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完整版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给水规划A)_OK
– 用好现水 – 开发新水 – 分质供水 – 回用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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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水源分类
• 水源水体的一般功能分类
– 生活饮用水水源 – 工业用水水源 – 农业灌溉水源 – 渔业养殖水源 – 禽畜饮用水水源 – 景观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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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水源水质与防护要求
• 水质标准
– 取水——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5类) – 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EC、WHO、我国)、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 排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级) – 水源:生活饮用水水源(分2级)
• 水源的防护要求
– 地表水(2级和准保护区) – 地下水(2级和准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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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水源规划
• 水源规划的要点
– 位置 – 水质 – 流量(保证率) – 卫生防护 – 调配措施
• 缺水问题的解决
– 三种缺水 – 七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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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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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贮留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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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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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系统形制
• 城市给水工程的三个组成部分(取水、水 处理、输配水)
• 城市给水系统的三种形制(统一、分质、 分区)
• 区域供水和重复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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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 地表水与地下水取水工程选址
– 水质 – 水量 – 安全性 – 施工和运营管理 – 水域综合利用
• 预计规划期末市域农村用水量2.5亿立方米 / 年
• 规划预测的城市人口规模为50万人,当前城 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600升/日(最高日)。
• 试进行市域水资源平衡,并提出相关城市 18
思考的问题
• 我家乡所在的城市水资源是否丰沛?是否 存在缺水问题?不缺水的话,未来是否存 在危机?如果缺水,表现在什么方面?是 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
六、《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doc
六、《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建设部组织编制并颁布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于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见第1.0.2条)。
2.规划基本要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
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市给水水源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相协调(见第1.0.3、1.0.6、1.0.7条)。
3.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城市用水量由两部分组成,一为规划期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量的总和;二为城市给水统一供给以外的工业和公共设施自备水源供给的用水、河湖环境用水和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用水水量的总和(见第2.1.2、2.2.1条)。
4.给水范围和规模、水源、水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应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给水规范应根据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城市最高日用水量确定。
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和区域、流域水资源规划及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依据,并应满足规划区城市用水量和水质等方面的要求。
水资源不足的城市宜以城市污水再生处理后用作工业用水、生活杂用水及河湖环境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其水质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水源地应设有水量、水质有保证和易于实施水源环境保护的地段。
城市给水系统应满足城市的水量、水质、水压及城市消防、安全给水的要求,并应按城市地形、规划布局、技术经济等因素经济综合评价后确定。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二)
4. 城镇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和非生活饮用水管 网连接,严禁和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供水 系统连接。
(三)给水管网的自由水头
自由水头:配水管网中的压力高出地面的水柱高 度。 要求某建筑物的自由水头必须能够使水送到 建筑物的最高用水点,且应保证取水龙头的放水 压力。其数值取决于建筑物的层数,一般规定: 一层建筑为10m,二层建筑为12m;三层以上每 增加一层增加4m自由水头。
布置形式:树枝状和环状网
树枝状管网特点:管线构筑简单,投资少,节省 管材;但供水安全性差,管段末端因用水量少, 水质易变坏。适用于:小城镇和小工矿企业初建 阶段以及人烟稀少的地区。
环状管网特点:供水可靠性高,可降低管网中的 水头损失和水锤造成的影响;但是工程投资高。 适用于:人口密集及供水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地方 。
Q1 q1 q2 q5 q7
Q4 q9
A q2 Q2 q4 q6 Q3 q8 q10
B
ql qt
A B
qt+αql
qt+ql
A B
qt
(1-α)ql
αql
1
2
3
4 8
5
6 10
7 11 12
9
Q2 Q0 q1
Q3 q2
Q5
1
Q1
2
3
Q
城市给水工程 规划(二)
市政工程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任务及工作程序 城市用水量预测 给水水源规划 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给水管网规划
