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政策
2022苏州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2022苏州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db991c33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23.png)
2022苏州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篇一:2022年版苏州市重大引资项目策划咨询报告苏州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咨询报告2022年版前言“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行压力明显,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改革成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突破口,“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也被写入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成为“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等众多新动能的重中之重。
国家将推进和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主动选择,各市县更应该迅速反应,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水平,为实现经济崛起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招商策划/规划是招商工作的顶层设计,主要为有关部门梳理招商思路、确定细分招商领域、筛选拟招商对象和研究招商引资策略,招商成效决定着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快慢和质量。
中商产业研究院招商引资服务包括:招商筹备、招商推介和招商评估三个环节,招商筹备包括:项目筛选、项目评估、项目包装、项目储备、编制招商文件,通过对当地产业规划的提炼、结合当地产业发展与相关企业的发展战略,为当地确定最有可能找来的项目与企业,并对重点拟招商企业进行详细分析,形成招商策划/规划文件;招商推介包括:制定招商推介策略、协助招商推介会议、组织招商考察活动;招商评估包括:招商活动效果评估和招商媒介效果评测。
从最初的招商规划,到招商项目包装,再到项目推介、招商实践,最后跟踪客户、服务客户,直到项目投资落地。
【出版日期】2022年【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价格】纸介版:38800元电子版:38000元纸介+电子:38800元(备注:此目录为通用研究型大纲,以实际沟通确认为准。
中商产业研究院专业提供产业规划、产业重大项目包装策划、产业招商等咨询服务。
)第一章中国招商引资途径与典型模式第一节招商引资基本概念一、招商引资定义二、招商引资类型三、招商引资原则四、招商引资流程第二节招商引资途径分析一、会议招商分析二、政府招商分析三、环境招商分析四、政策招商分析五、产业链招商分析六、产权招商分析七、示范招商分析八、网上招商分析九、服务招商分析十、招商分析十一、“筑巢引凤”招商分析十二、联谊招商分析十三、代理招商分析十四、关系人招商分析十五、“走出去”招商分析十六、其他招商途径分析第三节招商引资的典型模式分析一、“政府主导型”模式(一)“政府主导型”模式概念(二)“政府主导型”模式典型应用(三)“政府主导型”模式特点(四)“政府主导型”模式优劣势(五)“政府主导型”模式创新方向二、“市场主导型”模式(一)“市场主导型”模式概念(二)“市场主导型”模式典型应用(三)“市场主导型”模式特点(四)“市场主导型”模式优劣势(五)“市场主导型”模式创新方向(六)CEPA对珠三角引资模式的升级三、“总部经济”模式(一)“总部经济”模式概念(二)“总部经济”模式典型应用(三)“总部经济”模式特点(四)“总部经济”模式优劣势(五)“总部经济”模式创新方向四、“专攻型”模式(一)“专攻型”模式概念(二)“专攻型”模式典型应用(三)“专攻型”模式特点(四)“专攻型”模式优劣势(五)“专攻型”模式创新方向五、“并购”模式(一)“并购”模式概念(二)“并购”模式典型应用(三)“并购”模式特点(四)“并购”模式优劣势(五)“并购”模式创新方向六、“以民引外”模式(一)“以民引外”模式概念(二)“以民引外”模式典型应用(三)“以民引外”模式特点(四)“以民引外”模式优势(五)“以民引外”模式政府作为(六)“以民引外”模式创新方向七、六种招商引资模式比较分析第四节PPP招商引资模式分析第二章苏州市产业发展基础及环境第一节苏州市产业发展基础分析一、GDP增长情况分析二、产业结构构成情况三、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四、对外贸易发展分析第二节苏州市产业发展环境分析一、人口文化环境二、金融支持环境三、交通物流环境第三节苏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分析一、招商引资土地优惠政策二、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节苏州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二、重点支柱产业战略规划第三章苏州市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成本分析第一节苏州市招商引资土地成本分析一、土地供应情况二、工业用地分析三、土地价格水平第二节苏州市招商引资电力成本分析一、电力生产情况分析二、电力消费需求分析三、工业用电价格分析第三节苏州市招商引资用水成本分析一、城市供水情况分析二、工业用水需求分析三、工业用水价格分析第四节苏州市招商引资人力资源成本篇二:园区优惠政策高新区创新品牌及研发政策高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3d36618af121dd36a32d824d.png)
一、前言:如今政府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并拿出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项目补贴扶持企业。
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政府科技项目申报的大潮中,以政策扶持的方法来适当减轻企业成本。
那么,问题来了。
究竟有哪些项目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呢?每个省市地区的政策不同,大体来说有以下类别:高企认定、贯标工程、科技专项补助计划、专利技术补助计划、高新人才计划、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政策以当地政府公示为准)二、苏州申请知识产权贯标的政策补贴:2.1江苏省省级: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2昆山市:贯标奖励金额:昆山市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通知》。
2.3苏州相城区:贯标奖励金额:通过国家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2.4苏州吴中区:贯标奖励金额: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5常熟市: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品牌企业。
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绩效评价或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5万元资助,通过绩效评价后通过国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资助。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55f947b680203d8cf2f24af.png)
附件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苏府办〔2021〕8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指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后的持续培育。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是指企业按本细则规定的培育库入库条件和入库程序,纳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培育库”)。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建立培育库。
培育入库遵循“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培育库入库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苏州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七)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等四项指标按百分制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六条培育库入库程序如下:(一)企业申报。
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f700a0d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ce.png)
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为加快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区,推动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促进紧缺人才加速集聚,助推高新区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示范区建设,现就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工作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是指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符合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
第二条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由中共苏州高新区工委(虎丘区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工)委人才办)会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发委)及各镇(街道)(含综保区、创业中心)(以下简称:各板块)组织实施。
区(工)委人才办负责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名单审定;区人社局牵头负责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组织申报、补贴申领、复审、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区经发委负责申报企业所属产业领域的审核;各板块负责对辖区内企业、人才组织申报、补贴申领、初审、日常服务和管理。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对象第三条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范围包括:在高新区注册(注册地和纳税地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单位):1.区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各级专精特新企业;4.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产业标准依据区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内容执行,动态调整;5.经各板块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一般不超过5家);6.其他经区(工)委人才办会议认定的单位。
各企业(单位)每年申报人数原则上最多不超过50人。
