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起行政诉讼案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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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 《保护海洋环境案》:此案中,最高院判决环境污染责任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明确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和责任追究。

2. 《福建违法建筑案》:最高院判决此案时,提醒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审批和管理,严禁违法建筑的出现,维护城市的规划秩序。

3. 《电信诈骗案》:此案中,最高院判决电信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对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 《环境资源保护案》:最高院在此案中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观点和立场进行了明确表态,为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5. 《婚姻法执法案》:最高院借助此案对婚姻法的执法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提出了一系列保护婚姻家庭的意见和建议。

6. 《网络侵权案》:在此案中,最高院判决了网络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和责任认定,维护了网络空间的法治秩序。

7. 《知识产权保护案》:最高院在此案中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推动,明确了知识产权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地位。

8. 《劳动保障案件》:最高院通过此案对劳动法的理解和适用,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规范。

9. 《刑事司法改革案》:最高院在此案中将司法改革要求具体应用到刑事审判实践中,推动了刑事司法改革的进行。

10. 《国有企业改革案》:此案中,最高院对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解答,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法律指引。

行政诉讼成功案例

行政诉讼成功案例

行政诉讼成功案例
1.一家企业在申请工业用地时,被当地政府以“未达到要求”的理由拒绝了申请。

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院的审理中,企业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已经满足了要求,并且政府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来拒绝其申请。

最终,法院判决政府必须受理企业的申请。

2. 一名教师因为言论自由受到学校的处罚,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遂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院的审理中,教师提供了证据证明自己的言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学校的处罚过于严厉。

最终,法院判决学校必须撤销处罚。

3. 一位公民因为政府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导致其财产受到了损失,遂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院的审理中,公民提供了证据证明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当,并且政府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最终,法院判决政府必须赔偿公民的损失。

这些成功的案例表明,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支持,公民和企业可以获得胜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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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行政诉讼案例

十大行政诉讼案例

十大行政诉讼案例一、“民告官”之环保关停案。

有个小工厂,一直规规矩矩生产。

突然有一天,环保局说它污染超标,直接就给关停了。

厂老板觉得很冤啊,自己一直按照规定做环保措施的,怎么就突然这样呢?于是就把环保局告上法庭。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环保局关停的程序合不合理,证据充不充分。

最后发现环保局在检测污染数据的时候有一些小失误,程序也有点小瑕疵,法院就判决环保局重新审视这个关停决定。

这就告诉我们,行政部门做事也得严格按照规定来,不然老百姓可不会轻易认栽。

二、房屋拆迁补偿案。

老张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突然要拆迁。

拆迁办给的补偿款少得可怜,老张觉得按照周边房价和自己房子的情况,这个补偿款根本不合理。

他和拆迁办商量,可拆迁办就坚持那个数。

老张一怒之下就把相关部门告了。

法庭上主要争议的就是房屋价值评估是否公正。

最后发现,原来评估公司在评估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老张房子一些特殊的装修和土地增值因素。

法院判决相关部门重新评估,给老张一个合理的补偿。

这就像玩游戏得有公平的规则,房屋拆迁补偿也得合理公正才行。

三、入学资格争议案。

小王的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他们家所在学区的学校却拒绝接收孩子入学,理由是他们家房产证上的名字有点小问题。

小王觉得这不合理啊,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只是房产证办理过程中有一点小插曲,但不影响实际居住和孩子入学的权利。

他就把教育部门告了,因为教育部门是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

法庭上辩论的焦点就是入学资格的判定标准是否过于死板。

最后法院认为,不能因为这么个小问题就剥夺孩子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得督促学校让孩子入学,这才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正确做法。

四、交警罚款争议案。

小李开车在路上,被交警拦下说他闯红灯。

小李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说当时阳光太刺眼,没看清信号灯,而且他觉得信号灯可能有点故障。

交警还是开了罚单。

小李不服气,就把交警大队告上法庭。

这个案子的重点就是交警处罚的证据是不是确凿。

后来通过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发现确实存在阳光干扰视线的情况,信号灯也有一点闪烁不正常。

