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荷载效应及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8荷载效应效应组合本设计所应用到的用于承载力量极限状态下的内力组合公式如下:①无地震时,由可变荷载效应掌握的组合:S = Y G^GK +〃QyQSQK +〃WyWSWK式中s一结构构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G、FQ、FW—永久荷载、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的分项系数;玲、%L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的组合系数,当为第一可变荷载时取1。
S GK、SQk、SM一永久荷载、楼面荷载和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②无地震时,由永久荷载效应掌握的组合(依据《建筑结构荷载法律规范》GB 50009-2001⑵第条注3,水平风荷载不参与组合。
但2006版法律规范中取消了此注,即水平风荷载参与组合,当风荷载效应不大时也可忽视之。
):?S ~ Y G^GK +WQyQSQK③有地震时,即重力荷载与水平地震作用的组合:S = Y G S GE + /勘SE尿式中S一结构构件荷载效应与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w、磔一重力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S GE、S劭一重力荷载代表值、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组合(标准组合)公式如下:S = SGK + WQSQK + 〃WSWK8.1掌握截面及最不利内力类型8. 1.1构件的掌握截面框架梁的掌握截面是支座截面和跨中截面。
在支座截面处,一般产生最大负弯矩J"maχ)和最大剪力(XW)(水平荷载作用下还有正弯矩产生,故也要留意组合可能消失的正弯矩);跨间截面则是最大正弯矩(+ Mm a X)作用处(也要留意组合可能消失的负弯矩)。
因此,框架梁的最不利内力为:梁端截面:÷M max, -M max. V max梁跨间截面:+M max由于内力分析的结果是轴线位置处的内力,而梁支座截面的最不利位置应是柱边缘处,因此,在求该处的最不利内力时,应依据梁轴线处的弯矩和剪力计算出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弯矩和剪力,即:M f = M-Vb∕2V, = V-qb∕2式中AT 一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弯矩标准值;H 一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剪力标准值; M —梁柱中线交点处的弯矩标准值;吁与M 相应的梁柱中线交点处的剪力标准值; 人一柱截面高度;夕一梁单位长度的均布荷载标准值。
荷载组合和内力调整的先后顺序规范规定
荷载组合和内力调整的先后顺序01——规范规定规范的作用效应组合,一般建立在线弹性分析叠加原理基础上。
高规JGJ 3-2010在第5.6节《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正文和条文说明中首次将线形叠加予以明确,以符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区分线形分析和非线性分析的不同效应组合状况。
常规情况下,荷载效应组合仍以【线弹性分析叠加类型】为主,上述假定已成为中国绝大部分规范和教材解释荷载效应的默认前提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规范对结构总体地震作用工作性能、地震剪力分担及构件内力调整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并且在结构分析之前需对【结构体系相关属性】进行定义,使荷载组合(实为“荷载效应组合”)时必须注意规范的这些内力调整,并且要关注调整的前后顺序。
一、非线性作用效应组合查《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 8.2.4条: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1、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注:在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S(•)中,符号“∑”和“+”均表示组合,即同时考虑所有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注1.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也可根据需要分别给出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2.可根据需要,从作用的分项系数中将反映作用效应模型不定性的系数γsd分离出来。
高规JGJ 3-2010条文说明:第5.6.1条和5.6.3条均适应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线性关系】的情况。
如果结构上的作用和作用效应不能以线性关系表述,则作用组合的效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的有关规定。
二、常规荷载组合【线形关系】2.1 规范规定以高规JGJ 3-2010为例。
第5.6.1条: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第2项增加γL是新规范的调整。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疑问解答
如果仅有一、二根独立的框支柱,框支柱的抗震等级如何定?是否要按《高规》第10节复杂高层的要求进行内力调整?