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人才集聚度高的企业可通过人才办会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申报人数。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13b8be5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3a.png)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苏府办〔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2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
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高质量发展、质量强市、富民增收等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2021年,力争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净增3000家,到2023年,我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万家。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高企培育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
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难点及对策探析——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绩效评价为例
![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难点及对策探析——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绩效评价为例](https://img.taocdn.com/s3/m/b6d521eb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ac.png)
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难点及对策探析———以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绩效评价为例荫王强步洁尹志伟揖摘要铱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袁各地往往会推出产业扶持政策袁对这些政策实施成效进行综合尧客观的评价袁是政策设计尧实施尧调整和退出的重要决策参考遥本文立足于江苏省苏州市2022年所开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袁凸显了评价过程中难以准确掌握政策供需匹配程度尧难以衡量政策实施效果尧难以提出精准优化建议等难题袁并提出了政策评价从野供需冶两端视角开展尧综合分析政策间接效果和直接效果尧面向主管部门优化政策需要等有针对性的相关对策袁最后还提出了未来高新企业培育政策绩效评价的相关展望遥揖关键词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政策绩效评价产业扶持政策政策成效产业扶持政策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计划或规划纲要时袁针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袁采取重点倾斜尧优先扶持某些产业或部门的措施袁促使它们优先发展尧快速发展袁以期带动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袁从而促进整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遥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是指一级财政部门或政策主管部门对本级或下级某项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成效进行综合尧客观的评价袁以期为政策设计尧实施尧调整和退出提供决策参考遥通过实施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袁不仅能够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供参考袁还有助于增强政府财政支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袁提升政府治理的综合绩效遥一尧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的案例背景高新技术企业渊以下简称野高企冶冤是指具备自主研发能力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遥我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高企认定工作袁经过几十年发展演变袁目前已建立起标准统一尧规范有序的认定机制遥一地高企的数量尧质量和聚集度客观反映了该地的科技竞争力和经济实力袁因此各级政府非常重视高企培育工作遥江苏省苏州市委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高企培育工作遥2017年袁苏州市政府出台叶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渊试行冤曳渊苏科规也2017页2号冤袁首次建立市级高企培育库袁并从2018年起袁苏州市财政局每年安排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给予支持遥2019年和2021年分别对实施细则予以修订袁以完善高企培育政策体系遥该政策旨在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引导苏州市企业进入市级高企培育库袁积极对标高企标准申报高企认定袁从而拉动全市高企数量持续增长遥在政策刺激下袁2019要2021年苏州市高企申报数分别为4675家尧7567家尧10252家袁呈快速增长趋势遥截至2021年底袁苏州市有效高企数达到11165家袁位居全国第五位袁仅次于北京尧深圳尧上海和广州遥2022年袁苏州市财政局选取高企培育政策开展绩效评价遥一方面袁通过绩效评价客观衡量苏州市高企培育政策的阶段性实施成效曰另一方面袁通过分析总结为政策优化调整提供决策参考遥二尧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的主要难点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晚袁目前业内缺乏标准化的操作规范遥加上不同产业扶持政策目标尧内容和实施环境存在先天差异袁因此袁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期间往往面临较多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遥本次评价案例需要解决的难点包括以下三点院渊一冤准确掌握政策供需匹配情况难在本评价案例中袁如何准确地掌握政策供需匹配情况是评价工作面临的第一项难点遥如果以野供需冶视角来看苏州市高企培育政策袁则野供给端冶为苏州市政府为实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企培育目标而制定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曰野需求端冶为不同规模尧类型以及受益和非受益企业认定高企的意愿和诉求袁供需匹配情况是指政策扶持内容和企业诉求之间的对应程度遥苏州高企培育政策受省级政策要求尧苏州市级总体战略以及苏州市高企培育实际工作情况影响较大袁且经过多次调整袁需进行细致梳理遥政策受益对象包括不同规模尧不同组织形式尧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袁且数目巨大遥如果未能充分梳理政策内容尧厘清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袁就不能准确掌握苏州高企培育政策的供需匹配情况遥渊二冤准确衡量政策实施效果难在实际操作中袁一般通过设计可衡量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客观评价政策实施成效袁同时也会采用绩效分析的方式来进一步解析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效率和效益问题遥在本评价案例中袁如何通过指标评分和绩效分析准确地衡量政策实施效果是评价项目面临的第二项难点遥在指标设计方面袁形成政策评价思路后袁需要完整尧准确地将评价思路落实到评价指标体系层面袁同时从海量的高企发展指标中选择最有相关性的指标袁最终设计科学尧客观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指标评分规则遥在绩效分析方面袁高企培育政策对苏州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带动提升作用不能单纯利用指标评分来衡量袁还需要利用绩效分析手段进行综合论证遥对于企业而言袁高企培育和认定是企业成长周期中的一个环节袁认定为高企之后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潜力反映了产业扶持政策可持续性袁也需要利用绩效分析手段来解答遥渊三冤提出精准的政策优化建议难与项目支出评价不同的是袁产业扶持政策评价触及野政策制定冶野资源配置冶等更高层次的问题袁通过调研尧分析等方式提出精准的政策优化建议是政策评价的关键袁也是政策评价面临的普遍难点遥深入解析产业扶持政策野政策制定冶和野资源配置冶问题袁难点主要在于院一是从优化政策实施方式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角度袁评价能否围绕政策目标尧内容尧扶持方式尧工作流程尧扶持标准等维度提出优化建议袁进而提升政府施策效能曰二是苏州市高企培育政策涉及多个主体袁包括市级和县级市渊区冤级科技部门尧市级和县级市渊区冤级财政部门和各类型企业等袁如何统筹各方意见袁进而提出可操作尧可落地的建议措施遥三尧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问题的相关对策渊一冤充分解析政策内容袁评议政策要站在野供需冶两端的角度解决野准确掌握政策供需匹配情况冶的难题袁首要任务是充分解读被评价政策的内容袁包括政策背景尧管理机制尧扶持方向尧扶持条件等内容曰其次袁是深入了解政策受益群体的感受曰最后袁通过野比照冶两端信息以不同视角野透视冶政策供给和企业需求的匹配情况遥从野供给端冶分析袁需要全面掌握和细致分析政策供给内容袁确保评价不变形遥苏州市高企培育政策是依托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尧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而设立的产业扶持政策袁政策内容比较简单遥评价组制定2017要2021年苏州市政策沿革对照表尧各县级市渊区冤高企申报奖励表等袁列明苏州市政策具体内容及历次修订原因袁特别对2019年和2021年两次修订背后的原因进行了深入了解袁主要发现三点信息院一是为缓解企业申报压力袁政策流程在持续简化曰二是高企培育逐步与野科创型中小企业冶政策衔接袁以提升政策链条的完整性曰三是财政资金趋紧袁适当调低了奖补标准遥上述三点信息对于评价组准确把握政策供需匹配情况尧形成评价思路尧提出政策优化建议都起到了重要的提示作用遥从野需求端冶分析袁需要创造机会让不同企业发声袁兼顾不同规模企业尧传统与新兴行业企业尧受益与非受益企业遥为了尽可能掌握不同类型企业对高企培育政策的真实看法袁评价组对政策受益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区分袁包括享受政策奖补的企业和未享受奖补的企业尧传统制造业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尧制造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尧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遥根据上述分类袁评价组在选取调研企业样本时兼顾不同企业类型曰同时袁评价组采取了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声音袁包括上门访谈尧集中座谈尧发放问卷等方式遥本次评价案例中袁评价组面向全市未入库企业尧在库企业和已出库企业发放了1000份问卷袁回收832份曰赴野六区四市冶对企业和当地科技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袁共回收30家企业的盖章版访谈结果以及10份科技部门的盖章版访谈结果曰此外袁评价组组织了20家不同类型高企的政策座谈会遥通过接触不同类型企业袁评价组获取到企业认定高企称号的驱动因素袁企业持续申报高企意愿袁企业对培育服务尧申报流程尧资金拨付的看法等信息遥评价组通过比照政策供给端的信息和企业需求端的信息总结出政策供需匹配情况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院一是绝大部分企业对苏州市高企培育政策的认可度很高袁认为政策反映了政府关怀企业发展曰二是申报认定程序虽然有所简化袁但仍过于繁琐袁尤其是对于缺乏专业申报能力的企业曰三是部分入库企业反映没有享受到培育服务曰四是部分中小型企业认为高企优惠政策不如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袁加上委托第三方机构申报需要费用袁因而在当前政策环境下申报意愿不强遥渊二冤衡量政策的直接和间接效益袁综合分析