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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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性强。

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2、知情范围小。

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3、使用范围广。

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4、人员挑选严。

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

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

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放开,企业税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合理的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利润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税务政策、内部管理等方面分析如何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税务政策税务政策是税收管理的基础,良好的税务政策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情的税务政策,既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要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给予小微企业一定范围的减免税政策,减轻其负担,增强其发展信心。

其次,对于创新型企业,政府可以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环保企业的税收奖励力度,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内部税务管理企业税务管理的关键在于内部管理,只有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企业应建立起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税务知识和专业素养,能够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准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

其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财务报表要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同时要建立财务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财税问题。

再次,企业应加强纳税风险管理,提前预判和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可以请专业税务顾问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评估,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合规合法,避免发生纳税争议。

三、加强税务宣传和培训税收制度复杂,税务政策随时变化,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税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税收培训和研讨会,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企业自身也要主动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定期进行内部培训和交流,提高全体员工的税收意识和纳税素质。

只有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和合规要求,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税务事务,避免税务风险。

48号公告解读:重组优惠管理核准改申报,合规性要求提升(老会计人的经验)

48号公告解读:重组优惠管理核准改申报,合规性要求提升(老会计人的经验)

48号公告解读:重组优惠管理核准改申报,合规性要求提升(老会计人的经验)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4号公告”)规定的“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业务的核准”项目取消。

在此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48号公告”),从具体操作的角度,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管理和后续管理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修订。

本期资讯,明税概述了48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及对纳税人的影响,并给予简要评析。

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的主要法规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业务给予了递延纳税的特殊待遇,即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为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提供了程序性指引。

2013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将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明确为一项重要的后续管理事项。

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文),将股权、资产收购的比例降为50%,并就资产(股权)划转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了明确。

2015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就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015年6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修订)-国税发[2009]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修订)-国税发[2009]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修订)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总结近年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重新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第三条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职能作用。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二、总体要求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一)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

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实施有效管理。

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8.10.20•【文号】国税发[1998]182号•【施行日期】1998.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10月20日国税发〔1998〕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规范工作,明确责任,更好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分别简称《条例》、《细则》和《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条例》、《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第五条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有关税务事项需报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税务机关应及时审核、审批。

所有需审核、审批的事项原则上均应在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办理完毕。

第六条每一纳税年度,各地税务机关要根据所辖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税务机关人员情况,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第七条在申报期内,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特别是涉及纳税调整和当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掌握汇算清缴工作的程序,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鲁国税发[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国税发〔2009〕67号)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一)加强增值税管理1、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一是深入了解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律,摸清生产环节农产品消耗率、业务成本构成、投入产出比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产品收购企业管理。

二是深入开展农产品收购企业分析评估工作。

充分依托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两个系统,按照分级分类评估的思路,省局将筛选部分重点疑点大户,认真开展分析评估,深入核查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真实性。

对以现金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且数额较大的,予以重点评估。

同时,各市、县局应根据自身实际,选定本地区的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专项评估,进一步防范增值税虚开虚抵问题。

对于管理中发现的涉嫌偷骗税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继续落实农产品抵扣管理长效机制。

继续落实购进价格信息采集、预约定耗、重点企业信息备案等措施,不断强化农产品收购企业管理。

有条件的市,可应用农产品发票分析监控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及时采集发票信息,强化数据分析评估,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2、切实抓好异常海关缴款书清查工作对2008年下半年稽核比对异常海关缴款书的清查工作,总局已经下文做出专门部署。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全省统一的清查方案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做好清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性。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效的有效抓手。

2012年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总体目标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工作任务,对进一步做好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地要提高认识,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要求,树立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实施专业化的管理方法,运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深化汇算清缴工作内容,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

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汇算清缴工作,保证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做好汇算清缴事前服务。

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所得税网上知识库等,广泛宣传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使纳税人熟悉汇算清缴操作流程,明晰纳税人汇算清缴权利和责任。

积极开展汇算清缴培训辅导,按照税源不同特点分类开展汇算清缴培训,重点辅导新出台的所得税政策、优惠政策、纳税调整项目,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做好汇算清缴日常咨询、申报提醒、风险提示工作,探索成立企业所得税政策服务专家团队,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政策快速沟通和解决机制,解决汇算清缴个性化问题,促进提高税法遵从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10]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10]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10〕32号2010年2月11日)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近几年来,总局和区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意见,我区各级国税部门按照总局和区局的要求,加强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管理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执法检查和审计、财政监察专员办对我区税收征管质量检查反映的情况看,我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目前,我区一些地方存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不深入,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管理粗放、不规范等问题。

因此,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领导,加大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力度,所得税管理部门要具体抓落实,切实把企业所得税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执法,把好政策关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岗位人员,要认真学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精确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法,把好政策关。

一是要依托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平台,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对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责任人制度,确保执法的正确性。