行政诉讼民告官经典案例

行政诉讼民告官经典案例

行政诉讼民告官经典案例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诉讼已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方式之一。

而行政诉讼中,民告官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方式。

民告官,顾名思义,就是指民间个人或组织对行政官员提起的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个经典的民告官案例,以此展示民告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案例一:吴礼明诉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吴礼明是一位北京市民,他的孩子在海淀区一所小学读书。

某天,他发现这所学校的教室内墙上贴了一些政治标语和党旗,这让他感到非常不舒服。

他认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教育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且损害了他的孩子的健康成长。

于是,他向海淀区教委提出了投诉,但并未得到有效的回应。

于是,他决定通过民告官的方式,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过一番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海淀区教委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小学内的政治标语和党旗进行清理,同时赔偿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这个案例表明,民间个人或组织通过民告官的方式,可以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案例二:王小明诉北京市东城区城管局王小明是一位北京市民,他经常去东城区某公园散步。

但是,他发现这个公园内的垃圾桶经常被放满,垃圾还散落在地上,这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他认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中规定的“城市管理应当保持市容整洁”,并且损害了他的正常生活。

于是,他向东城区城管局投诉,但并未得到有效的回应。

于是,他决定通过民告官的方式,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过一番审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东城区城管局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公园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市容整洁。

这个案例表明,民间个人或组织通过民告官的方式,可以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城市环境。

案例三:李小华诉南京市建设局李小华是一位南京市民,他家旁边的道路正在进行扩建工程。

但是,他发现建设局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施工噪音、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

行政诉讼法经典案例

行政诉讼法经典案例

行政诉讼法经典案例
案例一:李某与政府部门的行政诉讼案
李某是某市一家小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在某年申请了一块土
地用于建设工厂。

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未经充分征询李某的意见,就将该土地划归为公共用地,导致李某的企业无法正常建设工厂。


某认为政府部门的行为违法,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李某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在审批过
程中未经充分征询其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相关规定。

政府部门则辩称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政府部门的行为违法,判决政府部门必须将
该土地划归为李某的企业使用,并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张某与公司的劳动争议行政诉讼案
张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为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张某向公司提
出了劳动争议申请。

公司未能解决争议,张某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张某拖欠的工资。

然而,公司并未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履行,张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张某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并且未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履行。

公司则辩称其无法支付工资,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判决公司必须支付张某拖欠的工资,并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履行。

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行政审判是指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工作。

行政审判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进行行政审判的过程中,有一些典型案例成为了法律实践中的“明星案例”,对于引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行政审判中的十大典型案例。

1. 包公案包公案是中国古代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讲述了包拯清廉、公正执法的故事,深受人们的喜爱。

包公案通过包拯的正直廉洁、公正执法,体现了行政审判应当尊重法律、保护公民权益的价值观念。

2. 李庄案李庄案是中国当代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涉及到官商勾结、黑恶势力等问题。

通过对李庄案的审判,净化了政商关系,维护了社会秩序,对于打击腐败、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纽约大餐厅案纽约大餐厅案是美国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涉及到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通过对纽约大餐厅案的审判,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对于维护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4. 日本核事故案日本核事故案是国际上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涉及到核能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

通过对日本核事故案的审判,加强了核安全管理,保护了环境和公民的生命健康,对于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5. 美国枪击案美国枪击案是美国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涉及到枪支管理、公共安全等问题。

通过对美国枪击案的审判,加强了枪支管理,维护了公共安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枪支控制政策的思考和讨论。

6. 韩国驱逐外国人案韩国驱逐外国人案是韩国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涉及到外国人权益、国际关系等问题。

通过对韩国驱逐外国人案的审判,维护了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国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7. 德国环保案德国环保案是德国著名的行政审判案例,涉及到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通过对德国环保案的审判,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促进了可持续发展,对于维护地球家园的生态平衡具有深远的影响。

行政诉讼的案例

行政诉讼的案例

行政诉讼的案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撤销或者确认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者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司法救济方式。

