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实施管理办法(final)
郑州市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郑州市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郑州市地铁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保证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铁工程,是指在城市中修建的地下有轨公共客运系统,包括与其相连接的地面、高架部分。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铁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铁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经济合理、和谐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地铁工程建设实施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风险监管与决策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承担合同中约定的风险管理责任。
地铁工程参建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地铁工程施工各阶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
第六条鼓励在地铁工程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行绿色施工。
鼓励和推广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科技创新工作。
第七条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自主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协调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参与地铁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地铁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理,严格落实施工监理制度,推行设计监理、勘察监理制度。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条建设单位要加强地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要成立专职安全监督机构,全面负责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对参建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建各方人员安全上岗资格的审查,及时掌握参建人员情况,督促施工、监理企业严格落实合同,牵头办理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备案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及施工作业中降低安全技术标准。
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5•【字号】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施行日期】2013.12.1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马懿2013年12月15日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安全运营、规范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财政、公安、消防、卫生、价格、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保障及沿线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严格规范运营服务,确保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贴。
第二章运营服务第七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乘客守则,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运营服务规范及相关规定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营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服务职责:(一)制定主要岗位的服务作业标准以及车站、列车设施设备和线路运营管理标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运营秩序;(三)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四)在车站醒目位置明示首末班车运营时间;调整首末班车运营时间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五)保障车站运营服务设施正常使用,并维护车站和列车的环境卫生;(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服务职责。
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实施管理办法(final)
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处置与管控等相关要求,提高轨道交通工程风险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工程参建单位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使轨道交通工程风险降到最低,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以下简称“轨道公司”)、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及下属工区,下同)、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系统管理组织架构及各单位职责第三条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系统的组织架构设置。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分层级管理,分别为领导决策层(主要为轨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公司管理层(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监察部、建设分公司及下属部门、总工程师办公室等)和现场实施层(由第三方监测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组成)。
第五条职责第三章信息报送管理第六条参建各单位信息报送内容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第七条监测数据报送要求监控量测数据报送除依照《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外,尚应满足如下要求:(一)监测数据一定要按照监测时序及时上传系统平台。
(二)当天没有监测的点,不得填写前次数据。
(三)监测数据上传前,应完成内部校核、审核程序,确保上传数据准确、真实、有效,第三方监测单位和质量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不定期抽查。
(四)若监测数据上传有误,必须通过质量安全监察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人修改。
(五)若监测点被破坏,需重新布点,则重新按要求编号。
原测点作废,但原测点监测数据保留以供参考。
(六)累计变形值和变形速率的控制值由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根据设计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后填写。
郑州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施工单位操作手册