二是要加强对税务人员执法薄弱环节的培训辅导,突出税收政策、执法程序,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使税务人员在熟悉政策法规的同时,严格执法程序操作。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思考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思考
213 人 才 队 伍 保 障 。 .. 1 切 实 加 强 所 得 税 队 伍 建 设 。 按 照 “ 业 化 ” 理 要 求 , 过全 方 ) 专 管 通 把 11 所 得 税 管 理 力 量 有 待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一 是 从 征 管 力 量 来 看 , 层 位 培 养 和 选 拔 , 精 通 新 税 法 和 反 避 税 业 务 的 人 员 充 实 到企 业 所 得 税 . 基 明 分 积 着 普 遍 没 有 专 设 所 得 税 岗 , 得 税 管 理 队 伍 不 同程 度 地 存 在 “ 层 ”熟 管 理 队 伍 , 确 职 责 , 解 任 务 , 极 探 索 集 中和 专 岗 管 理 , 力 加 强 所 断 , 悉 所 得 税 业 务 的 管 理 人 员 严 重 不 足 , 疏 于 管 理 , 化 责 任 ” 现 象 依 对 基 层 所 得 税 管 理 力 量 的 配 置 。 “ 淡 的 2 大 力 加 强 人 员 素 质 建 设 。 点 抓 好 所 得 税 管 理 队 伍 和 基 层 业 务 ) 重 然 存 在 。二 是 人 员 素 质 难 以适 应 企 业 所 得 税 管 理 的要 求 。
. 要 3 信 息 化 应 用 水 平 有 待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 一 是 目前 所 得 税 管 理 业 务 22 在 以上 三 个 保 障 的 基 础 上 , 重 点 做 好 以 下 三 项 工 作 : .. 没 有 全 部 纳 入 c A S管 理 . 能 为 专 业 化 税 收征 管 提 供 信 息 保 障 。二 221 切 实 加 强 所 得 税 税 基 管 理 工 作 。 TI 不 是 及 时 了解 和 掌 握 纳 税 人 缴 纳 主 体 税 种 情 况 及 工 商 登记 信 息 , 是 国税 、 税 、 行 、 商 等 部 门联 接 的 全 国性 信 息 网络 未 建 立 , 税 地 银 工 纳 尤 人 生 产 经 营信 息 传 递 渠 道 单 一 、 后 。 生 产 经 营 、 金 流 变 化 没 能得 摸 清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源 底 数 , 其 是 既 缴 纳 增 值 税 又缴 纳 营业 税 的 纳 税 滞 其 资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企业所得税相对其他税种来说,具有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不易操作等几个特点,它贯穿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几乎都与所得税密切相关。

因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对税务机关加强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至关重要。

一、目前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

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

一些新办企业的投资者以自己使用过的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物资投资于企业,不能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正确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常常是高估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

还有一些企业对所得税政策掌握不全,界限划分不清,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个别企业为了调整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把已经实现的收入人为的压到下一年度入帐,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自我调节,以便达到少缴所得税或推延纳税的目的。

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制约了所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账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遵从意识和法律观念。

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履行正常的财务制度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如在资金流通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

这种现象,不容置否地造成部分收入通过现金流通渠道,从企业账面上流失,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第二, 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由于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会计执业资格缺少必要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致使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在不具备会计资格或未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会计职业。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赣地税发[2013]55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赣地税发〔2013〕55号)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省局直属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规范征管秩序,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管理(一)查帐征收方式的认定管理1.对企业会计核算健全,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格式见附件1),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同意,逐级报设区市一级地税机关核准后,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

(1)能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帐建制,会计帐簿、帐册和凭证完整、齐全、规范,并能提供相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分包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资料,能独立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统一计算盈亏;(2)收入能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并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能正确区分收入、预收款性质,收入核算符合会计核算惯例和要求;(3)成本、费用支出能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并按照不同工程项目进行归集,准确划分直接成本和费用,成本费用支出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相关支出能够提供证明支出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准予扣除的合法凭证,包括外部凭证(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和内部凭证;(4)具有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所有工程项目(含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异地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能全部纳入会计核算,并能按会计制度要求对各项工程项目收入进行确认以及成本费用进行合理配比扣除,准确计算经营成果。

2.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建筑企业查账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坚持标准和条件,严禁弄虚作假。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财经金融一、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不利于标准化管理1、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弹性较大的税种,其计税根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为根底,加减纳税调整后得出的。

由于企业本钱核算的复杂性和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伸缩性。

加上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比拟复杂,税前扣除规定缺乏刚性,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因此,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各不一样的计算结果。

同时,管理方式的灵敏多样也决定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不平衡现象的不可防止。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主要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而核定征收又视能否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本钱总额,分别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所得税税额两种征收方式。

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都可能会有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很大。