下面我们来看一些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例。

案例一,李某因拆迁问题起诉政府。

李某是某城市的一名农民,因为政府要进行城市改造,需要拆迁他的房屋。

政府给予的补偿方案让李某觉得不公平,他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政府的拆迁方案存在不合理之处,判决政府重新进行补偿协商,并给予李某合理的补偿。

案例二,王某因教育资源不公平提起行政诉讼。

王某是某地的一名家长,他发现当地的教育资源分配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导致他的孩子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教育资源。

他先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于是,王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重新调整教育资源分配。

法院最终判决相关部门重新进行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益。

案例三,张某因环境污染问题起诉企业。

张某是某地的一名居民,他发现附近的一家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气导致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他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于是,张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企业停止污染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过法院审理,企业被判决停止污染行为,并赔偿受影响居民的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能够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此,公民在遇到行政行为侵犯自身权益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合理、公正地处理行政事务,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行政诉讼。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能够加深大家对行政诉讼的理解,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十大行政案例

十大行政案例

十大行政案例第一、《小明家长维权案》。

小明在学校遭到了不公正对待,家长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经过调查和协调,最终学校对小明进行了公正处理,这个案例体现了行政机关在处理民生问题时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环境保护案例》。

某地区发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相关行政机关采取了果断的行动,依法依规进行了环境治理,最终解决了环境问题,这个案例彰显了行政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担当,体现了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力。

第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案例》。

某地发生了突发事件,行政机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这个案例展现了行政机关在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应急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四、《扶贫工作案例》。

某地区开展了扶贫攻坚工作,通过因地制宜的扶贫措施,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行政机关在扶贫工作中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作风,为实现精准扶贫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五、《食品安全监管案例》。

某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严格监管和处罚,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例凸显了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决心和力度,为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第六、《城市规划管理案例》。

某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出现了违规建设现象,行政机关果断采取了整治措施,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个案例体现了行政机关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严明纪律和依法治理原则。

第七、《市场监管案例》。

某市场上出现了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行政机关依法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例展现了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中的坚决态度和执法力度。

第八、《社会救助案例》。

某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行政机关迅速组织了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这个案例凸显了行政机关在社会救助方面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为受灾群众提供了及时帮助和支持。

中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1.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的“长沙楼市黑帮”案件:该案件涉及一众房地产开发商、中介、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房产信息、虚构房屋交易以及借贷等行为,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 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长江水污染案”:该案件涉及多家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污染严重,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3.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高尔夫球场占地案”:该案件涉及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和高尔夫球场运营商,占用大量国有土地,破坏生态环境,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养老院虐待老人案”:该案件涉及养老院工作人员虐待老人,严重侵犯老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谴责。

5. 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黑车运营案”:该案件涉及黑车司机非法运营、拒载、故意损坏计价器等违法行为,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6. 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医疗器械欺诈案”:该案件涉及多家医疗器械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欺骗医保基金,严重侵害了国家财产利益。

7.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教育腐败案”:该案件涉及多名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教育公平和民众权益。

8. 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电信诈骗案”:该案件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途径实施电信诈骗,已造成严重经济
损失和社会恶劣影响。

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盗掘古墓案”:该案件涉及多名盗墓贼盗掘古墓,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损害了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尊严和利益。

10. 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查办的“腐败案”:该案件涉及多名公职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民众权益。

行政诉讼管辖案例

行政诉讼管辖案例

行政诉讼管辖案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形式。

行政诉讼的管辖权是指行政诉讼案件应由哪个法院或法官受理和审理的权限。

下面以行政诉讼管辖案例为题,列举10个案例。

案例一:A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

由于地方政府变更立项,A公司认为其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遂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赔偿损失。

案例二:B市某小区居民起诉当地城管部门未按程序公开征收补偿方案的行政行为。

居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行政法院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三:C市某企业起诉环保部门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行为。

企业认为该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法院确认其合法权益并要求环保部门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案例四:D省某县政府对一家私营企业采取了强制关闭的行政行为,企业认为政府没有合法依据,遂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五:E市某大学教师起诉学校未依法办理聘任手续的行政行为。

