市企业职工因工(职业病)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12)5、《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12)6、单位计发护理费的相关依据及近期发放护理费的证明材料; (12)7、单位计发伤残津贴的相关依据及近期发放伤残津贴的证明材料; (12)8、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2)15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办理指南 (12)16 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3)17 工伤复发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5)18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6)19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19)20 工伤待遇核准程序 (20)21 工伤残疾辅助器具配置 (23)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一式五份); (23)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3)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23)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23)5、相关病历资料; (23)6、本人一寸近照(一式六张) (23)第5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针对在工作岗位上因工致残或者身故的职工提供保障,包括医疗、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系列福利。

2. 谁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所有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3.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工伤医疗保险、工伤补助、伤残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方面。

4. 工伤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规定?
工伤医疗保险是指在工伤发生后,企业应当为受伤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和支付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保险一般包括门诊、住院医疗,以及康复治疗等项目。

5. 工伤保险应该如何申报?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交工伤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职工完成工伤认定手续,并及时向职工支付工伤医疗和伤残抚恤金等补偿费用。

6. 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时,应当了解并掌握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并及时申报工伤,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在申报、认定、支付等方面出现问题,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权。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宣传1、什么是工伤?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2、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为因工伤残和患职业病的以及这两种原因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制度。

3、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一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分散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风险;三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4、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有什么区别?工伤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社会性、互济性和福利性,是国家行政行为。

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经营活动,人们自愿投保、自由参加,没有任何强制性,其保险的目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权利与义务关系严格遵循保险契约的规定。

5、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6、工伤保险如何缴费?职工个人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如何确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单位工伤保险月缴费额度=单位工资总额×费率。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单位缴费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六等,即一类行业费率0.5%;二类行业费率0.8%、1.0%、1.5%;三类行业费率2.8%、3.3%。

7、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待遇?①工伤医疗费、康复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③伤残津贴;④生活护理费;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⑥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8、工伤医疗费、康复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标准是多少?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审核支付。

工伤保险问答

工伤保险问答

工伤保险问答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为其员工购买的一种保险,目的是为了在员工意外受伤或患病导致的工作能力丧失时,提供经济保障。

以下是一些关于工伤保险的常见问题和答案,希望能帮助您对工伤保险有更深入的了解。

问:工伤保险是什么?答:工伤保险是一种由企业为其员工购买的保险,用于赔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疾病所导致的损失。

问: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答: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1. 公司内外发生的意外伤害;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职业病。

问:如果想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医院的就诊证明和病历;2. 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3. 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

问:工伤保险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答: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根据受伤程度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例如,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报销,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残疾等级确定。

问:工伤保险有没有赔偿期限?答:工伤保险的赔偿期限为2年。

如果在赔偿期限内仍然需要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

问:如果我被公司解雇了,还能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吗?答:如果在离职前已经发生了工伤,并且仍在赔偿期限内,您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公司解雇对此没有影响。

问:如果工伤保险的赔偿不符合我的期望,我可以进行投诉吗?答:如果对工伤保险的赔偿存在异议,您可以向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他们会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问:如果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但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我还能得到赔偿吗?答:如果您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您将无法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

因此,强烈建议您在工作时及时购买工伤保险,以便在受伤时获得经济保障。

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

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

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一、必答题(20题)(一)判断题(17题)1.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同时也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协商费率。

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5.参保单位申请单位注销工伤保险登记的,应结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6.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7、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9.非婚生子女不能被认定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10.工伤职工可以不缴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费。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2.每个工伤职工都可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

13.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经核定,不再调整。

1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6个月。

15.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6.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康复治疗无需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即可自主就医。

(二)填空题(3题)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二、抢答题(41题)(一)选择题(34题)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由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由所在单位在30日内提出申请B、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提出申请C、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30日内提出申请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应该提交的资料有()A、工伤认定申请表B、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C、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以下哪种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C、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4.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的义务有()A、及时救治受伤职工B、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C、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A、与用人单位私了B、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直接到法院起诉6.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C、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7.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A、15日B、20日C、30日8.新成立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日内,向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工伤保险业务知识答题

工伤保险业务知识答题

工伤保险业务知识答题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唯一全面、正确的答案)1、什么是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缴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统一费率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协商费率5、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是否无所谓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与用人单位私了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直接到法院起诉7、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可以口头告知可多次电话告知8、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用人单位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60日内30日内20日内1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1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12、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3、工伤职工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统筹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14、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15、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15日20日30日1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半年一年两年17、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18、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社保经办部门用人单位19、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20、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由谁支付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工伤保险基金2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多久10个月12个月24个月22、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23、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因工死亡职工的姻亲因工死亡职工的血亲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24、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25、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社会承继单位二、多项选择题。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18页word资料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18页word资料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目录1、什么是工伤保险第2页2、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第2页3、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包括的企业、事业单位有哪些第3页4、工伤保险制度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哪些单位第4页5、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第7页6、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第7页7、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共分为几个类别第8页8、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第9页9、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如何申报工伤第9页10、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伤残、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第10页11、对工伤职工的就医管理有哪些规定第11页12、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12页13、经鉴定为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第12页1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及其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第13页15、个体工商户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第13页16、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如何确定第14页17、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后,如何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第15页1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哪些职责第16页19、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有什么规定第18页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以外伤害,或因职业危害因素(如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负伤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建立社会共济的社会保险,是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保障。