而且,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可能规定得很详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各级税务部门只有结合地方实际确定详细的操作方法,而这种操作方法往往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以上种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再加受骗前国地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不同,标准管理程度不同,直接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这一问题假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给纳税人以可乘之机,从而滋生、蔓延“人往高处走,税往低处流”的不良倾向。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2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样性质、类型的企业,将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为税收不平街创造条件。

加强房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五点建议

加强房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五点建议

建立电子化申报和缴税系统,方便企业快速完成申报和缴税 操作,降低纳税成本。
强化征收监管
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提 高监管效率。
加大对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维护税收秩序。
02
优化所得税税收政策
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所得税风险,制定详细的应 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风 险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加强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所得税风险应对培训和演 练,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05
完善所得税配套措施
加强税务人才培养
税务人才是加强房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应积极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 税务人才,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减轻 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 力和市场竞争力。
扩大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对高新技术产业、 绿色环保产业、小微企业等的税收优 惠政策,降低这些企业的税负,促进 其健康发展。
鼓励企业投资创新
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研发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加计扣除,以鼓励 企业增加对研发的投入。
加强房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 五点建议
目录
• 完善所得税征收制度 • 优化所得税税收政策 • 提高所得税征收效率 • 加强所得税风险管理 • 完善所得税配套措施
01
完善所得税征收制度
统一征收标准
统一各类所得税的征收标准,确保税 负公平,避免因行业、地区或企业规 模而产生的不公平现象。
制定合理的所得税率,根据企业的盈 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实行差别化税率 ,既体现公平又促进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9.04.29•【文号】国税发[2009]85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的落实,确保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提出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望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一)增值税1.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

及时了解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律,摸清生产环节农产品消耗率、业务成本构成、投入产出比等情况。

对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要定期进行纳税评估,结合企业申报资料深入检查农产品进项税额是否属实,凡以现金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且数额较大的,应重点评估,认真审核。

对于管理中发现的涉嫌偷骗税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2.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与海关部门共同推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

由海关向税务机关传递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将“先抵扣、后比对”调整为“先比对、后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必须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方可申报抵扣税款,从根本上解决利用伪造海关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问题。

自2009年4月起,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已在部分地区试行,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企业所得税征管改革对策

企业所得税征管改革对策

企业所得税征管改革对策一、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仍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加快推进税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包括加强对企业所得税计算、申报和缴纳等环节的监管,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和规范的操作指南。

二、优化税收征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要加强税务部门内部的组织和协作,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同时,可以考虑通过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和监督。

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监管和监督。

包括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培训税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其税收征管的工作素质和业务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对税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税务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进国家税收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实现税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联网征管,提高税收征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形成较强的震慑力。

同时,加强对企业所得税金融风险的防控,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格局。

七、积极推动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对跨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监管和协调。

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实现国际税收征管的协调和合作。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征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科学、合理地进行。

各个环节的都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注重实际操作,形成科学规范的方案。

只有通过全面的,才能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为税收征收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一、纳税人二、征税对象三、税率四、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五、不征税收入六、税收优惠政策七、申报纳税八、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一、纳税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四、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注意:非居民企业取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不征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六、税收优惠政策(一)免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所得,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的一种税种。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企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合法获得的所得的一种税务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履行纳税义务:1. 实行分月或者分季缴纳制度,将企业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到指定的税务机关;2. 准确申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纳税计算;3. 保存并提供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税收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两档:1. 一般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5%;2.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

除了税率外,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1.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 对于在西部地区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适用10%的税率等。

四、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企业纳税义务的具体执行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如下:1. 按照规定时间,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资料;2. 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资料提交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表上的应纳税款金额进行缴纳,可以选择月度、季度或年度缴纳方式进行;4. 缴纳时需要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并保存好缴款凭证;5. 如有需要,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_规章制度_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_规章制度_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读_规章制度_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业依法必须缴纳的税金。

《条例》共计37条,其中包括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义务、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税务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以下将对《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条例》规定,纳税人包括全国所有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这表明了企业所得税适用的广泛性,几乎覆盖了所有经济主体。

《条例》还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其次,《条例》规定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包括纳税登记、纳税申报、按期缴纳税款等。

企业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通过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按期缴纳所得税。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期,即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一般为每年度的年末。

第三,《条例》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了免税和减免税的具体条件和情形。

其中,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所得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条例》还对企业所得税的汇兑损失进行了一定的减免。

再次,《条例》还规定了税务监管的具体内容。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或者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

《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管工作,并依法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账簿、凭证等。

同时,《条例》也规定了税务机关的执法程序和权力限制,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企业应当深入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纳税合规意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也应当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监管工作,保障税法的有效实施。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相关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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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形式新