教师认为学校的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法院确认其合法权益并要求学校依法办理聘任手续。

案例六:F县政府对一家餐饮店的开业申请进行了拒绝,店主认为政府没有合法依据,遂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七:G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起诉当地建设局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行政行为。

公司认为该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法院确认其合法权益并要求建设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案例八:H县政府对一家工厂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了处罚,工厂认为政府的处罚决定违法,遂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损失。

案例九:I市某民办学校起诉教育局未按规定办理办学许可手续的行政行为。

学校认为该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法院确认其合法权益并要求教育局重新办理办学许可手续。

案例十:J县政府对一家农民合作社的土地使用行为进行了限制,合作社认为政府的限制决定违法,遂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限制决定并赔偿损失。

最高法行政协议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行政协议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行政协议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咱来唠唠最高法行政协议的十大典型案例。

这可都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就像一场场精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能让咱明白不少道理呢。

一、案例一:关于土地征收协议的纠纷。

有这么个情况,政府和村民签了土地征收协议。

村民原本以为按照协议,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

可是呢,在执行过程中就出岔子了。

政府这边可能是在补偿款的计算上出了问题,或者安置的房子不符合约定的标准。

村民那肯定不干啊,就像你答应给人家一个大苹果,结果给了个小的还烂了一块。

这时候就闹到法院去了。

最高法在这个案例里就明确了,行政协议既然签了就得按照约定来办,政府不能随便改变条款,得保障老百姓的权益。

这就告诉咱,签了字的协议可不是一张废纸,不管是哪一方都得遵守。

二、案例二:特许经营协议的履行风波。

有企业和政府签了特许经营协议,比如让这个企业来经营某个城市的公共交通线路。

刚开始大家都挺高兴的,企业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政府也觉得能给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但是呢,运营了一段时间后,问题就来了。

可能是政府那边又想调整线路规划,影响到了企业的收益。

企业就说:“这不行啊,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

”这时候就涉及到行政协议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平衡了。

最高法的判决就像是在走钢丝的人手里的平衡杆,指出政府调整规划如果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得合理补偿企业的损失。

这就好比你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中途你要改变规则,那得给人家一定的补偿才行,不能让人家吃亏。

三、案例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猫腻。

房屋征收的时候,补偿协议往往是大家最关注的。

有些征收方在协议里玩文字游戏。

比如说,对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写得模棱两可,或者对装修补偿的标准定得特别低。

被征收的居民发现后,就觉得自己被坑了。

最高法在相关案例里就强调了,行政协议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能让征收方仗着自己是政府部门就欺负老百姓。

协议里的条款得清晰明确,就像咱们买东西得知道价格、质量一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得让老百姓看得懂、不吃亏。

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的典型案例有很多,以下为您提供其中两个案例:
1. 林建国诉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管理案:林建国是济南市退休工人,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

他因为房屋行政管理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此案例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履行房屋行政管理职责时未依法保障原告林建国的合法权益,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的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同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 李某星诉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李某星在河边建盖临时用房用于经营农家乐,但该临时用房被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且未采取登记、封存、保管等措施。

李某星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后,法院审理认为,镇政府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酌情支持李某星经济损失180000元。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或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一、深圳贤成大厦案【基本案情】1988年12月,泰国贤成两合公司与深圳上海时装公司、深圳市工艺服装工业公司、深圳开隆投资开发公司、深圳市华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四家公司)四家中方国有企业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合同书》。

合同约定:甲方(中方四家公司)以12581.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乙方(泰国两合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1500万元及负责建房全部资金为投资,合作兴建贤成大厦;大厦建成后,甲方无偿分得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产(如果地面总建筑面积不足12万平方米时,甲方的利益分配要适当减少,其余房产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限以建成大厦为期,初步确定为5年,如大厦建成期限提前或推后,合作期限也相应提前或推后等。