解答:
如果仅有一、二根独立的框支柱,应按框支柱的要求进行构件设计,框支柱的抗震等级按“框支框架”要求取值,并按6.2.5和6.2.10条进行内力调整。
6.1.3-3嵌固部位
问题1:
地下商场和车库能否视为“地下室无上部结构部分”,按三级或四级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单层大面积地下车库,采用板柱-抗震墙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密肋楼盖、无梁楼盖或无粘结预应力楼盖。这类结构设计一般只在外墙和楼梯间处布墙,抗震墙间距有时达60~80米,对这类结构抗震墙间距应如何把握?这类地下建筑的抗震等级是否按《抗规》表6.1.2执行?
解答:
地下商场和车库上盖无建筑物时,可以视为“地下室无上部结构部分”按三或四级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是,当地下商场面积很大,按照所容纳人数或营业面积判别,属于重点设防类(乙类)时,抗震等级宜适当提高。
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不对地下车库抗震墙间距做规定,抗震等级按《抗规》14.1条执行。
问题2:
单层地下车库上部有多栋高层剪力墙结构主楼,地下室采用板柱
4.1.8地形影响
问题:有一“校安工程”有三个台阶,均开阔平坦,地勘报告划分为“抗震一般地段”,是否应根据4.1.8条条文“坡降”计算出系数对水平地震影响系数予以增大;
解答:4.1.8条主要针对不利地段,除了要考虑稳定性外,尚应考虑地震作用的放大;对于一般地段无此要求。
5.2.3扭转效应
问题:《抗规》P323页5.2.3条的第3点“对于扭转刚度小的结构例如某些核心筒-外稀柱框架结构或类似结构……”这里的类似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吗?这里说的Tθ>0.75Tx1,或Tθ>0.75Ty1均需考虑地震扭转效应,那几乎所有的结构都要考虑双向地震了,我们一般的扭转周期比控制都是0.9或者0.85,要达到0.75比较困难?
高规2010
三、结构设计基本规定3.8.1 高层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γ0S d≤R d(3.8.1—1)地震设计状况S d≤R d/γRE (3.8.1—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S d——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5.6.4条的规定;R d——构件承载力设计值;γ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3.9.1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 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3.9.3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3确定。
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即“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的简称。
3.9.4 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4确定。
四、荷载和地震作用4.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4.3.1 各抗震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类建筑: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2 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结构设计组合系数规范规定与设计使用表
结构设计组合系数规范规定与设计使用表前言实际工作中广大设计人员往往忽略了结构设计组合系数的规定,认为软件已经考虑了规范规定,而不知其中的特殊规定,在设计相关结构时没能很好调整软件的组合系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本人详细查阅了有关规范并整理如下:第一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001中有关规定3.2.3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 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 S=γGSGk+γQ1SQ1k+∑γQiyciSQiki=2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 条采用;γQi―第i 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 为可变荷载Q1 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 条采用;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i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Ψci―可变荷载Qi 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 S=γGSGk+∑γQiyciSQiki=1注:1 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 当对SQ1k 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Q1k,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 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3.2.4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并应按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γGSGk+γQ1SQ1knS=γGSGk+0.9∑γQiSQiki=1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仍按公式(3.2.3-2)式采用。
3.2.5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例题
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例题摘要:一、前言二、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三、其他荷载效应四、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五、例题解析正文:一、前言在建筑结构设计中,荷载效应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结构构件在承受各种荷载作用时,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为了保证结构的安全性,需要对这些荷载效应进行合理的组合和计算。
本文将重点介绍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例题。
二、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地震作用效应是指在地震荷载作用下,结构构件产生的反应。
由于地震荷载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在设计时需要对其进行特殊的考虑。
