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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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定额

04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定额

总说明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确定工程造价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四、建筑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建筑定额章、节划分按《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

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建筑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工程费的基础价。

各地区不得另编基价表。

六、建筑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七、建筑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八、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

江西省04装饰工程定额说明

江西省04装饰工程定额说明

江西省04装饰工程定额说明江西省04装饰工程定额说明第一章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各种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如设计高度与定额高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高度超过300m,按墙面相应定额计算。

四、螺旋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五、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六、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七、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八、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扶手、栏杆分别列项计算。

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

十、除定额项目中注明厚度的水泥砂浆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十一、块料面层切割成弧形、异形时损耗按实计算,人工乘1.2系数,其他不变。

十二、铝合金扶手包括弯头,其他扶手不包括弯头制作,弯头应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

十三、宽度在300mm以内的室内周边边线套波打线项目。

十四、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和侧面,楼地面300mm以内的边线以及镶拼大于0.015m3的点缀面积,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五、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七、单块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

其他块料面层的点缀执行大理石点缀子目。

十八、大理石、花岗岩踢脚线用云石胶粘贴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不换算。

江西省建筑装饰2017年定额计算规则

江西省建筑装饰2017年定额计算规则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江西省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解释

《江西省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解释

《江西省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解释《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总说明《装饰定额》与《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江西省单位估价表)的适用范围如何划分?答:①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旧建筑物虽是局部装饰,但改变了原装饰材料及装饰构造的,均执行《装饰定额》。

②仅仅是旧建筑物局部维修或整体拆除时,建筑面积在50m2以内的原地翻修装饰的,且不改变原用途,不改变原材料的执行《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江西省单位估价表)。

如何理解《装饰定额》中“家庭居室装饰”的概念?答:家庭居室装饰是一个建筑用途的范畴,即不论其结构形式如何,只要是进行家庭住宅的装饰工程且承建的装饰户数占整个户数在30%以内,执行《装饰定额》时,其人工均应乘以1.15的系数。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楼梯、踢脚线、台阶铺贴地砖,定额子目中已包括的损耗是多少?答:定额损耗分别为5%、2%、2%。

地板下铺木楞子目,其定额中木楞的损耗是多少?答:定额中木楞子损耗为3%。

章说明第十三条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宽度在300mm以内的边线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楼梯?答:不适用于楼梯。

楼梯中宽度在300mm 以内的边线的边线并入楼梯面中一起计算。

第二章栏杆及扶手工程金属扶手的弯头材料费、安装费如何计算?答:金属扶手包括弯头的材料费,不包括弯头的安装费,应另行计算。

金属扶手弯头的个数如何计算?答:在楼梯扶手转弯处计算两个弯头。

第三章墙柱面工程如果墙面仅做砂浆打底,不做面层时,应怎样套定额?答:套《基础定额》下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0.7的系数,并扣除其面层砂浆材料。

《装饰定额》花饰面板子目与《基础定额》下册的次瓷板子目应如何区分?答:两者都适用于内墙。

应按施工工艺不同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实际施工中阴阳角处采用成品阴阳角瓷片、顶部采用成品压顶瓷片者,则套用《基础定额》下册的瓷板子目;否则套用《装饰定额》花饰面板子目。