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产业扶持政策袁不仅要考虑政策的直接效益袁更要衡量政策对地区整体起到带动和提升作用的间接效益曰不仅要用规范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对政策进行考量袁更要用灵活有效的绩效分析方式从不同层面对政策进行综合评判遥一是从政策效益出发确定评价思路遥政策的直接效益方面袁主要考量政策对高企申报数量尧有效高企数的提升作用袁即政策的野产出指标冶袁应从高企增长情况尧培育工作质量尧政策执行完成及时性等多个维度设计指标遥政策的间接效益方面袁需要从野产业价值提升冶等更高维度设计指标袁考虑政策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遥通过谨慎分析尧多方论证袁将政策的间接效益进一步提炼为三个主题院高企整体规模和运营能力尧高企对苏州科技发展水平的促进作用尧高企对苏州产业转型升级的提升作用袁并在该框架下设计具体指标遥二是设计最有关联性的评价指标遥与直接效益相关联袁设置高企申报数尧有效高企数增长指标袁由于近三年高企培育资金投入呈增长趋势袁因此高企申报数尧有效高企数并未简单采用主管部门的计划指标袁而是设计为增长率指标曰为了客观反映苏州高企培育工作质量袁评价组设计了培育入库企业留存率尧高企摘牌率指标遥与间接效益相关联袁按照不同考察主题予以归纳袁例如袁在野高企对苏州科技发展水平促进作用冶主题下袁评价组将高企的价值性指标和科技发展水平指标进行有机融合袁形成高企研发投入增长情况尧高企承担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资金增长情况尧高企发明专利占有效专利比重提升情况等指标遥在野高企对苏州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作用冶主题下袁评价组还将对已获得认定的高企进行深入分析袁包括高企对苏州市产业链的野强链尧补链尧延链冶作用尧高企在苏州市四大产业中的分布等袁设置高企发展对四大产业的贡献度尧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的增长情况等指标袁从而具体评价高企对苏州市产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遥三是采用灵活的方式分析政策实施成效遥绩效分析的优势在于可以灵活分析政策实施成效袁特点是跨越指标框架尧跨越周期尧跨越政策内外进行取证尧取数袁并开展结构分析和趋势分析遥例如袁为了评估入库培育工作对入库企业的提升作用袁评价组对入库企业各项高企指标的增长情况尧企业出库时间进行了统计分析袁发现2021年将近1/ 3的入库企业野科研人员占比冶出现下滑袁62.08%的入库企业当年即认定出库袁再结合企业实地调研和访谈情况袁得出野培育库对企业成长为高企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冶的结论遥为了预测分析高企培育政策的可挖掘潜力袁评级组从内尧外两个视角综合研判遥从外部视角看袁上海尧南京尧苏州2021年有效高企净增数均在下降袁北京尧广州两地2021年有效高企数已出现负增长曰从内部视角看袁苏州市高企申报绝对数和占全省的比例在逐年攀升袁但申报通过率却在逐年下降遥综合内尧外部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性因素袁评价组认为苏州市高企培育工作应野重数量更重质量冶遥渊三冤因地制宜尧有的放矢袁切实帮助主管部门优化政策设计在本评价案例中袁苏州市高企培育存在政策野供需冶失衡尧培育库作用不显尧高企可挖掘潜力衰退等问题遥通过挖掘问题背后的本质原因袁可从以下三个角度思考对策院一是政策是否有更有效的调整空间曰二是财政资金是否有更好的支持方式曰三是如何进一步提升政策吸引力遥综合运用公共管理领域方法论和可支配的要素资源袁不难得出野解法冶遥首先袁改进调整原有政策遥考虑到高企增长潜力衰减的客观因素袁以及培育库作用不显的情况袁本案例提出取消市级高企培育库尧停止入库奖励的建议遥同时袁还建议把原落在市级科技部门的具体培育职责下放到与企业关系更为密切的县级市渊区冤科技部门遥此外袁建议县级市渊区冤科技部门对具备高企潜力的企业野因材施教冶分类扶持袁包括按企业类型尧发展阶段分类袁采用的培育方式和侧重点各不相同袁以最大化地提高高企培育质量遥其次袁创新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遥政策目标确定后袁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利用财政资金袁更科学尧更有效地实现既定目标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可以借助撬动本地成熟和专业的企业服务市场袁实现野四两拨千斤冶的效果遥具体来说袁可采用中介机构奖励尧政府购买服务野按效付费冶等方式引入优质中介机构袁在前期摸排走访尧中期申报辅导尧后期持续跟踪等阶段为培育库内企业和已认定高企提供精准服务袁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遥借助市场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减少财政投入袁提升财政投入产出比遥最后袁提升综合政策吸引力遥本案例建议在转变高企培育思路的基础上袁逐步改变政策野单打独斗冶的局面袁为政策植入新的活力遥本案例认为苏州市高企不应再盲目追求有效高企数的快速增长袁应顺应企业成长规律袁持续构建创新型企业梯队袁具体来说就是野聚焦冶野筑基冶和野培优冶遥野聚焦冶是指高企培育应紧紧围绕苏州市四大主导产业集群曰野筑基冶是指要重视野草根冶企业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再到高新技术企业这一成长链条的延续性曰野培优冶是指要在存量高企中挖掘和鼓励优势企业冲击瞪羚企业尧独角兽企业等更高标准遥此外袁本案例建议苏州市高企培育政策应加强政策间联动袁充分调动其政策要素袁提升苏州市高企政策野含金量冶袁进而提高企业对申报高企的兴趣遥例如袁本案例建议充分利用野苏创投冶等国有投资平台现有资源袁在投资决策时袁将高企称号作为加分项或优先支持项袁资源向具有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倾斜袁助力企业快速发展遥四尧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的展望及启示渊一冤基于大数据创新绩效评价手段结合大数据技术袁创新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方式遥目前袁评价所需的数据主要由预算部门填报基础数据表尧相关企业访谈尧问卷调研分析等方式获得遥一方面袁预算部门和相关企业需接受绩效评价尧审计管理尧相关部门考核等多方位管理袁重复性的填报数据和访谈工作加重了预算部门和企业负担曰另一方面袁部分指标的取数涉及多个领域尧多个部门袁存在一定的取数困难尧数据不全面尧填报口径不一致等问题袁影响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遥大数据时代下袁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应向数字化方向转型袁打造野数字财政冶遥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平台袁加强数字化建设袁实现政策相关数据一次填报尧集中分析袁减轻数据填报负担袁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曰通过对政策不同主体尧不同时期尧不同领域的核心数据积累袁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维度袁通过大数据分析研究财政资金投入边际效应递减规律袁探讨政策扶持标准尧资金投入的最佳临界点袁合理确定政策扶持标准及资金投入规模袁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袁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遥渊二冤进一步实现产业扶持方式多元化本案例揭示了产业扶持方式多元化的可行性遥苏州市是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袁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动力强劲遥正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高度聚集袁故而在苏州市形成了繁荣的企业服务市场袁这也为政府撬动企业服务主体参与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了前提条件遥本文进一步分析产业扶持方式多元化袁需要回答什么是产业扶持方式的多元化尧为什么要多元化袁以及如何实现多元化的问题遥首先袁什么是产业扶持方式多元化遥产业扶持方式多元化本质上是资源转移表现形式的多元化袁政策资源不仅仅是财政补助袁还包括税收优惠尧金融支持渊如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尧风险补偿资金尧担保基金冤尧人才支持渊如野领军人才冶奖励冤和配套服务渊如智能制造第三方诊断尧组织培训冤等遥其次袁为什么要多元化遥产业扶持方式多元化的出发点应该是企业发展诉求和政府资源配置能力的结合体袁企业发展诉求是在不断变化的袁政府资源配置能力也是不断发展的袁而不同诉求和资源要素的组合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袁所谓野穷则变袁变则通袁通则久冶遥最后袁如何实现多元化遥解决这一问题就是解决企业发展诉求与政策资源要素最优组合的问题袁这其中政策资源量化与配置尧跨部门协同尧精准施策等都要在具体问题中具体分析遥渊三冤由单一政策向政策群评价过渡通过本案例发现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遥通过对江苏省尧苏州市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群的研究袁可以看出政府基于企业发展规律所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链条和相应政策分布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链条可概括为三个阶段院选种阶段尧培育阶段和拔高阶段遥选种阶段旨在挖掘和培育前景好尧成长性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曰培育阶段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培育库袁全方位支持入库企业贯标高新技术企业曰拔高阶段则是鼓励支持科技企业持续提质增效袁形成一批高估值的明星企业遥各阶段尧各环节在流程上一脉相承袁紧密贴合企业发展规律袁构成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完整生态遥本案例评价范围仅为高企入库培育和认定环节袁尚不足反映苏州市高企培育工作的全貌遥在以后产业扶持政策评价的选择上袁可以考虑选择类似上述野单一纵向冶方向的政策群开展评价曰也可以野横向冶选择某一领域政策群开展评价袁如与产业扶持政策相关的科技政策和人才政策等遥通过系统性地对政策体系设计进行整体性考察袁掌握政策体系的全貌尧明确政策导向袁进一步避免政策重复尧明确扶持方向尧集中财政资源袁起到优化资源配置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遥姻渊作者单位院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冤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参考文献[1]郭凯.以财政政策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研究[D].上海院复旦大学袁2009.[2]姜宇胜.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政策的绩效考察要要要以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例[D].金华院浙江师范大学袁2009.[3]唐雪萍.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绩效评价及财政政策支持研究[D].广州院广东工业大学袁2011.[4]王柏轩袁宋化民.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评价及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袁1999袁渊02冤.[5]王昳玢.优势扶持政策的创新激励效应分析要要要基于高新技术产业数据的视角[D].大连院东北财经大学袁2018.[6]信俊汝袁覃肖响.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案例解析要要要以A地区工业扶持政策为例[J].财政监督袁2022袁渊20冤.[7]杨希.财政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作用机制研究[D].昆明院昆明理工大学袁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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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细则
![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8c8f360ee06eff9aef80760.png)