第四节 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一、城市给水工程系统布置 二、城市取水工程设施规划 三、净水工程规划
一、城市给水工程系统布置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方案》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方案》第一章绪论1.1 项目背景城市给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作。
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给水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本规划方案通过对城市给水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进行分析和论证,为城市的水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建议。
1.2 规划目的本规划方案的目的在于针对城市给水工程的当前状况和未来需求,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和建设措施,合理布局城市给水设施,确保城市居民的饮用水供应安全和稳定。
同时,本规划方案还将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1.3 规划范围本规划方案所涉及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范围为XX市全境,主要包括城市市区和周边居民区的给水设施,水源地和输水管道等。
第二章现状分析2.1 饮用水需求目前,XX市城市居民的饮用水需求逐年增长。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饮用水的需求量不断增大。
但与此同时,城市的水资源供应并不充足,存在一定的供水压力。
2.2 给水设施现状目前,XX市的给水设施整体运行状况良好,设施齐全,但在一些老旧区域仍存在一定的老化和破损情况。
另外,给水管网的覆盖率和供水压力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2.3 水资源管理现状在城市的水资源管理方面,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一些水源地的水质受到污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城市的水资源管理需要加强,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章规划原则3.1 安全原则城市给水工程的规划应以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3.2 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应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可再生性和环保性,推广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3.3 效益原则规划应以提高城市给水设施的运行效率和节约成本为原则,确保城市给水工程的经济效益。
第四章规划方案4.1 给水管网改造针对城市给水管网存在的老化和破损情况,本规划方案将提出相应的给水管网改造方案,对老旧管网进行整体改造,提高供水压力和覆盖范围。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2007-10-10]【字号:大 | 中 | 小】【背景色】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市给予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1.0.4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1.0.5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适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6 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协调。
1.0.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2.1 城市水资源2.1.1 城市水资源应包括符合各种用水的水源水质标准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及经过处理后符合各种用水水质要求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再生水等。
2.1.2 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或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2.1.3 根据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应提出保持平衡的对策,包括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并应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
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用水量大的企业,并应发展节水农业。
针对水资源不足的原因,应提出开源节流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应措施。
2.2 城市用水量2.2.1 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城市规模区域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一区 1.0~1.60.8~1.40.6~1.00.4~0.8二区0.8~1.20.6~1.00.4~0.70.3~0.6三区0.6~1.00.5~0.80.3~0.60.25~0.5注:本表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完整版)城市给水工程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范1总则1.0.1为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
1.0.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市给予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1.0.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1.0.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适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6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协调。
1.0.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2.1城市水资源2.1.1 城市水资源应包括符合各种用水的水源水质标准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及经过处理后符合各种用水水质要求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再生水等。
2.1.2 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或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2.1.3 根据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应提出保持平衡的对策,包括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并应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
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用水量大的企业,并应发展节水农业。
针对水资源不足的原因,应提出开源节流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应措施。