地震作用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震剪切作用:地震发生时,地面产生水平剪切运动,使得结构构件产生剪切内力。
2.地震弯矩作用:地震发生时,地面产生垂直运动,使得结构构件产生弯矩内力。
3.地震扭矩作用:地震发生时,由于结构的转动,使得结构构件产生扭矩。
三、其他荷载效应除了地震作用效应外,结构构件还需要承受其他荷载效应,如静荷载、活荷载、温度变化等。
这些荷载效应会对结构构件产生不同的影响,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四、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是指在设计过程中,将各种荷载效应进行合理的组合,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
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震作用效应与其他荷载效应的组合: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构件需要同时承受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
2.不同类型的荷载效应的组合: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将不同类型的荷载效应进行合理的组合,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
五、例题解析下面通过一个例题来说明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方法:设一钢筋混凝土梁,跨度为L,梁高为h,梁上均匀布置了N个集中荷载。
求该梁在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作用下的荷载效应组合。
解答:根据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方法,首先需要计算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
假设地震作用效应为Ese,其他荷载效应为Eol。
根据地震作用效应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Ese = α * E * β其中,α为地震作用系数,E为地震荷载,β为结构抗震等级系数。
PKPM抗震相关问题集
三、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采用7度的抗震构造措施)与设防烈度为7度的抗震等级是否一样?其他判断因素一样时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的抗震构造措施)与设防7度他两的抗震措施有何区别?例如,某地区7度设防(0.10g),某医院建筑,框架结构,乙类建筑(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加强抗震措施),按规范7度确定地震作用,8度抗震措施。
在PKPM satwe输入参数时,抗震烈度加速度7度,0.10g,框架等级由三级升一级输入二级(框架等级的升高相当于升高一级抗震措施,即8度抗震措施,不同框架等级影响内力计算中的系数取值以及采取的抗震构造措施)。
某些情况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与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级不同,此时可以在satwe中设置是否提高抗震构造措施。
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3中规定6.1.3 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与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注:底层指计算嵌固端所在的层。
2 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
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4 当甲乙类建筑按规定提高一度确定其抗震等级而房屋的高度超过本规范表6.1.2相应规定的上界时,应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注:本章“一、二、三、四级”即“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简称。
理解浅薄,希望对你有帮助。
五、抗震中计算地震力的目的是什么,pkpm会根据地震力的作用在建筑哪些部位增加钢筋,地震力与哪些荷载组合回答一:从大方向来说,计算地震力就是用力学方法分析地震对于建筑物的影响,是抗震设计的一环。
结构构件抗震验算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结构构件抗震验算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对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在结构设计中,地震作用效应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除地震作用外,结构还必须承受其他荷载效应的作用,如重力荷载、风荷载等。
为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需要对这些不同荷载效应进行合理和有效的组合。
地震作用是由地震波引起的结构振动所产生的力效应。
地震作用的本质是结构与地震波之间的相互作用,地震波在结构中引起的地震反应是结构响应的关键指标。
地震作用的大小与结构的刚度、质量和地震波的特性有关。
通过分析地震波特性、结构刚度和质量等参数,可以计算出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
地震作用效应通常采用地震反应谱来描述。
地震反应谱是根据地震波记录的数据,通过频率分析得出的结构地震响应的函数关系。
通过与结构的特征频率相比较,可以确定结构受到地震作用的程度。
在结构的设计和验算中,通常采用设计地震加速度反应谱来描述地震荷载的大小和作用时间。
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可以通过将地震加速度反应谱与结构的特征频率相乘得出。
除地震作用外,结构还必须承受其他荷载效应的作用。
重力荷载是指结构自身的重力所产生的荷载效应。
在结构的设计和验算中,需要根据结构的布局和构件的质量计算重力荷载的大小和分布。
重力荷载的作用方式和地震作用有所不同,但仍然需要进行合理的组合。
在一般情况下,重力荷载与地震作用之间的组合可以通过将两者的荷载效应相加来处理。
另外,风荷载也是结构设计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风荷载是由风对建筑物和结构构件所产生的压力和力矩效应。
风荷载的大小和方向与风的速度、密度以及结构的形状和朝向有关。
在结构的设计和验算中,需要根据风的特性和结构的几何形状计算风荷载的大小和分布。
风荷载与地震作用和重力荷载的组合方式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在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中,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方式是将它们的荷载效应相加。
根据各种荷载效应之间的作用方式和特点,可以合理确定荷载效应的作用时间和组合形式。
(整理)荷载效应及地震作用效应组合仅供参考