2、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根据条例规定,我国的工伤保险覆盖全体劳动者,即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可以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享受相应的救治和补偿,只是各个单位的出资渠道并不相同。

条例不要求所有的单位都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要缴纳工伤保险。

对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工伤保险的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没有缴纳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单位,其工伤职工的所需费用均由本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全)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全)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2008年10月22日1、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或工作中的负伤,由于执行日常生产、工作或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因工负伤。

社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容之一。

是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保障的补偿制度。

包括因工伤亡所造成的个人直接经济损失和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以及疗养的费用。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工伤保险由政府强制执行,在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伤亡事故后,对其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共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我省目前实施社会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依据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2、哪些企业、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的劳动政策,工伤保险法规也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机关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伤保险办法另行规定。

《条例》所列被保险人,无论本地或外地城乡户籍,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参加社会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只能在单位所在地参加一份工伤保险。

总而言之,根据我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均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90题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90题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90题工伤保险知识问答90题第一部分基本常识1、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通过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在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工伤保险与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答: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以下不同:(1)保险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它的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这项保险不以赢利为保险目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以赢利为保险目的,即商业保险公司设立该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

(2)实施对象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任何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义务。

(3)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强制属于实施对象的企业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

(4)基金来源不同: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是用人单位根据政府确定的一定费率缴纳的保险费,职工个人并不缴纳保险费,企业可将这项保险费用列入成本。

当保险基金不足以应付所需的保险待遇支出时,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的来源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而缴纳的保险费,国家对商业保险公司不给予任何补贴。

(5)保障水平不同: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根据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由政府单方面确定。

工伤保险是一种基本的保险,一般而言,它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仅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劳动者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偿费、工亡补助金等损失。

二、哪些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答:凡在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人、农民工、职员、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三、工伤保险的费率如何确定?答:工伤保险的费率由用人单位根据其所从事行业的风险水平进行自主确定,但必须在最低和最高费率之间浮动。

四、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如何确定?答: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来确定,通常以劳动者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

五、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是否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答:是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

意外伤害是指发生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以及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造成的伤害;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因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所产生的疾病。

六、工伤保险可以覆盖的医疗费用有哪些?答:工伤保险可以覆盖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治疗费用、诊断费用、手术费用、医疗器械费用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

七、工伤保险可以提供哪些其他的保障?答:除了医疗费用,工伤保险还可以提供伤残补偿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因工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护理费用。

八、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答: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

九、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答: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主要根据工伤程度和减员系数来确定。

工伤程度评定等级越高,相应的待遇金额也越高;减员系数是根据劳动者年龄、就业地区和所在行业的情况来确定的,减员系数越高,待遇金额也越高。

十、工伤保险基金从哪里来?答: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同时也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其纳入企业成本中。

工伤保险政策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政策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政策相关问答
1.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问: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问: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

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

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百问一、综合类(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

为在生产、工作中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什么?1.工伤保险是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行为。

2.工伤保险具有非营利性。

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

3.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

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

(三)哪些人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四)职工遇到什么情况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五)征缴工伤保险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六)工伤保险费有哪个部门负责征收?《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征收。

(七)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你最关心的20个问题

工伤保险你最关心的20个问题

工伤保险你最关心的20个问题工伤保险你最关心的20个问题1、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

当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

2、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生活保障等待遇,生活保障待遇包括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从而解决职工工伤后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

3、工伤保险费率如何确定?答: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贵州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5%、0、9%、1、0%、1、1%、1、6%、2、2%、3、0%。

4、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个人需要缴费吗?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答:填报(同时报盘)《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信息登记表》《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信息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原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的花名册、劳动(聘用)合同或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件;⑤招录外单位在册不在岗职工(含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及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存在多重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1.什么是工伤?职工由于在工作或社会活动中受到伤害,伤害属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伤范围,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称为工伤。

2.什么是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的疾病,称为职业病。

3.职业病包括哪些种类?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等lO类共115种。

4.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是国家通过立法,用社会统筹的方法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无责任补偿原则;(2)雇员不缴费原则;(3)待遇法定原则;(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6.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何区别?(1)保险的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分解企业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寻求利润最大化。

(2)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3)保险的项目和水平不同。

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订标准。

它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体现了对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保护。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保险的管理体制不同。

工伤保险是由政府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保险法调整范围。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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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问答题一、问:什么是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问:什么用人单位可参加工伤保险?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问: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须带什么相关材料?答: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工伤保险职工名册两份,工伤保险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能参险(男职工:60周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

3、上年度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复印件,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问:工伤保险基金如何缴纳?答: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根据费率比例不同主要有:0.5%、1%、2%、3%、10%五种。

(地方煤矿是10%,建筑行业2%,非煤矿山为3%)。

五、问:参加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答: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待工伤职工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

食宿费用可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在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臵轮椅等辅助器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题库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题库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题库一、单选题1、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主体是()A 用人单位B 职工个人C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答案:A解析: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 15B 30C 60答案:B解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的期限是()A 5 日内B 10 日内C 15 日内答案:A解析: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 5 日内受理。

4、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级。

A 10B 12C 15答案:A解析: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 10 级。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的待遇不包括()A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B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C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答案:C解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多选题1、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有()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C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D 患职业病的答案:ABCD解析:以上情形均应当认定为工伤。

2、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C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D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答案:ABC解析:D 选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而非视同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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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

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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