郑州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关键用户培训手册(施工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一、登录地址、主界面图示及提示 (1)1.1登录地址 (1)1.2主页面简介 (2)二、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上报与维护) (3)2.1档案管理——新建操作 (4)2.2档案管理——查询操作 (7)2.3档案管理——质量安全监察部 (9)2.4档案管理——项目管理部 (9)2.5档案管理——勘察设计单位 (10)2.6档案管理——第三方监测单位 (11)2.7档案管理——施工监测单位 (13)2.7.1添加施工监测方案 (13)2.7.2添加监测剖面图 (14)2.7.3添加施工监测周报表 (15)2.7.4添加施工监测月报表 (16)三、综合信息模块 (17)3.1综合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地图 (17)3.2综合信息——安全形势分析中心 (19)3.3综合信息——安全预警事件处理 (23)3.3.1综合预警、巡视预警、监测预警的查阅与处置 (23)3.4综合信息——隐患整改通知单处理 (26)3.5综合信息——公告信息 (29)四、施工监测数据上报与查阅 (29)4.1新建测点 (29)4.2新建测组 (31)4.3设置预警值 (33)4.4数据上报 (35)4.5监测数据查阅 (37)4.6.监测点布置图查阅 (38)五、隐患整改 (39)六、预警管理模块 (39)一、登录地址、主界面图示及提示1.1登录地址本系统适用于IE浏览器,在浏览器设置中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将http://222.85.76.201:8081/zzdt/添加到兼容性视图中,如图所示: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222.85.76.201:8081/zzdt/进入登录界面,如图所示:在此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操作。
1.2主页面简介线路主界面分为线路导航区、用户登陆及工具区、内容显示区,如图:二、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上报与维护)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系统负责人通过系统上传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重大风险源清单、特种设备、事故上报与安全工作日志等安全管理的工程文档信息。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各类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建设的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装修装饰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均须树立“质量第一,精细管理、科技创新,持续改进”的工程质量管理方针。
第五条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公司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六条公司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第七条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工程设计安全、可靠、适用、经济、技术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工程总体质量优良、结构工程精品、安装工程精确,装饰工程精美。
第八条质量管理的具体目标是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建设工程总体质量合格。
工程设计争创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工程施工争创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施工)奖。
第三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第九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科学组织,保证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质量安全总监成员:轨道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备物资部、合约法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投资部、建设分公司、置业公司各建设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条公司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案一、安全风险管理方案概述轨道交通工程是一项与大量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的工程项目。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风险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识别、评估和处理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1. 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确定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包括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爆炸、紧急疏散、施工工艺等。
2. 评估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对每一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等级。
三、安全控制措施和预防措施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划和执行,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紧急预案等。
3.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材料及周围环境符合安全标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
4. 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早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
5.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工伤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四、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1. 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施工作业技能培训、安全操作流程培训等,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意识。
五、安全监督和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的安全督导和监察机制,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2. 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危机管理和应急预案1. 制定危机管理预案,明确各类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分工和处理流程,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地铁工程的建设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这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防备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一、安全风险评估在地铁工程的建设中,需要对其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这个评估过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施工环境进行评估。
地铁工程需要开挖大量的土方,因此需要评估四周建筑的稳定性,并订立相应的措施。
2、对工程材料进行评估。
工程材料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因此需要对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估。
3、对工程技术进行评估。
任何工程都需要技术支持,地铁工程也不例外。
需要对施工承包商的技术水平、施工组织本领进行评估。
4、对人员素养进行评估。
在开展地铁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各类人员参加施工,而这些人员的素养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因此需要对这些人员的素养进行评估。
二、安全规定订立在评估完安全风险后,需要针对性地订立安全规定。
这些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应包括各类人员的行为规范、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等。