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有效分散、化解科技创新创业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以及《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在苏州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总额控制在当年年初确定的保险费补贴资金预算当中。
第三条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苏州市区注册,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并经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认证通过。
重点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级软件企业、省级技术创新型企业、苏州市创新先锋企业及培育企业、各级领军人才企业、近三年内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型企业。
第四条科技保险补贴的险种是指经国家科技部、保监会批准的科技保险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险及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其他险种需经市科技局、财政局和苏州保监分局认定,不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其中: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中的关键研发人员是指高新技术企业中关键技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或对主导产品、核心技术进行重大创新、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投保人数不超过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包括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fbef9c6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d7.png)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3.08•【字号】苏科资〔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22〕5号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为在现代化新征程中奋力开拓苏州发展新境界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启动2022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的组织申报,涉及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基础研究试点、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临床试验能力提升、政策性资助)、科技创新载体、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软科学研究、科技金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苏州市外籍院士工作站”和“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初审推荐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批次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其中限额申报的须进行筛选和排序,出具申报推荐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状态良好。
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3.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并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高新技术企业收到由科技创新局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这笔奖励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吗?
![高新技术企业收到由科技创新局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这笔奖励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吗?](https://img.taocdn.com/s3/m/100507c880eb6294dd886c37.png)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各地区的对可领取奖励的企业要求不一样,如苏州工业园区企业上年销售额低于2000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才能够拿到10万元。
针对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这笔钱是如何核算的?一、高新技术企业收到由科技创新局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这笔奖励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如您司收到由科技创新局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符合上述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的,可依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如不符合的,则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申报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公司是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号)第一条规定,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287beaba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f3.png)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一、引言随着全球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苏州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之一,也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苏州市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本文将深入探讨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对苏州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影响。
二、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内容2.1 人才引进政策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核心是人才引进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苏州市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创业资金支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福利。
此外,苏州市还设立了苏州市科技创新人才奖励计划,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才给予奖励和资助。
2.2 科技创新基金支持苏州市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基金,苏州市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和创业资金支持。
同时,苏州市还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合作资金和政策支持。
2.3 产业升级和转型为了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苏州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其中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政策以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设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苏州市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2.4 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苏州市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
通过设立苏州创新创业园区,苏州市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办公场所、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服务。
此外,苏州市还鼓励企业和高校合作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加速、投资等全方位支持。
三、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情况3.1 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苏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效果显著。
越来越多的高层次人才选择来苏州工作和生活,为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在苏州市科技创新人才奖励计划的激励下,许多科技人才在苏州市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成就。
3.2 科技创新基金的支持苏州市科技创新基金的支持使得许多科技创新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资金的支持为项目的研发和实施提供了保障,推动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https://img.taocdn.com/s3/m/1758cbcb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c5.png)
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一、引言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备受关注。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动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苏州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其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状况更是备受关注。
本文将着重从产业布局、技术创新、政策扶持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对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评估。
二、产业布局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产业布局呈现出多元化和专业化的趋势。
从产业类型来看,苏州的高新技术企业涵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
从企业规模来看,既有涵盖面广、市场份额大的大型企业,也有专注于某一细分领域、做精做深的中小型企业。