1989年3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经复(1989)180号文批准该合作合同。

尔后,贤成大厦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有效期限自1989年4月13日至1994年4月13日。

1990年10月23日,合作双方又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书》。

合同约定:贤成大厦建设规模为1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大厦面积减少,甲方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无偿分得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改为11000平方米;合作公司合作经营期限为5年;大厦计划于1995年底前竣工;原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

1990年11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外复(1990)875号文批复同意该补充合同。

1990年12月15日,贤成大厦公司办理了使用深圳市深南东路地号为H116—1地块的深房地字第0034401号《房地产证》。

该《房地产证》注明权利人是“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

1991年11月29日,贤成大厦正式破土动工。

贤成大厦之名取自泰国贤成两合公司董事长吴贤成的名字,项目建立之初,合作双方都踌躇满志,决意将贤成大厦建成国内最高的“中华第一楼”,但这家泰国的合伙企业并不具备大厦建设所需的巨额资金。

十个典型行政法律案件(3篇)

十个典型行政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律案件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因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发的诉讼案件。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法律案件日益增多,涉及面广泛,类型多样。

本文将分析十个典型的行政法律案件,以期为读者提供对行政法律案件的认识和思考。

二、典型行政法律案件分析1. 案例一:张某某诉某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某因城市规划问题与某市规划局产生纠纷,认为规划局在审批其土地使用证时存在违法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涉及行政许可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规划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本案判决规划局败诉,体现了司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2. 案例二:李某诉某县政府行政强制执行纠纷案案情简介:李某因违法建设被某县政府强制拆除,李某不服该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县政府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本案判决县政府败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案例三:陈某诉某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纠纷案案情简介:陈某因环境污染问题被某市环保局罚款,陈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涉及行政处罚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环保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本案判决环保局败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4. 案例四:王某诉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王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涉及治安管理处罚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市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本案判决市公安局败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5. 案例五:张某诉某市土地管理局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因土地使用权纠纷与某市土地管理局产生纠纷,张某不服该土地使用权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土地管理局的土地使用权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行政诉讼法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法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法典型案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7年进行修订以来,我国行政诉讼制度逐渐完善,并且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下面将以具体的行政诉讼案例来探讨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李某与政府建设项目征地纠纷李某是某县的一位农民,政府计划在其家乡修建一条高速公路,需要征收李某的土地。

然而,在征地过程中,李某发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他认为政府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并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要求补偿,李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土地估价报告、相邻村庄的补偿标准等。

法院基于法律的要求,依法调查,并最终判决政府重新进行土地估价,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行政诉讼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某企业与税务局纳税争议某企业在申报年度所得税时,与税务局产生了纳税争议。

企业认为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存在错误,并且该决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于是,该企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适用于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纠纷。

此案中,企业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纠纷。

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并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最终裁定税务局对企业的处罚决定存在错误,要求税务局撤销处罚决定并恢复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王某与教育局招生政策争议王某的女儿参加当地的高考,并获得优秀成绩。

然而,由于当地教育局调整了招生政策,导致王某的女儿无法进入理想的大学。

王某认为教育局的做法侵犯了他女儿的合法权益,并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时限为六个月。

王某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招生政策文件和女儿的高考成绩。

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并组织听证,最终判决教育局撤销调整招生政策,保护了王某女儿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案例

行政诉讼案例

行政诉讼案例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下面是一些行政诉讼案例:1.案例一:某市政府违法拆迁某市政府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迁了一栋商业楼,导致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业主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法院最终判决政府赔偿业主损失,并恢复原状。

2.案例二:某县政府违法征地某县政府在征地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和听证,导致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农民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法院最终判决政府赔偿农民损失,并恢复原状。

3.案例三:某市环保局违法行为某市环保局在对某企业进行环保检查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导致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企业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环保局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法院最终判决环保局赔偿企业损失,并恢复原状。

以上案例都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方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行政诉讼是一种重要的维权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法性或者责任,并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一种诉讼方式。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行政诉讼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因为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在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违反了法定程序,对李某的权利造成了侵害,因此裁定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的效果,即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王某在申请行政许可时,行政机关拒绝了其申请。