2、安全防范措施。
地铁工程的建设中需要订立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建立安全临时围挡、订立安全疏散预案、订立消防预案等。
3、安全检查体系。
地铁工程需要建立一套安全检查体系,以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检查体系应包括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三、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地铁工程安全管理的紧要一环。
通过安全培训,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削减事故的发生。
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需要传达安全观念,讲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操作技能培训。
地铁工程需要涉及各种操作技能,如挖掘机操作、爆破技术等,因此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3、应急处置培训。
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因此需要进行应急处置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本领。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doc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预防行为,明确职责,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地铁建设工程。
公司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如涉及到类似的施工内容可参考本办法进行风险管理。
第三条风险是指地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所处的特殊地质环境和复杂的周边环境而导致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第二章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风险管理工作程序详见附件1。
第三章设计阶段风险管理第四条在初步设计阶段,公司组织勘察单位对线路沿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初勘,并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针对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确定降低或规避沿线重要工程风险的设计点,开展设计方案比选,汇总风险源和风险等级,并制定处理措施,在施工图中作单项风险设计。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I、"级风险源进一步深化分析,进行专项设计第七条在出正式施工图前,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论证专家论证应重点审查一下内容一、风险评估依据的合法性;二、风险评估方法的可行性;三、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四、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合理性;五、风险处置措施及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风险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第八条在进行设计交底时,设计人员应对环境风险源、风险源的控制指标、处理措施进行设计安全交底。
参加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负责人、总体设计单位、工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产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环境风险工程,邀请产权单位参加。
第四章施工阶段风险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在设计单位所作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评价基础上, 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踏勘、环境核查,仔细、全面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对工程周边建筑物、铁路、桥梁、高架线、河流、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做详细调查,深入识别风险因素,形成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和最终风险评估报告,报监理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部、公司工程部备案。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2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地铁工程是近年来城市交通建设的主要项目之一,它承担着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需求。
然而,地铁工程的建设与运营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如地质灾害、施工事故、火灾等,这些风险对地铁工程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从建设的初期就开始着手,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制定《地铁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各个责任部门、责任人,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质环境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需要进行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
地质环境调查应包括地质地貌、地下水、地表水、地下通道等方面,以了解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如地壳运动、地震、滑坡等,并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三、施工工艺与安全管理地铁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工艺要根据地质环境、地下管线等因素制定,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安全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认证、施工现场的巡检与监督、施工设备与机械的检查与维护等,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火灾防护与应急处置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火灾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风险。
因此,需要制定详细的火灾防护措施,并进行火灾应急演练。
火灾防护措施包括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消防设施的设置与维护等;火灾应急处置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的建立与维护、灭火器材的配备与培训、火灾逃生通道的规划与设置等。
五、运营管理与安全监控地铁工程建设完成后,接下来是运营阶段,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与安全监控体系。
运营管理包括列车调度与运行、乘客乘降安全管理、列车维护与检修等;安全监控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与更新等,以确保地铁工程的安全运营。
六、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与分析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需要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1. 引言地铁工程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设备和材料。
因此,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等。
2.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地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是确定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程度的过程。