这种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为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苏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
苏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亦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先进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引进和吸收国际领先的技术成果。
这些举措为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使其在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四、政策扶持与人才培养政策扶持与人才培养是支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苏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科技创新资金等,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苏州市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从我个人的观察来看,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呈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趋势。
苏州市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持。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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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05.12•【字号】苏科高[2009]68号、苏财科字[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科高〔2009〕68号苏财科字〔2009〕25号)各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苏州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任务,根据《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精神,现将《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财政局联系。
附件: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苏州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加强与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衔接和配套,鼓励与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由制造型向技术创新型发展,根据《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设立苏州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市创新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创新资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旨在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人员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市创新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市创新资金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市创新资金年度项目指南,提出项目资金预算,组织项目评审,立项审议,合同(责任书)签订,验收统计等工作。
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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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为了促进苏州高新区企业的发展,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以下是其中的几项:
1. 财政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新区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
补贴金额根据企业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和创新成果来确定。
2. 人才支持:高新区将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包括人才引进、培训和评选等。
此外,对于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还将给予一定的人才支持。
3. 市场拓展支持:高新区将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市场调研、行业展会、商务洽谈等服务,以支持企业的市场拓展。
4. 融资支持:高新区将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贷款、担保等方式。
同时,还将协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提供融资咨询和服务。
5. 税收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新区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以上是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几项内容。
高新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打造一个更加繁荣、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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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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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苏州市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丰厚的补贴政策,包括投资补贴、技术改造补贴、研发补贴、产品开发补贴、促进劳动力就业补贴、认定资金补贴等。
1、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在立项后可以获得投资补贴,即投入补贴50%,投产后补贴20%的现金补贴;
2、企业在技术改造上可获得苏州市补贴,市级技术改造补贴比例可达到50%;
3、企业在研发工作中可获得苏州市补贴,市级研发补贴比例可达到50%;
4、苏州市可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产业产品开发,支持补助获授权专利的产品开发,市级产品开发补贴比例可达到50%;
5、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国家规定获得促进劳动力就业的补贴;
6、企业在认定的资金中可获得苏州市补贴,苏州市补贴比例可达到50%。
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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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呈现出蓬勃的势头,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评估,探讨其深度和广度。
2. 政策扶持近年来,苏州市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大鼓励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国家级和省级的科技园区更为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孵化和创业环境,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多机遇。
3. 产业结构升级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在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这些企业推动了当地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提升了整体产业竞争力,加速了经济转型升级。
4. 技术创新与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方面成绩斐然。
通过不懈努力,这些企业在产品研发、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贡献了力量。
5. 个人观点从我个人的观察和理解来看,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令人振奋。
在政策扶持、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创新与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经验。
我对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期待它们能继续努力创新,为当地乃至全国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6. 总结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令人瞩目。
政策扶持、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创新与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积极变化,为苏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经验。
期待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能继续努力创新,谱写更加辉煌的未来。
通过该文章的撰写,您可以更深入地了解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并根据其中的内容进行灵活、深刻的理解。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满足您的需求,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苏州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近年来,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苏州市的经济也呈现出了新的活力和竞争力。
2023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更是成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为整个地区的经济注入了新的动力。
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35d7d4f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3a.png)
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落实我区上市政策,规范实施流程,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苏高新管〔2020〕84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适用对象第一条本政策适用于拟上市企业、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和新挂牌的“新三板”企业,以及将注册地迁入我区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具体参照苏高新管〔2020〕84号文件第一项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二条在“苏州市上市(新三板)后备企业数据库系统”完成备案的拟上市(挂牌)企业,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奖励:(一)新设立及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后,因股改累计纳税支出产生的地方留成。