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讨论稿),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
理提出了要求……
•2020/3/26
•9
路漫漫其悠远
《意见》属于
三、 《意见》的地位与作用
• 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
所得税优惠文件
程序性规范文件
•2020/3/26
路漫漫其悠远
实体性规范文件
•2020/3/26
•6
路漫漫其悠远
二、《意见》起草过程
• 自总局确定年中会议的主题为企业所得 税管理后,考虑着手起草《意见》
• 今年4月中旬以来,肖局长、解学智和王
力副局长带领总局办公厅、法规司、所得税
司、国际司、稽查局、征管司和信息中心有
关人员,先后赴江苏、广东、北京、安徽、
山东、浙江、湖北、四川、陕西、辽宁、大
•10
《意见》将对企业所得税的
• 管理将发挥长期作用,
• 提出了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
• 和管理的着力点
•2020/3/26
•11
路漫漫其悠远
•12
操作指南
指导性意见 管理规范
程序性文件的框架设想
初步决定将银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餐 饮业、钢铁业、电力业、烟草业等7个行业作 为第一批编写操作指南
连、河南等12个省、市国、地税局进行专题
调研,听取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干部对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0/3/26
•7
路漫漫其悠远
二、《意见》起草过程
• 总局有关司抽调人员组成《意见》起草 小组,5月5日起召集部分省市国、地税局所 得税处、科长8人集中研究起草《意见》初 稿。
• 此后,总局领导多次召集有关司局、部 分省市听取意见
•2020/3/26
•15
路漫漫其悠远
新——有比较才能鉴别
国税发
[1999] 27号
国税发
[2005] 50号
国税发
[2000] 28号
国税发 [1997] 195号
•2020/3/26
路漫漫其悠远
1994年
国税发 [1998] 184号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 得税规范管理的意见》的 通知
1998
856
338
183 1377
9093
15.15%
1999
1009
414
218 1641
10315
15.91%
2000
1445
660
326 2431
12666
19.19%
2001
2122
996
513 3631
15166
23.94%
2002
1973
1211
616 3800
16997
22.36%
2003
化和人才队伍三个方面采取有力保障措 施。
•2020/3/26
•14
路漫漫其悠远
细——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 如:清算管理 加强与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相
互配合,及时掌握企业清算信息。制定企业 清算的所得税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清算所得 纳税申报制度。加强企业清算后续管理,跟 踪清算结束时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对 清算企业按户建立注销档案,强化注销检查 ,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核查注销的真实 性和清算所得计算的准确性。
3185
1951 12860
42.63倍 39.65倍 15.90倍
49449
26.01%
8.75倍 11.01个•5百分点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 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税务 机关要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紧紧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 法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并以 此促进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发展,更好地发 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况表
项目 年份
内资 所得税
个人 所得税
外资 所得税
所得税 收入合计
税收收入
所得税占税收收入 的比例
1994
640
73
48
761
5071
15.00%
1995
753
132
74
959
5974
16.05%
1996
812
193
104 1109
7051
15.73%
1997
932
260
143 1335
8226
16.23%
如:《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国税发〔2006〕129号)、《企 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办法》等
•2020/3/26
路漫漫其悠远
四、 《意见》的特点
• 宽——全面 • 细——贯彻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 新——对过去文件超越、扬弃、突破
•2020/3/26
•13
路漫漫其悠远
宽——全面
• 《意见》由三大部分构成: •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 (二)总体要求 • (三)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信息
2342
1417
705 4464
20466
21.82%
2004
3142
1737
933 5812
25718
22.60%
2005
4363
2094
1148 7605
30867
24.64%
2006
5546
2453
1535 9534
37637
25.33%
2007
7724
路漫漫其增悠远长•2020/3/2611.07倍
•2020/3/26
•3
路漫漫其悠远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企业所得税具有组织收入、调控经
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
的职能作用,是我国税制体系中一个有
着独特地位的重要税种,对经济和社会
发展有着其他税种不能替代的独特重要
作用
•2020/3/26
•4
路漫漫其悠远
1994年-2007年税收收入和所得税收入情
• (国税发【1997】195号)主要精神:
• 一、目的、原则
• 二、内容
• 政策管理;
• 税源管理;
• 税基管理;
• 征收管理;
• 检查管理;
• 信息资料管理;
• 考核管理。
• •202三0/3/2、6 工作要求。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 理的意见解读
路漫漫其悠远
2020/3/26
目录
•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二、 《意见》的起草过程 • 三、 《意见》的地位与作用 • 四、 《意见》的特点 • 五、 《意见》重点内容的解读
•2020/3/26
•2
路漫漫其悠远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进入了推进 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新的 形势对税收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 高要求 。
• 6月24日,总局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 式,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中讨论
路漫漫其悠远
2008年7月9-10日

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
议在南京召开,这是经总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专
题性工作会议。会议有四个特点:
• 一是规格高
• 二是规模大
• 三是主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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