评估的目的是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因素:2.1 施工期间的风险在地铁工程的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塌方、坍塌等地质灾害风险;•施工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风险;•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导致的人员伤害风险。
2.2 运营期间的风险在地铁工程的运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风险:•车辆故障导致的行车事故风险;•乘客失足、挤压等人员伤害风险;•轨道设备故障导致的列车脱轨风险。
2.3 其他风险除了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风险外,还可能存在以下风险:•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风险;•恶意破坏导致的安全风险。
3.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为了有效控制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3.1 施工期间的控制措施•做好地质勘探工作,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使用合格的施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3.2 运营期间的控制措施•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营;•加强乘客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定期检查和维护轨道设备,确保列车安全行驶。
3.3 其他控制措施•根据天气情况调整运营时刻表,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安保力量,防止恶意破坏事件的发生。
4.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在地铁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需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减少损失和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疏散预案:制定详细的疏散方案,包括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等;•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及时救援;•通信预案:建立有效的通信系统,以便及时沟通和指挥。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消警及消息报送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消警及信息报送管理办法1 总则1.0.1为规范地铁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监控的预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其及时、有序和高效,制定本管理办法。
1.0.2本办法主要针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各相关单位可遵照执行。
1.0.3施工过程中当判断可能出现预警状态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监控单位在信息分析、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分析,加强监测、巡视,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
2 一般规定2. 0.1施工安全预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主要实行三层管理机制,即由建设单位监控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公司监控管理分中心和现场监控实施层(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
2.0.2报送信息包括一般性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年报、监控管理总结)、一般预警信息(黄色、橙色预警)和预警快报信息(红色预警和突发风险事件)。
2.0.3预警分为单一的监测预警、巡视预警和综合预警。
监测预警是根据上传的监测数据和检测项目控制指标值的比较,通过信息平台自动实施预警;巡视预警是通过现场监控实施各方上报信息平台预警评估表进行预警;综合预警是通过检测预警信息和现场监控实施各方上报信息平台预警评估表,并经综合分析、判定后实施报警。
2.0.4现场监控实施层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体系”规定内容及时进行预警,上报综合预警建议,作为监控分中心预警分析的参考。
2.0.5监控管理分中心依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工作,第三方监测单位除承担监测、巡视工作外,还是监控管理分中心的咨询机构,是预警、消警的责任主体。
2.0.6监控管理中心依托专门委托的咨询机构(由总体咨询组、明挖专业咨询组、矿山专业咨询组和盾构专业咨询组组成)开展工作,咨询机构是各线安全风险预警、预报建议的责任主体。
咨询机构通过信息平台分析、现场巡查和专家组的力量等,提交预警、预报建议,以监控管理中心名义报送监控管理分中心,作为其综合预警分析的参考。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小节施工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程实施前项目部会同有关单位成立施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本工程的施工风险管理。
2、为防止突发事故引起的危害,施工前必须准备好紧应急联络一览表,如发生事故,值班人员立即按紧应急联络一览表与相关方面取得联系,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在第一时间及时控制事态。
3、各级领导(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工作,把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在施工前必须做好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工作。
4、工程施工前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
加强应急设备管理、保养,明确专人(应急物资设备专管员)负责。
确保危险期正常使用。
应急物资设备严禁挪作它用。
5、库房钥匙分别由值班人员和料库保管员保管,并放于明显处作好标示。
并进行定期检查,清点器材,做好保养措施。
6、项目组除正常值班外,要安排防汛期、关键施工期的警戒值班,遇到高水位、暴雨,组长上岗值班。
7、值班员上岗值班,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本工地施工情况、管线变形情况、物资、设备、抢险队伍人数情况。
8、监测单位联络员及时将监测数据向各相关联络员通报。
项管部现场联络员及时将领导小组决定的应急措施及事后情况向各相关联络员通报。
9、组建抢险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
10、经常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小节事故的应急响应在施工过程中,一旦预防措施失效,发生险情。
项目部应急小组应立即运转,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险情汇报、处理和评价工作。
1、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经理汇报。
值班经理应根据发生事故的程度和部位,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项目经理应召集应急小组成员,组织相关人员和应急材料及设备,针对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采取本章第3节(应急处理技术措施)的方案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向公司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发生原因和处理措施,并组织编写事故报告,在24小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工会以及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控制实施指南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监控综合预警的响应管理办法1 总则1.0.1为规范地铁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综合预警后的响应及管理工作,确保其及时、有序和高效,制定本管理办法。