8 荷载效应效应组合本设计所应用到的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内力组合公式如下: ①无地震时,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G GK Q Q QK W W WK S S S S γψγψγ=++式中 S —结构构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 r G 、r Q 、r W —永久荷载、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的分项系数;ΨQ 、ΨW —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的组合系数,当为第一可变荷载时取1。
S GK 、S Qk 、S Wk —永久荷载、楼面荷载和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②无地震时,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2]第3.2.3条注3,水平风荷载不参与组合。
但2006版规范中取消了此注,即水平风荷载参与组合,当风荷载效应不大时也可忽略之。
):?G GK Q Q QK S S S γψγ=+③有地震时,即重力荷载与水平地震作用的组合:G GE Eh Ehk S S S γγ=+式中 S —结构构件荷载效应与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 G 、r Eh —重力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 S GE 、S Eh —重力荷载代表值、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组合(标准组合)公式如下: GK Q QK W WK S S S S ψψ=++8.1控制截面及最不利内力类型8.1.1构件的控制截面框架梁的控制截面是支座截面和跨中截面。
在支座截面处,一般产生最大负弯矩(max M -)和最大剪力(m ax V )(水平荷载作用下还有正弯矩产生,故也要注意组合可能出现的正弯矩);跨间截面则是最大正弯矩(max M +)作用处(也要注意组合可能出现的负弯矩)。
因此,框架梁的最不利内力为:梁端截面:max M +、max M -、m ax V 梁跨间截面:max M +由于内力分析的结果是轴线位置处的内力,而梁支座截面的最不利位置应是柱边缘处,因此,在求该处的最不利内力时,应根据梁轴线处的弯矩和剪力计算出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弯矩和剪力,即:/2M M Vb '=-/2V V qb '=-式中 M '—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弯矩标准值;V '—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剪力标准值;M —梁柱中线交点处的弯矩标准值;V —与M 相应的梁柱中线交点处的剪力标准值;b —柱截面高度;q —梁单位长度的均布荷载标准值。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强制性条文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强制性条文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3.1.1 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抗震设防标准。
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
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 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4.1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
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竖向剖面的变化。
3.5.2 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 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7.4 框架结构的围护墙和隔墙,应估计其设置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3.9.1 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上注明。
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砖和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O,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5.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5.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5.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5.6.1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形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S d=γG S Gk+γLψQγQ S Qk+ψwγw S wk(5.6.1)式中:S d——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γQ——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γw——风荷载的分项系数;γL——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时取 1.0,设计使用年限为 100 年时取 1.1;S 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S Qk——楼面活荷载效应标准值;S wk——风荷载效应标准值;ψQ、ψw——分别为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 0.7 和 0.0;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 1.0 和 0.6 或 0.7 和 1.0。
注:对书库、档案室、储藏室、通风机房和电梯机房,本条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 0.7 的场合应取为 0.9。
5.6.2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荷载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γG: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控制的组合应取 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应取 1.0;2楼面活荷载的分项系数γQ:一般情况下应取 1.4;3风荷载的分项系数γw应取 1.4。
2位移计算时,本规程公式(5.6.1)中个分项系数均应取 1.0。
5.6.3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形关系考虑时,荷载和短暂作用基本组合的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S d S=γG S GE+γEh S Ehk+γEv S Evk+ψwγw S wk(5.6.3)式中:S d——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S 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S Evk——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γ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γw——风荷载分项系数;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γEv——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ψw——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应取 0.2。