(二)通过上市辅导验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向证监会申报首发申请材料后,取得证监会正式受理函;(三)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四)区外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五)区内企业挂牌“新三板”及登陆“新三板”精选层;(六)区外“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地迁至我区。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三条企业改制奖励金额依据下列标准:对企业改制奖励的计算依据是企业因上市而增加的纳税支出所形成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参照苏高新管〔2020〕84号文件第二项执行),涉及税种指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上市奖励金额依据下列标准:为促进企业上市,通过分阶段给予拟上市企业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
(一)新设立及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地方贡献的不同给予一次性250万元至350万元的奖励。
其中,企业在拟上市进程中(除科创板上市)股改产生的纳税支出地方留成低于500万元(含)的,奖励250万元;介于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奖励300万元;高于1000万元(不含)的,奖励350万元。
股改产生的纳税支出地方留成可按企业股改进程跨年度累计。
(二)通过上市辅导验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向证监会申报首发申请材料后,取得证监会正式受理函,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苏州高新技术与研发费
![苏州高新技术与研发费](https://img.taocdn.com/s3/m/89367ac7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3f.png)
二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摘自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3.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4.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摘自国税函2009第203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5.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本公告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3、高新技术企业例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人员、工资、收入的口径如何把握苏所便函〔2010〕14号回复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人员、工资、收入的口径;凡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没有特殊规定的;按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相关填报掌握..对税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的有关口径掌握..例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收入是否可按通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产品口径掌握苏所便函〔2010〕14号回复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不能简单等同于通过“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产品收入..各地对申请认定或已经通过认定的企业的产品服务收入是否属于规定的领域范围存在疑问的;可以根据认定办法及指引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交认定小组..例3: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文件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应达到的比例;以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为标准;“最近一年”如何确定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回复意见: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应申报资料所属期为2008-2010年;则“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所指“最近一年”为2010年..相应的;如果该企业通过认定;则优惠期间为2011、2012、2013纳税年度..例4:已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申请享受相应优惠;相关比例的口径应如何掌握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回复意见:已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申请享受相应优惠;年度相关指标的比例应当按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口径为“当年度”..如果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对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进行复核的;应按照认定办法及指引的规定办理..即采用企业自认定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四款规定;判别企业是否应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备注:研发费用备案指标口径为“当年度”..开发费未能达标的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15%的优惠政策吗问题内容:我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期限从2008-2010年;2008-2009年都符合高新技术认定标准;2010年由于新产品销售大增;造成我公司技术开发费不能达到规定标准;其他都符合高新技术认定标准;请问;我公司2010年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政策吗回复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第六条规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因此;你公司在2010年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0/09/17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例1: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范围应当如何把握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回复意见: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如果属于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且核算准确;应允许按规定进行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书..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中应当注意区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口径、财务会计核算规定三者之间的差异..关于研发费用;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对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主要依据财企〔2007〕194号;企业申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依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规定各有异同;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非居民企业以及财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也就是说;财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不得加计扣除;对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也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关于核算要求;省局在转发办法时明确:自2009年度起;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下列要求进行相关会计核算:一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二对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要设立专账进行管理;实行以项目为成本费用归集对象的会计核算;三对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金额较大的要在实际发生前后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二不符合规定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因此;对非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非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还有需要注意的是;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三不属于专门或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办法列举了企业可享受加计扣除的八类研究开发费用;这些费用都强调相关性原则;即与研发活动直接有关的费用才能加计扣除: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调了“直接”“专门”的研发费用支出;对相关费用的列举没有加“等”或“其他”来表述;企业应严格归集这八类费用;不能擅自扩大范围;不能将文件没有列举的费用列入研究开发费..由于所依据的文件不同企业在财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差异很大;具体差异如下:1、人工费用范围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根据财企〔2007〕19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列入“研发费用”科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文件规定;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用主要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文件规定;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用指“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比较上述文件规定可以看出;高新审计的研发费用更接近企业财务核算中研发费用的内容;而汇算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范围比前者小..2、直接投入费用内容三类研发费用都包括直接投入费用一项..