1.0.2本办法针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相关工程参建单位,各相关参建单位可遵照执行。
2 一般规定2.0.1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公司监控管理分中心负责依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综合预警,并一次性直接通知各监控实施层。
2.0.2各监控实施层应根据预警级别及风险工程等级的不同,安排不同层级的部门、领导予以响应。
各层的部门、领导发出的指令动作和处理建议由相应的作业层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和记录。
3 黄色综合预警后的响应3.0.1黄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的领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的领导、技术部门领导及安全部门领导;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3.0.2黄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的时间及方式:应于平台发布信息后1天内进行响应,并参与预警处理。
3.0.3黄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施工单位加强组织分析,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荜位加强巡视、监管,监控管理分中心加强协调和督察。
4橙色综合预警后的响应4.0.1橙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的领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的领导、技术部门领导及安全部门领导;对特、一级风险工程:施工单位在当地片区的主管领导。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项目总监;对特、一级风险工程:监理公司主管领导。
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特、一级风险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主管领导。
勘察、设计及评估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负责人。
4.0.2橙色综合预警发布后要求响应的时间及方式:应于平台发布信息后1天内进行响应,并参与预警处理。
4.0.3橙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施工单位组织四方会议,项目部经理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
郑州地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郑州地铁的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员工及公共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地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有序、高效。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3. 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提升乘客满意度。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郑州地铁运营公司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2.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地铁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对地铁运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3. 安全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 安全生产投入(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设施设备水平。
(2)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需求。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郑州地铁运营公司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运营公司备案。
3. 运营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的需要。
轨道交通施工风险管理方案
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土建工程03合同段工程施工风险管理一、风险辨识1、风险识别的概念风险识别就是辨识和确定项目存在哪些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项目产生什么影响,并将这些风险的特性形成文档。
2、风险识别的依据(1)项目风险管理计划(2)项目的计划信息(3)风险类别(4)历史资料二、风险评估及清单根据施工经验及专家调查、环境分析,识别出本项目的风险及相关的对策以及风险等级如下表1:三、风险管理方案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经理部和工区资源共享设四部一室,对外都是统一的项目经理部,对内有工区主要人员在项目上兼职,管理层下沉至一线,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共享。
项目建议组织结构如下;采用完全的项目法施工,所有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属于项目人员。
图1 项目部管理组织机构图2、项目风险组织机构项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见图2。
图2 风险管理体系框图3、相关人员职责(1)专家组:为项目风险评估及处理措施提供帮助;(2)项目经理:负责审批重要风险管理预案。
(3)总工程师:组织建立、更新项目“风险管理台帐”和“重要风险管理台帐”;组织编写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台帐”和“重要风险管理台帐”;按风险管理方案组织对各风险因素进行监视及过程控制;批准“风险管理台帐”和“重要风险管理台帐”和在施工过程中对风险管理的控制。
(4)工程部:负责拟定重要环境因素及风险管理预案,并负责督导实施,审批风险管理预案。
(5)设物部:负责施工机械、材料的使用、维护风险的管理;确认有关工程材料和机电方面的环境及风险因素;制定有关工程材料和机电产品方面的环境及风险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6)安质部:负责督导实施承建项目的工作环境及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风险、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督导安全、质量活动的开展、检查特种作业持证情况,组织并参加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检查来排除各项风险因素。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成功实施,集团工程派出了在集团公司在各个行业经验丰富的专家,为本项目风险评估、分析和对策出谋划策,专家组人员如下:表2 本项目专家名单根据对项目施工风险的分析、评估,对一级风险(施工中有较大的风险,可能会造成较大的工程事故,如发生工程事故有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在设计阶段就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施工前结合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专项措施,并对施工方案、风险点进行专题评估;对二级风险(施工中存在的一般风险,可能会造成一般工程事故,对社会有轻微影响)主要采用在设计阶段就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测,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三级风险(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事故的概率非常小)主要是采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测的方法,设计阶段不做特殊考虑。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本店铺为大家解答。