结构设计组合系数规范规定与设计使用表
结构设计组合系数规范规定与设计使用表前言实际工作中广大设计人员往往忽略了结构设计组合系数的规定,认为软件已经考虑了规范规定,而不知其中的特殊规定,在设计相关结构时没能很好调整软件的组合系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本人详细查阅了有关规范并整理如下:第一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001中有关规定3.2.3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 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 S=γGSGk+γQ1SQ1k+∑γQiyciSQiki=2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 条采用;γQi―第i 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 为可变荷载Q1 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 条采用;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i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Ψci―可变荷载Qi 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 S=γGSGk+∑γQiyciSQiki=1注:1 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 当对SQ1k 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Q1k,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 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3.2.4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并应按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γGSGk+γQ1SQ1knS=γGSGk+0.9∑γQiSQiki=1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仍按公式(3.2.3-2)式采用。
3.2.5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高规解释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强制性条文解释3.2.2 1 《荷载规范》将基本风压重现期由30年改为50年;2取消《原高规》中基本风压增大系数1.1、1.2;3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高层建筑高度>60m时,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60m时,设计者自定。
规范条文说明中定义4当无100年一遇的风压资料时,可将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值乘以增大系数1.1采用。
3.3.1 1 取消《原高规》中:6度抗震设防时,除Ⅳ类场地土外,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6度抗震设防时也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3.3.2 1 当斜交抗侧力构件交角大于15°时,应考虑斜向地震作用;某一方向水平地震作用主要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相交角度>15○抗侧力构件,应补充考虑斜向地震作用。
2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38、9度抗震设计时,结构转换层构件,跨度大于24m楼、屋盖,悬挑大于2m的水平构件,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3.3.13 1 由于地震作用计算存在缺陷,为保证结构安全,规定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2λ为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3对于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其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最小值不应小于1.15λ (1.15—增大系数);4扭转效应明显的结构:即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大于楼层平均位移1.2倍的结构。
3.3.16 1 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对结构自振周期的影响不可忽略;2忽略非承重墙体的刚度,使结构自振周期较实际的大,地震作用偏小,结构偏于不安全。
3对计算的结构自振周期,乘以折减系数,来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
无法详细计算,故乘以经验折减系数4.8.1 1 比《原高规》增加了特一级的抗震等级。
2比《新抗规》增加了甲、乙类建筑在Ⅰ类建筑场地时,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比《新抗规》增加了丙类建筑在Ⅰ类建筑场地时,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结构计算分析 全文免费在线看-免费阅读
5.3 计算简图处理
5.3. 1 高层建筑结构分析计算时宜对结构进行力学上的简化处理 , 使其既能反映结构的受力性能 ,又适应于所选用的计算分析软件的 力学模型。
5.3.2 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中 ,应考虑相邻层竖向构件的偏心影 响 。楼面梁与竖向构件的偏心以及上下层竖向构件之间的偏心应按 实际情况考虑并宜计入整体计算 。当结构整体计算未考虑上述偏心 时 ,应采用柱、墙端附加弯矩的方法予以近似考虑。 5.3.3 在结构内力与位移计算中 ,密肋板楼盖宜按实际情况进行计 算 。当不能按实际情况计算时,可按等刚度原则对密肋梁进行适当 简化后再行计算。
5 . 1 . 15 对多塔楼结构 , 宜按整体模型和各塔楼分开的模型分别计 并采用较不利的结果进行结构设计 。 当塔楼周边的裙楼超过两跨时 分塔楼模型宜至少附带两跨的裙楼结构。
【说明】
本条为新增内容 ,增加了分塔楼模型计算要求 。多塔楼结构振 动形态复杂 ,整体模型计算有时不容易判断结果的合理性;辅以分 塔楼模型计算分析 ,取二者的不利结果进行设计较为妥当。
【说明】
随着结构分析软件技术的进步 , 已经可以实现在整体模型中直 接考虑型钢混凝土和钢管混凝土构件 , 因此取消了将型钢混凝土和 钢管混凝土构件等效为混凝土构件进行计算的规定。