王某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行政机关拒绝王某的申请并无合法依据,因此裁定撤销了行政机关的决定,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审批王某的申请。

这个案例表明,行政诉讼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

案例三,张某因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拆迁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裁定责令行政机关赔偿张某相应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展示了行政诉讼在保护公民财产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典型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行政诉讼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实际生活中,公民在遇到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行政诉讼的重要性,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行政诉讼 优秀案例

行政诉讼 优秀案例

行政诉讼优秀案例
嘿,朋友!今天咱来讲讲行政诉讼的优秀案例。

你知道吗,有这么一个事儿。

小王开了一家小店,生意还不错。

可有一天,突然来了几个执法人员,说他违反了什么规定,要罚款还得停业整顿!小王那个冤啊,他觉得自己啥也没做错。

这不就像你明明好好走在路上,却突然被人冤枉说你偷了东西一样嘛!那小王能甘心吗?当然不能啊!于是他就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找了个好律师,一点点搜集证据,那认真劲儿,就跟要去打一场大仗似的。

到了法庭上,小王把自己的委屈和证据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这个过程可不简单,就好像爬山,一步一步都得踩稳了。

对方呢,也不甘示弱,各种理由往外说。

但咱小王不怕呀!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激烈得很呐!
最后你猜怎么着?法庭判小王胜诉啦!这可真是太棒了!就好比黑暗中突然出现了一道亮光!这说明了啥?说明行政诉讼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呀,只要咱有理有据,就有机会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这难道不是让人很兴奋的事情吗?难道不是给我们普通人一个有力的武器吗?
所以说啊,朋友们,如果你们也遇到了类似不公平的事情,不要怕,要勇敢地拿起行政诉讼这个武器,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公正。

不要轻易被那些不合理的要求打倒,要像小王一样,坚定地站出来为自己说话!咱可不能随便被人欺负了呀!。

2022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度广东法院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7月17日)1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2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诉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街口街道办事处行政协议案3麦某诉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案4某食品公司诉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人民政府单方变更行政协议案5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诉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查封设施案6百威(中山)实业有限公司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7某酒店公司诉韶关市曲江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责令交还土地案8某饮食店诉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9某光电技术公司诉松山湖管委会、东莞市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及行政复议案10某房地产公司诉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01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案例要旨我国实行船舶登记管理制度,船舶的登记经营人依法应对挂靠经营人实施的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及裁判原告: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番禺区人民政府2020年6月,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船舶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24日晚间实施了向珠江出海口狮子洋海域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番禺区人民政府经行政复议维持该处罚决定。

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涉案船舶在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企图逃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故意在内水主航道倾倒废弃物,严重违反海洋环境管理秩序,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了内水主要航道通畅。

该公司作为船舶登记经营人,依法应当对该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行政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律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我国,行政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涉及众多领域。

本文将通过对十个典型行政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行政法律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市规划局违法审批建设项目案案情简介:某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市规划局在接到举报后,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分析:本案中,规划局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审批建设项目。

对此,规划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案例二:某县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案案情简介:某县政府在未依法征收土地的情况下,强行征收村民土地用于建设项目。

分析:本案中,县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征收土地。

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案例三:某市环保局违法处罚企业案案情简介:某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市环保局处以罚款,但企业认为罚款数额过高,遂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本案中,环保局在处罚企业时,未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处罚过重的问题。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法对环保局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

4. 案例四:某市公安机关违法扣押公民财物案案情简介:某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扣押财物,但后来证明其无罪。

分析: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扣押公民财物时,未依法进行,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扣押财物。

5. 案例五:某市卫生局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案情简介:某医疗机构因存在违法行为,被市卫生局吊销执业许可证。

分析:本案中,卫生局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未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存在吊销过重的问题。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执业资格。

6. 案例六:某市工商局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案案情简介:某企业因存在违法行为,被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分析:本案中,工商局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时,未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吊销过重的问题。

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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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起行政诉讼案及其启示法槌敲下,尘埃落定。