1.注重风险评估,强化源头预防预控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目前在建的2,3号线即将开通运营,5,6号线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通运营。
复杂的施工环境,特殊的地质条件多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风险。
如何在工程建设中,预判、预控安全风险,做好行为管理、施工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理,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因此,实施安全风险评估预控制度,通过事前对安全风险的有效辨识、风险评估、分级预控、专家把关等措施,消减安全风险,同时对不可避免的安全风险实施强化管理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1)实施安全风险分级评估体系进行风险分级,要求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轨道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开展多层次的风险评估。
(2)积极化解风险,减少施工困难对于识别出来的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预先有效防范、降低甚至消除安全风险。
(3)突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对无法规避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强化监管措施,预防预控安全风险。
2.注重过程控制,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管理思路,通过精细化、信息化、程序化的管理手段,强化动态管理,强化过程控制,监督措施和行为规范的有效执行,将风险防范落实与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挂钩,保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稳定、安全的生产形势。
(1)实施第三方监测所有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盾构隧道工程在施工单位监测的基础上,必须由建设单位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工程本身和周边房屋、道路、管线进行监测,复核施工单位监测数据,防止瞒报、修改数据等行为,对达到设定的预警值、控制值时,及早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置。
(2)实施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在安全风险较大的深基坑工程开挖,盾构进出洞施工,联络通道施工,隧道工程穿越建筑物、河流、桥梁或既有地铁线路等关键节点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政府部门进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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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处置与管控等相关要求,提高轨道交通工程风险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工程参建单位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使轨道交通工程风险降到最低,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以下简称“轨道公司”)、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及下属工区,下同)、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系统管理组织架构及各单位职责第三条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系统的组织架构设置。
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分层级管理,分别为领导决策层(主要为轨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公司管理层(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监察部、建设分公司及下属部门、总工程师办公室等)和现场实施层(由第三方监测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组成)。
第五条职责第三章信息报送管理第六条参建各单位信息报送内容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第七条监测数据报送要求监控量测数据报送除依照《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外,尚应满足如下要求:(一)监测数据一定要按照监测时序及时上传系统平台。
(二)当天没有监测的点,不得填写前次数据。
(三)监测数据上传前,应完成内部校核、审核程序,确保上传数据准确、真实、有效,第三方监测单位和质量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不定期抽查。
(四)若监测数据上传有误,必须通过质量安全监察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人修改。
(五)若监测点被破坏,需重新布点,则重新按要求编号。
原测点作废,但原测点监测数据保留以供参考。
(六)累计变形值和变形速率的控制值由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根据设计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后填写。
(七)施工方和第三方需要对比测点号,确保双方测点的编号字符完全相同,例如DB0101,DB01-01,db0101都不相同。
(八)系统规定每个单位在同一个工点内的测点编号必须“同点同编号”,如果实施中有相互重复的测点编号,施工方和第三方要相互协商编号规则。
(九)施工方需要提供工点和区间的CAD测点布置图,该图须按单一车站或区间提交,对不符合要求的测点布置图,风险管理咨询单位有权要求修改至符合要求后提交。
(十)监测数据正负数值规定(约定):1、沉降:正值表示隆起,负值表示沉降。
2、收敛:正值向外扩张,负值表示收缩。
3、轴力:正值受压,负值受拉。
4、测斜,位移:正值向基坑内,基坑外为负。
第四章预警及响应第八条监测预警(一)监测预警的依据为第三方监测数据和施工监测数据。
(二)监测预警分为三级预警,分别是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三)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指标(见下表),系统自动生成监测预警信息,并通过短信发送至参建各方相关负责人。
(四)监测预警发生后,有关各方(即上表所列响应对象)须在预警发布后12小时内在系统平台上进行监测数据分析与响应。
对黄色监测预警,各响应对象进行数据分析与响应即可。
对于橙色和红色监测预警,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响应人员召开预警分析会议,对预警产生的原因、监测数据发展趋势预测进行分析,并提出施工控制措施。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处置意见或建议由监理及时上传平台。
预警期间各参建单位应跟踪预警的发展、及时对预警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并在系统平台上发布。
第九条巡视预警(一)风险管理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现场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应进行预警。
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巡视预警、橙色巡视预警和红色巡视预警。
巡视预警分级的参见附件1执行。
(二)巡视预警发布后,系统自动生成预警信息,并通过短信发送至参建各方相关负责人。
有关各方,即预警响应对象(见下表)须在预警事件产生后12小时内在系统平台发布预警产生原因及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整改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对黄色巡视预警,由驻地监理督促工区技术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橙色和红色巡视预警,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单位响应人员召开预警分析会议,对预警产生的原因及其安全与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施工控制措施。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处置意见或建议由监理及时上传平台。