5. 1. 12 体型复杂、结构布置复杂以及B 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 ,应采 用至少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结构分析软件进行整体计算。 5. 1. 13 抗震设计时 ,B 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和本规程 第10 章规定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 ,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5. 1. 16 对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 ,宜按应力分析的结果校核配筋设计 5. 1. 17 对结构分析软件的计算结果 ,应进行分析判断 ,确认其合理 有效后方可作为工程设计的依 。
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例题
结构构件的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例题摘要:1.荷载效应组合的定义与分类2.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表达式3.有地震作用组合的表达式4.荷载效应组合在结构构件设计中的应用5.结构构件的荷载效应S 和抗力R 的表达正文:一、荷载效应组合的定义与分类荷载效应组合是指在建筑结构设计中,结构或结构构件在使用期间可能同时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活荷载,这些荷载同时作用时产生的效应。
荷载效应组合主要分为两类:无地震作用组合和有地震作用组合。
二、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表达式无地震作用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可以通过以下表达式计算:s = 1.2 * √(1 + 0.6 * (q1 + q2 + q3))式中,s 为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q1、q2、q3 分别为三种活荷载的分布系数。
三、有地震作用组合的表达式有地震作用组合时,需要将地震作用考虑在内。
地震作用的荷载代表值的效应可以通过以下表达式计算:R = 1.2 * √(1 + 0.6 * (q1 + q2 + q3))式中,R 为地震作用的荷载代表值的效应;q1、q2、q3 分别为三种活荷载的分布系数。
四、荷载效应组合在结构构件设计中的应用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设计应根据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值为设计值。
设计值是通过将所有可能的荷载效应组合并考虑其最不利组合得到的。
这样可以保证结构构件在使用期间能够承受各种可能的荷载组合,从而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结构构件的荷载效应S 和抗力R 的表达结构构件的荷载效应S 和抗力R 可以通过以下表达式来表示:S = 1.2 * √(1 + 0.6 * (q1 + q2 + q3))R = 1.2 * √(1 + 0.6 * (q1 + q2 + q3))其中,q1、q2、q3 分别为三种活荷载的分布系数。
对设计中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的几点归纳
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2.3 条规定, 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连计算 时, 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榀, 其地震作用效应应乘以增大系数。 一 般 情 况 下 , 短 边 可 按 1.15 采 用 , 长 边 可 按 1.05 采 用 ; 当 扭 转 刚 度 较 小 时, 宜按不小于 1.3 采用。
1 最小地震剪力调整
3 边榀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2.5 条 规 定 , 抗 震 验 算 时 , 结 构 任 一 楼 层 的 水平地震的剪重比不应小于表 5.2.5 给出的最 小 地 震 剪 力 系 数 !。 对 于 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 尚应乘以 1.15 的增大系数( 见表 1) 。
7 板柱—抗震墙结构地震作用调整
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 6.6.5 条 规 定 , 板 柱 —抗 震 墙 结 构 的 抗 震 墙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 各层板柱部分应满足计算要求, 并应承 担不少于各层地震作用的 20%。
在进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前标准值的调整( 整体调整) 外, 还需进行 组合后地震作用效应设计值的调整( 局部调整)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 设 计 规 范》规 定 , 组 合 后 的 内 力 设 计 值 在 使 用 前 尚 需 调 整( 见 5.6.5 条) ; 非抗震设计时, 应按本规程第 5.6.1 条的规定进行荷载效应的组合。抗震 设计时, 应同时按本规程第 5.6.1 条和 5.6.3 条的规定进行荷载效应和地 震作用效应的组合。除四级抗震等级的结构构件外, 按本规程第 5.6.3 条 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 尚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主要包括 下列内容的调整:
荷载效应及地震作用效应组合(仅供参考)
8 荷载效应效应组合本设计所应用到的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的内力组合公式如下: ①无地震时,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G GK Q Q QK W W WK S S S S γψγψγ=++式中 S —结构构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包括组合的弯矩、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 r G 、r Q 、r W —永久荷载、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的分项系数;ΨQ 、ΨW —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的组合系数,当为第一可变荷载时取1。
S GK 、S Qk 、S Wk —永久荷载、楼面荷载和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②无地震时,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2]第3.2.3条注3,水平风荷载不参与组合。
但2006版规范中取消了此注,即水平风荷载参与组合,当风荷载效应不大时也可忽略之。
):?G GK Q Q QK S S S γψγ=+③有地震时,即重力荷载与水平地震作用的组合:G GE Eh Ehk S S S γγ=+式中 S —结构构件荷载效应与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 G 、r Eh —重力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 S GE 、S Eh —重力荷载代表值、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组合(标准组合)公式如下:? GK Q QK W WK S S S S ψψ=++8.1控制截面及最不利内力类型8.1.1构件的控制截面框架梁的控制截面是支座截面和跨中截面。