2.2城市用水量2.2.1 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
第二部分应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
其中应包括:工业和公共设施自备水源供给的用水、河湖环境用水和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完整版
地下水分类:
上层滞水是存在于包气带中局部隔水层之上的地下水。
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多年的用水量实测资料,且历年用水量 的递增呈现一定规律;二是历年用水量资料看不出变化规律, 或者资料年份不足,但有其它与用水量紧密相关的资料可以 利用。通常,前者用模式预估未来的用水量,后者有时用分 项估计法预测未来的用水量。
(一) 用水量模式预估法(统计分析法)
对已经进入稳定发展的城市,年用水量有规律性的递增,① 有可能呈现逐年递增率P(%)基本上是平稳的,则可用下列模式表 示: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标准及小时变化系数 表2-3
注:医院,疗养院和休养所的每一病床每日的生活用水量标准均包括了食堂,
洗衣房的用水量。
四、消防用水量标准
城市消防用水量,通常储存在水厂的清水池中,灭火时,由 水厂二级泵站向城市管网供给足够水量和水压。
城市消防用水量的大小按扑灭一处火灾所需消防水量及同 时发生火灾数目而定。扑灭一处火灾所需消防水量及同时发 生的火灾数目取决于城市规模、人口数目、建筑耐火等级、 楼层及性质、风的频率和强度等。城市(或居住区)消防用 水量标准见表2-4。
式中q≥0时,则递增率P逐年上涨;q<0,则递增率P逐年下降。
(二) 用水量分项预估法(统计分析法) 对一般城市,用水量可划分为生活用水量(人口与生活用
水量标准之积)和生产用水量。如果资料表明人口与生活 用水量标准的递增都有一定规律,则生活用水量可以据此 预估。生产用水量的预估也可以根据现有资料进行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预估未来用水量。 用水量的分项可粗可细,视现有统计资料而异。
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
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P56城市用水分类:综合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市政用水、管网损漏水量、未预见用水、消防用水综合生活用水标准: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和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城市中每个居民日常生活所用的水量范围称为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单位常用L/人.日计。
P65时变化系数:一天中,每小时的用水量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变化幅度与居民人数、居民作息制度、房屋设备情况、生活习惯等有关。
最高日中,最高一小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值,叫时变化系数Kh。
通常为1.3~3.0。
Kh=最大日最大时用水量/最大日平均时用水量P75水源的选择与保护水源选择1.水源具有充沛的水量,满足城市近远期发展的需要。
2.水源具有较好的水质。
3.坚持开源节流方针,协调与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
4.水源选择要密切结合城市近、远期规划和发展布局,从整个给水系统的安全和经济来考虑。
5.选择水源时还应考虑取水工程本身与其他各种条件,如当地的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人防、卫生、施工等方面条件。
6.水源选择应考虑防护与管理的要求,避免水源枯竭和水质污染。
7.保证安全供水。
水源保护包括水质和水量两个方面。
根据不同水质的使用功能,划分水体功能区,从而可以实施不同的水污染控制标准和保护目标。
地表水源卫生防护、地下水源卫生防护P81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由城市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等组成。
(职能:供给城市各类用水、保障居民生存与生产。
)1、城市取水工程城市取水工程包括城市水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口、取水构筑物、提升原水的一级泵站以及输送原水到净水工程的输水管等设施,还应包括在特殊情况下为蓄、引城市水源所筑的水闸、堤坝等设施。
取水工程的功能是将原水取、送到城市净水工程,为城市提供足够的水源。
2、净水工程净水工程包括城市自来水厂、清水库、输送净水的二级泵站等设施。
净水工程的功能是将原水净化处理成符合城市用水水质标准的净水,并加压输入城市供水管网。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ode for Urban Water SupplyEngineering PlanningGB 50282—9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的通知建标〔1998〕14号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附件二“199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我部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编制而成。
经建设部1998年8月20日以建标[1998]14号文批准发布。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对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给水范围和规模、给水水质和水压、水源、给水系统、水厂和输配水等方面作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讯地址:杭州保叔路224号,邮政编码31000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杭州市规划设计院,大连市规划设计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王杉、张宛梅、周胜昔、吴兆申、肖玲群、曹世法、付文清、张华、韩文斌、张明生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2007-10-10]【字号: | | 】【背景色】1总则1.0.1为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市给予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适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协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城市水资源2.1.1城市水资源应包括符合各种用水的水源水质标准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及经过处理后符合各种用水水质要求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再生水等。
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或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应提出保持平衡的对策,包括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并应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
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用水量大的企业,并应发展节水农业。
针对水资源不足的原因,应提出开源节流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应措施。
城市用水量2.2.1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