《装饰定额》中的墙砖子目与《基础定额》下册的外墙面砖应如何区分?答:《装饰定额》中的墙砖子目适用与内墙,《基础定额》下册的外墙面砖子目适用于外墙。

江西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西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部分工程项目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工程1.人工土方(1)平整场地、人工挖土方、淤泥、流砂(2)山坡切土(3)人工挖沟槽(4)人工挖基坑(5)人工挖孔桩挖土方(6)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空孔土方(7)回旋钻孔灌注桩空孔土方(8)修凿混凝土桩头(9)支挡土板2.机械土方(1)推土机推土方(2)铲运机铲运土方(3)挖掘机挖土方(4)场地平整二、石方工程1.人工石方(1)人工凿石(2)人工打眼爆破石方2.机械石方机械打眼爆破石方三、土石方回填1.土方回填(1)回填、打夯(2)基底钎探2.机械碾压(1)原土碾压(2)填土碾压四、土、石方运输1.人工运土、石方(1)土方运输(2)石方运输2.机械运土石方(1)装载机装运土方(2)自卸汽车运土方(3)推土机推碴(4)挖掘机挖碴自卸汽车运碴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桩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1)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2)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3)静压锚杆桩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3.混凝土灌注桩(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2)复打灌注混凝土桩(3)回旋钻孔灌注桩(4)长螺旋钻孔灌注混凝土桩(5)人工挖孔桩二、其它桩1.沉管灌注砂(碎石或砂石)桩2.灰土挤密桩3.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喷粉桩)三、地基处理第三章砌筑工程一、砖基础二、砖砌体1.实心墙2.空斗墙、空花墙3.填充墙、贴砌砖4.围墙5.砖柱6.其他三、砖构筑物1.砖烟囱、水塔2.化粪池、检查井四、砌块砌体1.砌块墙2.多孔砖墙3.空心砖墙五、石砌体1.石基础2.石墙、柱3.地沟4.护坡5.其他6.红条石六、砖明沟、混凝土管道铺设1.砖明沟2.混凝土管道铺设(平接式,管长1050mm)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垫层二、现浇混凝土1.基础2.柱3.梁4.墙5.板6.其它三、预制混凝土1.桩2.柱3.梁4.屋架5.板6.其它四、构筑物混凝土1.贮水(油)池2.贮仓3.水塔4.倒锥壳水塔5.烟囱6.筒仓7.地沟五、集中搅拌混凝土1.混凝土搅拌站2.混凝土搅拌输送车3.混凝土泵送六、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七、预制构件运输八、预制构件安装1.柱安装2.吊车梁安装3.梁安装4.屋架安装5.天窗架、天窗端壁安装6.板安装九、钢筋及铁件1.现浇构件圆钢筋2.现浇构件螺纹钢筋3.现浇构件变形钢筋4.桩基础钢筋5.预制构件圆钢筋6.预制构件螺纹钢筋7.先张法预应力钢筋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9.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10.铁件及电渣压力焊接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1.木板大门2.钢木大门3.全板钢大门4.特种门5.围墙钢大门6.门窗五金配件表二、木屋架三、木构件1.屋面木基层2.木楼梯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结构制作1.钢柱制作2.钢屋架、钢托架制作3.钢吊车梁、钢制动梁制作4.钢支撑、钢檩条、钢墙架制作5.钢平台、钢梯、钢栏杆制作6.钢漏斗、H型钢制作7.螺栓球节点钢网架制作二、金属结构构件运输三、金属结构构件安装1.钢柱安装2.钢吊车梁安装3.钢屋架拼装4.钢屋架安装5.钢网架拼装安装6.钢天窗架拼装安装7.钢托架梁安装8.钢桁架安装9.钢檩条安装10.钢屋架支撑、柱间支撑安装11.钢平台、操作台、扶梯安装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瓦屋面二、屋面防水、排水1.卷材屋面(1)油毡屋面(2)高分子卷材屋面2.涂膜屋面3.屋面排水三、墙(地)面防水、防潮1.防水砂浆2.卷材防水3.涂膜防水四、变形缝1.填缝2.盖缝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防腐1.整体面层(1)砂浆、混凝土、胶泥面层(2)玻璃钢面层(3)塑料面层2.块料面层(1)平面砌块料面层(2)池、沟、槽砌块料二、其他防腐1.隔离层2.耐酸防腐涂料三、隔热保温1.屋面保温2.天棚保温(带木龙骨)3.墙体保温4.楼地面隔热5.柱保温第九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第二部分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十章混凝土、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模板1.基础2.柱3.梁4.墙5.板6.其它二、预制混凝土模板1.桩2.柱3.梁4.屋架5.板6.其他7.地胎模三、构筑物混凝土模板1.烟囱2.水塔3.倒锥壳水塔4.贮水(油)池5.贮仓6.筒仓7.地沟四、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外脚手架1.毛竹脚手架2.钢管脚手架二、里脚手架三、基础满堂脚手架四、独立斜道1.竹斜道2.钢管斜道五、烟囱脚手架六、电梯井字架七、架空运输道第十二章垂直运输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垂直运输1.20m(6层)内卷扬机施工2.20m(6层)内塔式起重机施工3.20m(6层)以上塔式起重机施工4.20m(6层)以上卷扬机施工二、构筑物垂直运输第十三章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说明附表一、轨道铺设费用表附表二、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表附表三、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表附录附录一:混凝土、砂浆及垫层、保温材料配合比表一、现浇卵石混凝土二、现浇碎石混凝土三、预制卵石混凝土附录二、材料预算价格表附录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总说明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字[2010]3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计价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的计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项目工程发承包价格的形成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二)企业自主报价的原则;(三)公平、公正、竞争、诚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四)遵守法律、法规及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的原则;(五)编制、审核、鉴定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依法执业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划分计算工程项目费用,并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法。