在支座截面处,一般产生最大负弯矩(max M -)和最大剪力(m ax V )(水平荷载作用下还有正弯矩产生,故也要注意组合可能出现的正弯矩);跨间截面则是最大正弯矩(max M +)作用处(也要注意组合可能出现的负弯矩)。
因此,框架梁的最不利内力为:梁端截面:max M +、max M -、m ax V 梁跨间截面:max M +由于内力分析的结果是轴线位置处的内力,而梁支座截面的最不利位置应是柱边缘处,因此,在求该处的最不利内力时,应根据梁轴线处的弯矩和剪力计算出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弯矩和剪力,即:/2M M Vb '=-/2V V qb '=-式中 M '—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弯矩标准值;V '—柱边缘处梁截面的剪力标准值;M —梁柱中线交点处的弯矩标准值;V —与M 相应的梁柱中线交点处的剪力标准值;b —柱截面高度;q —梁单位长度的均布荷载标准值。
高规2010
三、结构设计基本规定3.8.1 高层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γ0S d≤R d(3.8.1—1)地震设计状况S d≤R d/γRE (3.8.1—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S d——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5.6.4条的规定;R d——构件承载力设计值;γ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3.9.1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 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3.9.3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3确定。
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即“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的简称。
3.9.4 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4确定。
四、荷载和地震作用4.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4.3.1 各抗震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类建筑: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2 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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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5. 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5. 6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5.6.1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形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S =Y G&k +Y L Q Y Q&k w Y w S wk ( 5.6.1 )
式中:S――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Y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Y Q――楼面活荷载分项系数;
Y w――风荷载的分项系数;Y L――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设计使
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S3k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S Qk 楼面活荷载效应标准值;
S-――风荷载效应标准值;》Q、》w――分别为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0.7和0.0 ;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 1.0和0.6或0.7和1.0。
注:对书库、档案室、储藏室、通风机房和电梯机房,本条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7的场合应取为0.9。
5.6.2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荷载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Y G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控
制的组合应取1.35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应取 1.0 ;
2楼面活荷载的分项系数Y Q:—般情况下应取1.4 ;
3风荷载的分项系数Y w应取1.4。
2位移计算时,本规程公式(5.6.1 )中个分项系数均应取1.0。
5.6.3 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形关系考虑时,荷载和短暂作用基本组合的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S d S=Y °&E + Y Eh Shk + Y Ev Svk +书w Y Sk (5.6.3 )
式中:S――荷载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S 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S Evk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尚应乘以相应的增大系数、调整系数;
Y 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Y w――风荷载分项系数;Y 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Y E ------------- 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屮w――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应取0.2。
5.6.4 地震设计状况下,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表 5.6.4 采用。
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的承载力有利时,
表5.6.4 中Y G不应大于1.0。
2 "―"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5.6.5 非抗震设计时,应按本规程第5.6.1 条的规定进行荷载组合的效应计算。
抗震设计时,应同时按本规程第 5.6.1条
和5.6.3 条的规定进行荷载和地震作用的效应计算;按本规程第 5.6.3 条计算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尚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