预警期间各参建单位应加强现场巡视,跟踪预警的发展,及时对预警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并在系统平台上发布。
第十条综合预警(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等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巡视信息,通过综合风险分析和评估及必要时的专家论证等,及时判定工点的安全风险状态,形成综合预警建议报告,并通过系统平台向质量安全监察部提出综合预警建议及预警级别。
(二)质量安全监察部收到综合预警建议,经核查后,负责在系统平台上发布。
综合预警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综合预警、橙色综合预警和红色综合预警。
其中黄色综合预警主要指施工现场同一部位同时存在橙色以上级别监测预警和黄色及以上级别的巡视预警;或周边环境风险源监测数据超控制值,目前及后续施工对该环境风险源的影响未消除,或通过监测数据和现场巡视综合风险分析确定后续施工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其他情况。
橙色综合预警主要指在施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或一级环境风险源所在位置同时发生橙色及以上的等级的监测预警和巡视预警,后续施工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的情况,或通过监测数据和现场巡视综合风险分析确定后续施工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对工程自身结构存在较大影响或隐患的其他情况。
红色综合预警主要指现场已存在险情征兆,监测数据已达到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条件,且未稳定,已影响到后续正常施工,若不及时采取措施会引发事故的情况,或通过监测数据和现场巡视综合风险分析确定若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工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形甚至坍塌的风险等其他情况。
(三)综合预警发生后,有关各方应及时进行分析、响应(响应时限见下条),质量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指挥部及相应工区)、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在预警事件产生后及时在系统平台上发布处置建议、预警事件跟踪等信息。
对于黄色综合预警,总监代表应组织相关各方召开预警处置会议,对黄色以上级别的综合预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各方召开预警处置会议,对预警产生的原因及其安全与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处置意见或建议由监理及时上传平台。
预警期间监测单位增加监测频率,各参建单位加强现场巡视频率,密切跟踪预警的发展,及时对预警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并在系统平台上发布,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进行风险控制方案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四)响应时限要求:1、黄色综合预警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各方应在12小时内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响应;2、橙色综合预警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各方应在6小时内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响应;3、红色综合预警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各方应在2小时内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响应。
(五)不同级别的综合预警事件,响应对象规定如下表。
第十一条综合预警处置要求规定如下。
(一)黄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总监代表主持并组织相关各方实施风险处理会议,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尤其是工区技术负责人及工程部部长)、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风险管理咨询单位加强跟踪、建设分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加强协调和督察。
(二)橙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标段总监主持并组织相关各方实施风险处理会议,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风险管理咨询单位加强风险分析与巡视、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检查综合预警事件的控制措施的落实与整改情况。
(三)红色综合预警发布后的预警处理: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组织专家论证。
总承包单位主管领导主持并组织实施风险处理。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加强巡视、监管。
安全工作委员会督促参建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实施总体管理。
第五章消警第十二条监测预警消警及程序(一)监测预警原则上不予消警,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施工单位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监测预警消警审批表(附件3)及消警建议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进展情况、测点稳定性分析、现场巡视照片等)。
1、预警期间未发生工程自身事故或环境风险事故,且没有次生灾害发生,监测数据已经稳定且已不存在后期大的受力转换和变形可能;2、监测预警发生范围内地铁主体结构工程已经完成,不存在后期大的受力转换和变形可能;3、发生了工程自身事故或环境风险事故,已进行了处理,监测数据已经稳定且已不存在后期大的受力转换和变形可能。
(二)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监测预警消警建议进行审批,如监理单位总监代表签字同意消警,监理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
(三)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将书面监测预警消警审批表及消警建议报告及时交给第三方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由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消警建议的复核、审查,经其复核,同意后报送质量安全监察部,否则不予消警。
(四)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系统平台负责人实施消警(即在信息平台实施消警)。
第十三条巡视预警消警及程序(一)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巡视预警事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后,认为风险已降低到正常可接受水平或安全风险隐患已彻底整改完毕,可向预警单位提交书面预警消警审批表(附件4)与消警建议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或风险控制效果评价等)。
(二)预警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预警消警审批表进行审批,如预警单位签字同意消警,预警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
(三)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签字同意消警后,将预警消警审批表复印件发送给预警单位与施工单位,并由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系统平台负责人实施消警(即在信息平台实施消警)。
第十四条综合预警消警及程序(一)施工单位在综合预警处置结束后,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的预警消警审批表(附件5)与消警建议报告(主要包括现场处置措施及现状等)。
(二)监理单位总监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预警消警建议进行审批,如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消警,监理单位将相关材料报轨道公司质量安全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