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类)工业企业污染源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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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污染源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3年表号: 表2-1

制表机关: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填报单位名称(盖章):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4)04号

有效期至: 2004年底

表内指标关系:1=2+3;4=5+6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2004年月日

填表说明:

有生产性废水的工业企业填报此表。

[1.用水总量]:指工业企业2003年度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2.其中新鲜用水量]:指工业企业2003年度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雪水、雨水、中水等)作为企业新鲜用水的总量。

[3.其中重复用水量]:指工业企业在2003年度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4.污水排放量]: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的污水排放量(体积)。它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冷却水等。

[5.其中达标排放量6.其中超标排放量]:指工业企业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污水达(超)标排放的总量。每一排放口只要有一项污染物超标,视为该排放口污水超标。只有污染物全部达到排放标准,才能视为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达标。

[7.排放口数量]:指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的总数量。

[8.排放途径]:在相应类别后的方框内打钩。其中,“未接管直排”是指未经市政管道直接排入水体,“通过市政管道直排”是指接入市政管道后未经污水处理厂处理仍排入水体;“纳入污水处理厂”是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集中式外排”是指通过合流一期、污水二期、西干线等集中式外排管道排入大水体。

[9.排放去向]:“未接管直排”和“通过市政管道直排”填入污水实际流入的区级以上水体具体名称,有多个排放口的填写水量最大的一至两个排放口排入区级以上水体名称;“纳入污水处理厂”填入污水处理厂的具体名称;“集中式外排”填入集中式外排管道的具体名称。

[10.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有”或“无”后的方框内打钩。

[11.处理量]:按进入处理设施前的污水量计算。无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不需填写此项。

[12.污水处理方法]:在相应类别后的方框内打钩。无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不需填写此项。

[13.污染物名称]:工业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实际产生的其他污染源在表中空白栏自行填写。

[14.去除量]:指某污染物经治理设施处理所去除的污染物量之和。

[15.排放量]:指某种污染物排放量之和。

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3年表号: 表2-2

制表机关: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填报单位名称(盖章):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4)04号

有效期至: 2004年底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2004年月日

填表说明:无生产性废水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行政事业单位、餐饮业企业、住宿业企业填报此表。

[1.用水总量]:指企事业单位2003年度的用水总量。如无自备取水口,用水总量填写自来水供水量;有自备取水口的单位应将取水量和自来水供水量相加后填入用水总量。

[2.污水排放量]: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的污水排放量(体积)。

[3.排放口数量]:指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口的总数量。

[4.排放途径]:在相应类别后的方框内打钩。其中,“未接管直排”是指未经市政管道直接排入水体,“通过市政管道直排”是指接入市政管道后未经污水处理厂处理仍排入水体;“纳入污水处理厂”是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集中式外排”是指通过合流一期、污水二期、西干线等集中式外排管道排入大水体。

[5.排放去向]:“未接管直排”和“通过市政管道直排”填入污水实际流入的区级以上水体具体名称,有多个排放口的填写水量最大的一至两个排放口排入区级以上水体名称;“纳入污水处理厂”填入污水处理厂的具体名称;“集中式外排”填入集中式外排管道的具体名称。

[6.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有”或“无”后的方框内打钩。

[7.污水处理方法]:在相应类别后的方框内打钩。无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事业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8.污染物浓度]:按该水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

居民生活污染源污水排放情况

2003年表号: 表2-3

制表机关: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填报单位名称(盖章):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4)04号

有效期至: 2004年底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2004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由街道(或村委会)负责填报此表。

[1.居委会(或村委会)名称]:作为统计单元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名称。

[2. 居委会(或村委会)地址]:作为统计单元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所在地址。

[3.家庭户数]:以居委会或村委会为单元进行统计的家庭户数。

[4.常住人口]:以居委会或村委会为单元进行统计的常住人口。

[5.流动人口]:以居委会或村委会为单元进行统计的流动人口。

[6.排放口数量]:指居委会或村委会为单元进行统计的污水排放口的总数量。

[7.排放途径]:在相应类别后的方框内打钩。其中,“未接管直排”是指未经市政管道直接排入水体,“通过市政管道直排”是指接入市政管道后未经污水处理厂处理仍排入水体;“纳入污水处理厂”是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集中式外排”是指通过合流一期、污水二期、西干线等集中式外排管道排入大水体。

[8.排放去向]:“未接管直排”和“通过市政管道直排”填入污水实际流入的区级以上水体具体名称,有多个排放口的填写水量最大的一至两个排放口排入区级以上水体名称;“纳入污水处理厂”填入污水处理厂的具体名称;“集中式外排”填入集中式外排管道的具体名称。

[9.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居委会或村委会实际情况在“有”或“无”后的方框内打钩。

[10.污水处理方法]:在相应类别后的方框内打钩。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居委会或村委会不需填写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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