此时,人们除了关心案件本身的真实情况外,也对诱发案件的原因,以及诉讼将给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证券市场参与者带来哪些影响,投入另一份关注。

十案八胜从2002年4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艾群策诉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诉讼开始,至10月份北京市一中院受理孙炜以证监会和司法部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结束,去年全年,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一共发生了10起。

这10起案件中,被媒体公开报道的主要集中在以下5起:浙江证券及董事长项建中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而分别提起的行政诉讼;郑百文原董事陆家豪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股民艾群策要求证监会履行法定职责,分别于今年4月和9月提起的两次行政诉讼。

另外的5起案件是:张铁武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身份,认为证监会对某券商的行政处罚过轻,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要求证监会加重对券商的处罚。

该案被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且已生效;原STAQ系统投资人张楠要求证监会处理其持有股份转让问题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证监会履行法定职责。

该案被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上诉,目前二审尚在进行;股民宋新贵因股票被非法转移并买卖,状告证监会沈阳特派办,要求其对证券公司非法开户及非法融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履行法定职责。

沈阳和平区法院以起诉不符合受案条件为由,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不服,已上诉至沈阳市中院,目前该案二审尚在进行;股民孙凤兰因股票被盗将证监会沈阳证管办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将调查盗卖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告。

沈阳和平区法院以不符合受案条件为由,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律师孙炜因不服证监会和司法部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在案件审理之中,孙炜申请撤诉,获法院准许。

尽管都是针对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诉讼,但10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又各有不同。

从案件的原被告看,10起案件中9起的原告是自然人,1起是法人;8起的被告是中国证监会,2起是中国证监会地方特派办。

从案件的诉由看,原告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履行法定职责的各占5起;从案件的进展情况看,有审理结果的8起案件中6起终审胜诉,2起一审胜诉后正在二审之中。

加上一审中止诉讼的2起案件,目前证监会胜诉的案件已经占全部诉讼案件数量的80%。

胜败有因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国证监会经受住了司法裁判的考验。

如此胜绩,必有其因。

曾被媒体集中报道过的5起行政诉讼案件,虽然在案件情节上并不比另外5件复杂,但其案发缘由较曲折,引起的关注也更多。

关注之下,胜诉败诉的原因,其实非常清楚。

2001年12月17日,因认定浙江证券融资交易和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等违反相关证券法规的行为,证监会向浙江证券以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巨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浙江证券及董事长项建中不服该处罚决定,相继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行政诉讼。

12月31日,浙江证券因涉嫌有操纵“钱江生化”价格的犯罪行为,浙江省公安部门将其列为刑事案件并启动了侦查程序。

根据证监会的申请,北京市高院分别作出行政裁定,中止了这两起行政诉讼。

[!--empirenews.page--] 作为第一家状告证监会的证券公司,浙江证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大感委曲:超比例持股和向客户提供融资的确违反了有关规定,但这并不等于操纵股票价格和法律禁止的融资交易。

现在市场上这些事很平常,为什么只查我们?但是浙江证券的行为毕竟同时引起了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的调查。

不论法院最终是否认定其有罪,是否给予其比行政处罚更重的刑事处罚,一些券商高管人员守法意识淡薄,缺乏规范经营理念,片面追求短期利益,甚至试图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等等行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亟待解决的痼疾。

因中止诉讼,浙江证券案中的证监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胜诉方。

不妨再看郑百文原董事陆家豪案。

随着2002年11月15日北京市高院的行政裁定,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做出的驳回起诉的结论,陆家豪诉证监会的行政诉讼案结案,原告一二审均败诉。

陆家豪案的原被告方在该案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各有争议焦点。

前者是董事对公司违法行为所应承担责任的认定标准问题,后者是陆家豪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两级法院的裁决都是从程序的角度做出的,陆
家豪要求法院撤销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的主张,最终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

陆家豪也没能通过诉讼,为其行为不违法的申辩找到依据。

陆家豪案还有一个小插曲。

该案之所以引起媒体的关注,原因之一在于媒体误把陆家豪当作郑百文的“独立董事”,从而引发了一番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争论。