—1—工料单价法是指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第五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 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其他资金投资形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业主自主确定。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赣市规建建[2004]45 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建字[200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1、我市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单项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部分,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县(市)工程项目由编制人报县(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后报赣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瑞金、大余、龙南除外),赣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后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瑞金、大余、龙南的工程项目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后直接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抄报赣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3、鼓励推行无标底招标,经评审的最低价(合理低价)中标;如设置标底,标底在评标中应当作为参考,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4、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状况自主报价。

5、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综合单价。

若无合同约定且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含15%),仍执行原综合单价;增幅超过15%,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结合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可适当调低,减幅超过15%,其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结合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可适当调高,上述工程量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6、按照定额计价出现消耗量定额项目缺项时,承包人应当编制补充项目,通过发承包双方认可,经工程项目所在县(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后报赣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瑞金、大余、龙南除外),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计价,均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时使用。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条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建工程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报价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的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3、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腰三角形进行编制。

(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江西省定额部分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建、装饰)第⼀章⼟(⽯)⽅⼯程说明⼀、⼈⼯⼟、⽯⽅1.⼟壤分类详见“⼟壤、岩⽯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类⼟壤(普通⼟);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壤(坚⼟);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壤(砂砾坚⼟)。

⼈⼯挖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基价表。

2.岩⽯分类详见“⼟壤、岩⽯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Ⅺ-XVI类为定额中特坚⽯。

3.⼈⼯⼟⽅定额是按⼲⼟编制的,如挖湿⼟时,⼈⼯乘以系数1.18。

⼲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位为准划分,地下常⽔位以上为⼲⼟,以下为湿⼟。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位以下施⼯的排⽔费⽤,发⽣时,另⾏计算。

5.⽀挡⼟板定额项⽬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挡⼟板;疏撑是指间隔⽀挡⼟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板⽀撑下挖⼟⽅时,按实挖体积,⼈⼯乘系数1.43。

7.⼈⼯挖孔桩不分⼟壤类别。

岩⽯风化程度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岩计算。

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岩计算。

岩⽯风化程度见附表。

8.⼈⼯挖孔桩遇到淤泥、流沙时,可另⾏按实际发⽣计算。

9.⽯⽅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计算。

10.⽯⽅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索,导⽕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地下渗⽔、积⽔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积⽔时,处理渗⽔或积⽔发⽣的费⽤另⾏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时另⾏计算。

⼆、机械⼟、⽯⽅1.推⼟机推⼟、推⽯碴,铲运机铲运⼟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于5%时,其运距按坡2.汽车、⼈⼒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中,不再另⾏计算。

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西省定额部分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土建、装饰)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基价表。

2.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XVI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7.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

岩石风化程度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

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见附表。

8.人工挖孔桩遇到淤泥、流沙时,可另行按实际发生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完整word版)(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完整word版)(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 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 小时工作制计算。

江西省建筑装饰2017定额计算规则

江西省建筑装饰2017定额计算规则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2017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2017

征 求


稿





2
4. 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 大理石和花岗石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 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 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6. 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 按以下方 法调整: (1) 使用现拌砂浆的, 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毎立方米砂浆增加: 人工 0.382 工日、200L 灰浆搅拌机 0.167 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 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 0.382 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整为 200L 灰浆搅拌机,台 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 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 0.20 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7.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 、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 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 、桦木、荷木、水曲 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 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 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8.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9.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次摊销量进入消耗量定额。 一次使用量和摊销次数见附录。 10.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11.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 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 (2)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 1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1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带括弧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九、关于机械: 1. 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 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 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 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4.凡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 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5.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增值税版)计算。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 输。 2.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楼)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基准面。