第二部分应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篇一:城市给水规模的确定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水量规模的确定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水量规模的确定吴兆申皇甫佳群金家明提要: 确定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水量规模十分重要,提出从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到工程实施等各规划阶段预测水量规模的依据及需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给水排水规划水量规模预测依据城市给水排水工程从各规划阶段到具体项目实施,确定其水量规模是首要内容,规模预测是否符合发展趋势和实际需要,将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工程总体布局、实施步骤和工程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有些城市由于预测规模偏大,建成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又有些项目由于预测规模滞后,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因而合理确定水量规模十分重要。
城市给水排水工程从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阶段,到工程实施,其水量规模的确定是逐步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各阶段有不同的规范、标准、指标作指导。
如果混淆不同阶段和相应的规范,不作调研,将影响预测的准确性。
1 总体规划阶段给水水量预测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给水工程规划是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用地、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安排和水资源状况,提出各取水水源、供水系统的规划期内工程水量、水质目标和设施布局。
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以下简称"给水规范")是测算城市总用水量规模的主要依据。
(1)"给水规范"所提指标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期内(一般为20年)的水量预测,并按此控制水资源和提出总水量规模,由于城市用水有逐步增长的过程,因而近期指标要大幅下降。
(2)"给水范围"所提指标是全国通用指标,选用时不能简单按照城市规模类别和分区进行套用,必须先对城市现状指标进行测算研究,按照发展趋势确定规划期所采用的指标。
由于编制"给水规范"所提指标是依据1991~1994年统计资料,该年段正处于用水高速增长期,并按照逐年增长的概念来测算。
城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
– 水质 – 水量 – 安全性 – 施工和运营管理 – 水域综合利用
• 取水工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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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城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 水厂
– 选址(地形、地质、防洪 、市政、经济等情况)
– 用地 • 配水设施
– 泵站 – 水塔 – 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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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城市给水管网规划
• 管网形制
– 有总体规划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用的标准(综合用水量指标)、详细 规划使用的标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市政用水量 标准、消防用水标准等)和建筑设计使用的标准( 住宅、公建和单个用水器具用水定额等),在使用 中应注意。
– 应注意用水量的变化趋势与节水要求、产业变化以 及环境容量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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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水量预测
• 预测的方法
– 多用指标概算法(总规)、分类加和法(详规)
– 回归法、递增率法等因现在的用水政策和技术的变 化,应慎用。
– 工业用水量应根据产业的性质和可供水量的限制进 行预测。
• 预测的结果
– 用于进行水资源平衡或确定给水设施规模的预测一 般为年用水量和日用水量
– 用于进行管网计算的一般为时用水量或秒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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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缺水
– 七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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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南水北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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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雨水贮留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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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海水淡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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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城市给水系统形制
• 城市给水工程的三个组成部分(取水、水处理、输配水) • 城市给水系统的三种形制(统一、分质、分区) • 区域供水和重复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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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完整版136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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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 32、鼓腹无所思。朝起暮归眠。 33、倾壶绝余沥,窥灶不见烟。