在对直接投入费用的政策规定中;财务核算与所得税加计扣除审计内容基本一致;而高新审计的范围要比前者大..财务核算中研发费用涉及的直接投入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涉及的直接投入费用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这二者的内容基本相似..而高新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涉及的直接投入费用范围要比前两者的范围大得多;主要包括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而购买的等相关支出..比如;有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方式租入的发生的租赁费等..3、其他直接费用规定在三类研发费用中;涉及其他直接费用的规定也有详有略..财务核算和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用的规定很详细;而高新专项审计对此规定有比例限定..在财务核算中;研发费用涉及的其他直接费用主要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而在加计扣除中;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并不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费用..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这些财务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对研发费用的规定中;明确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对其他直接费用的扣除金额不得高于研发总费用的10%..要注意这一比例的限制..4、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三类研发费用都涉及折旧费用和长期;但对这两种费用是否列入研发费用进行扣除的规定有区别..在财务核算中;研发费用的扣除范围不仅包括机器设备的折旧费;还包括房屋的折旧费;及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时则只包含机器设备的折旧费;高新认定中关于折旧费的规定与财务核算中的相关规定基本相同;但还增加了长期待摊费用的费..四委托外单位进行开发;委托方已按规定加计扣除的;受托方不得再加计扣除企业可以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活动;但委托方根据规定已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后;受托方不得再次加计扣除..也就是说;委托方、受托方不得重复享受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五未按规定报备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开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对纳税人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也就是说;研究开发费用的减免属于备案式减免;纳税人未按规定报备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六企业集中研究开发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提供项目协议或合同的;不得加计扣除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在申请加计扣除时;向税务机关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能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费用分摊;应按照规定执行并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七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的研发活动并不是由专门的内部研发机构承担;或者即使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但该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对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能否加计扣除;税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对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另外;对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得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如果企业将财政拨款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用于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则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八超过5年仍未扣除的;不再进行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明确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由此可见;企业不论当期是否亏损;都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依法加计扣除;加计扣除后如果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连续5年后仍未弥补完的;不论未弥补完的是加计扣除还是非加计扣除所产生的亏损;均不允许继续扣除..备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附件4归集表内容有误;按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掌握..例2: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包含试生产、小批量生产的费用;是否可以加计扣除省局二季度问题解答回复意见:如果根据企业正常的工艺流程;试生产、小批量生产属于规模化生产之前的必经阶段;且相关费用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的规定;可以加计扣除..例3:企业研发活动中产生废品;废品变价收入是否需要冲减研发费用苏所便函〔2010〕14号回复意见:在总局另有规定前;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废品、次品、等外品、下脚料等变卖产生的收入不需要冲减研发费用..例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苏国税发200993号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包括;“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此类资料是否应该由第三方出具;企业自己出具的新产品材料说明是否有效部分行业如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活动、产品产生效能所需过程较长;企业只能提供新型药品的生产批文;应如何处理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回复意见:苏国税发200993号文件要求企业报送资料的第7项;是指企业应当提供能够说明研究开发的实际效果的相关资料..企业可自行提供效果说明、成果报告;也可以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是否要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书等第三方材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企业的研究开发未形成知识产权的;则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并不要求企业研发必须成功、或必须取得成果..对于尚未完成的研发项目;可提供研发成功后的预计效果说明..例5:企业实际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申报的研发人员;是否限于项目立项时报送的“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中列明的人员省局四季度问题解答回复意见:企业实际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申报的研发人员;不应限于项目立项时报送的人员名单所列明的人员..主管税务机关对研发人员真实性有疑问的;应当查阅企业人事部门有关资料、直接询问相关人员;或采取其他调查方式..例6: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中明确;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按照无形资产成。
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6133a059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6f.png)
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为了促进苏州高新区企业的发展,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1. 财税优惠政策:对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在税收方面给予支持,如免征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 人才支持政策:对拟在高新区投资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招聘、培训、评价等多方面的支持,并且为来自海外的高级人才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3. 融资支持政策:对拟在高新区投资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如优惠利率、贷款担保等,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4. 奖励政策:对在高新区发展壮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技术创新奖、产业发展奖、贡献奖等,以激励企业持续创新、升级。
5. 环保支持政策:对拟在高新区投资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环保支持,如环境评估、环保设施建设等,确保企业能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6. 其他支持政策:对拟在高新区投资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其他支持,如土地使用、公共服务等,帮助企业顺利开展业务。
以上政策实施期限为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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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奖励政策
![苏州市奖励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bda8f36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4d.png)
苏州市奖励政策
苏州市作为中国一流的科技创新重镇,一直以来致力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和
企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推动经济发展,苏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
首先,苏州市对科技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携带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服务的企业
可以申请获得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奖励。
这些奖励资金可以用于项目研发、试验验证、示范应用等方面。