(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 (一)

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 (一)

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 (一)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装饰工程行业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行业。

江西省作为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其装饰工程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确保江西省的装饰工程行业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定额。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

一、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江西省的装饰工程定额主要包含了四部分:建筑装饰、园林绿化、装璜和广告四个方面。

1. 建筑装饰:建筑装饰定额主要包含了墙面、地面、吊顶、门窗、卫生间、厨房等方面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

2. 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定额主要包含了公园、广场、路边等地方的种植、建设和养护标准。

3. 装璜:装璜定额主要涉及到家居、商业等室内空间的设计、装修、翻新等方面的标准。

4. 广告:广告定额主要包括了标牌、广告牌等广告材料的设置、制作和安装等方面的标准。

二、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的作用江西省的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服务质量: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对于行业内的企业进行统一规范,可以保证企业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服务质量。

2. 维护市场秩序: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对行业内各个企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可以减少行业内的不良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促进行业发展: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可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提高行业的竞争力。

三、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的问题虽然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在提升装饰工程行业发展和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1. 定额目录不够全面: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中的建筑装饰、园林绿化、装璜和广告等定额标准并不全面,行业内的一些新兴业务和工程标准并未纳入规范内。

2. 定额标准过于死板:江西省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对于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灵活性方面有所限制,标准过于死板,无法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

江西省建筑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江西省建筑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版)令狐采学总说明一、《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空中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裁撤工程,办法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陈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办法项目所需的人工、资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分宣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纵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平安操纵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范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年夜大都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办法、机械化水平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资料、设备、制品、半制品、构配件完整无损,合适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装置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简直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暗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含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帮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江西定额系数

江西定额系数

1、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阳台如带悬臂粱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阳台上表面的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楼地面的相应定额子目。

2、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粱者,其工程量亦乘以系数1.20。

3、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及螺旋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5、楼梯踏步踢脚线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1.15系数。

6、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7、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面砖镶贴于日用于镶贴柱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8、带反粱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阳台、雨篷(悬挑板),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封口粱不另计算。

9、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

10、坡度大于1/4(26°34′)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工日乘以系数1.25。

11、坡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4(26°34′)时,套相应的定额子目但子目中人工乘以1.15系数,模板用量及钢支撑乘以1.30的系数。

12、模板: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雨篷的翻边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内计算。

13、建筑物外墙脚手架以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划分。

毛竹架:檐高在7m以内时,按单排外架计算;外墙檐高超过7m时按双排外架计算。

钢管架:檐高在15m以内时,按单排外架计算;檐高超过15m时,按双排外架计算。

檐高虽未超过7m或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4、挑出外墙面在1.2m以上的阳台、雨篷,可按顺墙方向长度计算挑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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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总说明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5.综合工日单价建筑工程每工日按85元、装饰工程每工日按96元计算。

八、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6.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整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7.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

木种分类如下: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8.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9.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消耗量定额。

一次使用量和摊销次数见附录。

10.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

11.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1)搭设高度8m及以上;(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3)施工总荷载1OkN/m2及以上;(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1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材料预算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1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带括弧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

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4.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5.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增值税版)计算。

机械台班价格的组成项费用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楼)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基准面。

3.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垂直运输费,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

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结构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装饰工程执行单独装饰工程垂直运输项目。

十一、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

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十二、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外,均按单层建筑檐高20m、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内编制,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多层建筑物在6层(不含地下室)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

十三、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四、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工程计量时其准确度取值规定如下:1.以“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m”“m2” “m3” “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其他取整数。

十七、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及“小于××”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及“大于××”者,则不包括××本身。

定额说明中未注明(或省略)尺寸单位的宽度、厚度、断面等,均以“mm”为单位。

十八、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规定。

十九、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共三节。

二、土壤及岩石分类: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

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l50m²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的人工清理和修整。

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六、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³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²的基坑土方工程。

七、石方爆破:1.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如岩石类别为极软岩时,按软岩定额子目套用。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和闷炮。

3.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4.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同时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计算。

5.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八、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

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以此类推。

3.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4.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5.满堂基础底板垫层底以下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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