34、春秋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 扬明辉 ,冬岭 秀孤松 。 35、丈夫志四海,我愿不知老。Fra bibliotek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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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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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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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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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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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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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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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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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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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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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中用水量的估算
城市总体规划中,用水量规划是一项重要指标,其值将直接 控制和影响城市给水系统的规模和建设计划。
城市用水量的规划是涉及未来发展的许多因素和条件,有的 因素属于地区的自然条件,例如,水资源本身的条件;有的 因素属于人为的,例如,国家的建设方针、政策,国民经济 计划,社会经济结构、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与生产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人口计划、水资源技术状况(包括给水排水 技术与节水技术)等。
式中q≥0时,则递增率P逐年上涨;q<0,则递增率P逐年下降。
(二) 用水量分项预估法(统计分析法) 对一般城市,用水量可划分为生活用水量(人口与生活用
水量标准之积)和生产用水量。如果资料表明人口与生活 用水量标准的递增都有一定规律,则生活用水量可以据此 预估。生产用水量的预估也可以根据现有资料进行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预估未来用水量。 用水量的分项可粗可细,视现有统计资料而异。
1、生活饮用水
2、生产用水
城市给水系统的供水类型
3、市政用水
4、消防用水
5、给水系统损耗等
城市给水系统规划的任务: 1、估算城市总用水量和给水系统中各单项工程设计水量。 2、根据城市特点制定给水系统组成 3、合理选择水源,确定城市取水位置和取水方式。 4、选择水厂位置,考虑处理方法。 5、布置输水管道及给水管网,估算管径及泵站提升能力。 6、给水方案比较,选定规划方案。
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多年的用水量实测资料,且历年用水量 的递增呈现一定规律;二是历年用水量资料看不出变化规律, 或者资料年份不足,但有其它与用水量紧密相关的资料可以 利用。通常,前者用模式预估未来的用水量,后者有时用分 项估计法预测未来的用水量。
(一) 用水量模式预估法(统计分析法)
对已经进入稳定发展的城市,年用水量有规律性的递增,① 有可能呈现逐年递增率P(%)基本上是平稳的,则可用下列模式表 示:
城市(或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 表2-4
五、市政用水量标准 街道洒水、绿地浇水等市政用水量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
不断增加。规划时,应根据路面种类、绿化、气候、土壤以 及当地条件等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计算。通常街道 洒水量可采用1~1.5L/m2·次,洒水次数按气候条件可按 2 ~ 3次计。浇洒绿地用水量通常可采用1~2L/m2·d估算。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标准及小时变化系数 表2-3
注:医院,疗养院和休养所的每一病床每日的生活用水量标准均包括了食堂,
洗衣房的用水量。
四、消防用水量标准
城市消防用水量,通常储存在水厂的清水池中,灭火时,由 水厂二级泵站向城市管网供给足够水量和水压。
城市消防用水量的大小按扑灭一处火灾所需消防水量及同 时发生火灾数目而定。扑灭一处火灾所需消防水量及同时发 生的火灾数目取决于城市规模、人口数目、建筑耐火等级、 楼层及性质、风的频率和强度等。城市(或居住区)消防用 水量标准见表2-4。
注:1.本表所列用水量已包括居住区内小型公共建筑用水量,但未包括浇洒道路, 大面积绿化及全市性公共建筑用水量; 2第一分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大部分,河北、山西,陕西的偏北 一小部分,宁夏偏东一部分;第二分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 西的大部分,甘肃、宁夏、辽宁的南部,河南北部,青海偏东和江苏偏北的一小部 分;第三分区包括:上海、浙江全部,江西、安徽、江苏的大部分,福建北部,湖 南、湖北的东部,河南南部;第四分区包括:广东、台湾的全部,广西的大部分, 福建、云南的南部;第五分区包括-贵州的全部,四川、云南的大部分,湖南、湖 北的西部,陕西和甘肃在秦岭以南的地区,广西偏北的一小部分; 3.其他地区的生活用水量标准,根据当地气候和人民生活习惯等具体情况,可参 照相似地区的标准确定。
城市给水工程系统的组成
取水工程
净水工程 输配水工程
1-取水构筑物;2-一级泵站;3-沉淀设备;4-过滤设备;5-消毒设备; 6-清水池;7-二级泵站;8-输水管道;9-水池或高地水池;10-配水管网
第二章:城市用水量规划
合理地确定城市计算用水量是给水系统规划的首要任务。 城市用水量包括: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量、工业企业生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章节
第一章: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概述 第二章:城市用水量规划 第三章:水源选择及取水构筑物 第四章:给水处理及水厂 第五章:城市给水管网的规划设计 第六章:城市给水系统布置
第一章: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概述
城市给水规划的基本目的:为了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的 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和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的消防用水,并满足水量、水压和水质要求。
产用水量、消防用水量和市政用水量(如街道洒水、绿地 浇水等)。 各类用水量的估计是以用水量标准为依据。
第一节:用水量标准
一、居住区生活用水量标准(L/人·d计 ) 根据城市所在区域、当地气候条件、给水设备类型,生活
习惯和其他影响用水量的因素等,由表2-1确定。
居住区生活用水量标准 表2-1
二、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量及淋浴用水量标准
工业企业内职工生活用水量标准,根据冷车间或热车间而定: 一般冷车间采用25L/人·班,热车间采用35L/人·班。
工业企业内职工淋浴用水量,按表2-2规定采用,每班工人 淋浴时间为1h。
淋浴用水量 表2-2
三、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
指非居民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如旅馆、医院,浴室、洗衣房、 餐厅、剧院、游泳池、学校等的用水量。公共建筑生活用水 量标准见表2-3。
城市、工业企业用水量中远期规划的几种方法: 一、经验预测法 经验预测法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在历年城市用水量递增状
况和城市发展状况,凭借给水排水规划者的分析和判断,做 出城市用水量的增加估计。这种方法貌似简单,实不易行, 可靠性较差。
二、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是依靠一定年份的统计资料进行用水分析预估。
Qi = Q0(1+P/100)i
i 年后预估用水量 基准年(一般为工程设计年的前一年)的用水量
②当递增率P值呈现递增或递减现象,而递变率q(%)公比基本 平稳时,即:
i 年后的递增率
i -1年后预估用 水量
Pi = Pl (1+q/1043;
P1
100
(1+q/100)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