苏州市鼓励创新企业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秀项目还可以享受额外的专项奖励。
其次,苏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符合国家和苏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条件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还可以申请获得苏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这些奖励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科研、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
此外,苏州市还对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给予奖励。
苏州市鼓励企业
拓展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并提供相应的奖励资金。
苏州市还针对优秀的创新创业企业设立了创新创业奖励,以激发更多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创业活力。
总之,苏州市奖励政策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通过这些奖励政策,苏州市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市场拓展和人才引进,为苏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企业在享受奖励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苏州市的可持续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政策汇编之科技创新篇
![苏州工业园区政策汇编之科技创新篇](https://img.taocdn.com/s3/m/1b58cf92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10.png)
苏州工业园区政策汇编之科技创新篇一、科技创新政策依据:《园区管委会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苏园管规字[2022]9号)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科技体制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1、鼓励科技创新创业(1)新进入园区科技创新企业给予启动资金最高100万元(2)新入驻园区科技创新企业房租“一免减半”,补贴上限免租期30元/平米,减半期15元/平米(3)领军人才创业工程项目经认定,按领军政策实施(4)新引进重大项目和新建研发机构经批准重点支持2、推动新兴产业发展(1)产业支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纳米技术应用产业云计算产业(按园区云计算产业培育政策实施)、软件产业(按相关政策补贴)、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发展(2)空间支持销售收入达到规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园区科技企业,享受国有土地出让或国资载体整栋转让(3)活动支持举办推进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最高按活动支出30%补一次性贴,上限300万元/活动(4)应用支持适当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在改善民生方面的应用研发与示范工程3、优化科技金融体系(1)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投资园区的创业给予基金参股最高5000万元/只风险补贴最高100万元/项目(2)政策性天使投资专项资金对领军人才项目给予风险投资,对创新成长期科技企业给予风险投资最高1000万元(3)新兴产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金融(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业务发生实际损失,给予风险补贴最高200万元/机构/年(4)其他金融类补贴—贷款贴息对中小企业、经认定的金融产品参与企业,最高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贴息,总额最高50万元/企业/年(5)其他金融类补贴—金融服务补贴对中小企业的融租赁费、担保费、科技保险费,单类业务最高补贴10万元、4、提升区域创新能力(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上年度销售<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首次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奖上年度销售<2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前三年获认定的产品奖励1万元/件,最高10万元/企业(3)研发机构资助新建国家级研发机构最高200万元新建升级各类研发机构最高50万元,资助从高不重复(4)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国家、省、市级项目按照实际所获得经费50%给予配套;重点项目适当提高比例;配套从高不重复,总额最高1000万元/项目5、支持公共平台建设(1)建设经费补贴公共技术平台经认定,最高给予实际投资1/3;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平台经评估,纳入园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体系(2)科技服务机构建设经费给予新设立的大学科技园等管理主体100万元/年,上限3年6、实施知识产权战略(1)知识产权创造奖给予园区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一定奖励(2)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3)强化知识出安全保护7、优化科技创业服务(1)基础管理服务初创、小微科技创新企业购买特定机构服务,按实际服务费25%补贴通过认证的企业,最高5000元奖励(2)需求对接服务针对科技创新企业需求,为其购买创业辅导和对接交流服务(3)创业指导服务聘请顾问专家提供创业指导,给予顾问专家一定奖励(4)研发管理能力提升购买公益性服务,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研发组织管理能力(5)产学研对接活动科技创新企业参加特定产学研对接活动,按支出费用50%,最高补贴1000元/人/次8、发展科学普及事业(1)科普项目补贴最高20万元/项目(2)科普活动和高层次学术会议补贴最高给予活动总支出30%,最高100万元/活动(3)科技软科学研究项目补贴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备注:本意见自2022年10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园区科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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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已经公示,打算2019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要注意了,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知识产权不足的企业,需要早早准备和规划。
以下是苏州各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
一、相城区
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奖励1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5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5万元。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二、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10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奖励10万元。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三、吴江区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5万元(汾湖地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单独获得汾湖区奖励8万元)。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四、姑苏区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五、高新区
高新技术培育入库奖励6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后奖励15万。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六、昆山市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5万元,三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5万元(15万元出库奖励,10万元认定奖励)
七、吴中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8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补贴政策暂未出台。
入库后可获得研发费用20%补贴(连续三年不超过30万元)
八、张家港
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给予积分10分/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积分20分/家。
通过评审,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积分10分/家;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积分40分/家。
九、常熟
对纳入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25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研发资助;对上年度研发投入不满25万的,按20%的比例给予研发资助。
对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①对在培育期内且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75万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研发资助;对上年度研发投入不满75万的入库企业,按20%的比例给予研发资助。
②对未经入库培育而首次直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研发资助;对上年度研发投入不满100万的企业,按20%的比例给予研发资助。
③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认定前一年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且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25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研发资助;对上年度研发投入不满25万的,按20%的比例给予研发资助。
除此之外:
通过培育入库的企业均可获得省厅统一安排的普惠奖励。
具体金额待定。
2017年的补贴金额为约5万元。
以上就是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政策,奖励政策仅供各企业参考,具体内容还需参考当年度各区域的政策通知。
电商申诉没依据,拿不到政策补贴扶持,产品被山寨后五竞争力。
如果未登记专利权就会遇到这些问题,想要避免这些问题就需要申请专利。
在电商平台产品抄袭的侵权投诉中就可以提供专利证书了,在工业设计、3D打印等创新行业就可以申请专利补助,产品被山寨也不怕,有利地让产品成为市场卖店,且能拒绝同行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