陆家豪败诉之后恰逢一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辞任,媒体又臆断为法院判陆家豪败诉所致。

而事实上陆家豪只是郑百文的一名董事。

至于艾群策两次将证监会推上被告席,分别被法院以起诉理由不成立、不属受案范围驳回和不予受理,原因只有一个:原告告错了对象。

告错了对象,自然只会败诉。

审视一下2002年的10起行政讼案,原告方之所以败诉比例如此之高,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在准备起诉阶段显得先天不足:不了解证券监管体制,不熟悉行政诉讼程序,不知晓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有的甚至试图以诉讼逃避受罚等等。

如此展开的诉讼,败诉是必然的。

既然败诉必然,证监会胜诉也就成为可能。

其实抛开胜败本身,单是上述案件原告身上体现出的强烈的权利意识,已足以说明证券市场参与者正在日趋成熟。

只不过面对具体的诉讼,除了法律意识和勇气外,他们需要了解更多的监管流程,研读更多的法律知识,尽量避免行政诉讼虽有实体主张,但却因程序问题败诉情况的发生。

而对于中国证监会,如何在证券市场及其参与者走向成熟的同时提高监管水平,强化依法行政,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课题。

坚持依法行政在2002年以前,针对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了4起。

到了2002年,这一数字成倍增加。

数字的背后,显示了包括投资者在内的证券市场参与方权利意识的增强,折射出法制社会深入人心的法治力量,昭示了依法治市的理念正通过诉讼这一特殊的方式,化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行动。

而对于中国证监会,尽管针对它的行政诉讼较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仍属少量,尽管在这些诉讼中其胜率绝对占优,然而一年中十番坐上被告席,相信对于证监会的监管者来说,胜诉后的轻松中,对肩负的责任又有了更深的认识。

[!--empirenews.page--] 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看,证监会具有政府部门所具有的典型特征,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国家行政权力机构——从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大量与市场经济利益相关的规则制订、审批、核准,直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罚等权力,一应俱全。

站在行政执法的前台,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特别是经历了若干次行政诉讼,证监会的监管者们恐怕已经意识到,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

依法行政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

2002年8月5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复议与诉讼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工作程序等重新做出规定;11月25日,证监会主席办公会议又通过了《行政复议办法》,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决定做出等等进行规定,为证监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

依法行政需要科学的工作体制。

去年6月,证监会开始着手对行政处罚工作体制进行改革。

此次改革的原则是,案件调查与处罚决定分开,建立调查权与处罚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在此原则下,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工作在程序上分成了两个阶段,即案件调查阶段,案件审理、听证阶段。

前者由稽查部门负责,后者由法律部承担。

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案件大多属于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需给予较重处罚的实际情况,证监会设立了行政处罚委员会,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

首届行政处罚委员会成员除了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首席稽查以及法律部、会计部、稽查一局和二局的所有负责人以外,还包括会内各主要部门、各派出机构的各一名负责人。

从去年6月份起,由50多名委员组成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已开始工作,为证监会准确及时地开出每一份罚单,增添了更重的砝码。

如果说,在去年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焦点还主要集中于行政处罚和信访接待的话,那么,今年以及今后的诉讼焦点恐怕就不一定仅限于此,那些涉及利益更大、制约机制更为薄弱且更为敏感的发行审核、机构审批、各种资格的许可与撤销等具体行政行为,或许会占据证监会行政诉讼风险中的更大份额。

证监会已经开始认识到在更大的领域中所隐藏的更为巨大的行政诉讼风险,他们在努力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已经将依法行政的视野进一步扩展到这些行政处罚之外的数量
更多的具体行政行为之上。

作为关注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人们,唯有希望中国证监会防范诉讼风险、依法行政的努力进程,能够跟得上监管对象们诉讼意识迅速觉醒的步伐。

提高执法水平,强化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中国证监会的必然选择。

中国证监会新一年的工作,也将因此更加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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